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25-009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
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已超过50%,本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1,533,564.7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1,455,743,126.97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2,291,939,179.71元。
3.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公司现有总股本587,568,600股为基数,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205,649,010.00元(含税);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4.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43%。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实施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46,892,150.00元。则2024年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352,541,160.0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7.6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52,541,160.00 | 352,541,160.00 | 470,054,88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35,971,238.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1,533,564.76 | 421,298,789.06 | 329,526,519.6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455,743,126.9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91,939,179.7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 | 是 |
整会计年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75,137,20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35,971,238.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24,119,624.4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11,108,438.0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即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175,137,2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对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制定2025年具体的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五、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