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证券简称:四川金顶编号:临2025—03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微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25年4月14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16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张桂旋女士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沅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出具了监事会审核意见(详见附件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资料。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526,841,843.76元,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594,037,056.1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作出此预案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031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032号公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033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出具了监事会意见(详见附件三)。《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资料。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出具了监事会意见(详见附件四)。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资料。
九、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03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内容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的相关保密要求,在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杜沅锜、张桂旋、杨阳
附件二: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现对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监事:杜沅锜、张桂旋、杨阳
附件三: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后认为:
1、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
2、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发挥了重要作用,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的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客户、公司及全体股东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不存在重大缺陷。
3、《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监事:杜沅锜、张桂旋、杨阳
附件四: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定期报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内容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的相关保密要求,在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杜沅锜、张桂旋、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