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伟良)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在2024年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席了公司2024年的相关会议,并进行表决。现将2024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应出席董事会2次,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
现场出席 | 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 | 缺席 | ||
2 | 2 | 0 | 0 | 0 | 否 |
2、对董事会有关议案的投票情况:
对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应参加3名,实际参加3名。本次会议就《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
出具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任期内,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会议、调研、电话和邮件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出差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分析,并用自己专业知识给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建议。建议公司加强对董事、高管和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公司员工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在公司治理方面,我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及时向监事会和股东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4、在公司风险管理方面,我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意见,帮助公司制定了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确保公司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审核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成员的任职资格,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和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阅了内审部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共同参与了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的沟通和审核工作、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六、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1927278881@qq.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年5月28日后,本人不再继续担任公司下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团队等公司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周伟良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