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207证券简称:格灵深瞳公告编号:
2025-024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22.3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5,613.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09.0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50Z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 | 34,479.85 | 34,475.00 |
2 | 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 | 15,526.32 | 15,525.00 |
3 |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合计 | 100,006.17 | 100,000.00 |
注:此次募集资金净额167,009.0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67,009.02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本期投入募集资金29,376.81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8,972.18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4,570.83万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833.8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2,014.9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4,994.1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金额6,681.3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1,964.6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67,009.02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 6,681.30 |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 3,286.13 |
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 98,728.80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 59,710.70 |
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1,964.6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东支行 | 110913302210901 | 已销户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东支行 | 110913302210702 | 64.05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 12288001040022437 | 已销户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 12288001040023229 | 60.10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 634543455 | 已销户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 | 621686890 | 4.04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014502258530 | 1,268.32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013702301733 | 1.65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 110913302210018 | 5,159.10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1060000152777 | 5,000.00 |
瞳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2902562376 | 已销户 |
格灵深瞳(北京)科技发 |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012802562371 | 已销户 |
户名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展有限公司 | |||
格灵深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 | 650067808 | 已销户 |
格灵深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 8110701013402650938 | 已销户 |
格灵深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支行 | 678008985 | 407.43 |
合计 | 11,964.69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2,014.92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 | 10,668.85 | 12,024.82 | 1,355.97 | 详见说明1 |
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 | 9,453.91 | 9,856.44 | 402.53 | |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 7,211.71 | 7,613.97 | 402.26 | 详见说明2 |
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 36,831.73 | 1,828.54 | -35,003.19 | 项目研发中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186.52 | 186.52 | 详见说明3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0,200.00 | 34,670.83 | -5,529.17 | 不适用 |
募投项目结项余额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833.80 | 5,833.80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 | 26,809.02 | -26,809.02 | 不适用 | |
合计 | 167,009.02 | 102,014.92 | -64,994.10 |
说明1: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和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后结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将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说明2: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的建设已不符合公司现实需要,项目已终止,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将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说明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将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将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三)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虽然公司在项目立项时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论证,但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及技术进步的影响,加之公司结合当前产品和市场状况对营销战略的调整,该项目已不适应公司目前的实际发展需要。首先,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客户投资意愿下降,公司服务的部分领域终端客户资金预算紧缩,对于智能化系统和服务的投资需求有一定程度下降,在此背景下,继续推进营销服务体系升级项目可能无法有效转化为销售成果;其次,得益于近年来人工智能领域,尤其是大模型技术所取得的显著进步,公司将现有产品进行了精细化调整与创新,降低了交付成本,提高交付效率,故继续建设包括交付能力在内的营销服务体系升级项目的必要性不再迫切;此外,随着公司在部分下游领域的商业化落地进程的推进,结合目前的客户行业状况,公司调整了营销资源配置,重点投入资源建设对接总部的营销力量,重视行业营销能力的建设提升,积极开发渠道商销售模式,故分散建设办事处的必要性下降。
综上,结合实际的外部环境及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决定,公司拟终止实施该项目。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512.7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50Z0018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调整后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已经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1 | 民生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0,000.00 | 2022-6-20 | 2025-6-20 | 否 |
2 | 中信银行 | 通知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5,200.00 | 2022-5-18 | 7天到期自动续存,具体以公司赎回日期为准 | 是 |
3 | 中信银行 | 通知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0,000.00 | 2023-5-6 | 7天到期自动续存,具体以公司赎回日期为准 | 是 |
4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 | 10,000.00 | 2023-1-6 | 2024-1-6 | 是 |
序号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收益型 | |||||||
5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5,754.00 | 2023-1-6 | 2024-1-6 | 是 |
6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0,000.00 | 2023-1-16 | 2024-1-16 | 是 |
7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5,000.00 | 2023-1-16 | 2024-1-16 | 是 |
8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3,000.00 | 2023-1-17 | 2024-1-17 | 是 |
9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000.00 | 2023-1-17 | 2024-1-17 | 是 |
10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000.00 | 2023-1-17 | 2024-1-17 | 是 |
11 | 农业银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5,000.00 | 2023-5-25 | 2024-5-25 | 是 |
12 | 农业银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5,000.00 | 2023-5-25 | 2024-5-25 | 是 |
13 | 中信银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4,606.25 | 2023-8-25 | 2024-8-25 | 是 |
14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3-11-30 | 2024-1-4 | 是 |
15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900.00 | 2024-1-6 | 2024-2-5 | 是 |
16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500.00 | 2024-1-24 | 2025-1-24 | 否 |
17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500.00 | 2024-1-24 | 2025-1-24 | 否 |
18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6,500.00 | 2024-1-24 | 2025-1-24 | 否 |
19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5,500.00 | 2024-1-24 | 2025-1-24 | 否 |
20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011.10 | 2024-1-24 | 2025-1-24 | 否 |
21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022.20 | 2024-1-24 | 2025-1-24 | 否 |
22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3,538.85 | 2024-1-24 | 2025-1-24 | 否 |
23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8,594.35 | 2024-1-24 | 2025-1-24 | 否 |
24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4,044.20 | 2024-1-24 | 2025-1-24 | 否 |
25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900.00 | 2024-2-7 | 2024-3-8 | 是 |
26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8,666.00 | 2024-5-10 | 2024-8-12 | 是 |
27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 | 2024-6-8 | 2024-7-8 | 是 |
序号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28 | 民生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 | 2024-6-14 | 2024-7-19 | 是 |
29 | 招商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4,500.00 | 2024-9-30 | 2024-10-30 | 是 |
30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4-9-30 | 2024-10-30 | 是 |
31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500.00 | 2024-11-7 | 2025-2-7 | 否 |
注: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2,509.92万元。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100.00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2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100.00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34,670.83万元超募资金进行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33.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0,510.54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33.80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其他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格灵深瞳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格灵深瞳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北
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格灵深瞳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7,009.0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376.8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2,665.5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014.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5.55%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注1) | 是 | 34,475.00 | 10,668.85 | 10,668.85 | 3,439.37 | 12,024.82 | 1,355.97 | 112.71 | 2024年三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注2) | 是 | 15,525.00 | 9,453.91 | 9,453.91 | 2,312.46 | 9,856.44 | 402.53 | 104.26 | 2024年三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注3) | 是 | 20,000.00 | 7,211.71 | 7,211.71 | 1,391.81 | 7,613.97 | 402.26 | 105.58 | 项目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 是 | 36,831.73 | 36,831.73 | 1,828.54 | 1,828.54 | -35,003.19 | 4.96 | 2027年三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186.52 | 186.52 | 100.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200.00 | 40,200.00 | 14,570.83 | 34,670.83 | -5,529.17 | 86.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募投项目结项余额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5,833.80 | 5,833.80 | 5,833.80 | 5,833.8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 | 否 | 26,809.02 | 26,809.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6,809.02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不适用 | 100,000.00 | 167,009.02 | 167,009.02 | 29,376.81 | 102,014.92 | -64,994.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六)之说明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七)之说明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九)之说明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十)之说明 |
注1: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已于2024年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33.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注2: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已于2024年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注3: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终止,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注4: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将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附表
: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 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 | 36,831.73 | 36,831.73 | 1,828.54 | 1,828.54 | 4.96 | 2027年三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 | ||||||||||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 | 5,833.80 | 5,833.80 | 5,833.80 | 5,833.8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不适用 | 42,665.53 | 42,665.53 | 7,662.34 | 7,662.3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变更原因(1)“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和“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满足结项条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33.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2)“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虽然公司在项目立项时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论证,但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及技术进步的影响,加之公司结合当前产品和市场状况对营销战略的调整,该项目已不适应公司目前的实际发展需要。首先,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客户投资意愿下降,公司服务的部分领域终端客户资金预算紧缩,对于智能化系统和服务的投资需求有一定程度下降,在此背景下,继续推进营销服务体系升级项目可能无法有效转化为销售成果;其次,得益于近年来人工智能领域,尤其是大模型技术所取得的显著进步,公司将现有产品进行了精细化调整与创新,降低了交付成本,提高交付效率,故继续建设包括交付能力在内的营销服务体系升级项目的必要性不再迫切;此外,随着公司在部分下游领域的商业化落地进程的推进,结合目前的客户行业状况,公司调整了营销资源配置,重点投入资源建设对接总部的营销力量,重视行业营销能力的建设提升,积极开发渠道商销售模式,故分散建设办事处的必要性下降。综上,结合实际的外部环境及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决定,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
12,788.2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2、决策程序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3、信息披露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号),相关公告已对上述变更情况做详细说明。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