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3月2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4)。
(四)2022年3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五)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2年3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2年4月18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九)2023年3月2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十)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十一)2023年4月6日,公司披露《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第一批次的119名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174.7445万股,归属日为2023年4月11日。
(十二)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3(公告编号:2023-085)。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4月17日止,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27.6355万份。
(十三)2024年1月15日,公司披露《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第二批次的3名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120.7620万股,归属日为2024年1月18日。
(十四)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十五)2024年5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止,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619.0513万份。
(十六)2024年5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81.30万份。
(十七)2024年5月30日,公司披露《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首次授予的114名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271.8375万股,预留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3授予的45名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23.10万股,归属日为2024年6月3日。
(十八)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19.0513万份,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2025年4月17日止。行权期内没有激励对象行权,619.0513万份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1.30万份,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2025年3月14日止。行权期内没有激励对象行权,剩余81.30万份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三)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1.3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合计注销股票期权781.6513万份。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本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实施。
(二)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处理措施
1、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19.0513万份,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2025年4月17日止。行权期内没有激励对象行权,619.0513万份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统一注销。
2、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1.30万份,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2025年3月14日止。行权期内没有激励对象行权,81.30万份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3、公司本激励计划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1.3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三)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本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实质性影响。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19.0513万份,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2025年4月17日止。行权期内没有激励对象行权,619.0513万份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1.30万份,行权期限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5年3月14日止。行权期内没有激励对象行权,81.30万份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此外,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1.3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本次注销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1.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系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系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