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600355 | 精伦电子 | A股停牌 | 2025/4/28 | 全天 | 2025/4/28 | 2025/4/29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4月29日。?实施后A股简称为*ST精伦。
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简称:股票简称由“精伦电子”变更为“*ST精伦”
(三)股票代码:仍为“600355”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25年4月29日第二节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三节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8日停牌1天,2025年4月2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为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积极采取如下措施: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经营符合监管要求;
2、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决策流程;
3、持续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适应政策变化;
4、强化风险管理,识别和应对可能面临的风险;
5、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6、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7、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范潜在风险。第五节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87921111-3221
电子邮件:IR@routon.com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