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体监事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合法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现将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16项议案,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名称 |
第1次 | 2024.04.24 | 1、2023年度报告(含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报告摘要) 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6、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7、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 8、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2024年度全面预算方案(草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第2次 | 2024.05.28-29 |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调整的议案 |
第3次 | 2024.08.27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含摘要) 2、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关于对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 |
第4次 | 2024.10.29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制定《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方面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形成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监事会在监督范围内,针对信息披露监督工作,未发现有损害真实、准确、完整的行为,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财务监督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定期审阅财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三)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按照有关协议执行,定价公平,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根据《内部控制监督办法(试行)》规定,跟踪内部审计
机构开展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监督评价过程,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内部控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实际需要。
(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管理,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有违法违规的情形。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