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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发展: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管理案重整投资人预报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管理案重整投资人预报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年4月24日,财信集团、财信地产管理人发布《关于财信集团等十三家企业重整案重整投资人预报名的公告》(以下简称《预报名公告》),决定采取市场化竞争方式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为广泛接触意向投资人,现阶段启动重整投资人招募预报名程序。现就预报名程序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破产重整情况概述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及间接控股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集团”)已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并完成了备案登记。

2025年2月24日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分别收到五中院出具的编

号为(2025)渝05破申88号、84号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财信地产、财信集团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5年3月14日,五中院公告了编号为(2025)渝05破71号和(2025)渝05破75号《决定书》,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法院指定控股股东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通知债权人应于2025年5月16日前申报债权,并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概况

(一)财信地产

财信地产于1996年10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董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202876705M,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栋,股东为财信集团,持股100%。截止目前,财信地产持有公司36.25%的股权。

(二)财信集团

财信集团于1997年8月18日注册登记,登记机关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202909万元,住所地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

城西大街3号15-1、16-1。

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的具体情况详见《预报名公告》。可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搜索“关于财信集团等十三家企业重整案重整投资人预报名的公告”。或者,在律泊智破系统(https://lawporter.com/)右上角点击“登录/注册”,点击“我是投资人”,输入项目编号“2550000002”,完成注册及登录后,即可查阅“关于财信集团等十三家企业重整案重整投资人预报名的公告”。

三、预报名目的及招募原则

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报名旨在吸引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参与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重整投资项目。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和重整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报名工作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进行重整投资推广。

四、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公司的有关情况,应当于正式招募

公告发出后依公告要求开展相关调查。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报名条件

考虑到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重整案的案情复杂、影响重大,对重整投资人的资质、能力和经验有较高的要求,为保证重整工作顺利进行,预报名报名参选的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至少三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将以一个投资主体的身份参与招募和遴选,并需明确牵头意向投资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牵头意向投资人未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查或未经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5、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具有房地产行业、信托公司管理、环保行业或上、下游行业从业或投资经验、对债务人业务赋能贡献大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意向投资人应当明确自身系产业投资人或财务投资人,意向投资人为产业投资人的,应当明确对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内各板块的投资意向,并明确自身产业与相关板块的关联性。意向投资人无法确

定系产业投资人或财务投资人的,应当详细说明原因。

7、意向投资人投资意向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华澳信托控制权的,应当符合证券、金融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含经认定的股东资格条件),不具有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院要求不适宜参与重整投资的其他情形。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5月27日前在律泊智破系统(网址:

www.lawporter.com)上完成报名程序(项目编号:2550000002),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金沙门路56号财信广场招商中心(财信广场一楼蒲公英旁)

(2)联系人:饶律师

(3)联系电话:13101232781

(4)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及报名承诺函。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以及意向投资人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信息)。如意向投资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需提供基金管理人的背景情况介绍。

(3)如为联合体参与报名,介绍各自角色、权利义务、分工及

职责等情况,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意向投资人,后续正式招募阶段由牵头意向投资人负责与管理人对接,提交报名材料、支付保证金、投资款等。

(4)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送达信息的文件。

(5)同意对知悉的财信地产、财信集团及相关公司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6)同意接受管理人的反向背景调查的承诺函。

(7)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证明材料。

(8)管理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并上传至律泊智破系统。意向投资人未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完整准确报名材料,且不予补正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视为意向投资人撤销报名。

(二)初步审查

在意向投资人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该意向投资人(若为联合体的,向牵头投资人发送)。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有权通知补正并给予三天的补正期,意向投资人未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完整准确报名材料,且不予补正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视为意向投资人撤销报名。

同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背景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

(三)后续流程

本次预报名结束后,管理人将基于预报名期间意向投资人沟通情况确定投资人正式招募和选定工作流程,后续投资人正式招募工作由管理人另行公告通知。

六、其他事项

《预报名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预报名,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预报名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七、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财信地产持有公司股份398,920,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5%,其中质押及冻结股份数量为398,920,794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财信集团为财信地产的控股股东,持有财信地产100%股份。

2、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重整是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具体情况需视控股股东的重整情况而定。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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