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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材: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祝善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献坡先生,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50万元(境内),内控审计15万元,与上年一致。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证明材料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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