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2025年度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参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公司参股公司暨关联方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之间的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6,7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86%,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充分利用了商贸公司的资源,参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费用,对本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宋才俊回避表决。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参股公司商贸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6,7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86%,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保障和支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而发生的,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是按照市场
化原则确定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2024年度上市公司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购销、托管承包、租赁和服务费用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前次)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万元) | (万元) | |||
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 | 商贸公司 | 36,500 | 36,318.61 | 不适用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参股公司商贸公司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6,7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86%,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宋才俊先生在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22U7U659,注册地、办公地:苏州高新区天都商业广场3幢1104-1108,法定代表人:何冠霖,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控股股东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小食杂;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保健食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等。
2024年12月底,商贸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2,010.74万元,总负债40,888.76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121.98万元。2024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51,745.71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076.04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宋才俊先生在商贸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参股公司商贸公司之间,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6,7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86%,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发生服务费用等,系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费用,对上市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无重大影响,也不构成较大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