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董事会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初稿和2024年公司内部审计情况总结报告,就2024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审计重点和内控审计问题等重要事项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年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并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内控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议,决议如下:
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2.公司提交的内控评价报告初稿和事务所提交的内控审计报告初稿基本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控管理情况。
3.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公司2024年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及时,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
5.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减值损失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4,345.55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预计减少2024年度净利润10,759.1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9.65%。上述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
公司本次确认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上述2024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2024年董事会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决议(关于2024年度报告相关议案)》的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签署:
胡列类陈贵陈子雷
张鹏翼曾
玮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