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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1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及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3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投资者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2024年3月6日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林飞,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裘伟坚,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倪侃侃,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公司

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4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50万元,共计5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从事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之事项。

3、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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