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编制完成。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并按规定对外公开披露。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遵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公司及全
体股东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张燕生先生在会议上作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5年的工作做了规划和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何明、陈波、龙成凤、雷波涛(离任)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审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3,441,020.00元,转销坏账合计8,067.00元,核销坏账合计15,000.00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100Z2520号《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459,478.29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48,329,048.36元。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114,720,388.57元,母
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2,280,750.2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自查工作,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公司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编制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5]100Z1225号《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并参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内容。
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依照《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康路、张燕生、杨汉杰、何育松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内容。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照《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董事张燕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为完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整,其中敞口授信额度10,000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低风险授信额度2,000万元整,担保方式为百分百保证金质押,期限壹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10,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9,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期限贰年,无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整,期限壹年,无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