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5]100Z2520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审计报告 | 1-7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8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9 - 122 |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5]100Z2520号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晨科技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晨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本年度新晨科技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15。截
至2024年12月31日,新晨科技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10,403.61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7.54%。新晨科技公司的商誉主要来自收购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
新晨科技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由于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特别是在预测相关资产组的收入及其增长率、毛利率、经营费用、折现率等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该等估计均存在不确定性,受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的商誉可收回价值产生很大的影响。
由于商誉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且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管理层重大的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商誉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商誉减值事项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检查新晨科技公司管理层对合并财务报表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认定和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分析相关的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
(2)综合考虑该资产组的历史运营情况、行业走势及新的市场机会及由于规模效应带来的成本及费用节约,对管理层使用的未来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和费用率假设进行合理性分析。
(3)与新晨科技公司管理层及评估专家讨论,了解对减值测试结果最为敏感的假设并进行分析,检查新晨科技公司管理层采用的关键假设(如折现率等)的恰当性及相关披露是否适当;同时对评估专家的独立性、专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进行评价。
(4)复核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是否准确。
通过获得的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在商誉减值事项方面所做的判断是恰当的。
(二)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本年度新晨科技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
附注三、28及附注五、35。
营业收入是新晨科技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其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事项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我们了解和评估了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销售合同及相关资料,复核关键合同条款,识别合同中的各项履约义务及交易价格;评估各类业务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是否符合新晨科技公司业务特点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各类业务收入选取样本进行检查,核实是否已取得客户验收单、客户确认的实际工作量等相关资料。
(4)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评估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5)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样本进行截止测试,以评估营业收入是否在正确的期间确认。
(6)向重要客户进行函证,核实营业收入是否真实,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7)评估管理层对收入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通过获得的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收入确认方面所做的判断是恰当的。
(三)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1、事项描述
本年度新晨科技公司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会计政策及应收账款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11及附注五、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晨科技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9,176.99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10,442.05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8,734.94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28.09%。
新晨科技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重点关注客户的历史付款记录及当前支付能力,并考虑客户自身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环境的特定信息。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管理层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由于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账款可收回性事项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我们了解和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通过测试评价相关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我们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抽样减值测试,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评估的依据,以核实坏账准备的计提时点和金额的合理性。此外,我们抽样检查了管理层未识别出存在潜在减值风险的重大客户,并实施审计程序以测试其可回收性。我们的程序包括检查交易合同安排、交易进度,查阅客户的公开信息,通过检查客户的过往收款及期后收款情况评估客户是否面临重大财务困难、欠付或拖欠货款等。
(3)我们对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检查账龄划分是否正确,评估新晨科技公司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相比是否适当。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分析新晨科技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我们抽样检查了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6) 我们评估了管理层于2024年12月31日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及披露。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新晨科技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晨科技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新晨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晨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新晨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晨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晨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晨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新晨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
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此页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5]100Z2520号审计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珊杉(项目合伙人)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七虎 | |
2025年 4月24日 |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度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前身为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于1998年1月24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京字(1997)0429号)批准设立。2001年3月26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京政体改股函【2001】23号文件批准,北京新晨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9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6000694820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增发新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份总数29,855.9899万股,注册资本为29,855.9899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楼B座8层,法定代表人为康路。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往来款项 | 单项账面余额超过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0.5%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7(5)。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7(5)。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
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
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下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购买日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在以外币购入存货并且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以外币反映的情况下,先将可变现净值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项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
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
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
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
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票据,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商业承兑汇票由客户进行承兑,存在一定的预期信用损失风险 |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b.应收账款: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 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本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c.其他应收款: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 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d.应收款项融资: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银行承兑汇票,其承兑人信用评级高,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 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本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本公司以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e.合同资产: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合同资产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的合同资产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 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合同资产,本组合以合同资产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2。
12.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 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
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3.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库存商品、处在开发或安装过程中的在产品、库存以备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外包成本、人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4. 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11。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5.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
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6.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
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4)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7.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三、16。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23。
18.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4。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 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20-40 | 5.00 | 2.38-4.75 |
19.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00 | 2.38-4.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0.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1.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2.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软件 | 3-5年 | 可使用年限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
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3. 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4.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各项费用摊销的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 |
装修款 | 10年 |
25.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
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本公司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6.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7. 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8.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
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
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
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在取得对方验收单后确认收入。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收入
① 约定合同总额的软件开发业务
为按照客户需求提供的软件开发或升级服务,公司需对开发成果负责,成果交付时通常需客户进行验收。此类业务仅当本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情况下,本公司按照合同期间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否则,公司在软件系统上线运行并通过客户验收后按合同约定金额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② 按人月工作量结算的软件开发业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实际工作量及合同约定人月单价计算并确认为当期软件开发收入。
3)专业技术服务收入
① 约定了合同总额及服务期间的专业技术服务
因运营维护等技术服务在服务期间基本均衡发生,故每个报告期末按合同总收入和已提供服务期间占合同期间的比例确定的金额确认收入。
② 仅约定了合同总额的专业技术服务
对少量仅约定了合同总额,未约定服务期间,服务结束需客户进行验收的技术服务合同。此类业务仅当本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情况下,本公司按照合同期间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否则,公司在服务提供完毕并通过客户验收后按合同约定金额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③ 按人月工作量结算的软件服务业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以的实际工作量及合同约定人月单价计算并确认为当期专业技术服务收入。
29.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
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
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该项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
对于本公司作为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本公司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
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1. 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
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
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
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三、26。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
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
赁选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
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
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附注三、28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 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三、11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 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三、11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32.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商誉减值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收入确认本公司销售商品的相关收入在某一时点确认。商品收入和利润的确认取决于本公司对于合同结果和履约进度的估计。如果实际发生的总收入和总成本金额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值,将会影响本公司未来期间收入和利润确认的金额。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等因素的影响。在履约过程中,本公司持续复核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当初始估计发生变化时,如合同变更、索赔及奖励,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修订。当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按照待执行亏损合同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及预计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合同条款,对业主的付款进度进行持续监督,并定期评估业主的资信能力。如果有情况表明业主很可能在全部或部分合同价款的支付方面发生违约,本公司将就该合同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重新评估,并可能修改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这一修改将反映在本公司重新评估并需修改信用减值损失的当期财务报表中。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
响。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四、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技术开发收入、技术转让收入、租金收入 | 应税收入按13%、9%、6%、5%、免税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1.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 | 1.2% |
租金收入 | 12% |
2. 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说明 |
本公司 | 15% | 附注四、3.(2)① |
上海新晨信息集成系统有限公司 | 15% | 附注四、3.(2)② |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附注四、3.(2)③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15% | 附注四、3.(2)④ |
武汉新晨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5% | 附注四、3.(2)⑤ |
江苏新晨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 | 附注四、3.(2)⑥ |
广州新晨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0% | 附注四、3.(2)⑥ |
上海点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附注四、3.(2)⑥ |
海南新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 | 附注四、3.(2)⑥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说明 |
北京新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 | 附注四、3.(2)⑥ |
3. 重要税收优惠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00号文《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①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取得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31100168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②上海新晨信息集成系统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43100115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③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21100096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④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取得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21100410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⑤武汉新晨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已在湖北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五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中,高新证书编号GR202442006109,现正属于备案公告期。
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武汉新晨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广州新晨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点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新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新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适用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库存现金 | 179,782.91 | 145,437.91 |
银行存款 | 471,847,223.43 | 476,104,301.38 |
其他货币资金 | 40,889,323.30 | 48,033,299.33 |
合计 | 512,916,329.64 | 524,283,038.62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 33,618,666.91 | 14,439,662.75 |
合计 | 33,618,666.91 | 14,439,662.75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00,000.00 | -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 | - |
合计 | 5,000,000.00 | - |
3. 应收票据
(1)分类列示
种 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888,300.00 | 44,415.00 | 843,885.00 | 2,980,000.00 | 149,000.00 | 2,831,000.00 |
种 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商业承兑汇票 | 7,834,500.00 | 391,725.00 | 7,442,775.00 | 1,458,180.00 | 72,909.00 | 1,385,271.00 |
合计 | 8,722,800.00 | 436,140.00 | 8,286,660.00 | 4,438,180.00 | 221,909.00 | 4,216,271.00 |
(2)期末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期末无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722,800.00 | 100.00 | 436,140.00 | 5.00 | 8,286,660.00 |
1. 银行承兑汇票 | 888,300.00 | 10.18 | 44,415.00 | 5.00 | 843,885.00 |
2. 商业承兑汇票 | 7,834,500.00 | 89.82 | 391,725.00 | 5.00 | 7,442,775.00 |
合计 | 8,722,800.00 | 100.00 | 436,140.00 | 5.00 | 8,286,660.00 |
(续上表)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38,180.00 | 100.00 | 221,909.00 | 5.00 | 4,216,271.00 |
1. 银行承兑汇票 | 2,980,000.00 | 67.14 | 149,000.00 | 5.00 | 2,831,000.00 |
2. 商业承兑汇票 | 1,458,180.00 | 32.86 | 72,909.00 | 5.00 | 1,385,271.00 |
合计 | 4,438,180.00 | 100.00 | 221,909.00 | 5.00 | 4,216,271.00 |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名 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888,300.00 | 44,415.00 | 5.00 | 2,980,000.00 | 149,000.00 | 5.00 |
商业承兑汇票 | 7,834,500.00 | 391,725.00 | 5.00 | 1,458,180.00 | 72,909.00 | 5.00 |
名 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计 | 8,722,800.00 | 436,140.00 | 5.00 | 4,438,180.00 | 221,909.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1。
(5)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1,909.00 | 318,816.00 | 104,585.00 | - | - | 436,140.00 |
1. 银行承兑汇票 | 149,000.00 | - | 104,585.00 | - | - | 44,415.00 |
2. 商业承兑汇票 | 72,909.00 | 318,816.00 | - | - | - | 391,725.00 |
合计 | 221,909.00 | 318,816.00 | 104,585.00 | - | - | 436,140.00 |
(6)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7)其他说明
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客户本期使用票据结算款项较多所致。
4.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320,745,156.72 | 448,985,469.14 |
1年以内小计 | 320,745,156.72 | 448,985,469.14 |
1至2年 | 39,719,602.58 | 47,585,120.77 |
2至3年 | 29,770,450.84 | 87,562,527.12 |
3至4年 | 46,190,943.31 | 21,989,871.63 |
4至5年 | 15,565,850.44 | 2,175,337.70 |
5年以上 | 39,777,873.12 | 38,167,807.40 |
小计 | 491,769,877.01 | 646,466,133.76 |
减:坏账准备 | 104,420,518.51 | 104,379,557.07 |
合计 | 387,349,358.50 | 542,086,576.6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1,769,877.01 | 100.00 | 104,420,518.51 | 21.23 | 387,349,358.50 |
1. 以账龄为风险特征划分信用风险组合 | 491,769,877.01 | 100.00 | 104,420,518.51 | 21.23 | 387,349,358.50 |
合计 | 491,769,877.01 | 100.00 | 104,420,518.51 | 21.23 | 387,349,358.50 |
(续上表)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6,466,133.76 | 100.00 | 104,379,557.07 | 16.15 | 542,086,576.69 |
1. 以账龄为风险特征划分信用风险组合 | 646,466,133.76 | 100.00 | 104,379,557.07 | 16.15 | 542,086,576.69 |
合计 | 646,466,133.76 | 100.00 | 104,379,557.07 | 16.15 | 542,086,576.69 |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20,745,156.72 | 16,037,257.84 | 5.00 | 448,985,469.14 | 22,449,273.47 | 5.00 |
1-2年 | 39,719,602.58 | 3,971,960.26 | 10.00 | 47,585,120.77 | 4,758,512.08 | 10.00 |
2-3年 | 29,770,450.84 | 8,931,135.26 | 30.00 | 87,562,527.12 | 26,268,758.14 | 30.00 |
3-4年 | 46,057,943.31 | 23,028,971.67 | 50.00 | 21,989,871.63 | 10,994,935.82 | 50.00 |
4-5年 | 15,127,650.44 | 12,102,120.36 | 80.00 | 2,175,337.70 | 1,740,270.16 | 80.00 |
5年以上 | 40,349,073.12 | 40,349,073.12 | 100.00 | 38,167,807.40 | 38,167,807.40 | 100.00 |
合计 | 491,769,877.01 | 104,420,518.51 | 21.23 | 646,466,133.76 | 104,379,557.07 | 16.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1。
(3)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4,379,557.07 | 55,961.44 | 15,000.00 | 104,420,518.51 | ||
其中:以账龄为风险特征划分信用风险组合 | 104,379,557.07 | 55,961.44 | 15,000.00 | 104,420,518.51 | ||
合计 | 104,379,557.07 | 55,961.44 | 15,000.00 | 104,420,518.51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5,000.00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01,371,216.70 | - | 101,371,216.70 | 19.34 | 5,567,909.36 |
第二名 | 72,947,836.31 | 21,493,737.90 | 94,441,574.21 | 18.02 | 9,706,233.60 |
第三名 | 29,129,137.58 | 155,357.01 | 29,284,494.59 | 5.59 | 12,967,505.62 |
第四名 | 21,811,265.53 | - | 21,811,265.53 | 4.16 | 21,811,265.53 |
第五名 | 14,435,669.07 | - | 14,435,669.07 | 2.75 | 820,783.33 |
合计 | 239,695,125.19 | 21,649,094.91 | 261,344,220.10 | 49.86 | 50,873,697.44 |
5. 应收款项融资
(1)分类列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应收票据 | 24,577.09 | 5,286,258.00 |
合计 | 24,577.09 | 5,286,258.00 |
(2)期末本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3)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 目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21,192.40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合计 | 221,192.40 | -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1。
6.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792,774.27 | 98.80 | 11,960,678.26 | 89.54 |
1至2年 | 64,657.54 | 1.10 | 1,380,157.43 | 10.33 |
2至3年 | - | - | 0.60 | - |
3年以上 | 6,000.00 | 0.10 | 16,796.04 | 0.13 |
合计 | 5,863,431.81 | 100.00 | 13,357,632.33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000,000.00 | 17.05 |
第二名 | 693,073.94 | 11.82 |
第三名 | 622,641.51 | 10.62 |
第四名 | 600,884.96 | 10.25 |
第五名 | 433,927.89 | 7.40 |
合计 | 3,350,528.30 | 57.14 |
7. 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0,522,156.92 | 8,546,005.20 |
合计 | 10,522,156.92 | 8,546,005.20 |
(2)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7,632,885.25 | 5,676,833.45 |
1年以内小计 | 7,632,885.25 | 5,676,833.45 |
1至2年 | 1,990,131.93 | 2,201,365.96 |
2至3年 | 1,348,500.43 | 1,224,319.96 |
3至4年 | 1,001,901.00 | 553,091.99 |
4至5年 | 174,481.99 | 191,070.50 |
5年以上 | 693,679.84 | 656,197.62 |
小计 | 12,841,580.44 | 10,502,879.48 |
减:坏账准备 | 2,319,423.52 | 1,956,874.28 |
合计 | 10,522,156.92 | 8,546,005.20 |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保证金 | 8,544,394.92 | 6,242,078.63 |
备用金 | 1,954,842.63 | 2,617,172.10 |
押金 | 1,156,721.93 | 1,325,583.26 |
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 158,507.81 | 301,453.02 |
往来款 | 1,027,113.15 | 16,592.47 |
小计 | 12,841,580.44 | 10,502,879.48 |
减:坏账准备 | 2,319,423.52 | 1,956,874.28 |
合计 | 10,522,156.92 | 8,546,005.20 |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A.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12,841,580.44 | 2,319,423.52 | 10,522,156.92 |
第二阶段 | - | - | - |
第三阶段 | - | - | - |
合计 | 12,841,580.44 | 2,319,423.52 | 10,522,156.92 |
2024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841,580.44 | 18.06 | 2,319,423.52 | 10,522,156.92 |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1.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2,841,580.44 | 18.06 | 2,319,423.52 | 10,522,156.92 | |
合计 | 12,841,580.44 | 18.06 | 2,319,423.52 | 10,522,156.92 |
B.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10,502,879.48 | 1,956,874.28 | 8,546,005.20 |
第二阶段 | - | - | - |
第三阶段 | - | - | - |
合计 | 10,502,879.48 | 1,956,874.28 | 8,546,005.20 |
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502,879.48 | 18.63 | 1,956,874.28 | 8,546,005.20 | |
1.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0,502,879.48 | 18.63 | 1,956,874.28 | 8,546,005.20 | |
合计 | 10,502,879.48 | 18.63 | 1,956,874.28 | 8,546,005.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1。
④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956,874.28 | - | - | 1,956,874.28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62,549.24 | - | - | 362,549.24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319,423.52 | - | - | 2,319,423.52 |
⑤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保证金 | 2,028,367.99 | 1年以内、2-3年、3-4年、5年以上 | 15.80 | 538,333.40 |
第二名 | 保证金 | 943,248.24 | 3-4年、4-5年、5年以上 | 7.35 | 590,952.89 |
第三名 | 往来款 | 896,400.00 | 1年以内 | 6.98 | 44,820.00 |
第四名 | 保证金 | 659,650.00 | 1年以内、1-2年 | 5.14 | 43,182.50 |
第五名 | 保证金 | 598,605.50 | 1年以内 | 4.66 | 29,930.28 |
合计 | 5,126,271.73 | 39.93 | 1,247,219.07 |
8. 存货
(1)存货分类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901,576.32 | 10,882,905.85 | 18,670.47 | 10,901,576.32 | 5,441,452.93 | 5,460,123.39 |
在产品 | 170,476,299.76 | 4,319,211.26 | 166,157,088.50 | 162,324,667.69 | 10,741.67 | 162,313,926.02 |
库存商品 | 20,000.00 | - | 20,000.00 | 754,494.60 | - | 754,494.60 |
低值易耗品 | - | - | - | 5,630,886.00 | - | 5,630,886.00 |
合计 | 181,397,876.08 | 15,202,117.11 | 166,195,758.97 | 179,611,624.61 | 5,452,194.60 | 174,159,430.01 |
(2)存货跌价准备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441,452.93 | 5,441,452.92 | - | - | - | 10,882,905.85 |
在产品 | 10,741.67 | 4,316,536.59 | - | 8,067.00 | - | 4,319,211.26 |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合计 | 5,452,194.60 | 9,757,989.51 | - | 8,067.00 | - | 15,202,117.11 |
(3)按组合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组合类别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计提比例(%) | |
原材料 | 10,901,576.32 | 10,882,905.85 | 99.83 | 10,901,576.32 | 5,441,452.93 | 49.91 |
在产品 | 170,476,299.76 | 4,319,211.26 | 2.53 | 162,324,667.69 | 10,741.67 | 0.01 |
库存商品 | 20,000.00 | - | - | 754,494.60 | - | - |
低值易耗品 | - | - | - | 5,630,886.00 | - | - |
合计 | 181,397,876.08 | 15,202,117.11 | 8.38 | 179,611,624.61 | 5,452,194.60 | 3.04 |
说明: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见附注三、13。
9.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质保金 | 32,382,194.17 | 7,224,744.17 | 25,157,450.00 | 34,490,125.93 | 5,891,444.83 | 28,598,681.10 |
预开票增值税款 | 24,933.77 | 22,756.12 | 2,177.65 | 351,908.85 | 44,585.91 | 307,322.94 |
小计 | 32,407,127.94 | 7,247,500.29 | 25,159,627.65 | 34,842,034.78 | 5,936,030.74 | 28,906,004.04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 - | - | - | - | - | - |
合计 | 32,407,127.94 | 7,247,500.29 | 25,159,627.65 | 34,842,034.78 | 5,936,030.74 | 28,906,004.04 |
(2)按减值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32,407,127.94 | 100.00 | 7,247,500.29 | 22.36 | 25,159,627.65 |
1、未到期质保金 | 32,382,194.17 | 99.92 | 7,224,744.17 | 22.31 | 25,157,450.00 |
2、预开票增值税款 | 24,933.77 | 0.08 | 22,756.12 | 91.27 | 2,177.65 |
合计 | 32,407,127.94 | 100.00 | 7,247,500.29 | 22.36 | 25,159,627.65 |
(续上表)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 - | - | - |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34,842,034.78 | 100.00 | 5,936,030.74 | 17.04 | 28,906,004.04 |
1、未到期质保金 | 34,490,125.93 | 98.99 | 5,891,444.83 | 17.08 | 28,598,681.10 |
2、预开票增值税款 | 351,908.85 | 1.01 | 44,585.91 | 12.67 | 307,322.94 |
合计 | 34,842,034.78 | 100.00 | 5,936,030.74 | 17.04 | 28,906,004.04 |
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3)于2024年12月31日,按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名 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到期质保金 | 32,382,194.17 | 7,224,744.17 | 22.31 | 34,490,125.93 | 5,891,444.83 | 17.08 |
预开票增值税款 | 24,933.77 | 22,756.12 | 91.27 | 351,908.85 | 44,585.91 | 12.67 |
合计 | 32,407,127.94 | 7,247,500.29 | 22.36 | 34,842,034.78 | 5,936,030.74 | 17.04 |
(4)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未到期质保金 | 5,891,444.83 | 1,333,299.34 | - | - | - | 7,224,744.17 |
预开票增值税款 | 44,585.91 | -21,829.79 | - | - | 22,756.12 | |
合计 | 5,936,030.74 | 1,311,469.55 | - | 7,247,500.29 |
10.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待抵扣增值税 | 4,178,417.56 | 746,768.93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477,873.27 | 11,785.51 |
其他 | - | 18,510.64 |
合计 | 4,656,290.83 | 777,065.08 |
公司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期末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增
加较多所致。
11. 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年12月31日 | 3,136,452.82 | 3,136,452.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4年12月31日 | 3,136,452.82 | 3,136,452.82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2023年12月31日 | 2,768,573.99 | 2,768,573.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8,981.56 | 148,981.56 |
(1)计提或摊销 | 148,981.56 | 148,981.5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2024年12月31日 | 2,917,555.55 | 2,917,555.55 |
三、减值准备 | ||
1.2023年12月31日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2024年12月31日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218,897.27 | 218,897.27 |
2.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367,878.83 | 367,878.83 |
12. 固定资产
(1)分类列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固定资产 | 107,782,316.55 | 111,384,435.84 |
合计 | 107,782,316.55 | 111,384,435.84 |
(2)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年12月31日 | 141,918,438.42 | 4,330,292.81 | 14,234,826.00 | 160,483,557.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45,557.52 | 743,217.50 | 1,088,775.02 |
(1)购置 | - | 345,557.52 | 743,217.50 | 1,088,775.02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36,462.30 | 1,376,115.00 | 675,002.72 | 8,087,580.02 |
(1)处置或报废 | 6,036,462.30 | 1,376,115.00 | 675,002.72 | 8,087,580.02 |
4.2024年12月31日 | 135,881,976.12 | 3,299,735.33 | 14,303,040.78 | 153,484,752.23 |
二、累计折旧 | ||||
1.2023年12月31日 | 34,690,214.30 | 3,206,054.61 | 11,202,852.48 | 49,099,121.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67,131.10 | 467,797.79 | 635,373.25 | 4,170,302.14 |
(1)计提 | 3,067,131.10 | 467,797.79 | 635,373.25 | 4,170,302.14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34,639.18 | 1,241,943.93 | 590,404.74 | 7,566,987.85 |
(1)处置或报废 | 5,734,639.18 | 1,241,943.93 | 590,404.74 | 7,566,987.85 |
4.2024年12月31日 | 32,022,706.22 | 2,431,908.47 | 11,247,820.99 | 45,702,435.68 |
三、减值准备 | ||||
1.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4年12月31日 |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
1.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03,859,269.90 | 867,826.86 | 3,055,219.79 | 107,782,316.55 |
2.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07,228,224.12 | 1,124,238.20 | 3,031,973.52 | 111,384,435.84 |
②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③期末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④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⑤期末无固定资产的抵押情况
13.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年12月31日 | 6,818,351.67 | 6,818,351.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15,076.26 | 4,615,076.26 |
(1)租赁 | 4,615,076.26 | 4,615,076.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6,987,242.38 | 6,987,242.38 |
(1)租赁到期 | 6,987,242.38 | 6,987,242.38 |
4.2024年12月31日 | 4,446,185.55 | 4,446,185.55 |
二、累计折旧 | ||
1.2023年12月31日 | 6,225,684.31 | 6,225,684.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7,924.88 | 1,197,924.88 |
(1)计提 | 1,197,924.88 | 1,197,924.88 |
3.本期减少金额 | 6,987,242.38 | 6,987,242.38 |
(1)租赁到期 | 6,987,242.38 | 6,987,242.38 |
4.2024年12月31日 | 436,366.81 | 436,366.81 |
三、减值准备 | ||
1.2023年12月31日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2024年12月31日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4,009,818.74 | 4,009,818.74 |
2.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592,667.36 | 592,667.36 |
公司期末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前期房租到期,本期新租赁办公场地所致。
14.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年12月31日 | 21,306,254.75 | 21,306,254.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2,073.38 | 442,073.38 |
(1)购置 | 442,073.38 | 442,073.38 |
3.本期减少金额 |
项 目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1)处置 | ||
4.2024年12月31日 | 21,748,328.13 | 21,748,328.13 |
二、累计摊销 | ||
1.2023年12月31日 | 20,108,575.68 | 20,108,575.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0,380.05 | 540,380.05 |
(1)计提 | 540,380.05 | 540,380.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2024年12月31日 | 20,648,955.73 | 20,648,955.73 |
三、减值准备 | ||
1.2023年12月31日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2024年12月31日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099,372.40 | 1,099,372.40 |
2.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197,679.07 | 1,197,679.07 |
(2)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15.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2,727,059.26 | - | - | 152,727,059.26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55,725,935.88 | - | - | 55,725,935.88 |
合计 | 208,452,995.14 | - | - | 208,452,995.14 |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计提 | 处置 | |||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78,909,246.13 | - | 78,909,246.13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计提 | 处置 |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22,678,115.23 | 2,829,573.13 | - | 25,507,688.36 |
合计 | 22,678,115.23 | 81,738,819.26 | - | 104,416,934.49 |
(3)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公司从能产生独立现金流入的角度,并考虑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来划分资产组。公司委托的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评正信”)评估时确定的资产组为各被投资单位与经营直接相关的长期资产。
(4)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公司委托中评正信对商誉所在资产组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减值测试。中评正信对商誉所在资产组的评估基于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收益预测期采用明确预测期和永续期两个阶段进行预测。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中评正信以中评正信评报字[2025]135号对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组在2024年12月31日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了评估确认,评估结果14,600.00万元低于资产组账面价值及对应商誉30,072.41万元,因此公司按评估结果,对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7,890.92万元。
中评正信以中评正信评报字[2025] 139号对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在2024年12月31日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了评估确认,评估结果5,600.00万元低于资产组账面价值及对应商誉6,114.46万元,因此公司按评估结果,对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282.96万元。
16.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
装修款 | 2,404,133.42 | 338,532.11 | 490,142.59 | 2,252,522.94 | |
合计 | 2,404,133.42 | 338,532.11 | 490,142.59 | 2,252,522.94 |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8,101,561.93 | 19,232,864.39 | 116,729,507.18 | 17,490,914.02 |
暂估成本及未付奖金 | 89,895,535.04 | 13,484,330.26 | 59,519,316.83 | 8,927,897.52 |
内部未实现利润产生的税会差异 | 970,932.38 | 145,639.85 | 5,796,003.33 | 869,400.50 |
租赁负债 | 3,694,679.08 | 644,025.72 | - | - |
合计 | 222,662,708.43 | 33,506,860.22 | 182,044,827.34 | 27,288,212.0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3,594,951.58 | 627,927.08 | - | - |
合计 | 3,594,951.58 | 627,927.08 | - | -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539,137.60 | 1,217,058.51 |
可抵扣亏损 | 38,767,855.65 | 27,563,862.11 |
合计 | 40,306,993.25 | 28,780,920.6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备注 |
2024年 | 458,078.71 | ||
2025年 | 663,738.36 | 780,272.23 | |
2026年 | 495,674.09 | 525,733.09 | |
2027年 | 774,999.81 | 773,619.81 | |
2028年 | 2,153,573.41 | 2,153,573.41 | |
2029年 | 4,087,700.83 | 1,573,435.10 | |
2030年 | 1,060,685.94 | 1,060,685.94 | |
2031年 | 803,073.50 | 875,809.69 | |
2032年 | 8,168,871.94 | 7,025,606.92 | |
2033年 | 12,323,452.50 | 12,337,047.21 | |
2034年 | 8,236,085.27 |
年 份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备注 |
合计 | 38,767,855.65 | 27,563,862.11 |
18.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3,618,666.91 | 33,618,666.91 | 其他 | 汇票、保函等保证金 |
合计 | 33,618,666.91 | 33,618,666.91 | — | — |
(续上表)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4,439,662.75 | 14,439,662.75 | 其他 | 汇票、保函等保证金 |
合计 | 14,439,662.75 | 14,439,662.75 | — | — |
19.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保证借款 | 219,997,883.00 | 272,672,028.34 |
信用借款 | - | 2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63,278.44 | 641,843.24 |
合计 | 220,261,161.44 | 293,313,871.58 |
(2)期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3)公司短期借款担保情况说明见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0.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分类
种 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46,141,352.86 | 93,434,208.11 |
合计 | 46,141,352.86 | 93,434,208.11 |
(2)本期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公司应付票据担保情况说明见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4)其他说明
公司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较多,主要原因是公司依据业务开展情况,适度减少融资规模所致。
21. 应付账款
(1)按性质列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付软件款 | 13,820,289.13 | 18,703,990.73 |
应付技术服务费 | 108,886,269.55 | 107,598,594.78 |
应付材料设备款 | 216,520,872.04 | 206,232,199.70 |
合计 | 339,227,430.72 | 332,534,785.21 |
(2)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11,442,415.04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第二名 | 4,284,377.36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第三名 | 3,249,557.49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合计 | 18,976,349.89 |
22. 预收款项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预收租金 | 259,687.87 | |
合计 | 259,687.87 |
23.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预收项目进度款 | 107,460,090.80 | 92,889,996.62 |
合计 | 107,460,090.80 | 92,889,996.62 |
(2)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某研究所项目 | 7,079,646.02 | 尚未验收 |
某银行项目 | 3,594,339.62 | 尚未验收 |
合计 | 10,673,985.64 |
24.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一、短期薪酬 | 32,937,439.39 | 510,601,317.14 | 508,930,386.33 | 34,608,370.2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81,726.36 | 32,969,236.58 | 33,157,292.50 | 1,493,670.44 |
三、辞退福利 | - | 10,494,629.47 | 10,494,629.47 | - |
合计 | 34,619,165.75 | 554,065,183.19 | 552,582,308.30 | 36,102,040.64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477,191.71 | 466,685,677.33 | 464,834,568.95 | 8,328,300.09 |
二、职工福利费 | - | 1,639,916.97 | 1,639,916.97 | - |
三、社会保险费 | 996,269.73 | 19,171,288.69 | 19,280,779.36 | 886,779.0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66,085.22 | 18,454,740.82 | 18,570,647.01 | 850,179.03 |
工伤保险费 | 22,318.72 | 491,762.64 | 485,337.12 | 28,744.24 |
生育保险费 | 7,865.79 | 224,785.23 | 224,795.23 | 7,855.79 |
四、住房公积金 | 73,244.00 | 22,220,331.84 | 22,288,695.84 | 4,88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390,733.95 | 884,102.31 | 886,425.21 | 25,388,411.05 |
合计 | 32,937,439.39 | 510,601,317.14 | 508,930,386.33 | 34,608,370.2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离职后福利: | - | - | - | -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34,506.99 | 31,944,652.08 | 32,127,026.56 | 1,452,132.51 |
2.失业保险费 | 47,219.37 | 1,024,584.50 | 1,030,265.94 | 41,537.93 |
合计 | 1,681,726.36 | 32,969,236.58 | 33,157,292.50 | 1,493,670.44 |
25. 应交税费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增值税 | 44,501,476.26 | 58,749,525.74 |
企业所得税 | 954,433.55 | 8,144,375.71 |
个人所得税 | 2,767,471.59 | 3,067,370.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72,134.22 | 2,235,948.55 |
教育费附加 | 901,910.44 | 974,688.49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94,212.27 | 638,444.44 |
其他 | 33,425.18 | 20,675.54 |
合计 | 51,825,063.51 | 73,831,028.78 |
26. 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 1,861,025.22 | 2,932,485.54 |
合计 | 1,861,025.22 | 2,932,485.54 |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押金及保证金 | 50,301.00 | 271,031.55 |
员工待报销款 | 625,736.95 | 1,071,092.58 |
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 1,110,330.85 | 1,300,707.00 |
其他 | 74,656.42 | 289,654.41 |
合计 | 1,861,025.22 | 2,932,485.54 |
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较多,主要是公司年底员工待报销款减少所致。
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 | 48,4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702,705.60 | 156,415.00 |
合计 | 1,702,705.60 | 48,556,415.00 |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较多,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收购子公司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尾款所致。
28. 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待转销项税额 | 57,837.74 | 200,173.01 |
合计 | 57,837.74 | 200,173.01 |
29. 租赁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租赁付款额 | 4,358,818.79 | 642,201.9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30,990.93 | 49,534.54 |
小计 | 4,127,827.86 | 592,667.3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702,705.59 | 156,415.00 |
合计 | 2,425,122.27 | 436,252.36 |
30. 递延收益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形成原因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240,000.00 | 600,000.00 | 88,511.05 | 751,488.95 | |
合计 | 240,000.00 | 600,000.00 | 88,511.05 | 751,488.95 | — |
本公司政府补助详见附注九、政府补助(二)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31. 股本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次增减变动(+、一) | 2024年12月31日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98,559,899.00 | - | - | - | - | - | 298,559,899.00 |
32. 资本公积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120,648.00 | - | - | 5,120,648.00 |
其他资本公积 | 105,786.00 | - | - | 105,786.00 |
合计 | 5,226,434.00 | - | - | 5,226,434.00 |
33. 盈余公积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法定盈余公积 | 11,887,972.66 | - | - | 11,887,972.66 |
合计 | 11,887,972.66 | - | - | 11,887,972.66 |
34.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3,968,361.11 | 307,665,634.0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33,968,361.11 | 307,665,634.09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1,459,478.29 | 36,364,475.8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4,061,187.6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179,834.46 | 6,000,561.18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8,329,048.36 | 333,968,361.11 |
3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47,174,561.37 | 1,143,319,481.32 | 1,733,748,038.66 | 1,426,984,910.76 |
其他业务 | 2,316,030.92 | 1,822,051.56 | 1,240,978.29 | 598,681.56 |
合计 | 1,349,490,592.29 | 1,145,141,532.88 | 1,734,989,016.95 | 1,427,583,592.32 |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分解信息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
系统集成 | 657,955,854.44 | 600,278,176.01 | 880,119,910.84 | 792,075,163.50 |
软件开发 | 464,427,463.78 | 373,409,171.62 | 523,232,155.61 | 409,489,291.48 |
专业技术服务 | 224,791,243.15 | 169,632,133.69 | 330,395,972.21 | 225,420,455.78 |
合计 | 1,347,174,561.37 | 1,143,319,481.32 | 1,733,748,038.66 | 1,426,984,910.7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 | 1,068,779,108.37 | 922,635,587.50 | 1,376,123,625.05 | 1,130,799,374.02 |
华东 | 188,671,115.43 | 150,871,964.53 | 239,914,158.74 | 195,333,842.18 |
其他 | 89,724,337.57 | 69,811,929.29 | 117,710,254.87 | 100,851,694.56 |
合计 | 1,347,174,561.37 | 1,143,319,481.32 | 1,733,748,038.66 | 1,426,984,910.76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金额(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金额(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
营业收入 | 134,949.06 | 173,498.9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231.60 | 124.1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17% | 0.07%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 — | — | — | —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金额(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金额(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
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231.60 | 出租房屋收入以及出售低值易耗品收入 | 124.10 | 出租房屋收入以及出售低值易耗品收入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31.60 | 124.10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 — |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金额(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金额(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34,717.46 | 173,374.80 |
36.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70,497.81 | 2,502,008.79 |
教育费附加 | 1,064,366.81 | 1,084,443.41 |
地方教育附加 | 700,274.46 | 702,738.37 |
房产税 | 1,176,875.75 | 1,143,045.25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2,744.52 | 17,415.34 |
车船使用税 | 4,410.00 | 6,010.00 |
印花税 | 862,759.20 | 632,150.25 |
合计 | 6,291,928.55 | 6,087,811.41 |
37. 销售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 | 19,600,006.58 | 19,344,320.76 |
差旅费 | 2,443,872.20 | 4,117,734.51 |
业务招待费 | 9,432,155.15 | 8,228,273.79 |
办公费 | 4,827,900.82 | 3,492,268.43 |
其他 | 2,575,634.65 | 5,360,704.54 |
合计 | 38,879,569.40 | 40,543,302.03 |
38. 管理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 | 60,723,875.96 | 61,030,639.92 |
差旅费 | 1,303,368.44 | 1,364,522.42 |
办公费 | 7,606,276.22 | 5,444,635.76 |
折旧和摊销 | 3,245,082.16 | 4,918,042.63 |
审计和技术咨询费 | 1,883,965.95 | 2,276,881.11 |
交通及通讯费 | 444,471.79 | 479,473.12 |
租赁费 | 1,606,051.87 | 1,031,478.43 |
股权激励费用 | - | -8,993,045.33 |
其他 | 3,745,030.64 | 5,819,046.44 |
合计 | 80,558,123.03 | 73,371,674.50 |
39. 研发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 | 70,221,836.11 | 86,402,701.01 |
折旧和摊销 | 773,196.43 | 716,124.89 |
差旅费及其他 | 542,034.76 | 725,673.33 |
合计 | 71,537,067.30 | 87,844,499.23 |
40. 财务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息支出 | 13,631,966.75 | 13,995,320.54 |
减:利息收入 | 1,698,687.20 | 2,688,293.54 |
利息净支出 | 11,933,279.55 | 11,307,027.00 |
汇兑损益 | -48,000.31 | -47,645.37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1,190,989.84 | 1,265,081.47 |
合 计 | 13,076,269.08 | 12,524,463.10 |
41. 其他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政府补助 | 2,377,532.59 | 1,901,871.32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582,072.67 | 427,465.43 |
小规模增值税未到起征点免征增值税 | 288.69 | 514.52 |
合计 | 2,959,893.95 | 2,329,851.27 |
42. 投资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49,052.65 | |
合计 | 49,052.65 |
43.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14,231.00 | -221,909.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5,961.44 | -25,649,338.5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62,549.24 | 282,929.22 |
合计 | -632,741.68 | -25,588,318.34 |
44.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757,989.51 | -3,819,758.72 |
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311,469.55 | -2,603,779.26 |
三、商誉减值损失 | -81,738,819.26 | -16,921,099.38 |
合计 | -92,808,278.32 | -23,344,637.36 |
45. 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1,532,803.65 | - |
合计 | 11,532,803.65 | - |
46.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00 | - | 1.00 |
其中:固定资产 | 1.00 | - | 1.00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582.52 | - | 582.52 |
其他 | 0.74 | 399,817.01 | 0.74 |
合计 | 584.26 | 399,817.01 | 584.26 |
47.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 | 50,000.00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979.08 | 13,689.87 | 14,979.08 |
其他 | 95,208.22 | 40,496.23 | 95,208.22 |
合计 | 110,187.30 | 104,186.10 | 110,187.30 |
48.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的组成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552,456.16 | 8,689,945.0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836,757.10 | -5,332,112.48 |
合计 | -2,284,300.94 | 3,357,832.5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润总额 | -85,002,770.74 | 40,726,200.8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750,415.60 | 6,108,930.1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153,447.43 | -414,578.4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26,634.51 | 121,996.3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2,300,581.5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90,729.23 | 791,772.7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495.3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660,462.97 | 1,687,955.8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6,465,159.48 | -7,209,079.51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 -29,250.74 |
所得税费用 | -2,284,300.94 | 3,357,832.57 |
49.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押金、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 12,691,083.08 | 16,159,651.59 |
员工备用金还款 | 941,339.43 | 2,060,784.61 |
政府补助 | 2,822,460.98 | 1,375,930.56 |
利息收入 | 1,698,687.20 | 2,688,293.54 |
往来及其他 | 1,155,407.62 | 153,332,267.06 |
合计 | 19,308,978.31 | 175,616,927.36 |
②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押金、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 | 17,473,226.01 | 21,238,306.82 |
备用金 | 1,062,976.22 | 3,745,023.91 |
以现金支付的各项费用 | 42,423,353.15 | 54,384,445.21 |
往来及其他 | 85,208.48 | 151,315,279.25 |
合计 | 61,044,763.86 | 230,683,055.19 |
(2)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回购股份 | - | 7,610,517.82 |
租赁付款额 | 1,133,791.15 | 1,768,506.49 |
合计 | 1,133,791.15 | 9,379,024.31 |
②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93,313,871.58 | 381,401,809.72 | 263,278.44 | 454,717,798.30 | 220,261,161.44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 租赁负债) | 592,667.36 | 4,979,105.07 | 1,443,944.57 | 4,127,827.86 | ||
合计 | 293,906,538.94 | 381,401,809.72 | 5,242,383.51 | 456,161,742.87 | - | 224,388,989.30 |
5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2,718,469.80 | 37,368,368.2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2,808,278.32 | 23,344,637.36 |
信用减值准备 | 632,741.68 | 25,588,318.34 |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170,302.14 | 5,176,010.0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197,924.88 | 2,075,228.15 |
无形资产摊销 | 540,380.05 | 1,060,349.4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90,142.59 | 483,030.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532,803.65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689.8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609,133.59 | 13,995,320.5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052.65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18,648.18 | -5,075,652.5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27,927.08 | -256,459.9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86,251.47 | -37,244,816.09 |
补充资料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9,384,498.31 | -107,700,675.2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6,302,539.19 | 247,552,295.22 |
其他 | - | -8,993,045.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853,563.70 | 197,386,598.4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新增使用权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79,297,662.73 | 509,843,375.8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09,843,375.87 | 327,534,455.6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545,713.14 | 182,308,920.25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构成情况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一、现金 | 479,297,662.73 | 509,843,375.87 |
其中:库存现金 | 179,782.91 | 145,437.9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71,847,223.43 | 476,104,301.3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270,656.39 | 33,593,636.59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9,297,662.73 | 509,843,375.8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5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2024年12月31日 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506,491.46 | 7.1884 | 3,640,863.21 |
其中:美元 | 506,491.46 | 7.1884 | 3,640,863.21 |
52. 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2024年度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606,051.87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62,377.73 |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
项 目 | 2024年度金额 |
租赁收入 | 642,960.92 |
合计 | 642,960.92 |
六、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 | 70,221,836.11 | 86,402,701.01 |
折旧和摊销 | 773,196.43 | 716,124.89 |
差旅费及其他 | 542,034.76 | 725,673.33 |
合计 | 71,537,067.30 | 87,844,499.2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1,537,067.30 | 87,844,499.2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新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00万元 | 北京 | 北京 |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技术服务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海新晨信息集 | 2000万元 | 上海 | 上海 | 计算机软硬件开 | 100.00 | - | 同一控制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成系统有限公司 | 发及销售、技术服务 | 下企业合并 | |||||
江苏新晨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江苏 | 江苏 |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技术服务 | 100.00 | - | 设立 |
武汉新晨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2800万元 | 武汉 | 武汉 |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技术服务 | 100.00 | - | 设立 |
广州新晨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00万元 | 广州 | 广州 |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技术服务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北京 | 北京 |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技术服务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海点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上海 | 上海 |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技术服务 | 100.00 | - | 设立 |
海南新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海南 | 海南 |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200万元 | 北京 | 北京 |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技术服务 | 55.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45 | -1,258,991.51 | 45,000.00 | 6,433,439.33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14,080,057.50 | 1,070,682.16 | 15,150,739.66 | 1,721,241.13 | - | 1,721,241.13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17,157,040.28 | 1,384,787.62 | 18,541,827.90 | 2,214,570.47 | - | 2,214,570.47 |
子公司名称 | 2024年度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2,768,223.24 | -2,797,758.90 | -2,797,758.90 | -1,904,485.68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6,283,737.04 | -57,070.48 | -57,070.48 | 226,489.38 |
九、政府补助
1. 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应收政府补助款项。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40,000.00 | 600,000.00 | 88,511.05 | 751,488.95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40,000.00 | 600,000.00 | 88,511.05 | 751,488.95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利润表列报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涉假刑事案件物证检验鉴定与评估关键技术研究 | 88,511.05 | 资产相关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66,560.56 | 223,710.68 | 收益相关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006,652.26 | 542,230.08 | 收益相关 |
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岗位补贴 | 37,120.00 | 68,880.60 | 收益相关 |
扩岗补助 | 11,000.00 | 11,500.00 | 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113,847.14 | 38,303.82 | 收益相关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 | 3,332.80 | 1,000.00 | 收益相关 |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促进就业基金 | 58,085.00 | 36,270.00 | 收益相关 |
企业招用退伍军人自主就业扣减增值税 | 18,000.00 | 收益相关 | |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就业扣减增值税 | 409,500.00 | 收益相关 |
利润表列报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财政扶持资金 | 555,000.00 | 608,000.00 | 收益相关 |
培训补贴 | 146,400.00 | 收益相关 | |
上海市长宁区”专精特新“补助款 | 50,000.00 | 收益相关 | |
武汉市人社局企业社保补贴款 | 150,576.14 | 收益相关 | |
武汉市失业保险基金大学生就业补贴款(扩岗补贴17人*1000) | 17,000.00 | 收益相关 | |
其他补助 | 9, 923.78 | 8,000.00 | 收益相关 |
合计 | 2,377,532.59 | 1,901,871.32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
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49.86%(比较期:62.11%);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39.93%(比较期:30.78%)。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220,261,161.44 | |||
应付票据 | 46,141,352.86 | |||
应付账款 | 339,227,430.72 | |||
其他应付款 | 1,861,025.2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02,705.60 | |||
租赁负债 | 2,425,122.27 | |||
合计 | 609,193,675.84 | 2,425,122.27 |
(续上表)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293,313,871.58 | - | - | |
应付票据 | 93,434,208.11 | - | - | |
应付账款 | 332,534,785.21 | - | - | |
其他应付款 | 2,932,485.54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556,415.00 | - | - | |
租赁负债 | - | 436,252.36 | - | |
合计 | 770,771,765.44 | 436,252.36 | - |
3. 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①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美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506,491.46 | 3,640,863.21 |
(续上表)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美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301,535.40 | 2,135,684.78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就会下降或增加110万元。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24,577.09 | 24,577.09 |
合计 | - | 5,000,000.00 | 24,577.09 | 5,024,577.09 |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1. 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李福华 | 持股比例13.95% |
康路 | 持股比例12.5% |
张燕生 | 持股比例9.93% |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清熠惠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北京恒毅英飞光电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北京华义英飞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北京青熠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华毅瀛飞(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华毅瀛飞(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天津时代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湖州新圣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北京圣美迪诺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圣美迪诺医疗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北京跑熊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天津市聚晶自动化新技术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北京沃瑞视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北京水兵壹号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北京灵境世界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北京米沃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江苏新业科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江苏新业文体实业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南京金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南京金源沣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江苏金源新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南京新业亿阳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南京新业丰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江苏新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南京金汇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南京源聚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南京汇添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南京东吴置业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共青城沣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共青城沣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上海沣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深圳金洪沣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安吉沣吉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安吉泽洪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上海渱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天津金洪丰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扬州洋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洋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共青城洪华投资合伙企业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扬州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共青城洪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嘉兴木澜云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嘉兴石沣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南京沣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嘉兴聚沣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嘉兴木澜科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扬州芯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北京泛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浙江泛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深圳启睿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能够控制的企业 |
苏州瀚宸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北京美速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能够控制的企业 |
北京陪伴小屋托育有限公司 | 监事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北京科力华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北京宏翔卓瑞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基麟碳科技(海口)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长三合数碳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 |
海南南海智碳生态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中财经开(河南)碳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蔷薇融碳生态保护(海南)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中财数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 |
深圳图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深圳图灵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 |
深圳点筹互联网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深圳市智水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上海凯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图灵(深圳)创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 |
图灵(深圳)智能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控制的企业 |
上海图瓴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4. 关联交易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序号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1 | 康路 | 30,000,000.00 | 2023年10月20日 | 2024年10月20日 | 是 |
2 | 康路 | 30,000,000.00 | 2023年11月24日 | 2024年11月23日 | 是 |
3 | 康路 | 70,000,000.00 | 2023年11月6日 | 2025年6月20日 | 否 |
4 | 康路 | 80,000,000.00 | 2024年8月16日 | 2025年12月3日 | 否 |
5 | 康路 | 50,000,000.00 | 2023年8月30日 | 2025年3月11日 | 否 |
6 | 康路 | 90,000,000.00 | 2024年4月10日 | 2025年8月28日 | 否 |
7 | 康路 | 30,000,000.00 | 2024年3月11日 | 2025年3月10日 | 否 |
8 | 康路 | 60,000,000.00 | 2023年11月10日 | 2025年7月31日 | 否 |
9 | 康路 | 150,000,000.00 | 2024年2月9日 | 2024年11月17日 | 是 |
10 | 康路 | 80,000,000.00 | 2024年11月28日 | 2025年11月28日 | 否 |
11 | 康路 | 50,000,000.00 | 2023年2月27日 | 2024年2月26日 | 是 |
12 | 康路 | 70,000,000.00 | 2024年4月2日 | 2025年4月1日 | 否 |
13 | 康路 | 50,000,000.00 | 2023年10月26日 | 2024年7月11日 | 是 |
14 | 康路 | 50,000,000.00 | 2023年10月27日 | 2024年10月26日 | 否 |
15 | 康路 | 20,000,000.00 | 2024年3月25日 | 2025年3月25日 | 否 |
16 | 康路 | 20,000,000.00 | 2024年5月27日 | 2025年5月27日 | 否 |
17 | 康路 | 70,000,000.00 | 2024年5月24日 | 2025年7月25日 | 否 |
18 | 康路 | 50,000,000.00 | 2024年8月9日 | 2025年8月9日 | 否 |
19 | 康路 | 50,000,000.00 | 2024年6月11日 | 2029年6月10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2023年10月17日,康路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该行签订的编号为2023卢沟桥第00168号《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借款金额为1,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借款0.00万元,担保责任已经履行完毕。
(2)2019年10月15日,康路签署保证函,为本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编号为FA776688190906-D《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修改协议项下的债务向贷款行提供担保,最高融资额3,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借款0.00万元,担保责任已经履行完毕。
(3)2023年10月31日,康路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编号为公授信字第2300000195054的《综合授信合同》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高债权本金额为7,000.00万元,本保证合同最高额担保权设立前双方存在的未结清业务余额转入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余额合计400.79万元,流动资金借款3,000.00万元,担保责任仍在履行。
(4)2024年8月16日,康路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编号为BC2024080100000015号《融资额度协议》下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融资额度为8,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余额合计1,296.68万元,流动资金借款3,771.24万元,担保责任仍在履行。
(5)2023年8月30日,康路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兴银京安立路(2023)授字第202309号《额度授信合同》下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融资额度为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余额合计80.61万元,流动资金借款4,600.00万元,担保责任仍在履行。
(6)2024年4月11日,康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同日与该行签订的2024世纪城授信439号《授信协议》授信期间本公司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授信额度为9,00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余额合计6,766.96万元,流动资金借款2,593.94万元,担保责任仍在履行。
(7)2024年3月21日,康路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本公司编号为DLL京20240311002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金额为3,000.00万元(借款具体金额以借据为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借款434.60万元,担保责任仍在履行。
(8)2023年11月24日,康路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本公司编号为A0455202311080020号《最高债权额度合同》下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额度6,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借款1,800.00万元,担保责任仍在履行。
(9)2023年4月27日,康路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编号为(2023)信银京授字第0116号《综合授信合同》下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融资额度为15,000.00万元。2024年2月29日,康路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将前述(2023)信银京授字第0116号《综合授信合同》下主债权金额15,000.00万元转入本保证担保的债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流动资产借款0.00万元,担保责任已经履行完毕。
(10)2024年9月6日,康路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2024079RS023号《授信额度协议》下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授信额度为8,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借款1,500.00万元,担保责任仍在履行。
(11)(12)2023年2月27日,康路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0800993号《综合授信合同》下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融资额度为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余额合计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0.00万元,该项担保责任已履行完毕;2024年4月2日,康路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0904808号《综合授信合同》下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融资额度为7,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4,405.89万元,流动资金借款0.00万元,担保责任仍在履行。
(13)2023年10月26日,康路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SX1490230118(B)号《综合授信合同》下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融资额度为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借款0.00万元,担保责任已经履行完毕。
(14)2023年10月27日,康路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BJ德胜门ZH23009号《综合授信协议》下发生的所有债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融资额度为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借款0.00万元,担保责任已经履行完毕。
(15)(16)2024年3月25日,康路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该行签订的编号为ZGCB(JK)20240044-01《企业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借款金额为2,000.00万元;2024年5月27日,康路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该行签订的编号为ZGCB(JK)20240044-02《企业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借款金额为2,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借款0.00万元,担保责任仍在履行。
(17)2024年5月23日,康路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本公司在该行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7,000.00万元提供单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借款2,800.00万元,担保责任仍在履行。
(18)2024年12月18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门支行出具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情况证明,公司在该行可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授信起止日为2024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9日,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并由法定代表人康路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借款0.00万元,担保责任仍在履行。
(19)2024年8月16日,康路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自2024年6月11日至2029年6月10日在该行最高债权额度人民币5,000.00万元内的所有银行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借款0.00万元,担保责任仍在履行。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 2024年度发生额 | 2023年度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583,979.92 | 4,168,389.16 |
(4)其他关联交易
交易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2024年度发生额 | 2023年度发生额 | 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物业费 | 南京新业丰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49,210.76 | 81,361.80 | 市场定价 |
停车费 | 南京新业丰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1,059.91 | 18,285.72 | 市场定价 |
水电费 | 江苏新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35,164.06 | 47,986.25 | 市场定价 |
合计 | 95,434.73 | 147,633.77 | - |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全资子公司海南新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已实缴200万元注册资本,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有800万元的出资尚未实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信用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开立但尚未到期的国内信用证2,607.92万元。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 | 期限 | 备注 |
一、子公司 | ||||
上海新晨信息集成系统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800.00 | 2024年10至2025年10月 | |
上海新晨信息集成系统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700.00 | 2024年11至2025年11月 | |
合计 | 15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 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4月8日,本公司公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事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天一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华恩”)不低于 91.0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收购价款及交易方式、交易对方等方案以后续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2025年4月22日,本公司公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天一恩华 96.962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天一恩华将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天一恩华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对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方案进行确认,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2. 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 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 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本公司的业务单一,主要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财务报表不呈报分部信息。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303,122,394.32 | 401,820,549.16 |
1年以内小计 | 303,122,394.32 | 401,820,549.16 |
1至2年 | 36,647,980.04 | 40,725,989.09 |
2至3年 | 23,897,855.55 | 81,884,470.36 |
3至4年 | 41,498,059.86 | 20,816,956.94 |
4至5年 | 14,629,945.75 | 1,926,886.33 |
5年以上 | 37,777,760.12 | 36,398,083.48 |
小计 | 457,573,995.64 | 583,572,935.36 |
减:坏账准备 | 96,221,021.04 | 97,077,038.49 |
合计 | 361,352,974.60 | 486,495,896.8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7,573,995.64 | 100.00 | 96,221,021.04 | 21.03 | 361,352,974.60 |
1.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单位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2.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57,573,995.64 | 100.00 | 96,221,021.04 | 21.03 | 361,352,974.60 |
合计 | 457,573,995.64 | 100.00 | 96,221,021.04 | 21.03 | 361,352,974.60 |
(续上表)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3,572,935.36 | 100.00 | 97,077,038.49 | 16.63 | 486,495,896.87 |
1.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单位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2.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83,572,935.36 | 100.00 | 97,077,038.49 | 16.63 | 486,495,896.87 |
合计 | 583,572,935.36 | 100.00 | 97,077,038.49 | 16.63 | 486,495,896.87 |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3,122,394.32 | 15,156,119.72 | 5.00 | 401,820,549.16 | 20,091,027.46 | 5.00 |
1-2年 | 36,647,980.04 | 3,664,798.00 | 10.00 | 40,725,989.09 | 4,072,598.91 | 10.00 |
2-3年 | 23,897,855.55 | 7,169,356.67 | 30.00 | 81,884,470.36 | 24,565,341.11 | 30.00 |
3-4年 | 41,498,059.86 | 20,749,029.93 | 50.00 | 20,816,956.94 | 10,408,478.47 | 50.00 |
4-5年 | 14,629,945.75 | 11,703,956.60 | 80.00 | 1,926,886.33 | 1,541,509.06 | 80.00 |
5年以上 | 37,777,760.12 | 37,777,760.12 | 100.00 | 36,398,083.48 | 36,398,083.48 | 100.00 |
合计 | 457,573,995.64 | 96,221,021.04 | - | 583,572,935.36 | 97,077,038.4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1。
(3)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7,077,038.49 | 856,017.45 | 96,221,021.04 | |||
其中: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单位的应收账款 | - | - | - | |||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7,077,038.49 | 856,017.45 | 96,221,021.04 | |||
合计 | 97,077,038.49 | 856,017.45 | 96,221,021.04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01,147,015.45 | - | 101,147,015.45 | 20.69 | 5,483,454.30 |
第二名 | 72,947,836.31 | 21,493,737.90 | 94,441,574.21 | 19.32 | 9,706,233.60 |
第三名 | 21,811,265.53 | - | 21,811,265.53 | 4.46 | 21,811,265.53 |
第四名 | 17,651,274.65 | 21,805.00 | 17,673,079.65 | 3.62 | 8,749,319.83 |
第五名 | 14,435,669.07 | - | 14,435,669.07 | 2.95 | 820,783.33 |
合计 | 227,993,061.01 | 21,515,542.90 | 249,508,603.91 | 51.04 | 46,571,056.59 |
2. 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387,302.79 | 7,178,670.03 |
合计 | 8,387,302.79 | 7,178,670.03 |
(4)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5,588,123.00 | 4,772,597.25 |
1年以内小计 | 5,588,123.00 | 4,772,597.25 |
1至2年 | 1,895,825.93 | 1,781,702.16 |
2至3年 | 1,216,022.43 | 1,200,336.58 |
3至4年 | 981,901.00 | 325,441.99 |
4至5年 | 150,881.99 | 191,070.50 |
5年以上 | 693,429.84 | 512,850.00 |
小计 | 10,526,184.19 | 8,783,998.48 |
减:坏账准备 | 2,138,881.40 | 1,605,328.45 |
合计 | 8,387,302.79 | 7,178,670.03 |
③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保证金 | 8,336,199.92 | 5,702,201.83 |
备用金 | 1,613,180.03 | 2,263,954.92 |
押金 | 554,413.24 | 808,749.26 |
往来款 | 22,391.00 | 9,092.47 |
小计 | 10,526,184.19 | 8,783,998.48 |
减:坏账准备 | 2,138,881.40 | 1,605,328.45 |
合计 | 8,387,302.79 | 7,178,670.03 |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A.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10,526,184.19 | 2,138,881.40 | 8,387,302.79 |
第二阶段 | |||
第三阶段 | |||
合计 | 10,526,184.19 | 2,138,881.40 | 8,387,302.79 |
2024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526,184.19 | 20.32 | 2,138,881.40 | 8,387,302.79 | |
1.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单位的其他应收款 | |||||
2.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0,526,184.19 | 20.32 | 2,138,881.40 | 8,387,302.79 | |
合计 | 10,526,184.19 | 20.32 | 2,138,881.40 | 8,387,302.79 |
B.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第一阶段 | 8,783,998.48 | 1,605,328.45 | 7,178,670.03 |
第二阶段 | - | - | - |
第三阶段 | - | - | - |
合计 | 8,783,998.48 | 1,605,328.45 | 7,178,670.03 |
2023年12月31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783,998.48 | 18.28 | 1,605,328.45 | 7,178,670.03 | |
1.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单位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2.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8,783,998.48 | 18.28 | 1,605,328.45 | 7,178,670.03 | |
合计 | 8,783,998.48 | 18.28 | 1,605,328.45 | 7,178,670.03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依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1。
④ 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605,328.45 | - | - | 1,605,328.45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33,552.95 | 533,552.9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138,881.40 | 2,138,881.40 |
⑤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保证金 | 2,028,367.99 | 1年以内、2-3年、3-4年、5年以上 | 19.27 | 538,333.40 |
第二名 | 保证金 | 943,248.24 | 3-4年、4-5年、5年以上 | 8.96 | 590,952.89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三名 | 保证金 | 659,650.00 | 1年以内、1-2年 | 6.27 | 43,182.50 |
第四名 | 保证金 | 598,605.50 | 1年以内 | 5.69 | 29,930.28 |
第五名 | 保证金 | 52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4.94 | 33,500.00 |
合计 | 4,749,871.73 | 45.13 | 1,235,899.07 |
3.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80,187,802.71 | 148,759,932.97 | 331,427,869.74 | 480,187,802.71 | - | 480,187,802.71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 - | ||
合计 | 480,187,802.71 | 148,759,932.97 | 331,427,869.74 | 480,187,802.71 | - | 480,187,802.71 |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2024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余额 |
武汉新晨信息产业公司 | 28,104,197.00 | - | - | 28,104,197.00 | - | - |
广州新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2,095,450.00 | - | - | 2,095,450.00 | - | - |
江苏新晨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542,033.00 | - | - | 7,542,033.00 | - | - |
上海新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21,163,105.97 | - | - | 21,163,105.97 | - | - |
上海点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8,766,257.62 | - | - | 8,766,257.62 | - | - |
北京新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3,412,575.57 | - | - | 23,412,575.57 | - | - |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20,000,000.00 | - | - | 320,000,000.00 | 119,841,973.61 | 119,841,973.61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67,104,183.55 | - | - | 67,104,183.55 | 28,917,959.36 | 28,917,959.36 |
海南新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 - | 2,000,000.00 | - | - |
合计 | 480,187,802.71 | - | - | 480,187,802.71 | 148,759,932.97 | 148,759,932.97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49,600,332.25 | 1,104,784,115.96 | 1,513,942,929.10 | 1,316,864,764.68 |
其他业务 | 2,588,446.08 | 1,924,632.00 | 1,513,206.86 | 701,262.00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合计 | 1,252,188,778.33 | 1,106,708,747.96 | 1,515,456,135.96 | 1,317,566,026.68 |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分解信息: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
系统集成 | 649,427,835.30 | 601,078,326.17 | 852,277,803.37 | 775,580,394.71 |
软件开发 | 439,703,649.56 | 363,366,453.86 | 484,711,637.63 | 392,704,997.05 |
专业技术服务 | 160,468,847.39 | 140,339,335.93 | 176,953,488.10 | 148,579,372.92 |
合计 | 1,249,600,332.25 | 1,104,784,115.96 | 1,513,942,929.10 | 1,316,864,764.6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 | 1,030,625,269.09 | 911,917,921.13 | 1,258,693,800.49 | 1,078,032,415.55 |
华东 | 141,253,980.92 | 128,786,508.97 | 153,529,033.13 | 146,835,885.89 |
其他 | 77,721,082.24 | 64,079,685.86 | 101,720,095.48 | 91,996,463.24 |
合计 | 1,249,600,332.25 | 1,104,784,115.96 | 1,513,942,929.10 | 1,316,864,764.68 |
5. 投资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6,105,000.00 | 32,864,320.00 |
合计 | 46,105,000.00 | 32,864,320.00 |
十八、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2024年度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517,825.5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70,880.3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9,052.65 |
项 目 | 2024年度 | 说明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4,336.2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82,072.67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13,425,494.95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3,068,167.30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0,357,327.65 |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7,870.19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0,349,457.46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① 2024年度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42 | -0.27 | -0.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12 | -0.31 | -0.31 |
② 2023年度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65 | 0.12 |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35 | 0.11 | 0.11 |
公司名称: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