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晨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8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会议召开及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时间审议事项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 01月17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 02月4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晨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 04月24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序号届次时间审议事项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议案 5、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6、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 04月26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 07月17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6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 08月26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 10月28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 11月27日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信息披露、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并形成以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12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得到充分有效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能廉洁守法、尽职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出现重大缺陷的情况。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行规范、财务状况稳健,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了有效

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编制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各重大方面均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合规性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

三、监事会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不断提升和经营管理的合规开展,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此外,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