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李井奎先生、顾林先生、赵刚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井奎先生、顾林先生、赵刚先生2024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