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进一步完善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含)
(四)保险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含)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具体方案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