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监事会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4年4月24日
2024年4月24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额度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5.《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6.《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7.《关于终止硅基项目的议案》 18.《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4年7月12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8月1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2024年10月24日
2024年10月24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4年12月11日
2024年12月11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长期应收款质押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相关会议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和授权,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与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在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中,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管理及登记,报告期内未发现有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发生。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八)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程序和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忠实履行监督职能,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时监事会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计金融等知识的学习,提高监事会成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