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17
2025年4月26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许文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池信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水香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公司积多年来形成的竞争优势,主营优势业务效益持续多年增长。但是,当前外部环境复杂,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引发各国担忧等,经济发展面临着宏观环境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若宏观经济持续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各行业及国际贸易造成严重伤害,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延续了稳中向好、稳中回升的态势。公司将争取抓住机遇,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应对国际市场,继续做好自身工作:坚持既定发展策略,贯彻“技术创新”,增强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培育新型应用产品,如新能源用炭基材料的开发,优化产品结构,打造新的增长点;持续推进实施产能扩张计划,将技术、成本优势转化成规模效益;采用灵活的市场策略、产品策略、销售策略,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巩固市场龙头地位;持续优化管理,降本增效;降低财务杠杆,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活性炭相关产品生产线的建设,扩张公司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将竞争优势规模化转化、扩大。募投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科学决策、充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科学论证,正在持续提升公司产能、贡献经济效益,并且根据实施情况变化调整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至多孔碳产线建设,确保募集资金投资实现有效回报。但后续实施建设仍需一定周期,新增产能可能无法快速实现有效产出和批量销售,将可能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由于项目实施可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产业政策、政府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不可预见的负面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无法及时、充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继续精心策划、严格管理,根据客观条件完善进度及用途安排;研判活性炭行业状况、采取针对性的销售策略保障募投项目新增产出的市场推广。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送红股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41
第六节重要事项 ...... 4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5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58
第十节财务报告 ...... 5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4年度报告文本原件。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元力股份 | 指 |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
南平元力 | 指 | 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荔元公司 | 指 | 全资孙公司-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 |
怀玉山公司、江西元力 | 指 | 全资孙公司-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 |
满洲里公司、满洲里元力 | 指 | 全资孙公司-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元力碳硅材料(柬埔寨) | 指 | 全资孙公司-元力碳硅材料(柬埔寨)有限公司 |
上海新金湖、新金湖公司 | 指 | 控股孙公司-上海新金湖活性炭有限公司 |
三元循环 | 指 | 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
三元热电 | 指 | 全资孙公司-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
三元节能 | 指 | 全资孙公司-福建南平三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元禾水玻璃 | 指 | 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 |
元力水玻璃 | 指 | 全资孙公司-南平元力水玻璃有限公司 |
元力新能源 | 指 | 全资子公司-元力新能源碳材料(南平)有限公司 |
元力硅材料(南平) | 指 | 全资子公司-元力硅材料(南平)有限公司 |
元力硅材料(福建) | 指 | 全资孙公司-元力硅材料(福建)有限公司 |
元力益海嘉里(福建) | 指 | 控股子公司-元力益海嘉里(福建)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
元力益海嘉里(盘锦) | 指 | 控股孙公司-元力益海嘉里(盘锦)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
嘉联化工 | 指 |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
元禾化工 | 指 |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
信元投资 | 指 | 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公司 |
EWS | 指 |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元力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174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元力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FujianYuanliActiveCarbon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无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许文显 |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53004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53000 | ||
公司网址 | www.yuanlicarbon.com | ||
电子信箱 | dm@yuanlicarbon.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罗聪 | 兰靖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 |
电话 | 0599-8558803 | 0599-8558803 |
传真 | 0599-8558803 | 0599-8558803 |
电子信箱 | dm@yuanlicarbon.com | dm@yuanlicarbon.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七-九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碧芸、王瑾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1,882,968,563.55 | 2,015,453,297.86 | -6.57% | 1,950,994,868.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4,450,452.67 | 237,145,288.03 | 19.95% | 224,458,809.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4,824,027.48 | 236,727,174.65 | 7.64% | 227,200,952.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0,695,964.48 | 270,640,269.93 | -14.76% | 255,330,998.7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863 | 0.6586 | 19.39% | 0.718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863 | 0.6586 | 19.39% | 0.70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0% | 7.92% | 0.88% | 11.02%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4,006,636,502.21 | 3,951,679,262.57 | 1.39% | 3,659,568,564.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306,823,843.78 | 3,110,908,734.36 | 6.30% | 2,794,435,645.22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否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7810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67,219,632.07 | 516,723,455.54 | 412,479,930.61 | 486,545,545.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7,630,815.17 | 70,165,331.29 | 64,173,285.79 | 72,481,020.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6,977,715.37 | 69,423,942.39 | 64,059,852.12 | 74,362,517.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97,311.92 | 92,968,383.54 | 79,348,299.02 | 148,776,593.8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148,226.46 | -3,305,242.25 | -11,529,959.4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58,379.05 | 4,219,299.09 | 4,465,336.4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8,332,626.30 | 143,548.90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1,631,851.0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23,002.44 | 2,154,794.88 | 92,031.3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7,453.7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11,635.56 | 676,411.66 | -4,321,418.1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7,720.58 | 486,024.53 | 208,423.31 | |
合计 | 29,626,425.19 | 418,113.38 | -2,742,143.0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工行业),化工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化工产品与人类的生产、生活联系非常紧密,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公司聚焦于活性炭、硅酸钠、硅胶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工业、医药供应、化学工业、水处理、空气治理、冶金行业、白炭黑行业、硅橡胶工业及新能源碳材料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相关产业的发展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及行业上下游的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
(一)行业发展情况
1、全球活性炭的传统生产大国包括中国、美国、日本及荷兰等国家,自从20世纪90年代起,北美、西欧等发达国家受原材料制约及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的影响,其活性炭产业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木质活性炭生产国,但大多数是年产几百吨到上千吨的小企业。除本公司及其他几家较大型的木质活性炭企业外,国内绝大部分木质活性炭企业的整体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实力均远落后于欧美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木质活性炭行业形成了以国内大厂与欧美企业为主导、众多中、小企业共同参与的市场竞争格局。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保政策日趋严格,清洁生产、能源综合利用是活性炭行业未来发展方向,这将加快产业资源向以公司为代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活性炭企业集中,公司的行业优势地位日益显著。
同时,不仅受益于食品饮料等传统领域的刚性需求以及环保治理领域的高增速,活性炭应用领域也一直在深化拓展,不断带来更为广阔多维的行业空间。新能源产业如动力电池、储能行业持续发展、技术更新步伐加快,对碳材料提出了新的需求,这给活性炭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尤其是以公司为代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活性炭企业会获得下游新能源电池企业更多的青睐。
2、公司生产的硅酸钠主要用于生产沉淀法白炭黑。我国白炭黑行业已经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白炭黑产能、产量位居世界首位,广泛用于轮胎、鞋类、硅橡胶、饲料、牙膏、涂料、医药等多个领域,其中轮胎是其最大的下游应用领域,随着各国“绿色轮胎”法规、政策的推出,“绿色轮胎”市场将迎来高速发展阶段,白炭黑作为“绿色轮胎”的关键原材料之一,将持续受益。
3、2021年9月,公司通过受让三元循环,将硅酸钠产品向下游延伸至硅胶的生产。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硅胶产品的研究和工业生产,进入21世纪,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成为硅胶行业发展的强劲动力,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行业发展,我国硅胶产业进入蓬勃发展时期。未来,硅胶产业资源将逐步向具有成本、技术优势的地区和企业集中。
公司将以建设循环产业园为抓手,创新驱动节能降耗水平的提升,以低成本、高质量的硅胶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持续提升行业市场知名度。
(二)行业政策环境
公司主要产品兼具节能环保性能、资源循环利用属性,是良好的新型功能材料,并且随着技术的进步及迭代,应用领域逐步扩展至新能源碳材料领域;同时公司研发能力突出,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将显著受益于国家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等的发展规划。
1、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木质活性炭所处行业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第一类“鼓励类”第一条“农林牧渔业”第7项“林产化学品深加工”“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产品开发及能源化”以及第四十二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1项“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
设备制造”,属于鼓励类行业;同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还将“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土法活性炭生产”列为落后生产工艺,以上指导内容将有力推动活性炭行业整合,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40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对以综合利用“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沙柳、玉米芯”等生产销售的活性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90%的政策。该文件是2001年以来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延续,体现了国家鼓励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基本政策取向,长期利好木质活性炭行业。
3、二十大重点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出“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要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国务院、有关部委陆续发布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以及《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等文件,对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长期利好活性炭需求增长。
同时,随着我国在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方面的不断加强,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逐渐收严,要求具备企业排污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一方面促进行业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方向发展,同时促进公司活性炭产品的推广应用;另一方面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公司竞争优势的发挥,也将鼓励公司向规模化、集约化、技术产品创新化发展。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在低碳循环发展方面在行业中脱颖而出,在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等各环节向绿色发展方式转型。
4、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下,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等,对产业绿色转型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司一贯遵循的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促进公司加快打造“林产化工循环产业示范园”的步伐;公司以可再生的生物质材料生产活性炭产品,相较煤质活性炭,将具备绿色、低碳方面的显著优势。
围绕“双碳”目标,我国正在全力支持和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相继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等政策指导意见。其中,新能源设备、电网建设、交通运输、消费电子等行业将持续快速发展。对此,公司对新型储能碳材料如超级电容活性炭、生物质硬碳、多孔碳等产品的开发及产业化推进将更加坚定。
(三)行业地位
1、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木质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利用上市和再融资契机,一方面打破资金瓶颈,依托先进的连续化、清洁化、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大规模的同时,通过并购实现了原料基地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品牌优势,行业领军地位日益巩固加强;另一方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和产业要求的经营管理体系,公司运营水平不断提升。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公司的规模生产能力、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实现快速增长。公司木质活性炭的产销量从1999年建厂时500吨左右的规模发展到如今超过14万吨规模。公司作为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领军企业的地位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品牌影响力、市场号召力得到极大增强。
随着公司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的不断增强,在活性炭领域持续朝着全品类、高端化的方向发展。除强势品类粉状活性炭,公司逐步开发出竹基颗粒活性炭、果壳活性炭、蜂窝活性炭、超级电容活性炭、生物质硬炭、多孔碳等新品类,并朝着大规模产业化方向迈进。
2、公司现拥有质量稳定、成本较低的硅酸钠的年生产能力16万吨,居于行业前列,除部分供应三元循环生产硅胶实现无缝衔接外,已经较好地辐射拓展了周边白炭黑、硅溶胶等行业市场,推动相关产业集约化发展并拓宽利润来源。
3、公司现有2.6万吨硅胶的年生产能力,凭借低成本、高质量的竞争优势,已打开市场局面,并逐步丰富产品品类,加快拓展国内外市场。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木质原材料 | 采购订单 | 17.10% | 否 | 1,218.47 | 1,217.71 |
硅酸钠原材料 | 采购订单 | 13.14% | 否 | 927.14 | 713.03 |
硅胶原材料 | 采购订单 | 4.02% | 否 | 444.64 | 392.46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不适用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活性炭 | 工业化应用成熟阶段,生产工艺不断改进、提高 | 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司员工 | 拥有授权专利59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处于行业领先 | 公司是业内研发实力最强的企业,已建成同行业设备最齐全、仪器最先进的研发中心,是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木质活性炭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技术创新工程创新性试点企业等 |
硅酸钠 | 工业化应用成熟阶段,生产工艺不断改进、提高 | 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司员工 | 拥有8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项 | 积淀40多年的生产经验,能够规模化提供极具竞争力的高质量产品 |
硅胶 | 工业化应用成熟阶段,生产工艺不断改进、提高 | 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司员工 | 拥有25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项 | 创新的生产工艺,能够规模化提供极具竞争力的高质量产品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活性炭 | 149,900吨/年 | 98.68% | 新增产能为募投项目“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实施陆续增加 | |
硅酸钠(折固体) | 207,200吨/年 | 96.13% | 截至2024年末,“年产32万吨固体水玻璃项目”,已建成投产一期年产8万吨生产线,二期年产8万吨/年的生产线;剩余项目正在建设中 | |
硅胶 | 26,000吨/年 | 106.90% | 截至2024年末,“年产8万吨硅胶项目”,已建成投产一期年产2万吨生产线,剩余后续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设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南平工业园区白炭黑—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 | 活性炭、硅酸钠、硅胶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2月,三元热电“年产2万吨生物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
2、2024年4月,元力新能源“年产5万吨新能源硬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
3、2024年7月,元力硅材料(南平)“年产6万吨二氧化碳酸化法白炭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
4、2024年12月,三元循环“年产1万吨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南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不适用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否从事化肥行业
□是?否从事农药行业
□是?否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领军企业,在多年的竞争中形成明显的技术、管理、品牌等优势;并积极发展硅化工产业,业务稳步协调发展。公司利用创新性技术,实现热能与物料的循环与综合利用,推进林产化工循环产业园的建设,将活性炭、硅酸钠、硅胶的生产有机结合,产业链协同效应日益明显,为公司持续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产品参与市场竞争。
(一)产销规模扩大,产业链条完整
公司一直致力于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木质活性炭生产企业,目前在福建南平、莆田、江西玉山、内蒙古满洲里、辽宁盘锦、上海拥有7大生产经营基地,辐射半径覆盖国内最重要的林产区、木材加工区以及销售市场,业务基地布局合理,为同行所不能企及。木质活性炭产销规模从建厂时的500吨发展到如今的超14万吨,已连续多年产量、销售量、出口量位居全国第一,并且领先规模呈扩大之势。
硅酸钠业务板块方面,公司利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充分发挥成本控制优势、质量稳定优势,正在新增硅酸钠产能规模,持续增强产业链供应能力与盈利能力。
公司通过在南平工业园区建设林产化工循环产业园,打通活性炭、硅酸钠、硅胶业务之间的连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并实现循环运行:利用生产活性炭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生物质热能,串联起各业务板块;硅酸钠业务向下游应用延展从事硅胶生产,生产环节趋于完整。
(二)创新能力突出,科研成果丰富
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开发模式,较好地把握了实验室技术、中试技术和产业化技术的各阶段特征,有效地组合起企业研发人员和科研机构及高校等研究人员,联合进行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市场接轨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全过程开发。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木质活性炭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活性炭重点实验室等,公司取得了近百项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是行业内自主创新的典范,具备业内最强的研发实力。
公司在成立初期就十分重视节能环保,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相关研发。其中,自主研发的“规模化磷酸法活性炭清洁生产新技术”经福建省科技厅认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参与研发的“农林剩余物多途径热解气化联产炭材料关键技术开发”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公司采用高压电场技术去除气态总磷,获得活性炭工业排放标准推荐。公司利用多年来开发成功和引进消化的成果,研发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活性炭联产热能梯级利用技术、硫酸钠废水循环利用等技术。
(三)产品系列齐全,市场高度认可
公司不断巩固木质活性炭实现行业的领先地位,基于不同原材料、生产工艺,公司能够提供百余种规格的活性炭产品,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逐步培育出竹基颗粒活性炭、果壳活性炭、蜂窝活性炭、椰壳炭等,实现了活性炭产品的全品类覆盖,广泛应用于发酵行业、食品添加剂、医药行业、化工行业、水处理、环保行业、催化剂载体等领域。
近年来,公司不断提升强化销售网络、品牌塑造、技术服务、客户响应等方面工作,与下游各行业优质企业形成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公司活性炭不仅销往大部分省市区,而且远销亚、欧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公司拥有数十年的水玻璃生产史,工艺成熟、管理经验丰富,产线通过规模化放大能够持续输出高质量的产品,极具市场竞争力。
此外,依托长期以来在碳材料相关领域积累的产品、技术、生产等多方位优势,响应储能、动力电池行业技术革新对碳材料提出的新要求,公司开展了超级电容活性炭、生物质硬炭、多孔碳等新能源碳材料的研究开发工作,已形成完善的产品矩阵,受到了下游知名厂商的青睐。
(四)管理体系完善,团队建设提升
为适应不断扩大的公司规模,公司管理建设力度不断加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同时积极争取国际通用的其他标准认证,通过犹太认证(KosherCertification)、清真认证(Halal)以及NSF认证。此外,通过导入IATF16949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卓越绩效管理,持续加强流程梳理以及信息化建设等,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通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了一支年轻化、梯队化、实践型的管理和研发团队,是公司引领我国活性炭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既定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各职能部门积极靠前,有效支持“研发、生产、销售”三驾马车齐头并进,生产经营整体稳中向好。
(1)深耕专业领域,强化主业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围绕化工主营业务开展各项工作,活性炭、硅酸钠等主要业务板块实现提质增量,变色硅业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稳步提升。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296.86万元,同比下降6.57%;利润总额31,953.70万元,同比增长3.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445.05万元,同比增长19.95%。
(2)创新驱动引领,助力产业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系统性推进各项创新工作的开展,获得“一种自粘结高强度木质柱状活性炭的生产方法”等多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捕集技术实现突破,热能循环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废水回收范围进一步扩大、磷酸回收量创新高,产品碳足迹当量值有效降低,降本增效成果显著;活性炭产品应用开发能力持续提升,成功拓展多个新应用场景领域,高端活性炭“进口替代”进程稳步推进;新能源碳材料开发工作进展顺利,硬碳、多孔碳实现量产,产品矩阵日趋完善,将加速形成公司发展的新增长极。
(3)提速项目落地,筑牢发展根基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生产线建设、技术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的优化提升工作,为降本增效提质提供有力支撑。首条多孔碳产线顺利投产,为新能源碳材料产业化进程打下坚实基础;酸洗椰壳炭项目、化学法柱状炭新塑化造粒项目顺利实施,有力提升了产品竞争力;水处理配套设施改造建设持续投入,确保环保安全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
(4)完善内部管理,激发发展潜能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各部门持续完善制度,改善管理,激发潜能。原料新品类持续开发,为降本、满产提供有力支撑;项目、设备管理创新不断,助力工程投资多快好省;优化仓储物流管理,降本增效显著;完善原料评测体系,更好管控产品质量;强化产品质量评审机制,梳理检测指标,提升产品质量检测效率,更好满足客户专有需求;顺利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发了广大员工干事创业热情。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882,968,563.55 | 100% | 2,015,453,297.86 | 100% | -6.57% |
分行业 | |||||
活性炭 | 1,416,245,198.15 | 75.21% | 1,256,811,351.70 | 62.36% | 12.85% |
硅化物 | 463,504,195.49 | 24.62% | 754,196,277.26 | 37.42% | -12.80% |
其他 | 3,219,169.91 | 0.17% | 4,445,668.90 | 0.22% | -0.05% |
分产品 | |||||
活性炭 | 1,415,152,196.81 | 75.16% | 1,254,114,783.31 | 62.22% | 12.94% |
硅酸钠 | 322,110,812.72 | 17.11% | 603,870,299.45 | 29.96% | -12.85% |
硅胶 | 140,209,098.36 | 7.45% | 144,387,420.59 | 7.16% | 0.29% |
其他 | 5,496,455.66 | 0.29% | 13,080,794.51 | 0.65% | -0.36% |
分地区 | |||||
中国境内 | 1,583,283,161.24 | 84.08% | 1,728,946,690.32 | 85.78% | -1.70% |
中国境外 | 299,685,402.31 | 15.92% | 286,506,607.54 | 14.22% | 1.7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755,555,982.73 | 93.23% | 1,884,399,430.02 | 93.50% | -0.27% |
经销 | 127,412,580.82 | 6.77% | 131,053,867.84 | 6.50% | 0.27%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活性炭 | 1,416,245,198.15 | 1,016,257,442.02 | 28.24% | 12.69% | 11.39% | 0.83% |
硅化物 | 463,504,195.49 | 395,890,649.22 | 14.59% | -38.54% | -39.62% | 1.52% |
分产品 | ||||||
活性炭 | 1,415,152,196.81 | 1,014,920,504.42 | 28.28% | 12.84% | 11.67% | 0.75% |
硅酸钠 | 322,110,812.72 | 264,331,141.27 | 17.94% | -46.66% | -51.16% | 7.56% |
分地区 | ||||||
中国境内 | 1,583,283,161.24 | 1,193,824,470.20 | 24.60% | -8.42% | -13.30% | 4.24% |
中国境外 | 299,685,402.31 | 220,447,564.48 | 26.44% | 4.60% | 14.46% | -6.34%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活性炭 | 147,927 | 150,200 | 1,415,152,196.81 | 相对稳定 | |
硅酸钠(固体) | 199,183 | 197,816 | 322,110,812.72 | 相对稳定 | |
硅胶 | 27,793 | 28,090 | 140,209,098.36 | 相对稳定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木质活性炭) | 销售量 | 吨 | 150,200 | 127,436 | 17.86% |
生产量 | 吨 | 147,927 | 125,337 | 18.02% | |
库存量 | 吨 | 13,793 | 16,066 | -14.15% |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硅酸钠) | 销售量 | 吨 | 197,816 | 343,863 | -42.47% |
生产量 | 吨 | 199,183 | 335,916 | -40.70% | |
库存量 | 吨 | 8,732 | 4,608 | 89.50% | |
硅胶 | 销售量 | 吨 | 28,090 | 25,394 | 10.62% |
生产量 | 吨 | 27,793 | 25,061 | 10.90% | |
库存量 | 吨 | 1,096 | 1,393 | -21.3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硅酸钠)销量同比减少42.47%、产量同比减少40.70%,主要是转让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51%股权影响的。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产品分类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活性炭 | 材料 | 542,339,105.20 | 53.44% | 457,650,830.39 | 50.35% | 3.09% |
活性炭 | 人工 | 60,940,202.86 | 6.00% | 63,481,704.48 | 6.98% | -0.98% |
活性炭 | 折旧 | 70,315,618.68 | 6.93% | 66,223,154.60 | 7.29% | -0.36% |
活性炭 | 能源 | 196,596,729.79 | 19.37% | 184,448,191.28 | 20.29% | -0.92% |
活性炭 | 制造费用 | 86,483,427.62 | 8.52% | 84,899,283.59 | 9.34% | -0.82% |
活性炭 | 销售运费 | 58,245,420.27 | 5.74% | 52,153,434.80 | 5.74% | 0.00% |
活性炭 | 合计 | 1,014,920,504.42 | 100.00% | 908,856,599.13 | 100.00% | 0.00% |
硅酸钠 | 材料 | 185,480,409.32 | 70.18% | 375,447,008.61 | 69.37% | 0.81% |
硅酸钠 | 人工 | 11,342,851.81 | 4.29% | 22,942,752.95 | 4.24% | 0.05% |
硅酸钠 | 折旧 | 10,881,410.57 | 4.12% | 13,100,090.63 | 2.42% | 1.70% |
硅酸钠 | 能源 | 43,177,058.07 | 16.33% | 98,004,401.88 | 18.11% | -1.78% |
硅酸钠 | 制造费用 | 6,434,302.75 | 2.43% | 20,091,133.13 | 3.71% | -1.28% |
硅酸钠 | 销售运费 | 7,015,108.75 | 2.65% | 11,614,157.18 | 2.15% | 0.50% |
硅酸钠 | 合计 | 264,331,141.27 | 100.00% | 541,199,544.37 | 100.00% | 0.00% |
硅胶 | 材料 | 66,918,604.04 | 51.21% | 57,611,276.96 | 52.31% | -1.10% |
硅胶 | 人工 | 4,291,596.87 | 3.28% | 3,499,024.92 | 3.18% | 0.10% |
硅胶 | 折旧 | 9,930,741.85 | 7.60% | 8,132,126.37 | 7.38% | 0.22% |
硅胶 | 能源 | 41,166,276.71 | 31.50% | 33,349,700.98 | 30.28% | 1.22% |
硅胶 | 制造费用 | 3,868,379.12 | 2.96% | 3,466,806.62 | 3.15% | -0.19% |
硅胶 | 销售运费 | 4,507,273.56 | 3.45% | 4,077,732.43 | 3.71% | -0.26% |
硅胶 | 合计 | 130,682,872.15 | 100.00% | 110,136,668.28 | 100.00% | 0.00%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1、2024年1月,公司将所持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全部转让,元禾化工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24年3月,公司成立全资公司福建南平三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三元节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24年6月,公司成立全资公司元力硅材料(南平)有限公司,元力硅材料(南平)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2024年11月,公司成立全资公司南平元力水玻璃有限公司、元力硅材料(福建)有限公司,元力水玻璃、元力硅材料(福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92,122,501.9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5.5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84,760,631.16 | 4.51% |
2 | 第二名 | 82,052,600.10 | 4.36% |
3 | 第三名 | 42,778,439.29 | 2.27% |
4 | 第四名 | 42,280,187.01 | 2.25% |
5 | 第五名 | 40,250,644.42 | 2.14% |
合计 | -- | 292,122,501.98 | 15.53%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37,627,238.4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8.1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60,908,037.14 | 4.66% |
2 | 第二名 | 51,910,420.40 | 3.97% |
3 | 第三名 | 45,990,099.76 | 3.52% |
4 | 第四名 | 44,605,856.70 | 3.41% |
5 | 第五名 | 34,212,824.40 | 2.62% |
合计 | -- | 237,627,238.40 | 18.18%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45,581,124.23 | 40,694,631.97 | 12.01% | |
管理费用 | 127,705,292.87 | 131,159,914.64 | -2.63% | |
财务费用 | -38,767,853.95 | -41,972,338.04 | -7.63% | |
研发费用 | 75,435,222.02 | 71,913,035.62 | 4.90%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高体积容量电容炭项目 | 迭代开发高体积比电容量的电容炭,提高产品性能 | 量产 | 开发出高体积容量电容炭产品,满足客户使用需求 | 迭代产品,增加产品生产周期,提高市场竞争力 |
椰壳催化剂载体炭规模化工艺及装备开发 | 开发椰壳活性炭深度处理新工艺和规模化生产设备,提升椰壳炭品质 | 生产验证 | 实现高品质椰壳催化剂载体炭的规模化生产 | 拓展生产能力,开拓新市场 |
碳捕集技术研究 | 捕集公司生产过程尾气排放的二氧化碳 | 中试 | 实现降低公司产品碳足迹当量值 | 提升绿色可持续生产水平 |
催化剂用活性炭和催化剂载体用活性炭机理研究 | 拓展应用领域,促进产品开发 | 中试 | 开发出催化剂载体用活性炭产品及生产工艺 | 拓展产品应用领域 |
高吸附力竹基物理法颗粒炭研发 | 增加物理法颗粒炭高吸附力产品 | 中试 | 开发出高吸附力竹基物理法颗粒炭生产生产工艺 | 作为技术储备,新增产品,开拓新市场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20 | 200 | 10.0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2.42% | 10.48% | 1.94%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61 | 49 | 24.49% |
硕士 | 6 | 7 | -14.29%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46 | 42 | 9.52% |
30~40岁 | 82 | 66 | 24.24%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75,435,222.02 | 71,913,035.62 | 64,996,648.2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01% | 3.57% | 3.33%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73,101,973.07 | 1,943,653,267.41 | -8.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2,406,008.59 | 1,673,012,997.48 | -7.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695,964.48 | 270,640,269.93 | -14.7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0,944,748.20 | 569,463,246.10 | -5.0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4,194,514.64 | 1,067,810,661.65 | 42.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249,766.44 | -498,347,415.55 | 97.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1,140,000.00 | 328,721,750.00 | 6.8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4,884,855.16 | 306,167,364.01 | 32.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44,855.16 | 22,554,385.99 | -338.2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03,868,103.35 | -204,229,321.32 | 293.6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42.74%,主要为购买定期存款金额增加。
(2)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32.24%,主要为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7,715,161.04 | 8.67% | 主要是转让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51%股权 | 否 |
营业外收入 | 3,616,138.41 | 1.13% | 主要是废料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6,346,182.81 | 1.99% | 主要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637,218.39 | -0.51% | 主要是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变动额 | 是 |
资产处置收益 | 104,820.38 | 0.03% | 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否 |
其他收益 | 52,021,779.03 | 16.28% | 主要是增值税退税收入 | 是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92,298,676.54 | 4.80% | 1,527,303,389.15 | 38.65% | -33.85% | 定期大额存单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与“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列示 |
应收账款 | 173,685,653.43 | 4.33% | 153,951,420.53 | 3.90% | 0.43% | |
存货 | 259,504,562.74 | 6.48% | 281,019,253.20 | 7.11% | -0.63% |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100,374,802.37 | 2.54% | -2.54% | 主要是转让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51%股权。 | |
固定资产 | 1,232,859,828.28 | 30.77% | 1,174,652,966.29 | 29.73% | 1.04% | |
在建工程 | 187,668,491.55 | 4.68% | 187,357,465.33 | 4.74% | -0.06% | |
使用权资产 | 2,998,733.56 | 0.07% | 4,185,395.32 | 0.11% | -0.04% | |
短期借款 | 225,152,666.66 | 5.62% | 205,164,694.44 | 5.19% | 0.43% | |
合同负债 | 17,609,775.47 | 0.44% | 12,813,241.19 | 0.32% | 0.12% | |
长期借款 | 85,553,148.65 | 2.14% | 42,531,166.67 | 1.08% | 1.06% | |
租赁负债 | 1,998,469.60 | 0.05% | 3,174,959.65 | 0.08% | -0.03%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无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90,014,827.40 | 76,019,330.23 | 18.4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年产32万吨固体水玻璃项目 | 自建 | 是 | 硅酸钠 | 17,272,605.75 | 159,796,096.29 | 自有资金 | 79.99% | 0.00 | 109,100,217.00 | 不适用 | 2019年08月28日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合计 | -- | -- | -- | 17,272,605.75 | 159,796,096.29 | -- | -- | 0.00 | 109,100,217.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07月15日 | 88,345 | 85,985.33 | 7,054.19 | 71,439.46 | 83.08% | 14,545.87 |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0 | |||
2021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1年09月30日 | 90,000 | 88,527.83 | 220.04 | 259.51 | 0.29% | 88,268.32 |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0 | |||
合计 | -- | -- | 178,345 | 174,513.16 | 7,274.23 | 71,698.97 | 41.09% | 0 | 0 | 0.00% | 102,814.19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3号)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103,16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3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359.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985.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7,054.19万元,累计使用71,439.46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利息及未置换汇票等共25,540.03万元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度公司建设“南平元力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过程中使用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关采购款项5,758.43万元未置换,其中:2024年度支出4,028.59万元、2023年支出1,729.84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2021]2731号)的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72.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527.8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报告期内,该募集资金的计划投资项目的前期费用、土地购买等款项由公司自筹资金支出,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220.04万元,累计使用259.51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等共95,969.55万元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 | 2020年07 | 南平工业园区 | 生产建 | 否 | 72,200 | 72,200 | 7,054.19 | 57,529.07 | 79.68% | 2026年12月31 | 5,282.5 | 19,098.88 | 不适用 | 否 |
票募投项目 | 月15日 | 活性炭建设项目 | 设 | 日 |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 2020年07月15日 | 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6,145 | 6,145 | 0 | 6,270.06 | 102.04% | 2023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 2020年07月15日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 | 否 | 10,000 | 7,640.33 | 0 | 7,640.33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 2021年09月30日 | 环保用活性炭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90,000 | 88,527.83 | 220.04 | 259.51 | 0.29%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78,345 | 174,513.16 | 7,274.23 | 71,698.97 | -- | -- | 5,282.5 | 19,098.88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否 | 否 | ||||||||||||||
合计 | -- | 178,345 | 174,513.16 | 7,274.23 | 71,698.97 | -- | -- | 5,282.5 | 19,098.88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1)2020年7月7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2)2020年10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物理炭”的实施主体由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元循环吸收合并元力环境,由元力环境负责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物理炭”实施主体变更为三元循环。元力环境在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于2022年12月23日注销,三元循环在农商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物理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截至2020年6月22日累计投入19,609.82万元,其中“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投入金额18,719.60万元,“南平元力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890.22万元。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所(2020)审核字E-003号报告鉴证。截止2020年7月16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已将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截至2024年度公司建设“南平元力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过程中使用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关采购款项5,758.43万元未置换,其中:2024年度支出4,028.59万元、2023年支出1,729.84万元。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适用□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刘其凡、刘能瑞 |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 2024年01月05日 | 12,300 | 0 | 1、本次转让元禾化工51%股权,旨在整合公司资源,聚焦活性炭与碳材料通过循环经济连接硅酸钠及二氧化硅优势业务,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强化核心竞争优势。2、本次股权转让后,元禾化工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元禾化工与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的交易不再计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将减少90%以上。 | 19.04% | 双方综合考虑目标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实绩、未来发展及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 否 | 无 | 是 | 是 | 2024年01月06日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南平元力 | 子公司 | 活性炭 | 120,000 | 306,475.64 | 202,351.76 | 142,842.65 | 22,989.01 | 20,968.63 |
三元循环 | 子公司 | 硅胶、供热 | 30,000 | 68,321.65 | 37,567.75 | 45,428.33 | 6,421.25 | 5,156.3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转让51%股权 | 1、本次转让元禾化工51%股权,旨在整合公司资源,聚焦活性炭与碳材料通过循环经济连接硅酸钠及二氧化硅优势业务,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强化核心竞争优势。2、本次股权转让后,元禾化工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元禾化工与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的交易不再计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将减少90%以上。 |
福建南平三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公司设立的全资孙公司 | 暂无重大影响 |
元力硅材料(南平)有限公司 | 2024年6月,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暂无重大影响 |
元力硅材料(福建)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公司设立的全资孙公司 | 暂无重大影响 |
南平元力水玻璃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公司设立的全资孙公司 | 暂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南平元力南平元力成立于2015年12月29日,负责公司活性炭业务开展。南平元力持有茘元公司、怀玉山公司、满洲里公司、上海新金湖60%股权。南平元力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立斌;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新港路2号;经营范围:活性炭系列产品【含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原料药、药用辅料的生产、销售。
2、三元循环2021年9月28日,公司完成受让三元循环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自2021年10月1日列入公司合并报表,负责公司硅胶业务的开展。三元循环持有三元热电、元禾水玻璃、三元节能、元力硅材料100%股权。三元循环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文显;住所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新港路3号;经营范围:硫酸盐、磷酸盐、其他无机盐电解循环设备研制、生产、销售及电解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法律规定的许可项目);热能综合梯级利用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生物质热能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热力、热水的生产和销售;电解、热能循环利用、生物质热能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研发、技术转让以及相关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法律法规允许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及代理业务;硅胶、硅溶胶、分子筛的生产、销售。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与趋势参见“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及“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发展战略元力股份作为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领军企业,秉承“以生态文明为导向、以企业价值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业务整合为载体”的原则,立足活性炭产业链,打通环保应用;产品向健康医药、环境能源、新材料等高端化转型;以建设循环产业园引领绿色发展,延链、强链完善公司产业链条,践行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模式。通过对现有业务进行巩固升级和战略延伸,逐步将公司从产品供应商打造成综合解决服务商的综合性、创新型高科技企业。
1、以木质活性炭业务为基础,强化市场领导地位。一方面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依托,增强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强化规模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的话语权;另一方面,把握机遇,择机进行产业收购、兼并重组与供应链整合,强化并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导地位。
2、以“超级电容活性炭”研发为起点,把握活性炭材料及特种高端活性炭产业发展机遇,发挥活性炭在新型储能领域的应用,持续推进硬碳、多孔碳等储能用炭基材料的开发,紧密链接下游应用重点客户尽快实现商用化解决方案,加快形成公司碳材料在新能源领域应用的优势地位。
3、持续布局药用活性炭市场。加大药用活性炭研发、生产、测试平台的建设投入,扩建并升级医药级活性炭洁净生产车间;探索与医药制造企业的创新型合作模式,联合开展药用活性炭的研发和生产,深入挖掘并推动活性炭在医药领域的产业化应用。
4、稳步拓展气相吸附领域的应用。抓住环境治理带来的巨大机遇,开展相关应用研究,把握好产品类型丰富的优势,积极实施颗粒炭产能的扩张,重点布局环保领域应用市场的开发,并以此为立足点全面延展气相吸附应用市场。
5、着力推进循环产业园的建设。通过各板块间热能的循环、物料综合回收利用,将活性炭、硅酸钠、硅胶、清洁能源等业务板块有效连接,在打通两大循环的基础上深化提升运行效率,稳步实施相关产能扩张工作,巩固并提升公司产业链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
(三)经营计划
本处所述2025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并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2025年度,面对复杂的宏观环境和经济形势,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围绕活性炭、硅酸钠、硅胶三大业务板块,进一步推动产业链深度融合;以“研发、生产、销售”三驾马车为引领、各职能部门为支撑,进一步激发发展动能,实现经营效益和综合实力的持续提升。
1、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计划
技术创新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灵魂,公司将继续推进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
(1)不断围绕热能综合利用、降低消耗等开展研发与技改,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生产线的信息化、自动化水平,提升公司活性炭、硅酸钠、硅胶三大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以“技术应用、工艺改进、装备提升”为抓手,提高产线效率及环保水平,持续促进降本增效,在低炭化的道路上稳步向前。
(2)利用深厚的技术积淀,继续对活性炭机理展开深入研究,探索新产品、新应用,积极扩展具有特殊用途的活性炭开发,力求研发一代、生产一代、储备一代,为远期持续发展积累基础。根据市场需要,将已形成差异化优势、附加值高的产品向规模化、产业化推进,为优化产品结构提供支持;着力推进硬碳、多孔碳等新能源碳材料的技术攻关,联合下游重点应用商发力商用化解决方案,推进产业化进程加速。
(3)以新产线建设为依托,加大循环产业园的建设,同时辅以新技术、新工艺的优化,进一步完善活性炭、硅酸钠、硅胶、清洁能源的产业链融合水平,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2、市场开拓计划
(1)继续巩固和加强公司在活性炭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根据市场变化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进一步扩大传统领域的市场份额,提升市场影响力及产品议价能力;同时扩大颗粒炭、椰壳炭等产销规模,加强高端品类活性炭的市场开发工作,利用展会、主动召集、召开论坛、研讨会等方式,提升行业新形象;聚合销售、应用、工程等公司力量,着力提升“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强化营销精细管理工作,根据产品特性、客户情况等因素采取差异化服务方针,提高客户黏性。通过多措并举,促进各品类活性炭全年销量稳步增长。
(2)充分发挥硅酸钠低成本、高质量的竞争优势,力争实现满产满销。
(3)丰富硅胶品类,进一步拓展市场渠道,争取国外市场开拓取得较大进展。
3、管理提升计划
(1)持续突出“研发、生产、销售”三驾马车领头地位,强化职能部门支撑作用。充分发挥集团化管理平台优势,高效保障各业务板块的信息交互与资源共享,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着力提升供应链管理,围绕市场需求,物资保障、储运调度能力不断加强。
深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优化人员评价、绩效考核、薪酬体系等基础性工作,结合“事业合伙人中长期持股计划”,持续激发员工积极性;提升企业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水平,增强员工认同感、提升团队凝聚力;内外兼修提升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需求做精、做实有公司特色的培训课程,在学习型组织的建设上更进一步。
(2)全面抓好安全环保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提升运行质量。强化各类安全与环保事项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不间断排查隐患,扎实开展过程管理;通过技术创新与管理精细化提升节能降耗水平,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
4、稳步扩张计划
一方面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同时持续发力技术攻关与紧密连接下游应用商,加快生物质硬碳、多孔碳的产业化进程,丰富产品品类。另一方面,通过技术更新、迭代技改,对现有产线升级改造,进一步挖掘产能并提升节能降耗水平。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积多年来形成的竞争优势,主营优势业务效益持续多年增长。但是,当前外部环境复杂,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引发各国担忧等,经济发展面临着宏观环境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若宏观经济持续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各行业及国际贸易造成严重伤害,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延续了稳中向好、稳中回升的态势。公司将争取抓住机遇,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应对国际市场,继续做好自身工作:坚持既定发展策略,贯彻“技术创新”,增强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培育新型应用产品,如新能源用炭基材料的开发,优化产品结构,打造新的增长点;持续推进实施产能扩张计划,将技术、成本优势转化成规模效益;采用灵活的市场策略、产品策略、销售策略,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巩固市场龙头地位;持续优化管理,降本增效;降低财务杠杆,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活性炭相关产品生产线的建设,扩张公司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将竞争优势规模化转化、扩大。募投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科学决策、充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科学论证,正在持续提升公司产能、贡献经济效益,并且根据实施情况变化调整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至多孔碳产线建设,确保募集资金投资实现有效回报。但后续实施建设仍需一定周期,新增产能可能无法快速实现有效产出和批量销售,将可能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由于项目实施可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产业政策、政府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不可预见的负面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无法及时、充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继续精心策划、严格管理,根据客观条件完善进度及用途安排;研判活性炭行业状况、采取针对性的销售策略保障募投项目新增产出的市场推广。
3、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实践,公司掌握了活性炭生产过程的各种关键技术工艺,实现了活性炭规模化、连续化、清洁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了环境污染,并在新产品研发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与成果,奠定了公司在行业内领军的优势地位。公司的技术创新依赖于掌握和管理这些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将来若核心技术泄密、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流失,将会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护核心技术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措施:①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并进一步完善研发激励体制;②在关键研发及工艺节点,采取了技术接触分段屏蔽的保密制度,有效降低单一环节的技术泄密和人员流失造成的损失;③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核心技术保密工作;④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完善用人机制,和发展平台,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活性炭产品有相当比例出口,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未来公司会继续积极开拓国外市场,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木质活性炭产品的品质良好,与国外同等产品的价格优势明显,并且多年来公司已经同国外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应对汇率波动方面有一定的空间。近年来,通过增加销售给国外客户的境内公司,以规避部分汇率风险。同时,公司部分出口业务采用人民币结算,未来可通过提升人民币结算比例规避部分汇率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4月19日 | 云访谈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全体投资者 |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 深交所互动易网站 |
2024年05月28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福证券、华泰资管 | 公司基本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 深交所互动易网站 |
2024年11月14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创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民生加银、上海南土资产、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 | 公司基本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 深交所互动易网站 |
2024年11月22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金证券、天风证券、农银汇理、鹏扬基金、敦和资产、上海保银投资、谢诺辰阳 | 公司基本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 深交所互动易网站 |
2024年12月06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建投 | 公司基本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 深交所互动易网站 |
2024年12月12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招商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 深交所互动易网站 |
2024年12月25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财通证券、朱雀基金 | 公司基本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 深交所互动易网站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制度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独立:公司拥有完整的开发、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也均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公司独立面对市场,自主经营,不存在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管理,业务完全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
2、人员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公司具有独立的人事选择和任免机制,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
3、资产独立: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的配套设施,合法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厂房、生产设备以及商标、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未以其自身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独立: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制度,强化了公司的分权制衡和相互监督,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未干预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
5、财务独立:公司已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工作人员,能独立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公司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四鹤支行开设了独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账号为13910301040001803,不存在和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4.54% | 2024年05月06日 | 2024年05月07日 |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18)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6.97% | 2024年07月31日 | 2024年08月01日 |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32)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6.47% | 2024年09月27日 | 2024年09月28日 |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42)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5.07%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58)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许文显 | 男 | 47 | 董事长 | 现任 | 2018年01月25日 | 2027年09月26日 | 1,251,197 | 0 | 0 | 0 | 1,251,197 | |
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2月27日 | 2027年09月26日 | |||||||||
李立斌 | 男 | 50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02月03日 | 2027年09月26日 | 120,000 | 0 | 0 | 0 | 120,000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4年12月26日 | 2027年09月26日 | |||||||||
梁丽萍 | 女 | 5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7月09日 | 2027年07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周颖 | 女 | 50 | 独立董 | 现任 | 2023年11 | 2027年09 | 0 | 0 | 0 | 0 | 0 |
事 | 月28日 | 月26日 | ||||||||||
刘俊劭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9月28日 | 2027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谢礼鑫 | 男 | 37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09月15日 | 2027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王丽美 | 女 | 42 | 监事 | 现任 | 2011年05月07日 | 2027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孙岱斌 | 男 | 32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0年07月01日 | 2027年09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姚世林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09月28日 | 2027年09月26日 | 60,000 | 0 | 0 | 0 | 60,000 | |
池信捷 | 男 | 4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8年01月25日 | 2027年09月26日 | 64,000 | 0 | 0 | 0 | 64,000 | |
罗聪 | 男 | 38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8年01月25日 | 2027年09月26日 | 64,000 | 0 | 0 | 0 | 64,00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559,197 | 0 | 0 | 0 | 1,559,197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董事长、总经理:许文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董事长、财务部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南平元力执行董事、元力新能源执行董事、元禾水玻璃执行董事、元力水玻璃执行董事、三元循环执行董事、三元热电执行董事、三元节能执行董事、元力硅材料(南平)执行董事、元力硅材料(福建)执行董事、上海新金湖董事长、元力益海嘉里(福建)董事长、嘉联化工执行董事,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工商联常委、南平市政协委员、南平市工商联副主席、南平市延平区政协常委、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联主席等职。获得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福建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先进工作者、延平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董事、副总经理:李立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福建省南平市合成氨有限公司销售科长,江西元力董事,公司销售部销售总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南平元力总经理、元力新能源总经理、元力益海嘉里(福建)董事兼总经理、元力益海嘉里(盘锦)执行董事,获得南平市延平区“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称号。
独立董事:梁丽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福建省财政学会理事。曾任牡丹江大学教师,武夷学院教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11月至今任福建远翔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周颖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深圳市佳胜实业有限公司出纳、销售经理,现任武夷学院副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刘俊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曾任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现任武夷学院教授、实验室主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监事会主席:谢礼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监事:王丽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厦门励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助理,公司行政部副经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监事。
监事:孙岱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行政部经理助理、职工代表监事。
副总经理:姚世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公司采购部经理、江西元力总经理、满洲里元力总经理、满洲里元力执行董事、满洲里市人大代表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元禾水玻璃总经理。曾获得“呼伦贝尔市百名领军人才”、“满洲里市2014-2018年度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财务总监:池信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江西元力财务总监、公司财务部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罗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曾任公司证券专员、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经理等职。2011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许文显 |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年05月30日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为嘉联化工控股股东。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许文显 |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08月03日 | 2024年02月21日 | 否 |
梁丽萍 | 福建远翔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11月08日 | 2027年11月07日 | 是 |
周颖 | 武夷学院 | 副教授 | 2021年08月28日 | 是 | |
刘俊劭 | 武夷学院 | 教授 | 2018年09月01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不包含仅领取董事津贴的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收入按照岗位制定。年薪包括标准年薪(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特别奖励。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递交述职报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后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实际考核薪酬。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5万元(税前)。
公司200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监事津贴每人每年6000元(税前)。
2、董事(不包含仅领取董事津贴的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①标准年薪水平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程度确定,并主要参照类似上市公司市场薪酬水平,标准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为浮动收入,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的考核结果确定。
②特别奖励
在经常性职责考核之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改善资产质量、提高股东权益水平、优化产权结构、扩张资产规模、参与产权竞争、提高公司资产价值以及在应对汇率风险、促进技术工艺进步、应对国内外重大市场诉讼、推进管理创新,以及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对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贡献给予特别奖励。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分十二个月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的考核结果发放。特别奖励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发放。
董事、监事津贴按照月度发放。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许文显 | 男 | 47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190.22 | 否 |
李立斌 | 男 | 50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82.73 | 否 |
梁丽萍 | 女 | 5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 | 否 |
周颖 | 女 | 5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 | 否 |
刘俊劭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 | 否 |
谢礼鑫 | 男 | 37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7.48 | 否 |
王丽美 | 女 | 42 | 监事 | 现任 | 19.65 | 否 |
孙岱斌 | 男 | 32 | 监事 | 现任 | 15.47 | 否 |
姚世林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00.43 | 否 |
池信捷 | 男 | 4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50.76 | 否 |
罗聪 | 男 | 38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57.03 | 否 |
合计 | -- | -- | -- | -- | 658.77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1月05日 | 2024年01月06日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4月15日 | 2024年04月16日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7月12日 | 2024年07月15日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8月28日 | 2024年08月29日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09月27日 | 2024年09月28日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6日 | 仅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董事会决议提交深交所报备,未披露决议公告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13日 | 2024年12月14日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许文显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李立斌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梁丽萍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周颖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刘俊劭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规定,董事会能够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题进行审慎研究,在完善公司监督机制、提高决策科学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梁丽萍,周颖,刘俊劭 | 7 | 2024年01月05日 | 1、审阅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2、年审会计师与独董、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沟通;3、审阅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4、审阅公司审计部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5、审议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报告。 | 无 | 无 | 无 |
2024年04月15日 | 1、审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2、审议《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5、审议《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7、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8、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9、审议《审计部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10、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2024年08月28日 | 1、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审议《审计部2024年半年度工作报告》;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4、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检查公司提供担保、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09月27日 | 审议《关于聘任池信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10月08日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编制工作安排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10月25日 | 1、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审议审计监察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 | 无 | 无 | |||
2024年12月30日 | 审议《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 | 无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刘俊劭、许文显、周颖 | 2 | 2024年08月28日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 | 无 | 无 |
2024年09月27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 | 无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梁丽萍、李立斌、刘俊劭 | 1 | 2024年04月15日 | 1、检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2、审议《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 | 无 | 无 |
战略委员会 | 许文显、李立斌、梁丽萍 | 1 | 2024年01月05日 | 审议《关于转让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 | 无 | 无 |
董事会 | 梁丽萍、 | 1 | 2024 | 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 同意本次 | 无 | 无 |
专门会议 | 周颖、刘俊劭 | 年04月15日 | 案》。 | 会议议案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772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772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77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375 |
销售人员 | 52 |
技术人员 | 243 |
财务人员 | 20 |
行政人员 | 82 |
合计 | 1,77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211 |
大专及以下 | 1,561 |
合计 | 1,772 |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制定以“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市场领先”为原则,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年终奖励等构成。公司拥有完善的福利制度,为员工办理并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营养丰富的工作餐。公司每年根据经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的薪酬水平逐步提升员工薪酬福利,使全体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确保公司薪酬的竞争优势。
3、培训计划
公司提供各种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素质与技能,发挥员工潜力。根据公司发展、运营需要及员工的实际状况,开展年度培训需求分析。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结果,设计针对不同员工群体的培训课程,并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组织实施当年培训计划。
公司统一规划并实施的培训包括岗位实践培训和专门培训两种主要类型。岗位实践培训以定期职位轮换、助理制、岗位实务技能操作与考核、现场研讨等形式为主;专门培训主要包括内部短期集中授课、外部培训、研讨会、个人自学等形式。
4、劳务外包情况?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55,554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4,997,152.35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2024年8月,公司发布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含股份回购)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上述“股份回购”为当年度内公司实施的、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所有回购。
2024年4月15日、2024年5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42,500股后的364,210,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6,421,036元(含税)。上述事项于2024年6月28日实施完毕。
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14日披露了《2024年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543,101股后的360,309,7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6,030,975.90元(含税)。上述事项于2025年1月22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3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82,775,447.57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59,995,312.29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42,770,759.86 |
可分配利润(元) | 284,450,452.67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46,744,471.6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
□适用?不适用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确定原则及薪酬构成。高级管理人员年终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述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照考核方案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评价结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确定高管管理人员的年度实际考核薪酬。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员工的范围 | 员工人数 | 持有的股票总数(股) | 变更情况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 | 265 | 2,457,500 | 无 | 0.67% | 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等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初持股数(股) | 报告期末持股数(股)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许文显 | 董事长、总经理 | 0 | 68,200 | 0.02% |
李立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54,500 | 0.01% |
谢礼鑫 | 监事会主席 | 0 | 15,000 | 0.00% |
王丽美 | 监事 | 0 | 9,500 | 0.00% |
孙岱斌 | 监事 | 0 | 5,400 | 0.00% |
姚世林 | 副总经理 | 0 | 40,900 | 0.01% |
池信捷 | 财务总监 | 0 | 30,000 | 0.01% |
罗聪 | 董事会秘书 | 0 | 30,000 | 0.01% |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不适用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内部控制制度缺陷。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报告期内不存在通过并购新增子公司的情况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6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1)重大缺陷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②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③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④外部审计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2)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1)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2)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3)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涉及资产、负债:差错>总资产5%,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涉及收入:差错>营业收入5%,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涉及利润:差错>利润总额1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2)重要缺陷涉及资产、负债:总资产3%<差错≤总资产5%,或者500万元<绝对金额≤1000万元;涉及收入:营业收入3%<差错≤营业收入5%,或者500万元<绝对金额≤1000万元;涉及利润:利润总额5%<差错≤利润总额10%,或者300万元<绝对金额≤500万元。(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外的其他缺陷。 | (1)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总资产5%。(2)重要缺陷总资产3%<直接损失金额≤总资产5%。(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6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且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在发展壮大中,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工作,通过自主创新,自主研发取得了一系列清洁、节能的生产工艺技术,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还有效地推进了清洁化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环境事故。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践行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模式,积极从事各项公益事业,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社会责任具体履行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卢元健、王延安 | 关联交易 | 就转让冰鸟100%股权事项,承诺:一、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元力股份资金。二、对于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必须进行的一切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市场价格可参考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价格及执行。三、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元力股份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并履行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在元力股份的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行。四、本人不会利用元力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元力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五、本人不会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元力股份或其下属子公司遭受损失,或者发生本人利用关联交易侵占元力股份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人负责赔偿。 | 2019年03月04日 | 存在关联关系期间 | 正常履行 |
卢元健、王延安 | 公司独立性 | 就转让冰鸟100%股权事项,承诺: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元力股份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保持了独立性,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 | 2019年03月04日 |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 | 正常履行 |
混同情况。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元力股份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人保证元力股份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相互独立,不从事任何影响元力股份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独立的行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许文显 | 高管锁定股 |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1年01月21日 | 担任高管期间及离职半年内 | 正常履行中 |
卢元健、王延安 | 同业竞争 | 一、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四、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与股份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 2010年01月13日 | 关联关系存续期间 | 正常履行 | |
卢元健、王延安 | 历史沿革 |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因社保管理机构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发行人补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之前产生的社保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发行人因社保或住房公积金问题承担任何损失或罚款的,卢元健、王延安将共同地、无条件地足额补偿发行人因此所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避免给发行人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二、鉴于公司在1999年设立及2001年增资过程中存在外方股东未经批准以人民币出资问题以及公司在1999年至2003年期间内存在向原股东福建省南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按固定比例分配利润并超额分配利润问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承诺:自公司1999年设立起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存在的任何因股东出资及利润分配问题而可能给公司造 | 2011年01月21日 | 公司存续期间 | 正常履行 |
成的任何费用支出、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卢元健、王延安夫妇将共同地、无条件地承担全部无限连带赔偿责任,避免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承诺:如因公司报告期内未能持续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或许可出现纠纷及其他法律风险而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将由其本人全额承担,避免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 |||||
卢元健 | 专利权属的承诺 | 在其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其研究开发的与发行人业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无形资产均归发行人所有,未经发行人书面同意,不许可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等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无形资产。 | 2011年01月21日 | 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正常履行 |
公司 | 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 | 一、为保证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合并净资产比例持续符合上述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开始前,承诺不进行其他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的融资,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后,将根据未转股的可转债余额并在综合考虑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审慎考虑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的相关事宜。二、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房产均为自持,未来无对外出售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房地产业务的情形,不存在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存在涉房情形,未来也无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计划。三、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房产全部用于公司自身的生产、办公经营活动,无对外出租及出售计划,不会投向或变相投向房地产领域。 | 2021年07月05日 | 募集资金使用期间 | 正常履行 |
南平元力;怀玉山公司 | 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 | 一、本公司不存在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的情形。二、本公司持有的房产均为自持,未来无对外出售安排。本公司持有的住宅实际用途均为员工宿舍,未来会继续作为员工宿舍自用,不会用于对外出租。三、本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房地产业务的情形,不存在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存在涉房情形,未来也无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计划。 | 2021年07月05日 | 募集资金使用期间 | 正常履行 |
元禾化工 | 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 | 一、本公司不存在持有住宅用地、商服用地的情形。二、本公司持有的房产均为自持,未来无对外出售安排。本公司持有的住宅实际用途均为员工宿舍,未来会继续作为员工宿舍自用,不会用于对外出租。三、本公司经营范围不存在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房地产业务的情形,不存在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存在涉房情形,未来也无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计划。 | 2021年07月05日 | 2021年7月5日至2024年1月10日 | 履行完毕 |
信元投资 | 2021 | 一、本公司承诺未来不进行类金融、投资产 | 2021 | 2021年7 | 履行 |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 | 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二、本公司持有的房产均为自持,未来无对外出售安排。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也无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承诺未来不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 | 年07月05日 | 月5日至2024年1月10日 | 完毕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 | 分红承诺 | 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公司当年度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应当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当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现金流、股本规模、每股净资产适合采取股票方式分红时,应提出并实施股票分红预案。实施股票分红需符合:现金分红比例达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摊薄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10元。 | 2021年04月01日 | 2021年度-2023年度 | 履行完毕 |
公司 | 分红承诺 | 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含股份回购)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 2024年07月31日 | 2024-2026年度 | 正常履行 | |
其他承诺 | 许文显、李立斌、向建红、梁丽萍、刘俊劭、王丽美、孙岱斌、周晓兰、姚世林、池信捷、罗聪 | 不减持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2023年8月30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如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况而增加股份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 2023年08月30日 | 2023年8月30日至2024年2月29日 | 履行完毕 |
卢元健、王延安 | 不减持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先生、王延安女士承诺,自2023年8月30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如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况而增加股份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 2023年08月30日 | 2023年8月30日至2024年8月29日 | 履行完毕 | |
卢元健 | 不减持承诺 | 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先生于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月24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1,064,000股,已完成增持计划。卢元健先生承诺:增持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4年01月24日 | 2024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3日 | 履行完毕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相关章节。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碧芸、王瑾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销售商品 | 销售水玻璃 | 市场定价 | 不适用 | 1,235.36 | 4.19% | 2,500 | 否 | 每月结算一次 | 无 | 2024年04月15日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企业 | 采购劳务 | 采购劳务 | 市场定价 | 不适用 | 381.7 | 96.52% | 900 | 否 | 每月结算一次 | 无 | 2024年04月15日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企业 | 出租办公场所 | 出租办公场所 | 市场定价 | 不适用 | 25.27 | 17.66% | 50 | 否 | 每月结算一次 | 无 | 2024年04月15日 |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合计 | -- | -- | 1,642.33 | -- | 3,45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1)元禾水玻璃向同晟新材料销售部分富余的固态水玻璃不超过2,500万元;(2)南平元力、水玻璃及三元循环向嘉联化工采购劳务不超过900万元。(4)南平元力向嘉联化工出租办公场所不超过50万元。报告期内,元禾水玻璃向同晟新材料销售固态水玻璃1,235.36万元;南平元力、水玻璃及三元循环向嘉联化工采购劳务381.70万元;南平元力向嘉联化工出租办公场所25.27万元。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卢元健 | 实际控制人 | 收购股权及归还借款 | 9,800 | 4,900 | 4,900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 | 2023年04月27日 | 80,000 | 31,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6年09月28日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8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4,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8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1,25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子公司对子公司 | 2023年06月30日 | 20,000 | 2024年07月31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4年6月20日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2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5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2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50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0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4,50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0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1,750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6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1、2024年1月,公司与刘其凡先生、刘能瑞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7,355万元价格转让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30.5%的股权给刘其凡先生,以人民币4,945万元的价格转让元禾化工20.5%的股权给刘能瑞先生。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元禾化工的股权。
2、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5月16日,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账户2,457,500股公司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为3,614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等,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合计265人。
3、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7.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3,900,601股,
累计占公司当日总股本的1.07%,最高成交价为13.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3,862.29元(不含交易费用)。
4、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许文显先生、李立斌先生为公司董事,梁丽萍女士、周颖女士、刘俊劭先生为独立董事,组成第六届董事会;选举谢礼鑫先生、王丽美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孙岱斌先生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5、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许文显先生为董事长,同意聘任许文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立斌先生、姚世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池信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罗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谢礼鑫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1月,公司将所持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全部转让,元禾化工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24年3月,公司成立全资公司福建南平三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3、2024年6月,公司成立全资公司元力硅材料(南平)有限公司;
4、2024年11月,公司成立全资公司南平元力水玻璃有限公司、元力硅材料(福建)有限公司。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19,398 | 0.36% | 0 | 0 | 0 | -26,250 | -26,250 | 1,293,148 | 0.35%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1,319,398 | 0.36% | 0 | 0 | 0 | -26,250 | -26,250 | 1,293,148 | 0.35%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319,398 | 0.36% | 0 | 0 | 0 | -26,250 | -26,250 | 1,293,148 | 0.35%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4,533,462 | 99.64% | 0 | 0 | 0 | 26,250 | 26,250 | 364,559,712 | 99.65% |
1、人民币普通股 | 364,533,462 | 99.64% | 0 | 0 | 0 | 26,250 | 26,250 | 364,559,712 | 99.65%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365,852,860 | 100.00% | 0 | 0 | 0 | 0 | 0 | 365,852,86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原董事、总经理官伟源报告期内出售部分股份,其所持有股份总数下降导致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许文显 | 938,398 | 0 | 0 | 938,398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解锁25% |
李立斌 | 90,000 | 0 | 0 | 90,0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解锁25% |
姚世林 | 45,000 | 0 | 0 | 45,0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解锁25% |
池信捷 | 48,000 | 0 | 0 | 48,0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解锁25% |
罗聪 | 48,000 | 0 | 0 | 48,0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解锁25% |
官伟源 | 150,000 | 3,750 | 30,000 | 123,750 | 原董事、总经理,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提前离任,离任后至原定任期届满6个月内,股份锁定75%。 | 2025年3月26日 |
合计 | 1,319,398 | 3,750 | 30,000 | 1,293,148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09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69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延安 | 境内自然人 | 16.59% | 60,685,476 | 0 | 0 | 60,685,476 | 不适用 | 0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02% | 22,023,180 | 0 | 0 | 22,023,180 | 质押 | 15,700,000 | |||||||||
卢元健 | 境内自然人 | 5.96% | 21,810,080 | 491,000 | 0 | 21,810,080 | 不适用 | 0 | |||||||||
林志强 | 境内自然人 | 3.17% | 11,585,663 | 5,466,963 | 0 | 11,585,663 | 不适用 | 0 | |||||||||
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7% | 10,134,000 | 0 | 0 | 10,134,000 | 不适用 | 0 | |||||||||
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7% | 5,725,800 | -703,300 | 0 | 5,725,800 | 不适用 | 0 | |||||||||
上海睿郡资产管 | 其他 | 1.36% | 4,971,857 | 1,070,757 | 0 | 4,971,857 | 不适用 | 0 |
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胡育琛 | 境内自然人 | 1.28% | 4,693,200 | -442,306 | 0 | 4,693,200 | 不适用 | 0 | ||||
袁永林 | 境内自然人 | 1.08% | 3,962,800 | 58,800 | 0 | 3,962,800 | 不适用 | 0 | ||||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2% | 3,740,919 | 458,200 | 0 | 3,740,919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卢元健与王延安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5,543,101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为1.52%。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王延安 | 60,685,476 | 人民币普通股 | 60,685,476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22,023,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23,180 | |||||||||
卢元健 | 21,810,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10,080 | |||||||||
林志强 | 11,585,66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85,663 | |||||||||
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 | 10,13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34,000 | |||||||||
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72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25,800 | |||||||||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971,857 | 人民币普通股 | 4,971,858 | |||||||||
胡育琛 | 4,69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93,200 | |||||||||
袁永林 | 3,96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62,800 | |||||||||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有孚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740,919 | 人民币普通股 | 3,740,919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卢元健与王延安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1)公司股东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725,800股公司股票。(2)公司股东林志强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960,605股外,还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625,058股公司股票,实际合计持有11,585,663股。(3)公司股东胡育琛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693,200股公司股票。(4)公司股东袁永林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962,800股公司股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王延安 | 中国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王延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南平王台学区、南平职业学校教师、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未在公司任职。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延安 | 本人 | 中国 | 否 |
卢元健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卢元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南平市第二化工厂厂长,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南平元力执行董事、元力环境执行董事、荔元公司执行董事、怀玉山公司董事长、满洲里元力执行董事、元禾化工执行董事、信元投资执行董事、EWS董事长、政协第九届、第十届福建省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林产品出口基地商会会长、福建省活性炭行业协会会长、南平市科协委员。现任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林学会林产化学化工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林学会林产化学化工分会活性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兵工学会活性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活性炭分会副理事长、生物质材料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委、延平区慈善总会常务理事,曾被评为“福建省第九届优秀企业家”及“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建设者”。2018年2月12日后未在公司任职。王延安简历详见"公司控股股东情况"的披露。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4年07月15日 |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 具体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占比为准 | 总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至8,000万元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 3,900,601.00 | 0.00%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机构名称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华兴审字[2025]25000740036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碧芸、王瑾 |
审计报告正文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元力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元力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一)、五(三十六)所述。元力股份主要从事活性炭系列产品、硅酸钠产品和硅胶产品生产、销售。本期元力股份营业收入为18.83亿元。收入确认的发生和完整性对元力股份的经营成果产生很大的影响,且由于营业收入系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和测试管理层确定收入实现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以确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元力股份收入确认政策;获取并检查元力股份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识别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元力股份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成本和毛利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度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波动分析;本期与上期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波动分析。
(4)对本年度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合同、发票、出库记录、客户签收记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元力股份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对本年度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2,298,676.54 | 1,527,303,389.1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4,259,109.50 | 112,939,719.24 |
应收账款 | 173,685,653.43 | 153,951,420.53 |
应收款项融资 | 106,079,444.70 | 77,235,597.19 |
预付款项 | 16,358,592.37 | 23,559,437.6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575,527.14 | 10,960,124.7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710,660.4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59,504,562.74 | 281,019,253.2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3,565,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933,162.79 | 17,184,935.45 |
流动资产合计 | 970,259,729.21 | 2,213,153,877.1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0,374,802.3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389,98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32,859,828.28 | 1,174,652,966.29 |
在建工程 | 187,668,491.55 | 187,357,465.3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998,733.56 | 4,185,395.32 |
无形资产 | 191,850,102.08 | 201,544,205.0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351,177.43 | 18,247,489.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271,589.09 | 22,091,666.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66,986,871.01 | 30,071,394.9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36,376,773.00 | 1,738,525,385.42 |
资产总计 | 4,006,636,502.21 | 3,951,679,262.5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5,152,666.66 | 205,164,694.4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23,203,061.19 | 136,655,141.8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7,609,775.47 | 12,813,241.1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931,777.65 | 40,559,966.09 |
应交税费 | 23,593,651.90 | 21,309,797.70 |
其他应付款 | 41,074,268.14 | 118,455,301.3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6,030,975.90 | 113,680,000.0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167,238.06 | 55,106,096.23 |
其他流动负债 | 2,288,532.02 | 1,665,721.36 |
流动负债合计 | 529,020,971.09 | 591,729,960.2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85,553,148.65 | 42,531,166.6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998,469.60 | 3,174,959.65 |
长期应付款 | 49,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651,621.6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5,281,350.04 | 32,969,147.3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5,484,589.96 | 127,675,273.68 |
负债合计 | 664,505,561.05 | 719,405,233.9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65,852,860.00 | 365,852,86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06,363,831.76 | 1,908,472,140.20 |
减:库存股 | 74,144,864.90 | 60,169,841.99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8,049,657.34 | 54,977,221.8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50,702,359.58 | 841,776,354.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06,823,843.78 | 3,110,908,734.36 |
少数股东权益 | 35,307,097.38 | 121,365,294.2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42,130,941.16 | 3,232,274,028.6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006,636,502.21 | 3,951,679,262.57 |
法定代表人:许文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池信捷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水香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12,216.39 | 55,659,711.3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800.38 | 3,800.38 |
其他应收款 | 548,148,666.14 | 812,838,249.0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3,565,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807.37 | 403,392.35 |
流动资产合计 | 602,967,490.28 | 868,905,153.1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17,563,828.61 | 1,682,174,828.3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6,093,908.5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23,657,737.16 | 1,682,174,828.30 |
资产总计 | 2,526,625,227.44 | 2,551,079,981.4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54,867.26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593.15 | 33,593.15 |
应交税费 | 219,690.29 | 32,792.84 |
其他应付款 | 49,908,435.50 | 135,406.6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6,030,975.90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000,000.00 | 19,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33,132.74 | |
流动负债合计 | 69,449,718.94 | 19,201,792.6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9,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69,449,718.94 | 38,201,792.6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65,852,860.00 | 365,852,86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88,473,362.02 | 1,988,473,362.02 |
减:库存股 | 74,144,864.90 | 60,169,841.99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8,007,642.84 | 44,935,207.39 |
未分配利润 | 128,986,508.54 | 173,786,601.4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57,175,508.50 | 2,512,878,188.8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26,625,227.44 | 2,551,079,981.4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882,968,563.55 | 2,015,453,297.86 |
其中:营业收入 | 1,882,968,563.55 | 2,015,453,297.8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38,906,025.62 | 1,784,943,847.78 |
其中:营业成本 | 1,414,272,034.68 | 1,569,605,560.3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4,680,205.77 | 13,543,043.22 |
销售费用 | 45,581,124.23 | 40,694,631.97 |
管理费用 | 127,705,292.87 | 131,159,914.64 |
研发费用 | 75,435,222.02 | 71,913,035.62 |
财务费用 | -38,767,853.95 | -41,972,338.04 |
其中:利息费用 | 6,990,487.07 | 7,581,255.25 |
利息收入 | 42,899,769.93 | 47,536,876.41 |
加:其他收益 | 52,021,779.03 | 46,248,833.9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715,161.04 | 34,484,891.3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5,919,318.1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37,218.39 | -566,133.9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4,820.38 | -41,370.9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22,267,079.99 | 310,635,670.52 |
加:营业外收入 | 3,616,138.41 | 2,693,737.70 |
减:营业外支出 | 6,346,182.81 | 3,905,731.5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9,537,035.59 | 309,423,676.65 |
减:所得税费用 | 32,119,411.27 | 32,393,065.9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7,417,624.32 | 277,030,610.6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7,417,624.32 | 277,030,610.6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4,450,452.67 | 237,145,288.03 |
2.少数股东损益 | 2,967,171.65 | 39,885,322.6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7,417,624.32 | 277,030,610.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4,450,452.67 | 237,145,288.0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67,171.65 | 39,885,322.6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7863 | 0.658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7863 | 0.658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许文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池信捷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水香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61,500.00 | 35,616.98 |
销售费用 | 64,292.27 | |
管理费用 | 458,076.68 | 3,643,902.90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907,225.96 | -2,129,217.23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4,936,264.04 | 1,989,372.67 |
加:其他收益 | 14,414.10 | 32,077.0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389,000.31 | 147,900,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16.93 | -281.2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724,354.49 | 146,381,493.11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724,354.49 | 146,381,493.11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724,354.49 | 146,381,493.1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724,354.49 | 146,381,493.11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0,724,354.49 | 146,381,493.1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13,732,056.82 | 1,863,879,146.8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968,592.73 | 39,127,829.8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401,323.52 | 40,646,290.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73,101,973.07 | 1,943,653,267.4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65,373,428.30 | 1,296,421,925.4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0,157,402.99 | 199,535,327.6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1,128,364.62 | 116,399,044.4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746,812.68 | 60,656,699.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2,406,008.59 | 1,673,012,997.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695,964.48 | 270,640,269.9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00,000.00 | 16,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6,045.21 | 36,143,548.9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6,000.00 | 550,35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0,739,647.44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0,903,055.55 | 516,769,347.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0,944,748.20 | 569,463,246.1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8,804,534.64 | 253,810,661.6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389,980.00 | 15,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9,000,000.00 | 19,00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8,000,000.00 | 78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4,194,514.64 | 1,067,810,661.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249,766.44 | -498,347,415.5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140,000.00 | 23,721,75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5,000,000.00 | 30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1,140,000.00 | 328,721,75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0,000,000.00 | 216,5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3,584,326.68 | 60,982,309.3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4,38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300,528.48 | 28,685,054.7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4,884,855.16 | 306,167,364.0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44,855.16 | 22,554,385.9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430,553.77 | 923,438.3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03,868,103.35 | -204,229,321.3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2,138,501.19 | 1,196,367,822.5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8,270,397.84 | 992,138,501.1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0,239,419.65 | 69,007,381.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0,239,419.65 | 69,007,381.3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240,155.4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4,447.97 | 233,950.9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47,379.60 | 59,352,373.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1,827.57 | 64,826,480.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717,592.08 | 4,180,901.2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7,9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23,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1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150,000.00 | 197,90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2,000,000.00 | 186,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9,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4,000,000.00 | 186,000,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850,000.00 | 11,900,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140,000.00 | 23,721,75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140,000.00 | 23,721,75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6,448,825.27 | 17,955,196.7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42,928.48 | 24,723,4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6,491,753.75 | 42,678,596.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351,753.75 | -18,956,846.7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84,161.67 | -2,875,945.4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96,378.06 | 6,572,323.5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2,216.39 | 3,696,378.0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5,852,860.00 | 1,908,472,140.20 | 60,169,841.99 | 54,977,221.89 | 841,776,354.26 | 3,110,908,734.36 | 121,365,294.29 | 3,232,274,028.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5,852,860.00 | 1,908,472,140.20 | 60,169,841.99 | 54,977,221.89 | 841,776,354.26 | 3,110,908,734.36 | 121,365,294.29 | 3,232,274,028.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08,308.44 | 13,975,022.91 | 3,072,435.45 | 208,926,005.32 | 195,915,109.42 | -86,058,196.91 | 109,856,912.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4,450,452.67 | 284,450,452.67 | 2,967,171.65 | 287,417,624.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08,308.44 | 13,975,022.91 | -16,083,331.35 | -89,025,368.56 | -105,108,699.91 | ||||||||||
1.所有 |
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108,308.44 | 13,975,022.91 | -16,083,331.35 | -89,025,368.56 | -105,108,699.91 | ||||||
(三)利润分配 | 3,072,435.45 | -75,524,447.35 | -72,452,011.90 | -72,452,011.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72,435.45 | -3,072,435.4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2,452,011.90 | -72,452,011.90 | -72,452,011.9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5,852,860.00 | 1,906,363,831.76 | 74,144,864.90 | 58,049,657.34 | 1,050,702,359.58 | 3,306,823,843.78 | 35,307,097.38 | 3,342,130,941.1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6,848,765.00 | 20,060,870.66 | 1,775,398,198.12 | 35,446,469.68 | 40,339,072.58 | 637,222,982.56 | 2,794,423,419.24 | 227,554,772.30 | 3,021,978,191.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2,225.98 | 12,225.98 | 5,259.20 | 17,485.1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6,848,765.00 | 20,060,870.66 | 1,775,398,198.12 | 35,446,469.68 | 40,339,072.58 | 637,235,208.54 | 2,794,435,645.22 | 227,560,031.50 | 3,021,995,676.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004,095.00 | -20,060,870.66 | 133,073,942.08 | 24,723,372.31 | 14,638,149.31 | 204,541,145.72 | 316,473,089.14 | -106,194,737.21 | 210,278,351.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7,145,288.03 | 237,145,288.03 | 39,885,322.65 | 277,030,610.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9,004,095.00 | -20,060,8 | 133,073,942.08 | 24,723,372.31 | 97,293,794.11 | 19,940.14 | 97,313,734.25 |
本 | 70.6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33,000.00 | 21,288,750.00 | 23,721,750.00 | 23,721,75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6,571,095.00 | -20,060,870.66 | 112,175,088.51 | 98,685,312.85 | 98,685,312.8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610,103.57 | 4,610,103.57 | 19,940.14 | 4,630,043.71 | |||||||||
4.其他 | -5,000,000.00 | 24,723,372.31 | -29,723,372.31 | -29,723,372.31 | |||||||||
(三)利润分配 | 14,638,149.31 | -32,604,142.31 | -17,965,993.00 | -146,100,000.00 | -164,065,993.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638,149.31 | -14,638,149.3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965,993.00 | -17,965,993.00 | -146,100,000.00 | -164,065,993.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
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5,852,860.00 | 1,908,472,140.20 | 60,169,841.99 | 54,977,221.89 | 841,776,354.26 | 3,110,908,734.36 | 121,365,294.29 | 3,232,274,028.6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5,852,860.00 | 1,988,473,362.02 | 60,169,841.99 | 44,935,207.39 | 173,786,601.40 | 2,512,878,188.8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5,852,860.00 | 1,988,473,362.02 | 60,169,841.99 | 44,935,207.39 | 173,786,601.40 | 2,512,878,188.8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975,022.91 | 3,072,435.45 | -44,800,092.86 | -55,702,680.3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724,354.49 | 30,724,354.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975,022.91 | -13,975,022.9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3,975,022.91 | -13,975,022.91 | |||||||
(三)利润分配 | 3,072,435.45 | -75,524,447.35 | -72,452,011.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072,435.45 | -3,072,435.4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2,452,011.90 | -72,452,011.9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5,852,860.00 | 1,988,473,362.02 | 74,144,864.90 | 48,007,642.84 | 128,986,508.54 | 2,457,175,508.5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6,848,765.00 | 20,060,870.66 | 1,797,006,843.46 | 35,446,469.68 | 30,297,058.08 | 60,009,250.60 | 2,228,776,318.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6,848,765.00 | 20,060,870.66 | 1,797,006,843.46 | 35,446,469.68 | 30,297,058.08 | 60,009,250.60 | 2,228,776,318.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004,095.00 | -20,060,870.66 | 191,466,518.56 | 24,723,372.31 | 14,638,149.31 | 113,777,350.80 | 284,101,870.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6,381,493.11 | 146,381,493.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04,095.00 | -20,060,870.66 | 191,466,518.56 | 24,723,372.31 | 155,686,370.5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33,000.00 | 21,288,750.00 | 23,721,75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6,571,095.00 | -20,060,870.66 | 112,175,088.51 | 98,685,312.8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630,043.71 | 4,630,043.71 | ||||||||
4.其他 | 53,372,636.34 | 24,723,372.31 | 28,649,264.03 | |||||||
(三)利润分配 | 14,638,149.31 | -32,604,142.31 | -17,965,993.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638,149.31 | -14,638,149.3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965,993.00 | -17,965,993.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5,852,860.00 | 1,988,473,362.02 | 60,169,841.99 | 44,935,207.39 | 173,786,601.40 | 2,512,878,188.8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原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365,852,860.00元,股本为365,852,860.00元,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许文显。
(二)公司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提供的主要产品公司行业性质:林产化学产品制造。公司经营范围:生产活性炭系列产品【含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药用辅料(药用炭)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木质活性炭。
(三)公司目前的基本组织架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同时设立了17个主要职能部门,分别为:审计监察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质检部、质管部、采购部、销售部、国际贸易部、市场应用部、生产部、元力研究院、信息中心、工程部、工程审核部、安环部、财务部、证券部。
(四)财务报表主体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五)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公司财务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本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发生额逾期且应收款项余额≥500万元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收回或转回金额≥100万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核销金额≥100万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预付款项余额≥1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应付款项余额≥5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其他应付款余额≥1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 预收款项余额≥3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预算100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5000万元,或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含)以上(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5000万元,或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含)以上(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3、企业合并中相关费用的处理: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报表编制范围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本公司判断要素包括:
(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2)对被投资方享有可变回报;
(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本公司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2)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对于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持有的表决权足以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本公司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
(2)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3)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4)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本公司基于合同安排的实质而非回报的法律形式对回报的可变性进行评价。本公司以主要责任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或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其他方以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的,表明本公司控制被投资方。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2、合并程序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2)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A、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B、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3)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4)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 | 确认结果 | |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 |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 | |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转移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包括获得的所有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所有新负债),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部分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1)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2)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减值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应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对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4)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5)评估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应收政府机关单位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6)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
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9、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2、应收票据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本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管理层评价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一般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基于客户类别、账龄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关联方客户 | 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
一般客户 | 一般客户的应收账款 |
其他组合 | 特殊业务的应收账款 |
对于划分为一般客户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关联方客户和其他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确认账龄。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
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1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会计处理方法参照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一)项金融工具中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处理。
15、其他应收款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手关系、款项性质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应收利息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组合3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4 | 应收公司并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其他应收款组合5 | 应收其他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本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确认账龄。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16、合同资产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依据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3、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本公司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并在比较期间的利润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考虑历史的违约情况与行业前瞻性信息或各种外部实际与预期经济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一)项金融工具的规定。
20、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考虑历史的违约情况与行业前瞻性信息或各种外部实际与预期经济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一)项金融工具的规定。
21、长期股权投资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2)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2、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19.00%-23.75%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3、在建工程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生产工作已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继续发生在购建或生产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或生产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各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类别 | 结转为固定资产时点 |
房屋及其附属工程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实质上已完工;(2)相关部门完成现场验收,具备使用条件;(3)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待安装设备(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单套设备能够单独运行,且独立于其他装置或流程产出合格产品的,相关部门出具运行报告;(2)联合设备能够联合试运行成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相关部门出具试运行报告;(3)配套设备以联合装置整体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4)设备经过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4、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
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5、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各类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及确定依据、残值率: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确定依据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50 | 使用年限 | |
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 | 直线法 | 10 | 受益期限 | |
其他 | 直线法 | 受益期限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二十五)项长期资产减值。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研发支出为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研发支出的归集和计算以相关资源实际投入研发活动为前提,研发支出包括费用化的研发费用与资本化的开发支出。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
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26、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7、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8、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9、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0、预计负债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1、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该权益工具,公司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的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无法可行权。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处理如下: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3)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公司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2、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以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
(1)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2)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下列情形通常表明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
(1)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2)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
(3)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除了为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外,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应付客户对价超过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在对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的,本公司按照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将该后续变动金额分摊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于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不再重新分摊交易价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1)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本公司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
括:
(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2、各业务类型收入具体确认方法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销售商品公司产品销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交付产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①境内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公司对所有内销客户均采用买断方式销售产品。由销售人员填写申请发货单,经销售主管审批后由仓管人员开具出库单并发货。目前公司产品内销以陆运为主,采取托运方式的,以到货取得客户签收单作为销售收入实现;采取客户自行到公司提货的,客户在送货单上签收即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②境外销售收入确认原则订货时公司与境外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境外客户向公司采购时先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公司下达订单(PO),双方确认合同相关条款后,由公司制作形式发票(PI)并发给境外客户确认。发货时由销售人员填写申请发货单,转仓管人员开具出库单并发货,报关员向海关报关并取得报关单,海关办理结关手续后出口产品装船,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信用证结算方式),并向客户寄出全套单据原件。公司在货物发出且取得报关单后确认境外销售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3、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B、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同时包含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B、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C、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
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净额抵销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6、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对各类使用权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二十五)项长期资产减值。
(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参见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一)项金融工具。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回购本公司股份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如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不确认利得或损失。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公司回购其普通股形成的库存股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将其作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2、资产证券化业务本公司将部分应收款项出售给结构化主体,然后再由其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在应用证券化金融资产的政策时,本公司已考虑转移至其他实体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以及本公司对该实体行使控制权的程度:
(1)当本公司已转移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将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当本公司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将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A.如本公司并未转移或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公司将考虑对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控制;B.如本公司并未保留控制权,本公司将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把在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及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C.如本公司保留控制权,则根据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本公司对于未能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资产证券化,相关金融资产不终止确认并维持原来的分类,从第三方投资者筹集的资金作为融资款处理。
3、套期会计
(1)套期会计方法及套期工具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公司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套期工具是指公司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消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被套期项目是指公司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A.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B.在套期开始时,公司已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公司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C.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的要求,且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认定其符合有效性要求:
(A)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且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B)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C)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
(2)套期会计确认和计量套期会计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套期。A.公允价值套期具体会计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B)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B.现金流量套期具体会计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a.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b.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B)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对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进行后续处理:
a.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公司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b.对于不属于上述a.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公司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c.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公司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C.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具体会计处理:
(A)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B)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套期关系作出再平衡的,在调整套期关系之前确定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更新在套期剩余期限内预期将影响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原因的分析,并相应更新套期关系的书面文件。套期关系再平衡可能会导致企业增加或减少指定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企业增加了指定的被套期项
目或套期工具的,增加部分自指定增加之日起作为套期关系的一部分进行处理;公司减少了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减少部分自指定减少之日起不再作为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作为套期关系终止处理。
4、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公司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公司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若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的,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应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公司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5、债务重组
(1)作为债务人记录债务重组义务以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的债务重组,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采用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作为债权人记录债务重组义务以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其中:
A.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B.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C.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D.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E.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的债务重组导致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采用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 详见其他说明(1) |
2023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 详见其他说明(2) |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 详见其他说明(3) |
(1)财政部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本公司执行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了解释第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A.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第17号明确了贷款安排中的“契约条件”对流动性划分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B.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第17号明确了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范围和在现金流量表以及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风险信息披露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C.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7号明确了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解释第18号,本公司自印发之日起施行。A.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解释第18号明确了保险公司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相关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余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只能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选择一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需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来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首次执行本解释时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B.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8号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在对保证类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借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列示,规范了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应当根据情况区分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 13%、9%、6%、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增值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增值税额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股份) | 25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元力) | 15 |
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荔元) | 25 |
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元力) | 25 |
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洲里元力) | 15 |
上海新金湖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金湖) | 25 |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循环) | 15 |
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热电) | 25 |
福建南平三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节能) | 25 |
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禾水玻璃) | 25 |
南平元力水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水玻璃) | 25 |
元力益海嘉里(福建)循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益海福建) | 25 |
元力益海嘉里(盘锦)循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益海盘锦) | 25 |
元力新能源碳材料(南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新能源) | 25 |
元力硅材料(南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硅材料(南平)) | 25 |
元力硅材料(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硅材料(福建)) | 25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1)福建荔元、江西元力、满洲里元力和南平元力以锯末为原料生产的活性炭,属于以三剩物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自2022年3月1日起,增值税根据财税〔2021〕4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退税比例为90%。
(2)根据财税〔2016〕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子公司元禾水玻璃符合适用条件,2024年度享受该项增值税优惠政策。
(3)三元节能以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热力,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根据财税〔2021〕4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增值税退税比例为100%。
(4)2023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子公司南平元力、三元循环2024年享受该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
(1)子公司满洲里元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
第23号)的规定,2024年度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税[2021]36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资源综合利用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子公司南平元力、福建荔元、江西元力和满洲里元力2024年度自产活性炭收入适用减按90%计入当年应税收入总额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子公司三元热电以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热力收入适用减按90%计入当年应税收入总额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安置残疾人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子公司元禾水玻璃符合适用条件,2024年度享受该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子公司南平元力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3年12月2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35000192;南平元力202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5)子公司三元循环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3年12月2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35001105;三元循环202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6)2023年3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188,269,433.11 | 1,525,799,267.80 |
其他货币资金 | 4,029,243.43 | 1,504,121.35 |
合计 | 192,298,676.54 | 1,527,303,389.15 |
其他说明:
注1: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4,028,278.70元为保证金存款,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注2: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使用受限情况详见附注七(二十)。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0.00 | 9,000,000.00 |
其中: | ||
其他 | 0.00 | 9,000,000.00 |
其中: | ||
合计 | 9,000,000.00 |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4,259,109.50 | 112,939,719.24 |
合计 | 144,259,109.50 | 112,939,719.2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44,259,109.50 | 100.00% | 144,259,109.50 | 112,939,719.24 | 100.00% | 112,939,719.24 | ||||
其中: | ||||||||||
银行承兑票据 | 144,259,109.50 | 100.00% | 144,259,109.50 | 112,939,719.24 | 100.00% | 112,939,719.24 | ||||
合计 | 144,259,109.50 | 100.00% | 144,259,109.50 | 112,939,719.24 | 100.00% | 112,939,719.24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0,269,522.55 | |
合计 | 110,269,522.55 |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6,526,927.64 | 158,398,096.11 |
其中:1年以内(含1年) | 176,526,927.64 | 158,398,096.11 |
1至2年 | 5,196,685.51 | 3,767,393.62 |
2至3年 | 1,868,650.30 | 117,964.25 |
3年以上 | 846,629.14 | 1,483,850.20 |
3至4年 | 25,000.00 | 97,452.94 |
4至5年 | 42,908.60 | 91,753.15 |
5年以上 | 778,720.54 | 1,294,644.11 |
合计 | 184,438,892.59 | 163,767,304.1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4,438,892.59 | 100.00% | 10,753,239.16 | 5.83% | 173,685,653.43 | 163,767,304.18 | 100.00% | 9,815,883.65 | 5.99% | 153,951,420.5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84,438,892.59 | 100.00% | 10,753,239.16 | 5.83% | 173,685,653.43 | 163,767,304.18 | 100.00% | 9,815,883.65 | 5.99% | 153,951,420.53 |
合计 | 184,438,892.59 | 100.00% | 10,753,239.16 | 5.83% | 173,685,653.43 | 163,767,304.18 | 100.00% | 9,815,883.65 | 5.99% | 153,951,420.53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9,815,883.65 | 1,701,642.18 | 149,433.74 | 529,540.94 | -85,311.99 | 10,753,239.16 |
合计 | 9,815,883.65 | 1,701,642.18 | 149,433.74 | 529,540.94 | -85,311.99 | 10,753,239.16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29,540.94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9,081,326.93 | 9,081,326.93 | 4.92% | 454,066.35 | |
第二名 | 6,422,166.70 | 6,422,166.70 | 3.48% | 321,108.34 | |
第三名 | 5,305,054.00 | 5,305,054.00 | 2.88% | 265,252.70 | |
第四名 | 4,906,987.98 | 4,906,987.98 | 2.66% | 245,349.40 | |
第五名 | 4,574,520.00 | 4,574,520.00 | 2.48% | 228,726.00 | |
合计 | 30,290,055.61 | 30,290,055.61 | 16.42% | 1,514,502.79 |
5、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06,079,444.70 | 77,235,597.19 |
合计 | 106,079,444.70 | 77,235,597.1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6,079,444.70 | 100.00% | 106,079,444.70 | 77,235,597.19 | 100.00% | 77,235,597.19 | ||||
其中: | ||||||||||
银行承兑票据 | 106,079,444.70 | 100.00% | 106,079,444.70 | 77,235,597.19 | 100.00% | 77,235,597.19 | ||||
合计 | 106,079,444.70 | 100.00% | 106,079,444.70 | 77,235,597.19 | 100.00% | 77,235,597.19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8,597,988.78 | |
合计 | 178,597,988.78 |
(4)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银行承兑汇票 | 77,235,597.19 | 28,843,847.51 | 106,079,444.70 | |||
合计 | 77,235,597.19 | 28,843,847.51 | 106,079,444.70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9,710,660.40 | |
其他应收款 | 1,575,527.14 | 1,249,464.30 |
合计 | 1,575,527.14 | 10,960,124.70 |
(1)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 0.00 | 9,710,660.40 |
合计 | 9,710,660.40 |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付职工五险一金 | 908,116.00 | 930,014.11 |
往来款及备用金 | 838,630.29 | 388,896.60 |
其他 | 0.00 | 27,466.77 |
合计 | 1,746,746.29 | 1,346,377.48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54,809.70 | 984,896.88 |
其中:1年以内(含1年) | 1,354,809.70 | 984,896.88 |
1至2年 | 75,236.59 | 323,515.00 |
2至3年 | 315,350.00 | 32,051.60 |
3年以上 | 1,350.00 | 5,914.00 |
4至5年 | 1,350.00 | |
5年以上 | 5,914.00 | |
合计 | 1,746,746.29 | 1,346,377.48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46,746.29 | 100.00% | 171,219.15 | 9.80% | 1,575,527.14 | 1,346,377.48 | 100.00% | 96,913.18 | 7.20% | 1,249,464.3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746,746.29 | 100.00% | 171,219.15 | 9.80% | 1,575,527.14 | 1,346,377.48 | 100.00% | 96,913.18 | 7.20% | 1,249,464.30 |
合计 | 1,746,746.29 | 100.00% | 171,219.15 | 9.80% | 1,575,527.14 | 1,346,377.48 | 100.00% | 96,913.18 | 7.20% | 1,249,464.3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6,913.18 | 96,913.1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89,092.36 | 89,092.36 | ||
本期转回 | 4,082.41 | 4,082.41 | ||
其他变动 | -10,703.98 | -10,703.98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71,219.15 | 171,219.1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应收其他款项 | 96,913.18 | 89,092.36 | 4,082.41 | -10,703.98 | 171,219.15 | |
合计 | 96,913.18 | 89,092.36 | 4,082.41 | -10,703.98 | 171,219.15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代扣职工五险一金 | 908,116.00 | 1年以内:859,777.41元;1-2年:48,338.59元 | 51.99% | 47,822.74 |
第二名 | 往来款及备用金 | 456,943.04 | 1年以内 | 26.16% | 22,847.15 |
第三名 | 合同保证金 | 314,400.00 | 2-3年 | 18.00% | 94,320.00 |
第四名 | 往来款及备用金 | 30,027.25 | 1年以内:8,659.25元,1-2年:21,368元 | 1.72% | 2,569.76 |
第五名 | 往来款及备用金 | 12,900.00 | 1年以内 | 0.74% | 645.00 |
合计 | 1,722,386.29 | 98.61% | 168,204.65 |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4,598,864.99 | 89.24% | 22,464,190.56 | 95.35% |
1至2年 | 1,476,897.23 | 9.03% | 210,334.20 | 0.89% |
2至3年 | 23,004.20 | 0.14% | 386,344.30 | 1.64% |
3年以上 | 259,825.95 | 1.59% | 498,568.63 | 2.12% |
合计 | 16,358,592.37 | 23,559,437.69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5,182,249.49 | 31.68 |
第二名 | 3,295,014.05 | 20.14 |
第三名 | 1,000,000.00 | 6.11 |
第四名 | 902,401.30 | 5.52 |
第五名 | 500,000.00 | 3.06 |
合计 | 10,879,664.84 | 66.51 |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
原材料 | 72,972,982.26 | 72,972,982.26 | 74,123,915.56 | 74,123,915.56 | ||
库存商品 | 186,531,580.48 | 186,531,580.48 | 206,895,337.64 | 206,895,337.64 | ||
合计 | 259,504,562.74 | 259,504,562.74 | 281,019,253.20 | 281,019,253.20 |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单 | 53,565,000.00 | |
合计 | 53,565,000.00 |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22,763,077.46 | 15,984,698.10 |
待摊销保险费 | 89,115.17 | 96,505.63 |
待摊销租金 | 27,036.50 | 133,587.77 |
待摊通讯费 | 28,800.00 | 201,600.00 |
其他 | 25,133.66 | 768,543.95 |
合计 | 22,933,162.79 | 17,184,935.45 |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股权投资 | 8,389,980.00 | |||||||
合计 | 8,389,980.00 |
其他说明:
注: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对境外意大利CARBONITALIASRL公司的投资,投资持股比例占比为8%。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赢创嘉联白 | 100,3 | - |
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 74,802.37 | 100,374,802.37 | |
小计 | 100,374,802.37 | -100,374,802.37 | |
合计 | 100,374,802.37 | -100,374,802.37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13、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32,859,828.28 | 1,174,652,966.29 |
合计 | 1,232,859,828.28 | 1,174,652,966.29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48,692,858.74 | 1,150,841,088.13 | 25,490,013.89 | 12,606,607.22 | 659,807.35 | 1,838,290,375.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054,728.33 | 168,845,293.66 | 3,047,726.74 | 1,070,595.54 | 22,134.50 | 245,040,478.77 |
(1)购置 | 17,393,520.89 | 299,457.50 | 728,230.09 | 22,134.50 | 18,443,342.9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2,054,728.33 | 151,451,772.77 | 2,748,269.24 | 342,365.45 | 0.00 | 226,597,135.79 |
(3)企业合并增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39,866,913.18 | 109,916,438.01 | 1,009,972.15 | 3,529,444.10 | 329,527.19 | 154,652,294.63 |
(1)处置或报废 | 1,438,580.50 | 18,729,510.79 | 52,131.14 | 650,162.40 | 0.00 | 20,870,384.83 |
(2)其他减少 | 38,428,332.68 | 91,186,927.22 | 957,841.01 | 2,879,281.70 | 329,527.19 | 133,781,909.80 |
4.期末余额 | 680,880,673.89 | 1,209,769,943.78 | 27,527,768.48 | 10,147,758.66 | 352,414.66 | 1,928,678,559.4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1,208,083.98 | 461,978,978.91 | 12,989,010.42 | 7,051,505.49 | 409,830.24 | 663,637,409.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451,600.78 | 97,709,302.38 | 3,902,267.95 | 1,526,272.63 | 40,480.78 | 133,629,924.52 |
(1)计提 | 30,451,600.78 | 97,709,302.38 | 3,902,267.95 | 1,526,272.63 | 40,480.78 | 133,629,924.52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6,558,418.96 | 71,755,376.54 | 812,298.95 | 2,179,027.56 | 143,480.36 | 101,448,602.37 |
(1)处置或报废 | 933,795.87 | 13,266,892.82 | 49,405.80 | 617,654.28 | 0.00 | 14,867,748.77 |
(2)其他减少 | 25,624,623.09 | 58,488,483.72 | 762,893.15 | 1,561,373.28 | 143,480.36 | 86,580,853.60 |
4.期末余额 | 185,101,265.80 | 487,932,904.75 | 16,078,979.42 | 6,398,750.56 | 306,830.66 | 695,818,731.1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5,779,408.09 | 721,837,039.03 | 11,448,789.06 | 3,749,008.10 | 45,584.00 | 1,232,859,828.28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7,484,774.76 | 688,862,109.22 | 12,501,003.47 | 5,555,101.73 | 249,977.11 | 1,174,652,966.29 |
14、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7,668,491.55 | 187,357,465.33 |
合计 | 187,668,491.55 | 187,357,465.33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技改项目 | 80,103,674.95 | 0.00 | 80,103,674.95 | 59,954,898.11 | 0.00 | 59,954,898.11 |
研发项目 | 39,507,364.62 | 0.00 | 39,507,364.62 | 13,039,192.51 | 0.00 | 13,039,192.51 |
募投项目 | 50,077,451.65 | 0.00 | 50,077,451.65 | 103,330,084.21 | 0.00 | 103,330,084.21 |
发债项目 | 9,831,205.93 | 0.00 | 9,831,205.93 | 7,665,896.85 | 0.00 | 7,665,896.85 |
其他项目 | 1,982,865.03 | 0.00 | 1,982,865.03 | 2,614,891.04 | 0.00 | 2,614,891.04 |
水玻璃项目 | 6,165,929.37 | 0.00 | 6,165,929.37 | 752,502.61 | 0.00 | 752,502.61 |
合计 | 187,668,491.55 | 0.00 | 187,668,491.55 | 187,357,465.33 | 0.00 | 187,357,465.3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募投项目 | 783,450,000.00 | 114,223,855.75 | 77,564,587.81 | 128,801,795.42 | 62,986,648.14 | 74.24% | 74.24% | 8,013,394.68 | 0.00 | 募集资金 | ||
发债项目 | 1,200,000,000.00 | 7,665,896.85 | 2,165,309.08 | 0.00 | 9,831,205.93 | 0.82% | 0.82% | 6,570,589.24 | 0.00 | 募集资金 | ||
年产32万吨固体水玻璃项目 | 199,760,000.00 | 752,502.61 | 8,613,645.97 | 3,200,219.21 | 0.00 | 6,165,929.37 | 68.12% | 68.12% | 0.00 | 其他 | ||
合计 | 2,183,210,000.00 | 122,642,255.21 | 88,343,542.86 | 132,002,014.63 | 0.00 | 78,983,783.44 | 14,583,983.92 | 0.00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858,309.86 | 8,858,309.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3,202,243.32 | 3,202,243.32 |
其他减少 | 3,202,243.32 | 3,202,243.32 |
4.期末余额 | 5,656,066.54 | 5,656,066.5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672,914.54 | 4,672,914.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86,661.76 | 1,186,661.76 |
(1)计提 | 1,186,661.76 | 1,186,661.76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3,202,243.32 | 3,202,243.32 |
(1)处置 | ||
其他减少 | 3,202,243.32 | 3,202,243.32 |
4.期末余额 | 2,657,332.98 | 2,657,332.9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98,733.56 | 2,998,733.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85,395.32 | 4,185,395.32 |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排污权 | 应用软件 | 专有技术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9,036,460.87 | 39,151,248.25 | 14,326,619.92 | 1,878,215.88 | 1,023,600.00 | 255,416,144.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18,099.86 | 133,530.30 | 3,551,630.16 | |||||
(1)购置 | 3,418,099.86 | 3,418,099.86 | ||||||
(2)内部研发 | 133,530.30 | 133,530.3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4,989,095.43 | 4,989,095.43 | |||||
(1)处置 | |||||||
其他减少 | 4,989,095.43 | 4,989,095.43 | |||||
4.期末余额 | 194,047,365.44 | 39,151,248.25 | 17,744,719.78 | 1,878,215.88 | 1,157,130.30 | 253,978,679.6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3,884,753.24 | 17,778,435.75 | 9,970,169.90 | 1,303,015.61 | 935,565.39 | 53,871,939.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81,290.18 | 3,945,750.00 | 1,683,860.73 | 101,249.60 | 91,372.86 | 9,803,523.37 | |
(1)计提 | 3,981,290.18 | 3,945,750.00 | 1,683,860.73 | 101,249.60 | 91,372.86 | 9,803,523.37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546,885.69 | 1,546,885.69 | |||||
(1)处置 | |||||||
其他减少 | 1,546,885.69 | 1,546,885.69 | |||||
4.期末余额 | 26,319,157.73 | 21,724,185.75 | 11,654,030.63 | 1,404,265.21 | 1,026,938.25 | 62,128,577.5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7,728,207.71 | 17,427,062.50 | 6,090,689.15 | 473,950.67 | 130,192.05 | 191,850,102.0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5,151,707.63 | 21,372,812.50 | 4,356,450.02 | 575,200.27 | 88,034.61 | 201,544,205.0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4,843,928.51 | 4,815,968.93 | 1,296,785.00 | 167,352.27 | 8,195,760.17 |
大修费用 | 12,891,532.20 | 926,867.26 | 860,062.13 | 11,092,456.65 | 1,865,880.68 |
场地租金 | 367,162.63 | 182,035.35 | 294,985.35 | 118,690.68 | 135,521.95 |
信息服务费 | 88,099.25 | 86,415.09 | 54,559.74 | 0.00 | 119,954.60 |
企业邮箱费 | 56,766.67 | 0.00 | 22,706.64 | 0.00 | 34,060.03 |
合计 | 18,247,489.26 | 6,011,286.63 | 2,529,098.86 | 11,378,499.60 | 10,351,177.43 |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931,413.86 | 1,864,954.58 | 9,141,678.37 | 1,591,527.21 |
可抵扣亏损 | 165,425,039.83 | 24,813,755.96 | 76,182,897.60 | 11,427,434.64 |
因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 | 48,597,433.62 | 8,287,907.73 | 50,090,505.69 | 8,626,397.80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120,206.21 | 280,051.55 | 925,196.51 | 231,299.13 |
租赁负债 | 3,161,356.31 | 485,525.22 | 4,277,389.21 | 671,506.44 |
因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形成 | 787,396.43 | 196,849.11 | ||
合计 | 229,235,449.83 | 35,732,195.04 | 141,405,063.81 | 22,745,014.3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0.00 | 0.00 | 3,111,482.16 | 777,870.54 |
固定资产新增原值一次性抵扣 | 245,242,808.38 | 41,003,877.82 | 175,353,383.45 | 31,229,022.84 |
中长期服务奖金 | 18,745,343.28 | 3,314,341.81 | ||
募集资金借款利息净支出资本化 | 6,415,026.53 | 962,253.98 | 6,415,026.53 | 962,253.98 |
使用权资产 | 2,998,733.56 | 461,482.38 | 4,185,395.32 | 653,347.45 |
合计 | 273,401,911.75 | 45,741,955.99 | 189,065,287.46 | 33,622,494.81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0,605.95 | 35,271,589.09 | 653,347.45 | 22,091,666.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0,605.95 | 45,281,350.04 | 653,347.45 | 32,969,147.36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29,133.99 | 1,169,383.12 |
可抵扣亏损 | 151,205,740.23 | 215,742,671.48 |
合计 | 151,434,874.22 | 216,912,054.60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0.00 | 81,833,549.40 |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
2025 | 17,010,176.58 | 17,010,176.58 |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
2026 | 24,396,509.09 | 25,302,371.74 |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
2027 | 39,581,918.96 | 39,581,918.96 |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
2028 | 51,574,234.26 | 52,014,654.80 |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
2029 | 18,642,901.34 | 0.00 |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
合计 | 151,205,740.23 | 215,742,671.48 |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大额定期存单 | 1,285,273,519.66 | 1,285,273,519.66 | ||||
预付工程、设备及无形资产款项 | 42,918,008.07 | 42,918,008.07 | 30,071,394.94 | 30,071,394.94 | ||
预付土地出让金款 | 20,050,000.00 | 20,050,000.00 | ||||
中长期服务奖金 | 18,745,343.28 | 18,745,343.28 | ||||
合计 | 1,366,986,871.01 | 1,366,986,871.01 | 30,071,394.94 | 30,071,394.94 |
2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028,278.70 | 4,028,278.70 | 保函保证金 | 保证金 | 1,504,054.70 | 1,504,054.70 | 保函保证金 | 保证金 |
合计 | 4,028,278.70 | 4,028,278.70 | 1,504,054.70 | 1,504,054.70 |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25,000,000.00 | 205,000,000.00 |
短期借款利息 | 152,666.66 | 164,694.44 |
合计 | 225,152,666.66 | 205,164,694.4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保证借款均为并表内关联公司间提供保证担保相关的借款。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及其他 | 90,934,134.09 | 90,204,490.48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32,268,927.10 | 46,450,651.39 |
合计 | 123,203,061.19 | 136,655,141.87 |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36,030,975.90 | 113,68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5,043,292.24 | 4,775,301.36 |
合计 | 41,074,268.14 | 118,455,301.36 |
(1)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6,030,975.90 | 113,680,000.00 |
合计 | 36,030,975.90 | 113,680,000.00 |
(2)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2,477,323.69 | 2,702,978.95 |
运杂费 | 969,816.13 | 586,557.39 |
保证金、押金、周转金 | 835,009.47 | 454,911.82 |
往来款及其他 | 761,142.95 | 1,030,853.20 |
合计 | 5,043,292.24 | 4,775,301.36 |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货款 | 17,609,775.47 | 12,813,241.19 |
合计 | 17,609,775.47 | 12,813,241.19 |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0,512,558.45 | 208,103,465.92 | 209,734,041.91 | 38,881,982.4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7,407.64 | 18,727,507.09 | 18,725,119.54 | 49,795.19 |
三、辞退福利 | 167,280.00 | 167,280.00 | ||
合计 | 40,559,966.09 | 226,998,253.01 | 228,626,441.45 | 38,931,777.65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7,989,654.90 | 178,023,028.96 | 178,386,745.89 | 37,625,937.97 |
2、职工福利费 | 11,196,118.86 | 11,196,118.86 | ||
3、社会保险费 | 29,191.73 | 10,304,329.95 | 10,305,842.49 | 27,679.1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8,731.91 | 8,956,392.85 | 8,957,963.74 | 27,161.02 |
工伤保险费 | 459.82 | 969,391.23 | 969,332.88 | 518.17 |
生育保险费 | 378,545.87 | 378,545.87 | ||
4、住房公积金 | 8,198,341.80 | 8,198,341.8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493,711.82 | 381,646.35 | 1,646,992.87 | 1,228,365.30 |
合计 | 40,512,558.45 | 208,103,465.92 | 209,734,041.91 | 38,881,982.4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5,971.04 | 17,985,679.54 | 17,983,364.34 | 48,286.24 |
2、失业保险费 | 1,436.60 | 741,827.55 | 741,755.20 | 1,508.95 |
合计 | 47,407.64 | 18,727,507.09 | 18,725,119.54 | 49,795.19 |
其他说明: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325,186.92 | 4,833,770.97 |
企业所得税 | 13,258,610.09 | 12,373,387.53 |
个人所得税 | 2,248,700.65 | 78,640.1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2,379.71 | 271,593.10 |
教育费附加 | 242,379.72 | 270,839.30 |
土地使用税 | 1,087,102.90 | 1,110,838.49 |
房产税 | 1,878,626.08 | 1,845,885.97 |
印花税 | 195,911.90 | 419,548.08 |
环境保护税 | 104,038.67 | 101,452.16 |
水利建设基金 | 6,144.56 | 3,841.96 |
水资源税 | 4,570.70 | 0.00 |
合计 | 23,593,651.90 | 21,309,797.70 |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004,351.35 | 5,003,666.67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9,000,000.00 | 49,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62,886.71 | 1,102,429.56 |
合计 | 57,167,238.06 | 55,106,096.23 |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2,288,532.02 | 1,665,721.36 |
合计 | 2,288,532.02 | 1,665,721.36 |
29、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85,500,000.00 | 42,500,000.00 |
长期借款利息 | 53,148.65 | 31,166.67 |
合计 | 85,553,148.65 | 42,531,166.6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3年2月21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编号为HET02190000142023010000002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借款2,500.00万元,由母公司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截止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2,200.00万元;
2023年4月19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编号为HET02190000142023040000002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借款1,000.00万元,由母公司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截止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850.00万元;
2023年5月6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编号为HET021900001420230400000045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借款1,500.00万元,由母公司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截止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1,200.00万元;
2024年9月29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编号为HET02190000142024090000004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借款5000.00万元,由母公司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截止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5000.00万元;
30、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原值 | 3,345,312.99 | 4,471,758.42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83,956.68 | -194,369.2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62,886.71 | -1,102,429.56 |
合计 | 1,998,469.60 | 3,174,959.65 |
31、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9,000,000.00 | |
合计 | 49,000,000.00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权受让款 | 19,000,000.00 | |
应付股东借款 | 30,000,000.00 | |
合计 | 49,000,000.00 |
3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663,400.00 | 11,778.33 | 2,651,621.67 | 设备技改补助和项目补助 | |
合计 | 2,663,400.00 | 11,778.33 | 2,651,621.67 |
3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65,852,860.00 | 365,852,860.00 |
3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67,096,011.55 | 1,867,096,011.55 | ||
其他资本公积 | 41,376,128.65 | 2,108,308.44 | 39,267,820.21 | |
合计 | 1,908,472,140.20 | 2,108,308.44 | 1,906,363,831.7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5、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回购 | 60,169,841.99 | 50,001,972.91 | 36,026,950.00 | 74,144,864.90 |
合计 | 60,169,841.99 | 50,001,972.91 | 36,026,950.00 | 74,144,864.9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2024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7.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报告期,股份回购增加库存股50,001,972.91元,回购股份390.06万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股份回购支出110,171,814.90元,回购股份800.06万股。
2024年5月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以
14.66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回购账户上2,457,500股公司股票,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完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员工持股计划减少库存股金额36,026,950.00元。
36、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4,977,221.89 | 3,072,435.45 | 58,049,657.34 | |
合计 | 54,977,221.89 | 3,072,435.45 | 0.00 | 58,049,657.34 |
37、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41,776,354.26 | 637,222,982.5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0.00 | 12,225.9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41,776,354.26 | 637,235,208.5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84,450,452.67 | 237,145,288.0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072,435.45 | 14,638,149.31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2,452,011.90 | 17,965,993.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50,702,359.58 | 841,776,354.2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80,649,159.05 | 1,412,040,154.20 | 2,006,790,125.66 | 1,561,978,641.67 |
其他业务 | 2,319,404.50 | 2,231,880.48 | 8,663,172.20 | 7,626,918.70 |
合计 | 1,882,968,563.55 | 1,414,272,034.68 | 2,015,453,297.86 | 1,569,605,560.37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分行业 | ||||
活性炭 | 1,416,245,198.15 | 1,016,257,442.02 | 1,416,245,198.15 | 1,016,257,442.02 |
硅化物 | 463,504,195.49 | 395,890,649.22 | 463,504,195.49 | 395,890,649.22 |
热能 | 3,219,169.91 | 2,123,943.44 | 3,219,169.91 | 2,123,943.44 |
合计 | 1,882,968,563.55 | 1,414,272,034.68 | 1,882,968,563.55 | 1,414,272,034.68 |
分产品 | ||||
活性炭 | 1,415,152,196.81 | 1,014,920,504.42 | 1,415,152,196.81 | 1,014,920,504.42 |
硅酸钠 | 322,110,812.72 | 264,331,141.27 | 322,110,812.72 | 264,331,141.27 |
硅胶 | 140,209,098.36 | 130,682,872.15 | 140,209,098.36 | 130,682,872.15 |
热能 | 3,177,051.16 | 2,105,636.36 | 3,177,051.16 | 2,105,636.36 |
其他 | 2,319,404.50 | 2,231,880.48 | 2,319,404.50 | 2,231,880.48 |
合计 | 1,882,968,563.55 | 1,414,272,034.68 | 1,882,968,563.55 | 1,414,272,034.6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中国境内 | 1,583,283,161.24 | 1,193,824,470.20 | 1,583,283,161.24 | 1,193,824,470.20 |
中国境外 | 299,685,402.31 | 220,447,564.48 | 299,685,402.31 | 220,447,564.48 |
合计 | 1,882,968,563.55 | 1,414,272,034.68 | 1,882,968,563.55 | 1,414,272,034.68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9,622,909.08元,其中,19,622,909.08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
39、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95,535.15 | 2,503,432.41 |
教育费附加 | 3,095,513.69 | 2,534,491.51 |
房产税 | 4,398,672.84 | 4,364,298.81 |
土地使用税 | 2,715,999.43 | 2,670,233.93 |
车船使用税 | 982.53 | 982.53 |
印花税 | 878,705.60 | 1,024,361.39 |
环境保护税 | 416,535.18 | 413,554.16 |
水利建设基金 | 73,690.65 | 31,688.48 |
水资源税 | 4,570.70 | 0.00 |
合计 | 14,680,205.77 | 13,543,043.22 |
4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2,443,481.77 | 70,849,536.64 |
折旧摊销 | 17,578,221.77 | 17,657,453.84 |
办公费 | 11,996,088.33 | 12,193,697.44 |
安全环保支出 | 11,866,170.82 | 11,043,771.12 |
业务招待费 | 4,556,965.99 | 4,262,335.80 |
差旅交通费 | 4,023,086.99 | 5,278,837.82 |
中介服务及咨询费 | 1,394,233.82 | 850,224.08 |
维修费 | 670,034.97 | 676,005.9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88,038.16 | 1,578,791.76 |
股份支付 | 0.00 | 4,630,043.71 |
其他 | 2,588,970.25 | 2,139,216.50 |
合计 | 127,705,292.87 | 131,159,914.64 |
41、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759,073.89 | 10,436,962.49 |
包装费 | 8,878,223.11 | 6,411,834.36 |
搬运费 | 6,936,338.56 | 6,839,677.24 |
广告宣传费 | 6,364,896.27 | 4,296,667.16 |
差旅办公费 | 5,309,821.30 | 5,427,059.40 |
佣金 | 3,745,812.62 | 3,449,770.75 |
业务招待费 | 1,869,139.30 | 1,915,232.19 |
信息服务费 | 392,311.70 | 169,120.10 |
其他 | 1,325,507.48 | 1,748,308.28 |
合计 | 45,581,124.23 | 40,694,631.97 |
42、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22,562,075.50 | 17,915,083.55 |
直接投入费用 | 30,668,377.03 | 31,881,029.51 |
折旧及摊销 | 15,360,146.69 | 12,922,181.17 |
其他相关费用 | 6,844,622.80 | 9,194,741.39 |
合计 | 75,435,222.02 | 71,913,035.62 |
43、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826,607.06 | 7,346,763.17 |
减:利息收入 | 42,899,769.93 | 47,536,876.41 |
利息净支出 | -36,073,162.87 | -40,190,113.24 |
汇兑损益 | -3,163,733.09 | -2,268,321.89 |
手续费 | 305,162.00 | 251,605.01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63,880.01 | 234,492.08 |
合计 | -38,767,853.95 | -41,972,338.04 |
44、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4,723,832.68 | 43,347,128.97 |
先进制造业加计扣除 | 7,194,807.25 | 2,798,787.55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03,139.10 | 102,917.47 |
合计 | 52,021,779.03 | 46,248,833.99 |
4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5,919,318.12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8,146,581.09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6,045.21 | 143,548.90 |
处置应收款项融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17,465.26 | -1,577,975.69 |
合计 | 27,715,161.04 | 34,484,891.33 |
4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37,218.39 | -566,133.91 |
合计 | -1,637,218.39 | -566,133.91 |
4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04,820.38 | -41,370.97 |
合计 | 104,820.38 | -41,370.97 |
4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3,616,138.41 | 2,693,737.70 | 3,616,138.41 |
合计 | 3,616,138.41 | 2,693,737.70 | 3,616,138.41 |
4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5,253,046.84 | 3,263,871.28 | 5,253,046.84 |
捐赠支出 | 233,376.15 | 203,000.00 | 233,376.15 |
其他 | 859,759.82 | 438,860.29 | 859,759.82 |
合计 | 6,346,182.81 | 3,905,731.57 | 6,346,182.81 |
5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1,260,890.89 | 26,836,567.6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58,520.38 | 5,556,498.36 |
合计 | 32,119,411.27 | 32,393,065.9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19,537,035.5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9,884,258.9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678,689.6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4,952.8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9,006,815.6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12,575.8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137,205.1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669,437.19 |
加计扣除影响 | -11,979,197.34 |
所得税费用 | 32,119,411.27 |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4,815,243.82 | 29,436,311.16 |
政府补助收入 | 4,846,600.72 | 8,052,229.43 |
其他及往来 | 9,739,478.98 | 3,157,750.13 |
合计 | 19,401,323.52 | 40,646,290.7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各项费用 | 61,785,042.08 | 54,560,608.32 |
往来及其他 | 3,961,770.60 | 6,096,091.62 |
合计 | 65,746,812.68 | 60,656,699.94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 495,000,000.00 | 505,000,000.00 |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 15,903,055.55 | 11,769,347.20 |
合计 | 510,903,055.55 | 516,769,347.2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 495,000,000.00 | 505,000,000.00 |
合计 | 495,000,000.00 | 505,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 1,278,000,000.00 | 780,000,000.00 |
合计 | 1,278,000,000.00 | 78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 1,278,000,000.00 | 780,000,000.00 |
合计 | 1,278,000,000.00 | 780,000,000.00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回购支出 | 50,042,928.48 | 24,723,400.00 |
使用权资产租金 | 1,257,600.00 | 2,457,600.00 |
保函保证金 | 1,504,054.70 | |
合计 | 51,300,528.48 | 28,685,054.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05,164,694.44 | 300,386,144.40 | 280,398,172.18 | 225,152,666.66 | ||
长期借款 | 42,531,166.67 | 51,264,381.74 | 8,242,399.76 | 85,553,148.6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102,429.56 | 31,162,886.71 | 31,102,429.56 | 31,162,886.71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003,666.67 | 7,102,401.59 | 5,101,716.91 | 7,004,351.35 | ||
租赁负债 | 3,174,959.65 | 81,109.95 | 1,257,600.00 | 1,998,469.60 | ||
长期应付款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316,976,916.99 | 358,752,927.73 | 31,243,996.66 | 324,999,888.85 | 31,102,429.56 | 350,871,522.97 |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87,417,624.32 | 277,030,610.6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637,218.39 | 566,133.9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33,629,924.52 | 120,842,844.2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186,661.76 | 2,274,860.85 |
无形资产摊销 | 9,803,523.37 | 9,835,915.4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29,098.86 | 6,549,883.4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4,820.38 | 41,370.9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253,046.84 | 3,263,871.2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1,254,134.89 | -14,193,808.7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715,161.04 | -34,484,891.3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179,922.21 | -721,780.5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312,202.68 | 6,278,278.9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514,690.46 | 30,493,565.2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3,312,027.79 | -69,175,231.1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9,021,960.41 | -67,591,396.98 |
其他 | 0.00 | -369,956.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695,964.48 | 270,640,269.9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88,270,397.84 | 992,138,501.1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92,138,501.19 | 1,196,367,822.5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03,868,103.35 | -204,229,321.3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9,000,000.00 |
其中: | |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 19,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9,000,000.00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23,000,000.00 |
其中: | |
其中: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 123,0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02,260,352.56 |
其中: | |
其中: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 102,260,352.56 |
其中: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0,739,647.44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88,270,397.84 | 992,138,501.1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88,269,433.11 | 992,138,434.5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964.73 | 66.6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8,270,397.84 | 992,138,501.19 |
53、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9,893,945.91 | ||
其中:美元 | 2,526,993.33 | 7.1884 | 18,165,038.85 |
欧元 | 229,733.72 | 7.5257 | 1,728,907.06 |
港币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42,970,088.70 | ||
其中:美元 | 4,646,163.72 | 7.1884 | 33,398,483.35 |
欧元 | 1,271,855.82 | 7.5257 | 9,571,605.35 |
港币 | |||
合同负债 | -- | 3,228,707.03 | |
其中:美元 | 449,155.17 | 7.1884 | 3,228,707.03 |
其他应付款 | -- | 2,033,742.12 | |
其中:美元 | 282,920.00 | 7.1884 | 2,033,742.12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54、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租赁收入 | 416,364.46 | |
场地租赁收入 | 29,376.15 | |
合计 | 445,740.61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22,562,075.50 | 17,915,083.55 |
直接投入费用 | 30,668,377.03 | 31,881,029.51 |
折旧及摊销 | 15,360,146.69 | 12,922,181.17 |
其他相关费用 | 6,844,622.80 | 9,194,741.39 |
合计 | 75,435,222.02 | 71,913,035.6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5,435,222.02 | 71,913,035.62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是□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 123,000,000.00 | 51.00% | 转让 | 2024年01月05日 | 股权转让完成 | 28,146,581.0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注:2024年1月4日,公司与刘其凡先生、刘能瑞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7,355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30.5%股权转让给刘其凡先生;以人民币4,945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元禾化工20.5%股权转让给刘能瑞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元禾化工的股权。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2024年1月,公司将所持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51%股权全部转让,元禾化工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24年3月,全资孙公司福建南平三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3、2024年6月,全资孙公司元力硅材料(南平)有限公司成立。
4、2024年11月,公司成立全资公司南平元力水玻璃有限公司、元力硅材料(福建)有限公司。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0 | 福建省南平市 | 福建省南平市 | 生产、销售活性炭 | 100.00% | 设立 | |
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 | 69,400,000.00 | 福建省莆田市 | 福建省莆田市 | 生产、销售活性炭 | 100.00% | 设立 | |
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江西省玉山县 | 江西省玉山县 | 生产、销售活性炭 | 100.00% | 非同控合并 | |
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内蒙古满洲里市 | 内蒙古满洲里市 | 生产、销售活性炭 | 100.00% | 非同控合并 | |
上海新金湖活性炭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上海青浦区 | 上海青浦区 | 销售活性炭 | 60.00% | 非同控合并 | |
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福建省南平市 | 福建省南平市 | 生产、销售水玻璃 | 100.00% | 设立 | |
南平元力水玻璃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福建省南平市 | 福建省南平市 | 生产、销售水玻璃 | 100.00% | 设立 | |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福建省南平市 | 福建省南平市 | 生产、销售硅胶 | 100.00% | 同控合并 | |
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 36,000,000.00 | 福建省南平市 | 福建省南平市 | 生产、销售热能 | 100.00% | 同控合并 | |
福建南平三元节 | 10,000,000 | 福建省南平 | 福建省南 | 生产、销售热能 | 100.00% | 设立 |
能科技有限公司 | .00 | 市 | 平市 | ||||
元力硅材料(南平)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福建省南平市 | 福建省南平市 | 生产、销售白炭黑 | 100.00% | 设立 | |
元力硅材料(福建)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福建省南平市 | 福建省南平市 | 生产、销售白炭黑 | 100.00% | 设立 | |
元力益海嘉里(福建)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福建省南平市 | 福建省南平市 | 生产、销售硅酸钠、活性炭 | 70.00% | 设立 | |
元力益海嘉里(盘锦)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辽宁省盘锦市 | 辽宁省盘锦市 | 生产、销售硅酸钠、活性炭 | 70.00% | 设立 | |
元力新能源碳材料(南平)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福建省南平市 | 福建省南平市 | 生产、销售新材料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44,723,832.68 | 43,347,128.97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公司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政策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1)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2)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
2、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应收账款有关,对于该部分外币资产,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本公司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9,893,945.91 |
其中:美元 | 2,526,993.33 | 7.1884 | 18,165,038.85 |
欧元 | 229,733.72 | 7.5257 | 1,728,907.06 |
应收账款 | -- | -- | 42,970,088.70 |
其中:美元 | 4,646,163.72 | 7.1884 | 33,398,483.35 |
欧元 | 1,271,855.82 | 7.5257 | 9,571,605.35 |
合同负债 | -- | -- | 3,228,707.03 |
其中:美元 | 449,155.17 | 7.1884 | 3,228,707.03 |
其他应付款 | -- | -- | 2,033,742.12 |
其中:美元 | 282,920.00 | 7.1884 | 2,033,742.12 |
(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存款等。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等以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2、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一般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 95,698,105.86 | 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一般商业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相对较高,故未终止确认。 |
贴现 | 一般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 14,571,416.69 | 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一般商业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相对较高,故未终止确认。 |
背书 | 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 133,236,900.04 | 终止确认 |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贴现 | 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 45,361,088.74 | 终止确认 |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合计 | 288,867,511.33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票据 | 背书 | 95,698,105.86 | |
应收票据 | 贴现 | 14,571,416.69 | -51,255.30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 | 133,236,900.04 | |
应收款项融资 | 贴现 | 45,361,088.74 | -194,624.16 |
合计 | 288,867,511.33 | -245,879.46 |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389,980.00 | 8,389,98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6,079,444.70 | 106,079,444.7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14,469,424.70 | 114,469,424.70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应收款项融资均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境外股权投资,公司持有该股权投资为非交易目的,同时由于该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也无存在活跃市场的类似公司参考估值,该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采用以历史成本计量。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一)。
2、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 与主要投资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福建南平三元竹业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南平市浩翔科技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关系密切家属控制的企业 |
3、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 水费 | 否 | 88,083.25 | ||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 水电 | 165,740.07 | 否 | 214,247.46 | |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 劳务 | 3,816,987.06 | 9,000,000.00 | 否 | 5,392,892.63 |
南平市浩翔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备品 | 1,176,915.04 | 908,863.30 | ||
合计 | 5,159,642.17 | 6,604,086.6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 销售水玻璃 | 165,668,369.35 | |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 销售蒸汽 | 4,469,596.28 | |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00,000.00 | |
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 销售水玻璃 | 12,353,593.54 | 5,118,967.26 |
合计 | 12,353,593.54 | 175,656,932.89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 房屋 | 252,682.58 | 343,321.13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 房屋 | 17,142.84 | 301,085.73 | 18,000.00 | 331,764.00 |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11月27日 | 2025年11月25日 | 否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年12月05日 | 2025年12月04日 | 否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年04月01日 | 2025年03月31日 | 是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03月15日 | 2025年03月12日 | 是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06月25日 | 2025年06月24日 | 否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年07月26日 | 2025年07月25日 | 否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年03月27日 | 2025年02月26日 | 是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11月29日 | 2025年11月28日 | 否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12月04日 | 2025年12月03日 | 否 |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年07月31日 | 2025年07月26日 | 否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2023年02月21日 | 2026年02月20日 | 否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8,500,000.00 | 2023年04月19日 | 2026年04月18日 | 否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23年05月06日 | 2026年05月05日 | 否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年09月29日 | 2027年09月28日 | 否 |
合计 | 317,500,000.00 |
(4)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福建南平三元竹业有限公司 | 购买厂房、土地使用权 | 48,980,000.00 |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董事 | 2,202,212.90 | 1,557,630.16 |
监事 | 626,022.19 | 437,951.60 |
高级管理人员 | 3,909,467.56 | 2,637,293.38 |
合计 | 6,737,702.65 | 4,632,875.14 |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股利 |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 9,710,660.40 | |||
预付账款 | 南平市浩翔科技有限公司 | 3,526,224.4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 1,821,382.94 | |
应付账款 |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 180,331.48 | 471,171.04 |
应付账款 | 南平市浩翔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288,867,511.3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或有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3 |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46,744,471.6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 |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2025年1月,公司成立全资公司元力碳硅材料(柬埔寨)有限公司(英文名称:YUANLICARBON-SILICONMATERIALS(CAMBODIA)CO.,LTD),元力碳硅材料(柬埔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议案》和《章程修正案》,并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642,500股,总股本由365,852,860股变更为364,210,360股;2025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由人民币365,852,860元变更为364,210,360元。公司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3、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部分变更,原募投项目“南平元力环保用活性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2,121万元变更用于“年产2,000吨多孔碳建设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力新能源碳材料(南平)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业务分部。本公司的业务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本公司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业务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3)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10%或者以上。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项目
项目 | 本部 | 活性炭业务 | 硅酸钠业务 | 硅胶及热能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0.00 | 1,419,134,251.68 | 381,963,173.49 | 180,469,408.36 | -98,598,269.98 | 1,882,968,563.55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0.00 | 1,416,245,198.15 | 322,814,541.27 | 143,908,824.13 | 1,882,968,563.55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0.00 | 2,889,053.53 | 59,148,632.22 | 36,560,584.23 | -98,598,269.98 | 0.00 |
营业成本 | 0.00 | 1,059,503,474.90 | 319,421,280.89 | 133,945,548.87 | -98,598,269.98 | 1,414,272,034.68 |
其中:对外交易成本 | 0.00 | 1,016,257,442.02 | 265,014,854.40 | 132,999,738.26 | 1,414,272,034.68 | |
分部间交易成本 | 0.00 | 43,246,032.88 | 54,406,426.49 | 945,810.61 | -98,598,269.98 | 0.00 |
资产总额 | 2,526,625,227.44 | 3,229,869,756.69 | 312,222,416.52 | 849,583,693.77 | -2,911,664,592.21 | 4,006,636,502.21 |
净利润 | 32,552,283.35 | 199,423,791.58 | 42,319,103.75 | 13,122,445.64 | 287,417,624.32 |
(3)其他说明
本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利润来自活性炭业务、硅酸钠业务以及硅胶及热能业务,根据本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划分为活性炭业务、硅酸钠业务以及硅胶及热能业务分部。公司按照经营分部进行管理和考核,公司本部无业务,仅汇总资产,相关支出归入活性炭业务。
十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48,148,666.14 | 812,838,249.07 |
合计 | 548,148,666.14 | 812,838,249.07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往来 | 548,105,161.41 | 812,792,327.41 |
代付职工五险一金 | 48,338.59 | 48,338.59 |
合计 | 548,153,500.00 | 812,840,666.00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72,142,976.00 | 241,792,655.32 |
其中:1年以内(含1年) | 272,142,976.00 | 241,792,655.32 |
1至2年 | 161,481,981.32 | 571,044,542.68 |
2至3年 | 114,528,542.68 | 3,468.00 |
合计 | 548,153,500.00 | 812,840,666.00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8,153,500.00 | 100.00% | 4,833.86 | 0.00% | 548,148,666.14 | 812,840,666.00 | 100.00% | 2,416.93 | 0.00% | 812,838,249.0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8,338.59 | 0.01% | 4,833.86 | 10.00% | 43,504.73 | 48,338.59 | 0.01% | 2,416.93 | 5.00% | 45,921.66 |
并表内关联方组合 | 548,105,161.41 | 99.99% | 548,105,161.41 | 812,792,327.41 | 99.99% | 812,792,327.41 | ||||
合计 | 548,153,500.00 | 100.00% | 4,833.86 | 0.00% | 548,148,666.14 | 812,840,666.00 | 100.00% | 2,416.93 | 0.00% | 812,838,249.07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416.93 | 2,416.9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416.93 | 2,416.93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833.86 | 4,833.8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应收其他款项 | 2,416.93 | 2,416.93 | 4,833.86 | |||
合计 | 2,416.93 | 2,416.93 | 4,833.86 |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17,563,828.61 | 1,717,563,828.61 | 1,682,174,828.30 | 1,682,174,828.30 | ||
合计 | 1,717,563,828.61 | 0.00 | 1,717,563,828.61 | 1,682,174,828.30 | 0.00 | 1,682,174,828.3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 96,610,999.69 | -96,610,999.69 | ||||||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 1,241,823,154.16 | 1,241,823,154.16 | ||||||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 188,368,038.11 | 100,000,000.00 | 288,368,038.11 | |||||
元力益海嘉里(福建)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元力新能源碳材料(南平)有限公司 | 120,372,636.34 | 32,000,000.00 | 152,372,636.34 | |||||
合计 | 1,682,174,828.30 | 132,000,000.00 | -96,610,999.69 | 1,717,563,828.61 |
(2)其他说明
1、2024年1月,公司与刘其凡先生、刘能瑞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7,355万元价格转让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30.5%的股权给刘其凡先生,以人民币4,945万元的价格转让元禾化工20.5%的股权给刘能瑞先生。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元禾化工的股权。元禾化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7,900,000.0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6,389,000.31 | |
合计 | 26,389,000.31 | 147,900,000.00 |
十九、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5,148,226.4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58,379.0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8,332,626.3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23,002.4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11,635.5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7,720.58 | |
合计 | 29,626,425.1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80% | 0.7863 | 0.78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88% | 0.7044 | 0.7044 |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文显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