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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2024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了职责。各位委员工作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了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现将2024年度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2024年5月,独立董事张新民先生因担任境内上市公司家数超过3家,辞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2024年5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王瑞华先生担任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主任委员。

截至2024年底,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为主任委员王瑞华先生、委员闫永红女士及周兴兵先生。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与履职经验。

二、2024年度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

(一)3月27日,委员会听取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汇报,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关于天方搬迁补偿事宜及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初步情况等事宜的汇报。委员会肯定公司2023年度内审工作成效及2024年度计划安排,并建议从更高站位出发开展具体审计工作。

(二)4月17日,委员会听取容诚关于2023年度审计意见及相关事项情况的汇报,表示同意事务所的初步审计意见,就个别事项进行了进一步询问并提出建议。

(三)4月24日,委员会总结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审议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2023年度法律合规工作报告、2024年度重大风险评估结果、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相关事项,以及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一致表决通过。

(四)4月24日,委员会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并一致表决通过。

(五)8月16日,委员会听取公司关于2024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并一致表决通过。委员会强调公司要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的同时,也要做好整改、督查和落实工作。

(六)10月18日,委员会听取公司关于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并一致表决通过。

(七)11月22日,委员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一致表决通过。委员会建议公司与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加强沟通,共同把控好审计质量。

(八)12月13日,委员会听取致同汇报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认为工作方案安排合理,就部分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希望致同按计划推进相关审计工作,及时提示问题,与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随时做好沟通。

三、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委员会按照《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度审计开始前,委员会对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审查,并就公司年度审计有关事项与审计师进行深入讨论,听取年审会计师的工作安排及其审计中关注的环节。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委员会加强与会计师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委员会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与讨论。在年审会计师出具最终审计意见后,委员会对审计报告再次进行审阅及审议,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各位委员尽职尽责,与年审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提出专业指导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建议。

(二)委员会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保证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1、充分认可容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受聘期间,

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按时为公司出具了各项审计报告,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鉴于容诚与公司的服务合同到期,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聘任了致同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委员会在认真调查、评议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认为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报告期内,委员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关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审查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相关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能够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管理控制以及决策服务职能,并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风险防范与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

(四)指导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委员会督促并指导公司完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度建设。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一致认为上述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时,委员

会督促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各位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在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与主持各次年度审计期间专门委员会的召开,分别听取公司经理层的汇报、内部审计部门的汇报、年审事务所的工作计划及审计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为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及公司年度报告的顺利编报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委员会依据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发挥专长,勤勉尽责,持续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优化和经营效率的有效提高。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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