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2证券简称:富吉瑞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和《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光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5)。
4、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5、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50万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考核要求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定比2022年,该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或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 | 营业收入增长率(A) | 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B)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4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2023-2024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 | 100% | 80% | 250% | 220% |
其中,业绩完成度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指标对应系数 |
营业收入增长率(A) | A≧Am | X=100% |
An≦A<Am | X=A/Am*100% | |
A<An | X=0 | |
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B) | B≧Bm | X=100% |
Bn≦B<Bm | X=B/Bm*100% | |
B<Bn | X=0 |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100%;当考核指标出现A<An且B<Bn时,X=0;当考核指标A、B出现其他组合分布时,X=A/Am*100%或X=B/Bm*100%,以孰高者确定。 |
2、业务单元层面的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设置业务单元层面考核,该业务单元层面的具体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执行。根据各业务单元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归属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业务单元层面实际归属数量=公司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标准 | A | B | C | D |
归属比例 | 100% | 80% | 5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二)考核结果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定比2022年,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72.58%,2023-2024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61.36%,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权激励授予考核评定表》关于业务单元层面绩效的考核评价,各业务单元较预期目标均存在一定差距,业务单元层面绩效评价为“D”,对应归属比例为0%,故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0%。公司拟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0.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7.50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50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出本次作废,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