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〇二四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杨晶作为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始终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晶,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本科、硕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博士,香港理工大学会计金融学院博士后。曾任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助理教授,现任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海外教育学院副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2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任职状态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杨晶 | 在职 | 7 | 7 | 0 | 0 | 2 |
公司每次召开会议前,均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本人会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和材料,积极向公司了解重大事项相关问题。在会议上认真听取管理层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表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题无异议,未发表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期内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审议通过了聘任财务总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等事项,听取了公司审计部工作汇报,并就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参加提名委员会3次,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认真审核,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持续强化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协同联动,切实履行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监督职责。在内部审计监督方面,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计划汇报,掌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财务合规、风险管控及流程优化等核心领域。在与外部审计机构协作方面,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信息系统优化、财务核算、内部控制等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更透彻地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注重与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公司反馈,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了解,并结合实际情况与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自2024年5月22日任职以来,本人现场办公时间为8.5天;此外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为公司提出专业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同时积极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机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本人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行使职权,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义务,对公司多方面事
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对公司及股东权益的影响等方面作出审慎判断,同时对关联交易的合规性予以监督,关注其审批额度是否超限。
(二)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就报告反映的公司经营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审计部制定的内部审计计划及审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指导,公司审计部制定的内审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审计范围和内容涵盖了公司主要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的重要环节和工作重点,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地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
(三)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任期内,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其专业胜任能力。关于财务总监变更事宜,及时了解财务总监辞任原因,就公司相关安排进行沟通,建议公司建立核心岗位继任者储备库,可以有效降低关键岗位人员变动风险。
(四)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新一届董监事会成员,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相关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薪酬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审核和监督,公司均能按照相关要求合理、规范地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提醒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及时地完成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
司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保持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晶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