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继光)
2024年度,本人作为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会议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 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继光 | 5 | 5 | 1 | 1 |
本人对2024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本年度内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会议 | 《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 同意 |
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会议 |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 |
二、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等会议,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现场调查,对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本人在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及时针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本人充分沟通,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其他事项
2025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已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提示风险,化解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继光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