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和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议,本次终止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综合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