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9证券简称:辽宁成大公告编号:临2025-048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国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钢铁”),及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贸易”)的全资子公司成大恒润(大连保税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恒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成大国际、成大钢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和1亿元。为成大恒润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向成大国际、成大钢铁和成大恒润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6.15亿元、7.35亿元和0.6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成大国际、成大钢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1亿元;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成大恒润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向成大国际、成大钢铁和成大恒润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6.15亿元、7.35亿元和0.6亿元(含本次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大国际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金春洙,注册地为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1号,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贸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大国际资产总额为52,979.17万元,负债总额为39,011.84万元,净资产为13,967.3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01,402.52万元,净利润为4,825.5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成大钢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张奎刚,注册地为大连保税区市场大厦315B,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贸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大钢铁资产总额为148,648.70万元,负债总额为75,161.72万元,净资产为73,486.9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55,306.31万元,净利润为36.6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成大恒润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大贸易的全资子公司,成大贸易持有其
100.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其100.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董琭琭,注册地为辽宁省大连保税区市场大厦310C,主营业务为国内外贸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大恒润资产总额为23,169.57万元,负债总额为11,332.37万元,净资产为11,837.2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66,746.78万元,净利润为1,040.5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度限制: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
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保证期间:均不得超过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2、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担保最高额度限制:人民币壹亿元整。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保证期间:均不得超过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成大恒润(大连保税区)有限公司担保最高额度限制: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7,560.50万元,占公司2024年净资产的5.7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0,960.50万元,占公司2024年净资产的5.49%;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6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净资产的
0.2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