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曲咏海)
本人在任职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深入了解企业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曲咏海,高级工程师。现任深圳大海智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海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海地产深管委主任,深圳中海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本人履职期间内,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冲突,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参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本人履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7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4次。本人积极出席历次会议,并对所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发表意见。
表:2024年度参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表
会议类型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请假/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股东大会 | 2 | 2 | 0 | 0 |
董事会 | 7 | 7 | 0 | 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3 | 3 | 0 | 0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 3 | 3 | 0 | 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4 | 4 | 0 | 0 |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法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按季度听取审计法务部关于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情况的汇报,多次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情况、年度审计结果进行交流,及时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审计机构加快审计进程、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并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公告及监管信息等方式了解行业形势与外部市场动态,深度剖析其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此外,本人还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定期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参加培训与学习
履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类独立董事培训课程,包括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帮助。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向本人提供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财务报告、重大事项进展等资料,确保本人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对于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认真对待,积极反馈处理结果,形成了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严格监督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经审查,本人履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清晰,未发现资金占用现象。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对外担保和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相关风险的防范和预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稳健运营。
(二)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人对2024年度履职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进行了重点关注和严格审查。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股权融资相关募集资金,前期发行公司债相关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资金用途符合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
(三)财务会计信息情况
本人忠实、诚信、勤勉、独立地审阅公司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实质合理作出判断,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充分透明。本人对履职期间的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阅内部控制相关文件、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效果。2024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编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控审计,本人听取了公司内控情况汇报,有效监督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情况,并认可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结论意见。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过程。在对拟聘任的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时,重点关注其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等方面。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其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确保其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2024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聘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六)关注董事、高管提名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宋扬先生为公司董事;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聘任杜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郭经纬先生、赵晋琳女士、李固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遴选标准及程序,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人员选举、聘任合法、有效,符合公司需求。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关注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确保其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在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过程中,关注会议组织、议题审议、决策程序等方面是否合规,保障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诚信、勤勉 、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不断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