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月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