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2005年完成与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的吸收合并,此后在国内外不断设立分支机构,逐步实现国际化发展,注册地址为北京,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4年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领域展开。信永中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需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信永中和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其他相关的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信永中和制定了对重大会计和审计事项进行咨询和记录的政策和程序。
2.意见分歧解决信永中和制定了意见分歧处理与解决机制,以处理项目组成员之间,或项目组成员与信永中和专家之间,或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之间,或项目合伙人与审计质量与执业技术部给出的咨询意见之间存在的意见分歧。在出现不同情形的意见分歧时,信永中和要求项目组按照事务所对应规定流程向更高级别合伙人咨询以寻求解决方案,直至形成一致的、适当的解决方案,只有意见分歧得到适当解决之后才能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不存在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在审计项目中,信永中和审计项目采用逐级复核制度,由项目组内经验较丰富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所有的审计工作底稿都要经过比编制人员更有经验的其他项目组成员的复核,项目合伙人对项目的总体质量复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须于审计报告日之前完成,尽管项目合伙人对审计报告和审计事项最终负责,但项目合伙人必须
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提出的所有重大问题均得到满意解决后,才可出具审计报告。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信永中和按照质量管理准则的要求建立内部监控和整改程序,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
(四)信息安全管理信永中和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重要核心人员均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不存在公司重大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