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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一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为乔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杨为乔

本人于2024年12月23日被聘任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决策,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为乔,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副教授,硕士研究生。曾任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拓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会研究会国际金融法专门委

员会委员,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23日被聘为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包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实际召开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义务。在董事会上,本人仅参与审议了1个议案,即《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并认为该议案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意该议案。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股东大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杨为乔110001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下设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风险防

控委员会委员,在履职期内未出现缺席会议情况。本人参加了1次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会议,重点关注了年度审计计划、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年度财务工作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在本人履职期内,公司仅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本人就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关注的合规内容给予了建议。

(四)日常履职情况在本人履职期内,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要求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法律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法律合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1.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在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持续关注有关公司的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履行职责,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2.与事务所沟通情况。2024年底,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本人参加了与事务所的沟通见面会,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和安排。

3.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

公司新闻报道和主流媒体对公司的评论,并就相关内容与公司展开交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4.学习及参加培训情况。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陕西证监局以及陕西上市公司协会等部门组织的多次培训,包括:(1)2024年1月22日,陕西上市公司协会“陕西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尽责情况调查问卷”活动;(2)2024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第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证书编号D24020385);(3)2024年9月25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培训课程”学习培训;(4)2024年12月16日,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等。

5.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履职期内,为尽快熟悉公司业务模式、产品结构,在公司现场参观了军民品生产线、产品展厅,就产品及业务模式与公司业务部门进行了交流。对公司2024年增资爱生集团无人机项目进行了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通过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定期发送信息简报及监管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在决策、执行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未涉及审议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内容。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未涉及审议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总会计师

2024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更换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未涉及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履职时间虽短,但我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独立、谨慎、积极的态度,在内蒙一机独立董事的岗位上认真履职。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本人将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最后,感谢公司在2024年对本人工作开展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为乔

2025年4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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