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创立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数2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9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4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10月24日公司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9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7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的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针对审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
(四)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按照相关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2024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有效的审计证据,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