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〇二四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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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943号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来技术”)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来技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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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东来技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来技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东来技术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东来技术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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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 2020年9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8号),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2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508,571.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7,091,428.10 元。截至 2020 年 10 月 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0年 10 月 1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76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407,091,428.10 |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 29,630,615.75 |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 153,845,323.81 |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5,150,977.94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2,630,038,845.77 |
加:赎回理财产品 | 2,355,129,179.11 |
减:手续费支出 | 2,182.6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 | 2,813,89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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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 | 87,754,517.88 |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 1,155,636.59 |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 22,791,678.30 |
等于:募集资金余额 | 66,118,476.17 |
加:赎回理财产品 | 80,000,000.00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143,304,583.33 |
减:手续费支出 | -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 | 2,813,892.84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632418773;
2.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121937681410902;
3.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15785488888866;
4.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专户名称: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31006907901300208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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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长建设周期,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平安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对各方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交通银行开立的募集专户本次无需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问题。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金额(元) | 备注 |
1 |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632418773 | 2,753,145.03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2 |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15785488888866 | 60,747.81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合计 | 2,813,892.84 |
(四)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2023 年 11 月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南京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金额(元) | 备注 |
1 |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嘉定 支行 | 8069100000004461 | -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2 |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徐汇 支行 | 36530188000265579 | -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已于2025年3月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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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金额(元) | 备注 |
3 |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0318210000000708 | -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合计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791,678.3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8,996,301.7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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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2024年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投资相关产品143,304,583.33元,累计收回80,000,000.00元,获取投资理财收益715,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投资274,909,666.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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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专户的理财产品购买及赎回情况如下:
1、账户名称: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募集资金理财专户8069100000004461)
序号 | 受托方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 购买成本(元) | 存单面额(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截止 2024年12月31日是否到期收回 |
1 |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360,000.00 | 30,000,000.00 | 2023/5/23 | 2026/1/20 | 否 |
2 |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390,500.00 | 20,000,000.00 | 2023/12/21 | 2026/6/6 | 否 |
3 |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384,583.33 | 20,000,000.00 | 2023/12/21 | 2026/6/9 | 否 |
4 |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20,250,000.00 | 20,000,000.00 | 2023/5/29 | 2026/1/20 | 否 |
5 |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3/6/7 | 2026/6/7 | 否 |
6 |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0,220,000.00 | 30,000,000.00 | 2023/5/23 | 2026/3/8 | 否 |
合计 | 131,605,083.33 | 130,000,000.00 |
注:公司持有的大额存单不存在交易受限的情况。购买成本系本公司从交易对手取得大额存单所支付的金额。
2、账户名称:光大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募集资金理财专户36530188000265579)
序号 | 受托方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 购买成本(元) | 存单面额(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截止 2024年12月31日是否到期收回 |
1 | 光大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2023/5/30 | 2024/2/5 | 是 |
2 | 光大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98,611.11 | 2023/5/30 | 2024/2/5 | 是,提前收回购买时已宣告发放的利息 | |
合计 | 80,198,611.11 | 80,000,000.00 |
注:公司持有的大额存单不存在交易受限的情况。购买成本系本公司从交易对手取得大额存单所支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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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账户名称:南京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募集资金理财专户0318210000000708)
序号 | 受托方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 购买成本(元) | 存单面额(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截止 2024年12月31日是否到期收回 |
1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1/9 | 2027/1/9 | 否 |
2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1/9 | 2027/1/9 | 否 |
3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1/9 | 2027/1/9 | 否 |
4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1/9 | 2027/1/9 | 否 |
5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1/9 | 2027/1/9 | 否 |
6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1/9 | 2027/1/9 | 否 |
7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31,265,000.00 | 30,000,000.00 | 2024/2/5 | 2025/11/2 | 否 |
8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52,039,583.33 | 50,000,000.00 | 2024/2/5 | 2025/11/17 | 否 |
合计 | 143,304,583.33 | 140,000,000.00 |
注:公司持有的大额存单不存在交易受限的情况。购买成本系本公司从交易对手取得大额存单所支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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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九) 期后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的期后事项。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终止“彩云智能颜色系统建设项目”及“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及高性能色漆(一期扩建及技改项目)项目之子项目高性能色漆”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 19,883.16 万元(其中含截至 2022 年 9 月30 日孳息 1,085.41万元)全部用于“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项目。“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投资规模由 14,220.00 万元调整为 4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34,608.42 万元募集资金(其中含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孳息 1,610.67 万元)和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同时,公司“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项目预计 2026年一季度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流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