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审核,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能有效利用双方资源,提升整体效益,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行业定价规则及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谭力文
独立董事:刘林青
独立董事:谈多娇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