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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美生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毕亚林)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忠实、勤勉履职,以专业视角与严谨态度参与公司治理,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本人在任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

毕亚林:1971年8月出生,博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主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秘书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2024年5月,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规定及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在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董事会,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10001

本人会前详细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会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背景,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与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过程贡献积极力量,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的各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涉及的决策事项未提出异议,除涉及独立董事津贴等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4年5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本人任期届满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各项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的会议应参加的会议次数亲自出席缺席
提名委员会110
战略委员会11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

2024年度在任期间,本人亲自参加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缺席情况发生。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审议公司成立ESG执行委员会暨新增《ESG管理制度》、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以及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合理决策提供了有效参考。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在任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任期间,本人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计划与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进展情况进行充分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任期间,本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中小股东进行交流沟通;同时,通过关注公司股吧、互动易及相关财经网站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舆论情况,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推动公司积极搭建与投资者的沟通桥梁,积极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的互动,畅通公司沟通交流渠道。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等重大事项时,重视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等在任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类会议等机会到公司现场进行实施考察,与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交流行业发展动向与公司经营态势,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本人的交流沟通,始终保持联系畅通,为配合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充分支持,及时向本人介绍公司经营动向、重大事项及原委,虚心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也极力发挥本人的专业作用。

此外,本人保持敬畏之心,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协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加强对独董新规以及新《公司法》的理解,以不断

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对各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客观的判断,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在任期间,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核查,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进行了专业判断,并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获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所需,公允合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也及时就此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任期间,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过程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监督与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情况,经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审议并获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过程中,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顺畅。本人未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公司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人对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服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审计报酬合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评估,履行了审批程序,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决策过程合法合规,公司及时披露了相关公告。

(四)提名董事候选人在任期间,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本人对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进行了仔细甄别和审查,各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职独立性,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构成符合公司业务需求。本人召集并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事项,经第四届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继也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人选,并成立了第五届董事会班组,提名选举过程、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及时完成披露。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任期间,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在任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承诺的变更与豁免等重大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本人自2018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期满正式卸任,期间,本人始终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守独立、审慎、客观的履职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同时依托个人的专业积累与经验,积极为公司把控风险、建言献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障董事会高效运行、公司有质发展。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年时间,有幸亲眼见证了公司上市的高光,也感受到了公

司面对市场变化的阵痛,在看清形势后迅速且坚定转型并取得成效,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迎难而上,展现出强大的经营韧性与魄力以及持续的创新活力。卸任后本人将一如既往关心公司发展,相信在公司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丸美生物将蒸蒸日上,进一步释放创新活力和发展张力,为中国美业创造更多“美”力!

特此报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毕亚林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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