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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美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童益恭。

公司审计业务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以下简称“广东分所”)具体承办。广东分所于2019年成立,负责人为陈昭。广东分所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2108房。广东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此外,华兴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度,华兴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

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制造业)审计客户7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华兴事务所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华兴事务所也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事务所针对公司的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审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各项费用、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同时,华兴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华兴事务所及审计小组成员均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对华兴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以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计划与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进展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认可华兴事务所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要把控进度,在审计过程中随时与公司相关人员联系及沟通,以确保审计工作的正常有序如期推进。

(三)2025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可能调整事项、重大事项的会计判断以及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以其专业经验给出了指导意见。

(四)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认真评估与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要求。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能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按时保质的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任务。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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