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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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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48证券简称:文灿股份公告编号:2025-006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4月25日,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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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服务业等。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纪律处分

次。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行政处罚

次、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1.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颖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自2004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将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担任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上市审计经验,客户涉及贸易与零售业、房地产、制造业、园区开发、高科技等诸多行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家。第二签字会计师蓝锦芳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1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于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将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许心巧女士,于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于2012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许心巧女士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高端制造业、零售及消费品和生物医药行业等。近三年签署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2.诚信记录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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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安永华明为本公司提供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的费用分别为人民币

万元(2023年:人民币

万元)和

万元(2023年:人民币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协商确定安永华明2025年度审计报酬等具体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关于本公司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本次续聘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关于本公司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续聘事宜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批准。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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