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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灿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系独立董事安林女士、独立董事王国祥先生和副董事长唐杰邦先生,其中安林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内容
12024-04-251、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6、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7、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4-08-191、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2024-10-281、关于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提前与年度外部审计师进行讨论与协商,确定公司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范围、时间安排和审计小组的工作计划。在审计人员进

场后,就审计关注到的可能风险、审计重点等内容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持续、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报审计工作进行评估,根据其履职能力、职业操守和服务水平,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认真的原则,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领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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