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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芮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芮鹏: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2002年9月至2003年9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柜员;2004年9月至2007年1月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2007年3月至2014年2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上海奇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总经理、风控合规负责人,现任董事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管理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召开股东大会3次。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芮鹏6660033

、独立董事参加专项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名称意见
12024年1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同意
22024年3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同意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32024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42024年8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52024年10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序号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名称意见
12024年3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同意
22024年4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
32024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在规范运作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业务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三)现场工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42024年8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

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进行及时沟通,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详尽地整理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向参会人员传递,为独立董事做出决策提供了便利。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同时,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让我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的职业队伍,能够遵循独立、公正、专业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专业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相关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为符合归属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80万股。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13元/股调整为7.93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7.98元/股。同时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归属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剔除重复)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80万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及工作展望

2024年度,我未对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行业、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2025年,我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从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芮鹏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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