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91公司简称:智洋创新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刘国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学海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4,133,5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066,773.5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0.12%。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92,480,128.2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029,730.0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2,509,858.2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19.1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92,480,128.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80.14%,占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4.0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4,133,5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75,525,43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29,658,98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60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8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9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4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5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56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5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智洋创新、发行人 | 指 | 原名“山东智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更名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智洋控股 | 指 | 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 |
智洋投资 | 指 | 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智洋咨询 | 指 | 淄博智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智海咨询 | 指 | 淄博智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昆石天利 | 指 | 宁波昆石天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昆石天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昆石承长 | 指 | 宁波昆石承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昆石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昆石智创 | 指 | 宁波昆石智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昆石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昆石创富 | 指 | 深圳市昆石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济南驰昊、驰昊电力 | 指 | 济南驰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智洋上水 | 指 | 山东智洋上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智洋慧通 | 指 | 北京智洋慧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智元投资 | 指 | 山东智元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智洋智新 | 指 | 海南智洋智新科技有限公司,智元投资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 |
智洋卓越 | 指 | 海南智洋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智元投资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 |
智洋启创 | 指 | 山东智洋启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智洋上水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 |
智洋共创 | 指 | 山东智洋共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智洋上水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 |
智善利源 | 指 | 南京智善利源科技有限公司,智洋上水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 |
海岱科技 | 指 | 北京海岱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智洋新汇 | 指 | 山东智洋新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洋慧通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 |
广州盛智 | 指 | 广州盛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驰昊电力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 |
民生投资 | 指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中电联 | 指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网、国家电网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南方电网 | 指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国铁集团 | 指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 指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人工智能、AI | 指 | ArtificialIntelligence的缩写,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BIM | 指 | 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 |
物联网 | 指 | 每个目标物体通过传感系统接入网络,实现从随时随地的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连接,扩展到人与物、物与物之间按需进行的信息获取、传递、存储、认知、决策、使用等服务 |
云计算 | 指 | 是分布式计算的一种,提供分布式、便捷的、按需的网络访问,进入可配置的计算资源共享池 |
大数据 | 指 | 一种规模大到在获取、存储、管理、分析方面大大超出了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能力范围的数据集合,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快速的数据流转、多样的数据类型和价值密度低的特征 |
具身智能 | 指 |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交叉的前沿领域,强调智能体通过身体与环境的动态交互实现自主学习和进化,其核心在于将感知、行动与认知深度融合 |
数字孪生 | 指 | 通过AI与物联网技术构建物理实体的虚拟镜像,实时模拟、预测和优化其运行状态 |
AI智能体(AIAgent) | 指 | 有能力主动思考和行动的智能体,能够以类似人类的方式工作,通过大模型来“理解”用户需求,主动“规划”以达成目标,使用各种“工具”来完成任务,并最终“行动”执行这些任务 |
天空地水工 | 指 | “天、空、地、水、工”五位一体的立体化监测与感知体系,整合卫星(天)、无人机(空)、地面传感器(地)、水上水下设备(水)与工程智能感知(工)等手段,实现全要素监测,支撑水利数字化与灾害防控 |
SLAM | 指 | 即时定位与地图构建(SimultaneousLocalizationandMapping)是一个专用术语,也称为CML(ConcurrentMappingandLocalization)或并发定位与建图 |
CNN | 指 | 卷积神经网络(ConvolutionalNeuralNetworks,CNN)是一类包含卷积计算且具有深度结构的前馈神经网络(FeedforwardNeuralNetworks),是深度学习(deeplearning)的代表算法之一 |
RNN | 指 | 循环神经网络(RecurrentNeuralNetwork,RNN)是一类以序列(sequence)数据为输入,在序列的演进方向进行递归(recursion)且所有节点(循环单元)按链式连接的递归神经网络(recursiveneuralnetwork) |
Transformer架构 | 指 | 一种基于自注意力机制的深度学习模型架构,其核心特点是完全依赖注意力机制处理序列数据,摒弃 |
了传统的RNN和CNN结构,从而实现并行计算和高效训练 | ||
输电 | 指 | 电能的传输,是电力系统整体功能的重要组成环节 |
变电 | 指 | 电力系统中,通过一定设备将电压由低等级转变为高等级(升压)或由高等级转变为低等级(降压)的过程 |
配电 | 指 | 在电力系统中直接与用户相连并向用户分配电能的环节 |
特高压 | 指 | 在我国,特高压是指±800千伏及以上的直流电和1,000千伏及以上交流电的电压等级 |
边缘计算 | 指 | 在靠近物或数据源头的网络边缘侧,融合网络、计算、存储、应用核心能力为一体的开放平台,就近提供最近端服务,满足各行业应用在敏捷联接、实时业务、数据优化、应用智能等方面的需求 |
电力物联网 | 指 | 围绕电力系统各环节,充分应用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先进通信技术,实现电力系统各环节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具有状态全面感知、信息高效处理、应用便捷灵活特征的智慧服务系统 |
CNAS | 指 | ChinaNationalAccreditationServiceforConformityAssessment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SDK | 指 | 软件开发工具包(SoftwareDevelopmentKit)一般都是一些软件工程师为特定的软件包、软件框架、硬件平台、操作系统等建立应用软件时的开发工具的集合 |
智能电网 | 指 | 电网智能化的简称,建立在集成的、高速双向通信网络的基础上,通过先进的传感和测量技术、先进的设备技术、先进的控制方法以及先进的决策支持系统技术的应用,实现电网的可靠、安全、经济、高效、环境友好和使用安全的目标 |
5G | 指 | 5thGenerationMobileCommunicationTechnology的缩写,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A股 | 指 | 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12月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注:本报告中若有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智洋创新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iyangInnovationTechnology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国永 |
公司注册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变更前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政通路135号E座405室”;变更后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55086 |
公司网址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zhiyang.com.cn/)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zhiyang.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俊鹏 | 韩美月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 |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 |
电话 | 0533-3580242 | 0533-3580242 |
传真 | 0533-3586816 | 0533-3586816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zhiyang.com.cn | zhengquan@zhiyang.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智洋创新 | 688191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崔松、代华威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孙银、蒋红亚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4月8日—2024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970,721,797.39 | 798,128,339.27 | 21.62 | 671,233,313.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336,898.36 | 41,533,528.93 | 23.60 | 27,993,004.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550,145.55 | 27,463,164.72 | 40.37 | 5,187,177.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157,565.94 | 110,043,450.59 | -33.52 | 27,457,829.15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86,733,327.97 | 869,031,459.71 | 2.04 | 829,413,941.97 |
总资产 | 1,521,490,086.30 | 1,407,973,775.87 | 8.06 | 1,217,651,827.41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27 | 25.93 | 0.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27 | 25.93 | 0.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18 | 38.89 | 0.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9 | 4.91 | 增加0.88个百分点 | 3.4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5 | 3.25 | 增加1.10个百分点 | 0.6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46 | 12.63 | 减少1.17个百分点 | 13.0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072.1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3.6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55.0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0.37%。主要原因为:
(1)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新业务领域营销投入,公司在电力领域的业务得到持续稳定增长,水利领域、轨道交通领域业绩实现快速增长。
(2)公司持续加强内部运营管理,期间费用收入占比27.73%较去年同期的30.03%下降2.30个百分点。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3.52%,主要原因为:
(1)本期收入增长,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增加41.03%;
(2)因公司员工数量增加及薪酬调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增加18.62%;
(3)营业收入增加导致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加44.25%。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的增加主要系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8,035,872.53 | 326,114,493.78 | 241,838,615.5 | 294,732,815.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08,846.88 | 27,849,631.00 | 11,422,372.96 | 14,573,741.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821,172.22 | 24,900,854.99 | 7,338,232.23 | 10,132,230.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80,526.33 | 2,920,460.91 | -23,032,415.77 | 101,050,047.1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5,141.65 | 60,724.50 | 20,087.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705,493.31 | 11,222,661.77 | 24,139,776.4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7,010,779.27 | 5,502,327.96 | 3,652,123.61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6,571.02 | -334,342.51 | -1,073,391.9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5,109.40 | 92,832.21 | 74,681.0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12,424.02 | 2,465,015.16 | 4,007,449.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917.82 | 8,824.56 | ||
合计 | 12,786,752.81 | 14,070,364.21 | 22,805,826.8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311,994.51 | 58,707,077.53 | -31,604,916.98 | 207,077.53 |
应收款项融资 | 11,676,894.71 | 14,477,701.97 | 2,800,807.26 | / |
合计 | 101,988,889.22 | 73,184,779.50 | -28,804,109.72 | 207,077.53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全球范围内创新技术呈井喷之势,为各行业人工智能的落地应用赋予全新动能。作为一家深耕于人工智能商业应用的科技企业,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确保与前沿新技术的深度协同,保持技术敏锐度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在深入洞悉行业场景需求的基础上,全力攻克创新技术与落地应用之间的核心关键技术难题,不断迭代升级公司的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解决方案,构建起支撑数智化行业应用革新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稳健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践行“人工智能+行业”发展战略,坚守自主创新理念,持续推动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分析、物联网技术、数字孪生技术及具身智能技术等多学科交叉技术在行业中的广泛落地应用。
(一)主要经营数据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实现稳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97,072.18万元,同比增长21.62%;营业利润5,347.08万元,同比增长19.07%;利润总额5,352.16万元,同比增长20.08%;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33.69万元,同比增长23.6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55.01万元,同比增长40.37%。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规模稳步扩张,总资产152,149.01万元,同比增长8.0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8,673.33万元,同比增长2.04%。
(二)权益分派
2024年6月,公司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068.31万元(含税)。2024年12月,公司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41.34万元。
本年度,公司合计共派发现金红利4,609.65万元(含税),切实回馈股东,彰显公司对股东利益的高度重视。
(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企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了对济南、淄博、北京、广州四个研发中心的投入,本年度共计投入研发支出11,120.1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
11.46%。
2024年度,公司知识产权成果丰硕,共提交知识产权申请156件,其中发明专利67件(其中人工智能相关专利47件,占比70.15%),实用新型专利12件,外观设计专利13件,软件著作权42件,商标22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知识产权615项,其中发明专利96件(其中人工智能相关专利73件,占比76.04%),实用新型专利136件,外观设计专利73件,软件著作权259件、作品著作权2件、商标49件。
随着人工智能与各行业技术研发持续突破,公司自研了“鸿蒙+海思/瑞芯微”技术平台,构建了Openharmony4.0和Powerharmony双技术底座并通过开放原子基金会XTS认证,多个产品取得开发原子基金会OpenHarmony生态产品兼容性证书并完成了工信部五所电鸿物联操作系统生态产品认证工作;2024年8月,在“2024年(第十一届)输电技术大会”上,公司发布了自研的“电语”大规模语言模型、“电语-VL”多模态大模型及全景视觉感知模型,推进了隐患识别、语义分析等多场景应用,提升了电力人工智能产品的竞争力。2024年10月,公司工业大模型入选山东省昇腾人工智能产业峰会发布的9大原生AI模型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了与鸿蒙的生态合作,技术成果深度融入鸿蒙生态,实现国产芯片与操作系统的自主适配优化,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输电监测、智能巡检等领域的场景化应用,完成多款可视化产品研发与认证落地,持续强化各行业AI技术生态协同。
(四)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持续推动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2024年实施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两次股权激励归属,共
计归属股票205.60万股,涉及员工139人次,持续践行了“共享”的核心价值观。未来公司仍将视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相关方案的讨论,让卓有贡献的智洋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人才是公司发展的基石,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培训体系的完善和外部高端人才精准招聘等多元方式,加强了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册人数889人,其中博士5人、硕士127人,合计占比14.85%,本科人数534人,占比60.07%,专科人数172人,占比19.35%;双一流院校人数77人,占比8.66%。
(五)严守资本市场规范要求,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报告期内,面对资本市场的规范要求,公司始终将合规发展作为关键准则。针对2024年信息披露中出现的瑕疵,公司迅速开展内部复盘与全面梳理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管理层与全体员工参加资本市场相关法规的专项培训,确保全体人员深刻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则,全力保障2025年信息披露质量达到更高标准。
在公司治理方面,持续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其监督或决策职能。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举措,公司的规范运营水平和治理效能得到显著提升。未来,公司将持续紧跟资本市场发展趋势,不断自我革新与优化,为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持续塑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
(六)电力行业业务稳定增长,新业务领域实现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新业务领域资源投入,公司在电力行业的业务得到持续稳定增长,水利领域、轨道交通行业业绩实现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96,823.99万元,同比增长21.77%,其中轨道交通行业主营业务收入9,300.67万元,同比增长484.79%,水利行业主营业务收入7,267.05万元,同比增长47.81%。
(七)信息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流程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完成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调研选型等前期工作,并正式立项启动。公司通过组织开展全面的业务现状调研与诊断,充分发挥流程owner职责,借鉴外部先进经验,深入理解并梳理优化业务流程,解决业务痛点,固化业务标准,提升公司组织能力,为运营效率的全面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在财务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借助数字化转型契机,细化数据统计颗粒度,有效保障各维度数据的精准统计、整理与分析,为后续公司内部各维度数据分析、经营决策制定以及经营方案落地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公司是一家助力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人工智能企业,专注于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分析、物联网技术、数字孪生技术及具身智能技术的持续积累和应用实践,通过构建天空地多源感知云边协同的“算法-软件-硬件”产品体系,面向电力、水利、轨道交通、新能源等行业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实现人工智能商业化落地。公司致力于探索“人工智能与行业场景深度融合”的商业模式,早期以电力行业作为切入点,契合电网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成功推出了电力行业人工智能产品,并形成了成熟的商业模式。随着公司的发展及各行业对于人工智能产品需求的增长,公司已逐步将产品技术和商业模式拓展至水利、轨道交通、新能源等众多行业场景。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一站式AI平台、大数据及数字孪生平台、智洋工业大模型技术平台、AI智能体(AIAgent)技术平台、AI终端技术平台、具身智能无人机技术平台六大基础技术平台。公司通过算法、软件及硬件的协同设计模式,实现了物联网连接、多模态数据感知、数字孪生交互、智能分析决策和各行业场景应用。
2、主要产品介绍
(1)基础技术平台
目前,公司已形成六大基础技术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A、一站式AI平台 |
通过融合数据与模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自适应模型开发及异构算力动态调度技术,构建具备自主AI开发能力的一站式人工智能开发平台。平台实现从数据采集、清洗、标注、模型训练、模型评估再到发布的端到端闭环管理,该平台内置业界领先预训练模型,集成涵盖输电设备缺陷识别、变电站智能巡检、轨道异物检测、水利设施健康监测等垂直领域专用算法库,支持模型设计、训练、优化、部署、迭代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该平台拥有全流程模型开发可视化、多任务深度学习框架、异构算力智能适配引擎,以及面向输电、变电、轨道交通、水利行业的深度定制能力,该平台内置模型开发工具链和领域专用开发套件,有效解决行业AI应用中的数据孤岛、流程割裂及场景适配难题。 |
B、大数据及数字孪生平台 |
基于数字孪生引擎与时空大数据框架,实现多源异构数据融合与海量非结构化数据知识挖掘,结合高性能计算引擎和数字孪生建模能力,提供输电线路隐患识别、变电站智能巡视、水利知识推理及轨道交通风险预警等服务,解决传统行业数据孤岛、人工巡检效率低、决策滞后等核心问题,该平台具有技术融合、业务闭环、场景普适、智能前瞻等先进性。 |
C、智洋工业大模型技术平台 |
打造了“电语”工业大模型体系,涵盖大语言模型、多模态模型及全景视觉感知模型。通过知识增强预训练与领域自适应微调技术,该技术平台可实现工单语义智能解析、多模态联合推理、跨场景视觉泛化等功能,提供电力知识图谱构建、水利预警决策、轨道交通安全防控等场景化服务,解决工业领域跨系统协同难、隐患识别精度低等问题,形成“数据-模型-业务”闭环服务链,具有行业知识深度嵌入、泛化能力强、轻量化部署等先进性。 |
D、AI智能体(AIAgent)技术平台 |
基于“电语”工业大模型与具身智能架构,构建知识推理引擎与动态规划系统。通过“多模态感知-认知推理-协同决策”闭环,该平台可提供故障根因追溯、工单智能解析、跨模态联合推理及动态任务规划服务,解决复杂场景下的全局认知决策问题,可应用于电力、水利、轨道交通等场景,推动工业运维向自主认知进化,兼具低延迟响应与跨模态推理的行业创新优势。 |
E、AI终端技术平台 |
通过自研边端AI算法、高性能芯片与鸿蒙物联系统深度融合,构建自主可控智能物联底座,结合多模态大模型轻量化技术,实现复杂环境下隐患精准识别及设备智能联动控制。平台产品提供数据采集、自动巡视、实时监控与远程操控服务,解决传统监测设备效率低、误报多等问题,推动基础感知向智能认知升级,具有前端智能化、超星光夜视、国产系统适配等先进性的特点,已广泛应用于电力巡检、轨道交通、水利监测等领域。 |
F、具身智能无人机技术平台 |
通过具身智能框架与多模态感知、动态路径规划、实时行为优化技术融合,构建“感知-决策-行动”闭环巡检系统。系统由室内/外无人机、机场集群及管控平台组成,搭载视觉-激光雷达融合SLAM技术与“电语”大模型决策引擎,提出“具身大脑+运控小脑”的技术架构,实现复杂场景高精度建模、环境语义理解及动态任务执行,具备自适应地形跟随、多机协同检测、非结构化场景动态决策能力,能显著提升缺陷识别率与应急响应效率,支持数字孪生仿真训练与策略迭代。 |
(2)行业应用场景
依托于六大基础技术平台,公司自电力行业拓展人工智能解决方案起步,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逐步拓展至水利、轨道交通、新能源、应急管理等多行业领域。
公司主要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情况如下:
A、电力行业
a、输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公司输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融合了AI终端、AI视觉算法、多模态大模型、隐患判定算法、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实现云边协同对通道隐患和本体缺陷的精准识别告警,以及故障的智能研判与运维辅助决策,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公司输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已成功应用于“锡盟—山东1000kV特高压线路”、“向家坝—上海±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等重大项目区段并成功完成技术验证,并在连续七届“上海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青岛上合峰会”、“北京冬奥会”、“北京冬残奥会”、“杭州亚运会”、“哈尔滨亚冬会”等国际性大型活动的供电保障场景中,及时发现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为线路安全运行提供保障,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b、变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公司变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主要以变电站远程智能巡视解决方案为主,依托于AI算法平台,结合变电站部署的摄像机、机器人、无人机、声纹装置等开展室内外设备联合巡视作业,打造变电站智能化、精益化运维体系。此外,公司变电场景解决方案还包括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交直流电源监控管理系统等。
c、配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公司配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深度融合AI视觉算法、数据分析技术、物联网等技术,构建全方位感知网络。该解决方案通过智能终端接入各类摄像机、安防、消防、环境等在线监测传感器,实现数据实时采集与多源数据感知。依托AI视觉算法,实现配电室各类摄像机的标准接入、存储、智能识别与告警,强化配电室可视化巡视能力,推动客户向“无人值守、智能联动”的运维模式转型。
B、水利行业
公司水利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以数字孪生智慧水利“四预”解决方案为主。公司以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天空地水工感知等技术为核心,自主研发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四预”体系,搭建的数字孪生智慧水利平台,结合“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预警体系,构建全域感知网络,通过数字孪生技术建立流域可视化模型,结合水利专业模型实现洪水模拟、风险预演及应急决策支持。系统与水利业务的深度融合,拓展“2+N”水利智能业务应用,为流域防洪、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河湖长制与河湖管理等提供决策支撑,助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该解决方案于2024年8月入选工信部《2024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推广典型案例》,该系统凭借高精度洪水模拟、智能预警与预案生成能力,成为行业标杆。公司参与的山东滨州河湖数字化管护项目、江苏宜兴现代化水库管理矩阵项目,分别于2023年、2024年入选水利部“基层治水十大经验”,成为全国推广的数字化治理模式。公司参与的淄博市“数字孪生赋能岔河水文站智慧体系”项目被山东省水利厅列为数字化建设典型经验,其融合无人机、AI与数字孪生的技术路径成为区域性样板。
C、轨道交通行业
随着我国高铁、地铁建设进程的快速推进,轨道交通行业对其运维过程信息化和智能化的需求逐步增加。以此为前提,结合中国智能高铁体系架构2.0规划,公司基于六大基础技术平台,推出了轨道交通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该方案融合了AI视觉算法、物联网多维感知等核心技术,通过对场景的多维数据采集和AI智能分析,有效降低轨道交通异物侵限、灾害、险情带来的危害,提高线路运行安全管控水平。
公司参与国铁集团工电部组织的“线路安全环境管控平台”课题,并在全路18个铁路局开展试点工作,完成边缘智能分析终端技术验证和样本采集工作,最终在“线路安全环境管控平台智能算法测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目前,公司已在北京局、西安局、昆明局、济南局、南宁局等铁路局成功中标,相关解决方案已投入使用。
D、新能源行业
公司新能源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主要以智慧光伏无人机巡检方案为主,该方案深度融合自主导航、AI视觉与多源传感技术,构建空天地一体化感知网络,通过无人机搭载高精度红外热成像仪、激光雷达、高清摄像设备,结合边缘AI视觉算法,实现光伏场站全域厘米级三维建模、组件热斑检测及灰尘遮挡智能分析。
目前,公司已在广东惠州、湖北秭归、新疆阿拉尔、山东济宁、新泰、淄博等集中式光伏电站完成部署应用。
E、其他业务领域解决方案
公司人工智能解决方案除适配以上场景外,还可应用于应急管理、储能、化工等领域。通过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数字孪生、无人机等技术,结合以场景和应用为基础的“云管边端”架构,为客户打造新型管理模式,助力工业互联网建设及行业数字化转型。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前沿技术发展与客户需求为研发导向,构建起“前瞻探索-应用创新”双循环的集成产品研发模式。该模式通过持续技术攻关与场景化落地形成双向赋能,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团队规模已达399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27.07%,公司构建了覆盖济南、淄博、广州、北京的四地协同研发体系,形成跨区域技术联动机制,济南研发中心作为核心研发基地,主导核心战略技术及算法、智能感知终端产品、无人机产品、主站类软件研发;北京研发中心聚焦人工智能算法研发;淄博和广州研发中心参与智能感知终端产品、无人机产品的研发。
在前沿技术布局方面,公司重点开展战略性技术预研与智能算法突破。通过建立跨学科研究机制,系统探索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数字孪生、无人机、机器人等技术在电力、水利、轨道交通、新能源等领域的融合应用路径,形成具有行业引领性的技术储备。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算法领域,公司通过构建多维度测试验证体系,持续提升算法在复杂场景下的分析精度与响应效率,实现技术储备与业务需求的动态匹配。
在场景落地应用方面,公司侧重打造智能化产品矩阵。公司主站平台的研发构建了模块化开发框架,通过敏捷迭代快速响应行业定制化需求,已形成覆盖电力巡检、智慧水务、轨道安监等多领域的系统级解决方案。公司智能感知终端及无人机系统的研发深度融合前沿算法与硬件创新,突破多模态感知、边缘计算等关键技术,研发出适应特定场景的高可靠性设备,在电力巡检、智慧水务、轨道安监等场景中实现精准感知与智能决策支持。
该研发体系通过“技术突破-产品转化-场景验证”的闭环机制,确保前沿探索与应用落地良性循环;通过建立跨领域协同创新平台,整合行业资源构建技术生态,推动研发成果向价值转化,形成可持续的技术竞争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为主的采购模式,以项目需求为基础开展采购活动。公司采购按内容分为两类:原材料(如电子元器件、钣金件、电池等)和外包服务(如外协加工、施工及服务外包、电信增值服务采购等)。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通过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样品验证、现场厂检、质量反馈、服务评价等措施确定并调整供应商名录,并以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质量、价格、供货周期、信用期和售后服务等作为选择依据,进行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项目订单式”的生产方式,公司解决方案包含了算法、软件及硬件。其中,解决方案中的核心智能终端设备或模块及通信模块主要通过公司自主研发设计,并由供应商依据公司提供的技术方案,提供各项主要部件,公司采购入库完成后,经自主组装、软件及人工智能算法烧录、测试完成生产,最终进行现场施工交付。
4、销售模式
结合不同行业场景应用差异和不同客户的实用差异化需求,公司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目前公司取得订单的方式主要为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商务谈判等。
公司客户包括电力行业客户(各级电网公司、电网公司下属公司等)、水利行业客户、轨道交通行业客户及其他行业客户等。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直销业务体系,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业务已实现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省级区划全覆盖。公司在提供解决方案的同时高度重视对客户的销售服务支持,公司拥有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技术服务团队,及时响应客户问题并反馈,持续提升销售服务能力。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人工智能行业A、人工智能行业的发展阶段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未来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核心引擎,其发展遵循“技术积累—场景突破—规模应用—生态重构”的演进规律。当前,人工智能行业已迈入“技术深化与场景融合”双轮驱动阶段,聚焦算法革新、算力泛在化、数据资产化三大核心赛道,并在垂直领域构筑差异化技术壁垒。从演进脉络看,行业呈现三阶跃迁:
阶段 | 内容 |
技术突破期 | 以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强化学习等单点技术突破为标志,破解特定场景的感知与决策难题,深度学习框架的成熟与算力基建的规模化,为技术爆发奠定根基。 |
应用驱动期 | 大模型范式推动通用人工智能跨越式发展,技术从单一模态向多模态融合演进,实现文本、图像、语音的跨域交互,行业焦点转向场景纵深渗透,如智能运维、数字孪生城市等领域,AI解决方案深度重构业务流程,驱动效率革命与成本优化。 |
生态重构期 | 具身智能成为技术演进新范式,通过智能体(如工业机器人、自动驾驶系统)实现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实时交互,推动动态环境自主决策能力升级,同时,技术与产业协同进化加速,形成“算法-芯片-场景-数据”的闭环生态。 |
B、人工智能行业的基本特点人工智能行业呈现“四高”特征,即高技术壁垒、高资本密度、高外溢效应、高政策导向性,兼具战略价值与颠覆性影响。a、高技术壁垒。人工智能行业依赖算法、算力、数据的协同创新,研发周期漫长且需跨学科突破,核心技术涵盖视觉认知、语音交互、知识推理三大支柱,需长期投入研发;b、高资本密度。人工智能行业算力成本占据主导地位,投融资高度集中,大模型、脑机接口、具身智能为资本关注焦点;c、高外溢效应。人工智能行业技术渗透全产业价值链,AI+制造提升质检效率50%以上,AI+金融实现智能风控覆盖率90%;据Statista预测,2030年AI对全球GDP贡献将达15.7万亿美元,中国核心产业规模有望突破1.5万亿元;d、高政策导向性。随着全球战略竞争加剧,中国“十四五”规划将AI列为数字经济核心引擎,监管与伦理协同推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推动技术可控发展。
C、人工智能行业的技术门槛人工智能行业技术竞争聚焦于“三大核心要素+场景适配能力”,其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算法迭代能力、多模态融合技术、算力适配体系、数据治理与知识计算及跨领域融合能力这五个方面。a、算法迭代能力。人工智能行业需持续优化模型性能,从CNN、RNN到Transformer架构,算法需兼顾精度与效率;b、多模态融合技术。人工智能行业需实现跨模态数据的语义对齐与联合推理;c、算力适配体系。人工智能行业需异构计算架构,结合GPU、NPU、ASIC满足不同场景需
求;d、数据治理与知识计算。人工智能行业需要解决非结构化数据清洗、标注成本高及隐私合规问题,构建行业知识图谱,将专家经验转化为可计算规则库,支撑智能决策;e、跨领域融合能力。人工智能行业技术应用需深度理解业务流程,如智慧城市需融合交通流量预测、应急指挥等子系统,具身智能需整合机械控制、传感器融合与实时AI决策,技术复杂度呈指数级提升。
(2)应用领域A、电力行业在“数字中国”和“双碳”战略驱动下,电网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我国电力需求持续增长,特高压输电、智能电网等技术已取得全球领先优势。2024年,国家电网公司加大了数智化坚强电网建设,打造一批数智化坚强电网示范工程,促进能源的绿色低碳转型并提升电网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2024年的国家电网建设投资总规模首次超过6,000亿元,持续的投资将有助于加快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推动电力行业的软硬件全面升级,为相关行业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以输电领域为例,随着近10年的高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输电可视化产品在全国范围内覆盖率较高,部分省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未来电网公司智能化投资或将聚焦于人工智能大模型、具身智能、遥感、智能终端装备等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与升级,以数字技术为驱动,通过智慧融合进一步提升其立体巡检能力。
根据国家电网2025年1月15日发布的信息显示,2025年国家电网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全年电网投资有望首次超过6,500亿元。南方电网公司2025年计划安排固定资产投资1,750亿元,预计再创历史新高。电网公司整体投资金额的逐年上升,将为行业内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持续带来增长动力。B、水利行业过去几年,我国智慧水利行业在国家政策强力驱动与万亿级投资支撑下进入高速发展期。根据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水利建设投资达1.2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中智慧水利市场规模突破200亿元,而2024年水利投资再创新高至1.35万亿元。在“十四五”规划构建智慧水利体系的指引下,据中研普华《2025—2030年中国智慧水利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趋势预测研究报告》分析,预计2025年信息化投资占比将提升至2.2%,2026年更有望突破362亿元。市场空间持续扩容得益于数字孪生流域/水网/工程的规模化落地,当前,七大江河数字孪生体系建设加速推进,49处灌区完成数字化改造,防洪“四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在重点区域覆盖率显著提升。水利行业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扩大份额,形成涵盖感知层、传输层、平台层与应用层的完整产业链,从而使物联网、5G、AI与大数据的深度融合推动行业从数字化向智能化跃迁。
C、轨道交通行业
中国铁路建设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时期,2024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506亿元,同比增长11.3%,持续保持较高增速的投入;投产新线3,113公里,其中高铁2,457公里。截至2024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6.2万公里,其中高铁4.8万公里。预计到2030年,全国铁路运
营里程达到18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6万公里左右,全国1、2、3小时铁路出行圈和1、2、3天快货物流圈全面形成。
快速扩张的铁路基础建设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与便利性,为社会经济提供了极大的流通能力,但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基础设施维护工作。逐步推进人工智能、物联网、数字孪生等技术在铁路各专业的应用,结合铁路成熟的系统架构,打造标准化、普适性强的智能运维管理解决方案,是铁路行业数字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人工智能技术的积累及场景应用,确立了“人工智能+行业”的发展战略,以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分析、物联网技术、数字孪生技术及具身智能技术等前沿技术驱动创新,构建天空地多源感知云边协同的智能化产品体系。公司2024年度形成了智洋工业大模型技术平台,以“知识驱动+场景进化”为核心理念,构建覆盖语言理解、多模态融合与全景感知的工业级大模型体系,包含“电语”大规模语言模型、“电语-VL”多模态大模型及全景视觉感知模型三大核心模型,并已在2024年(第十一届)输电技术大会上发布,相关成果获得昇腾AI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银奖。
目前,公司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已在电力、水利、轨道交通、新能源、应急管理等行业或领域成功商业化落地,并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不断优化、升级核心技术,确保持续技术创新。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在下游主要核心客户的认可程度高,良好的市场口碑为公司市场拓展及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在电力行业,公司AI终端产品广泛应用于各个电压等级线路,从市场占有率、装置在线率、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均居国内领先地位;在水利行业,公司试点项目入选水利部“基层治水十大经验”,成为全国推广的数字化治理模式;在轨道交通行业,公司人工智能产品已经在全国18个铁路局进行试点应用,并已中标南宁、乌鲁木齐、济南、呼和浩特、西安、广州、南昌等多个铁路局的项目。
人工智能下游的应用领域众多,未来市场空间较大。公司作为人工智能行业的参与者之一,一方面不断加大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投入;另一方面将人工智能在行业商业化应用的成功模式横向延展,积极拓展新的场景领域,持续拓展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地位。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人工智能行业
2024年,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AI技术加速渗透至各行各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质生产力。
在生成式AI领域,以ChatGPT、Claude3等为代表的大模型持续迭代升级,不仅在对话生成、图像生成等传统领域保持领先,更在文生视频、长文本处理等复杂任务中展现出惊人的创造力。大模型在行业落地应用方面呈现加速态势,一方面,模型参数量及规模快速增长,规模效应带来“智能涌现”现象,显著提升了模型在知识密集型任务中的表现;另一方面,大模型与行业深度
结合,催生出大量轻量版行业大模型和领域大模型。同时,具身智能作为AI技术的重要分支,在2024年迎来快速发展。在工业领域,具身智能机器人广泛应用于智能运检、隐患检测等场景。据MarketsandMarkets预测,2023年全球具身智能市场规模为18亿美元,预计2028年将达到138亿美元,中国市场规模也将持续扩大。在技术融合创新方面,多模态大模型成为发展方向。通过整合文本、图像、语音等多种形式的数据,AI模型在智能运检、自动驾驶决策等场景中展现出更强的综合分析能力。例如在自动驾驶领域,融合道路图像、传感器数据和语音指令,提升决策可靠性。
与此同时,边缘计算与AI的结合日益紧密。随着AI推理计算需求的爆发式增长,边缘计算凭借低时延、低成本、广分布和高安全等优势,成为支撑AI规模化应用的关键基础设施。在智能制造、物联网等领域,边缘计算与AI的协同有效解决了数据传输和实时决策的挑战,推动了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展望未来,AI技术将持续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渗透,大模型将在更多垂直行业催生创新应用,具身智能将在工业、服务、家庭等场景实现规模化落地,多模态模型和边缘计算的发展将进一步拓展AI的应用边界。同时,算力需求、数据安全等挑战也将推动技术创新与治理体系的同步升级,为AI技术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应用领域
A、电力领域
结合国家“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战略发展目标及国家对国央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的明确要求,我国电力系统发展面临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智能化数字化提升的双重任务。提升电网设备智能化、无人化程度,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电力运维和检修工作中的应用,已经成为快速提升电网企业生产效率,提高供电可靠性的有力抓手。
2024年1月,国家电网公司提出,加快建设新型电网,打造数智化坚强电网。数智化电网在技术上体现为人工智能、边缘计算、数字孪生、区块链、安全防护等数字技术、先进通信技术、控制技术与柔性直流、可再生能源友好接入、源网荷储协调控制等能源电力技术深度融合。2024年2月,国务院国资委召开“AI赋能产业焕新”中央企业人工智能专题推进会,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开放合作,更好发挥跨央企协同创新平台作用。开展AI+专项行动,强化需求牵引,加快重点行业赋能,构建一批产业多模态优质数据集,打造从基础设施、算法工具、智能平台到解决方案的大模型赋能产业生态。
B、水利领域
2024年全国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3,529亿元,同比增长12.8%,创历史新高。2024年,水利建设呈现“规模扩张+结构优化+技术赋能”特征,万亿国债与市场化融资形成合力,推动防洪、水网、生态、智慧四大领域协同发展。智慧水利作为核心增长极,正通过数字孪生、AI、5G等技术重构产业生态,成为水利现代化转型的核心驱动力。智慧水利建设是基于数字孪生、AI大模型、
物联网、5G等创新技术的融合应用,聚焦技术深化。随着创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在政策驱动与技术赋能双重作用下,水利行业正加速构建全域智能水网,未来将向智能化、服务化、国际化纵深发展。
C、轨道交通领域为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持续提升铁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与运营效能,国铁集团提出了“智能高铁2.0”建设蓝图。此规划以“智能建造、智能装备、智能运营”三大板块为核心架构,深度融合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定位、BIM等一系列前沿数字技术。通过构建全面覆盖铁路移动装备、固定基础设施及相关内外部环境的感知体系,实现信息的泛在物联、精准融合处理、智能主动学习以及科学高效决策,全力打造具备高度信息化、自动化与智能化特征的新一代智能高铁系统。
在当前行业格局下,轨道交通领域正以稳健且坚定的步伐迈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新征程。依托铁路行业长期积累的规范化管理优势,各类新兴技术得以迅速且有序地实现标准化落地应用,并有力推动了铁路核心业务的数字化变革进程,更为行业构建起多源感知、智能运维、精准辅助决策的全新运维管理模式,为铁路行业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始终坚持以“人工智能+行业”的发展战略,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电力、水利、轨道交通、新能源等领域,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整体技术水平较为先进。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主要核心技术共56项,其中本报告期内新增“基于边缘联邦学习的水域异常监管方法及系统”“一种基于神经架构搜索与知识蒸馏的图像分类方法及装置”“基于数据分析及标定物的输电导线风害、覆冰、弧垂监测技术”“基于数据分析及激光雷达的输电线路运检方法”“泥石流灾害预警方法”“一种绝缘监察装置母线对地交流电压精度的自动检验方法”“一种降低输电场景连续图像目标检测误告警的方法”“基于关键点识别变电站人员安全帽佩戴的检测方法”“一种无监督的输电通道隐患检测方法”“基于多模态融合的轻量化输电终端隐患识别方法”“输电导线的舞动监测点确定方法、舞动监测量化分析方法、舞动监测控制方法及装置”“一种基于检测分割的瓷绝缘子钢帽编号方法”“输电通道三维点云分类方法”“一种基于预定航线和自主控制的无人机机群河道智能巡检方法”“智洋在鸿ZOS发行版V1.0”等15项核心技术。以上56项核心技术属于8大核心技术群,核心技术群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群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特点及技术优势 |
1 | 电力智能巡检与隐患检测技术群 | 自主研发 | 整合深度学习、多模态大模型、目标检测算法,覆盖输电线路全场景隐患检测(机械外破、山火、导线异物、树障、覆冰、导线舞动等),支持帧差法优化误报率,实现异常感知与精准定位。 |
2 | 三维空间测距与风险分析技术群 | 自主研发 | 结合单目视觉、三维点云、激光雷达与网格优化算法,实现多地形下隐患测距,支持导线弧垂、树障、覆冰等风险分级与智能分析。 |
3 | 智能设备与通信优化技术群 | 自主研发 | 包含低功耗监拍装置、5G/北斗空天一体化通信、无信号区监控传输方案,支持海量非结构化数据存储,提升数据传输带宽、环境适应性及边缘计算能力。 |
4 | 图像增强与智能校正技术群 | 自主研发 | 涵盖红外超分算法、图像自动除雾、旋转图像矫正、点云配准技术,增强复杂天气/角度下的图像清晰度与可分析性,降低人工干预需求。 |
5 | 大数据与模型优化技术群 | 自主研发 | 集成数据挖掘、聚类分析、联邦学习、知识蒸馏与神经架构搜索,支持隐患预测、设备状态监测、水域异常检测,提升模型泛化性及隐私保护能力。 |
6 | 电力设施智能监测技术群 | 自主研发 | 包括蓄电池在线筛选、直流电源安全监测、免维护充放电技术,实现变电站设备性能动态评估与智能维护,减少人工核容工作量。 |
7 | 多场景智能监控与预警技术群 | 自主研发 | 覆盖风电/工厂/银行/加油站等场景,融合关键点检测、小目标识别、BIM技术,实现人员合规穿戴、违规行为识别及生产隐患闭环管理。 |
8 | 灾害预警与生态监测技术群 | 自主研发 | 整合河流防汛实时监控、泥石流运动检测、水位智能识别技术,通过水流/水位/图像动态分析实现自然灾害自动化预警。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0 | 电力智能运维分析管理系统 |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 2021 | 电力智能运维分析管理系统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2024年公司新增知识产权79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其中人工智能相关专利16项,占比
88.89%),实用新型专利11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著作权42项,商标1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知识产权703件,其中发明专利97件(其中人工智能相关专利73件,占比75.26%),实用新型专利196件,外观设计专利100件,软件著作权259件,作品著作权2件、商标49件。
人工智能与各行业技术研发持续突破。报告期内,公司自研了“鸿蒙+海思/瑞芯微”技术平台,构建了Openharmony4.0和Powerharmony双技术底座并通过开放原子基金会XTS认证,多个产品取得开发原子基金会OpenHarmony生态产品兼容性证书并完成了工信部五所电鸿物联操
作系统生态产品认证工作;2024年8月,在2024年(第十一届)输电技术大会上,公司发布了自研的“电语”大规模语言模型、“电语-VL”多模态大模型及全景视觉感知模型,推进了隐患识别、语义分析等多场景应用,加速了电力大模型产品体系布局。2024年10月,公司工业大模型入选山东省昇腾人工智能产业峰会发布的9大原生AI模型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了同鸿蒙的生态合作,技术成果深度融入鸿蒙生态,实现国产芯片与操作系统的自主适配优化,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输电监测、智能巡检等领域的场景化应用,完成多款可视化产品研发与认证落地,持续强化各行业AI技术生态协同。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67 | 18 | 320 | 97 |
实用新型专利 | 12 | 11 | 241 | 196 |
外观设计专利 | 13 | 7 | 110 | 100 |
软件著作权 | 42 | 42 | 259 | 259 |
其他 | 22 | 1 | 78 | 51 |
合计 | 156 | 79 | 1,008 | 703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11,201,778.85 | 100,787,543.73 | 10.3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11,201,778.85 | 100,787,543.73 | 10.3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46 | 12.63 | 减少1.1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的引进,与之相关的薪酬等费用随之增长所致。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低功耗边缘计算设备状态信息汇集装置 | 575.00 | 4.44 | 24.99 | 在研阶段 | 实现输电杆塔本体与通道的低功耗监测。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应用于输电场景 |
2 | 基于多目协同的输电智能可视化巡检装置 | 2,000.00 | 1,016.74 | 1,900.10 | 量产阶段 | 实现输电线路通道+本体、地理设备地上防外破、大范围施工等重点区域远程巡检。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输电场景 |
3 | 基于CRM系统进行终端设备维护模式落地研发 | 333.00 | 207.89 | 232.42 | 系统测试阶段 | 基于CRM提升对终端设备的运维能力,获取多维度数据,对设备的异常情况及时捕获或预测,提升公司产品的稳定性。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应用于输电场景 |
4 | 基于数字孪生的输电通道智慧管控系统的研发 | 2,095.00 | 1,297.25 | 1,553.21 | 在研阶段 | 研究基于数字孪生的输电通道智慧管控技术手段、实现场景及实时状态的数字化,进而提升系统的作业效率及智能化。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输电场景 |
5 | 基于无人机可见光图像的输电线路本体缺陷识别算法的研发 | 500.00 | 0.38 | 443.38 | 在研阶段 | 预研基于无人机可见光图像的输电线路本体缺陷识别算法,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应用于输电场景 |
6 | 架空输电线路图像视频监测装置AI智能型云台球机研发 | 510.00 | 222.21 | 222.21 | 小批量验证阶段 | 实现输电线路通道+本体、地理设备地上防外破、大范围施工等重点区域远程巡检。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输电场景 |
7 | 监拍装置多场景应用落地技术的研究 | 860.00 | 261.76 | 285.23 | 小批量验证阶段 | 提升在低照度下监拍图像质量。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应用于水利、轨道、电力等场景 |
8 | 具身智能无人机技术平台研发 | 3,040.00 | 1,607.78 | 1,607.78 | 在研阶段 | 研发具备在动态环境中自主智能决策和控制能力的具身智能无人机技术平台,提高无人机平台智能化水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水利、轨道、电力等多行业 |
平。 | ||||||||
9 | 可扩展自适应输出标准电源装置研发 | 320.00 | 22.70 | 64.89 | 小批量验证阶段 | 实现公司产品电源序列补齐,标准化降本,助力公司产品安全稳定运行。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应用于水利、轨道、电力等多行业 |
10 | 视频无插件播放技术的研究 | 710.00 | 10.05 | 31.36 | 在研阶段 | 实现高清视频在浏览器中无插件播放。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应用于水利、轨道、电力等多行业 |
11 | 输电场景的全量信息感知大模型 | 360.00 | 268.14 | 285.92 | 在研阶段 | 基于视觉大模型技术,为输电场景打造视觉底座模型,实现大模型底座加下游任务微调的项目交付模式,缩短项目交付周期。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输电场景 |
12 | 输电通道空间实时感知技术研究与应用 | 570.00 | 53.25 | 62.94 | 在研阶段 | 实现输电场景中景物空间信息的实时获取。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输电场景 |
13 | 特大高位泥石流微光智能视频监测装备的研发 | 3,500.00 | 3.65 | 3.65 | 在研阶段 | 研发特大高位泥石流微光智能视频监测预警设备,推动泥石流检测技术创新。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地质灾害场景 |
14 | 一款基于环境感知的自适应去雾算法研究 | 330.00 | 52.64 | 52.64 | 小批量验证阶段 | 实现在雾天监拍图像质量的优化。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应用于输电场景 |
15 | 一体式输电线路AI可视化监拍装置 | 2,745.00 | 2,024.80 | 2,283.95 | 小批量验证阶段 | 研发一体化AI多向可视监拍装置,适用于地势起伏等环境复杂区域,提高AI算法对输电场景的泛化能力。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输电场景 |
16 | 一体式智能可视化监拍装置研发 | 320.00 | 77.15 | 77.15 | 小批量验证阶段 | 一体化智能可视监拍装置,三个方位独立视角,适用于固定施工点位、电缆终端塔监测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水利、轨道、电力等多行业 |
17 | 一站式AI开发平台 | 350.00 | 107.58 | 127.01 | 系统测试阶段 | 对AI资产进行统一、安全的管理,提升AI算法开发效率,实现数据到算法模型的端到端开发流程。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应用于数据标注,算法模型的训练、测试、异构 |
18 | 一站式AI数字电力站所智能巡检系统 | 1,620.00 | 1,055.22 | 1,256.85 | 系统测试阶段 | 实现变电站所、配电站房设备及人员监控。保障电力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变电、配电场景 |
19 | 智能可视化微云台巡检装置 | 1,755.00 | 417.39 | 1,085.75 | 小批量验证阶段 | 具备低成本、小型化等特点的视频录像微云台巡检装置。 |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应用于输电场景 |
20 | 自组网无线通信终端 | 665.00 | 168.76 | 235.03 | 小批量验证 | 利用无线自组网技术,打造无信号区 | 达到行业 | 应用于输电场景 |
在无信号区的应用研究 | 阶段 | 域网络拓扑,实现无信号区域内数据的稳定传输。 | 领先水平 | |||||
21 | 基于5G+人工智能的智慧园区平台 | 100.00 | 6.48 | 13.20 | 在研阶段 | 结合数字孪生、人工智能、无线定位等技术,打造园区全域覆盖的智能应用,提升园区安全管理水平 | 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 应用于危化品智慧园区场景 |
22 | 基于地下水监测的智慧水资源平台 | 200.00 | 0.49 | 6.89 | 在研阶段 | 充分利用现有水利行业传感器,通过插件的方式灵活对接不同协议,配置各监测数据的阈值,监测水利传感器数值,实现地下水监测的智能化应用。 | 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 应用于水利行业 |
23 | 基于深度学习算法的人工智能平台 | 250.00 | 137.75 | 137.75 | 在研阶段 | 结合大规模语言模型、RAG(检索增强生成)等技术,构建水利领域的知识图谱和企业大规模语言模型技术平台,推动水利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水利行业 |
24 | 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城市防汛系统 | 300.00 | 141.82 | 145.29 | 在研阶段 | 以数字孪生技术作为基础,耦合水文产汇流模型、城市管网模型、二维水动力模型,打造城市内涝四预应用,为城市防汛精益化管理和决策作出系统支撑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水利行业 |
25 | 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智慧河湖平台 | 600.00 | 29.33 | 57.09 | 在研阶段 | 以数字孪生流域为带动,树立河湖长制“点、线、面”一体化管理理念。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边缘计算、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河湖长制工作的融合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水利行业 |
26 | 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智慧水利县域平台 | 600.00 | 552.52 | 577.44 | 在研阶段 | 结合数字孪生、水利专业模型、人工智能、无人机等技术,解决当前县域平台感知能力不足、信息孤岛、数据分散等问题,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智慧水利县域业务平台。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智慧水利领域 |
27 | 基于小流域的智慧水 | 360.00 | 21.71 | 37.81 | 在研阶段 | 基于数字孪生、人工智能识别、水动 | 达到行业 | 应用于水利行业 |
文平台 | 力模型、无人机等技术,实现水文站信息化、智慧化管理,促进水文站进行信息化转型。 | 领先水平 | ||||||
28 | 基于自动机场的无人机智慧巡航平台 | 490.00 | 18.76 | 45.72 | 在研阶段 | 支持多台无人机机场的同时接入和统一管理,帮助用户实现无人机实时监管、远程调度、集群控制等指挥操作,辅助用户快速掌握现场情况及巡查结果,提升管控效率。 |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应用于水利行业 |
29 |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平台 | 970.00 | 587.82 | 587.82 | 在研阶段 | 结合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实时监控,保障工程安全可靠运行。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水利行业 |
30 | 智慧水利视频融合平台 | 450.00 | 13.57 | 365.05 | 在研阶段 | 支持常见水利视频设备平台接入、设备接入,获取视频设备图像和视频,通过人工智能识别,为业务系统提供数据基础,构建智慧水利视频融合平台。 | 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 应用于水利行业 |
31 | 基于人工智能的铁路线路智能巡防系统 | 2,000.00 | 704.71 | 761.00 | 在研阶段 | 系统能够针对线路区间的险情、灾情、异物侵限、闲杂人员或大型动物入侵等危及行车及设备安全的事件进行精准识别。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轨道交通行业 |
32 | 基于目标检测的配电网远程巡检系统的研发 | 625.00 | 25.44 | 62.93 | 在研阶段 | 能够实现事件监测、实时告警,维护配电网的安全与稳定。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配电场景 |
合计 | / | 30,103.00 | 11,120.18 | 14,634.45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99 | 34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4.88 | 42.8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7,537.65 | 6,423.04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8.89 | 18.4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5 |
硕士研究生 | 103 |
本科 | 254 |
专科 | 29 |
高中及以下 | 8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2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创新优势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目前,公司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7个省级创新平台,已形成一支由博士、硕士组成的具备原始创新能力的核心技术团队,技术能力覆盖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数字孪生、无人机、机器人的各个关键环节,团队参与的研发项目多次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公司在济南、淄博、广州、北京设有研发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共39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44.88%。公司长期保持了研发费用的高投入,2022年至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
别为8,739.65万元、10,078.75万元、11,120.18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02%、
12.63%、11.46%。
公司在注重研发投入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2024年度,公司知识产权成果丰硕,共提交知识产权申请156件,其中发明专利67件(其中人工智能相关专利47件,占比70.15%),实用新型专利12件,外观设计专利13件,软件著作权42件,商标22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知识产权615项,其中发明专利96件(其中人工智能相关专利73件,占比76.04%),实用新型专利136件,外观设计专利73件,软件著作权259件、作品著作权2件、商标49件。
公司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数字孪生、无人机、机器人技术应用、软硬件集成领域不断深耕。凭借多年积累的海量数据资源及人工智能算法研发的投入,公司已构建了比较完备的图像、视频和语音算法库,可实现“感知—认知—决策”闭环。公司自研的一站式人工智能平台、大数据及数字孪生平台、智洋工业大模型技术平台、AI智能体(AIAgent)技术平台、智能终端技术平台、具身智能无人机技术平台,通过“软件-硬件-算法”的协同设计模式,实现了物联网连接、多模态数据感知、数字孪生交互、智能分析决策、行业场景应用快速落地。公司在加强自身研发梯队建设的基础上,重视产学研合作,先后与山东大学、清华大学珠三角研究院、北京交通大学、武汉大学、河海大学等高校、研究所建立了合作,为公司技术迭代和可持续发展增加助力。
(2)人工智能商业化落地能力
基于在不同行业落地应用过程中的技术沉淀和行业知识积累,公司拥有根据业务需求调整技术方案以适应特定场景的能力,从数据采集、模型训练到系统部署,公司提供端到端的AI解决方案,确保技术落地的高效性与可靠性。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专注于AI前沿技术的探索与应用,能够快速吸收最新技术成果并实现商业化落地,并始终以解决客户痛点为出发点,确保技术落地后为客户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和效率提升。
从通用技术的角度来看,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算法研发、数据处理、工程化能力、技术融合、前沿探索、研发创新以及商业化能力等多个方面。这些能力不仅支撑了公司早期在电力行业的成功,还为公司在进入新行业如水利、轨道交通及新能源等行业实现技术落地和商业化扩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保障了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与生态合作推动更多其他行业的智能化转型。
(3)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专业化的人才梯队
公司非常注重技术团队建设,经过数年的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拥有了一支399人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先进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并完善了技术人才的聘用、管理和培养制度。公司持续引进高水平的研发人员及管理人员,增强公司技术人员的储备,保持研发团队的活力。公司积极开展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确保技术人员始终掌握行业内的先进设计思路、研发方法和生产工艺。公司鼓励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行业展会、行业专业会议等,以使技术人员能够始终把握行业内的前沿方向。为保持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经营管理架构、激
励政策、人才培养及晋升机制,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在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和行业技术发展方向,从客户需求出发指导技术研发,开发贴合客户需求、技术水平更高、应用领域更为广泛的新产品,以高附加值的产品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
(4)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认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检验中心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评审。从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开发设计、产品生产、产品检测、问题分析及改进等方面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业务流程进行严密、系统的管理控制,为公司的产品质量提供有效支持。同时,公司组建了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质量控制团队,并持续推进“精益生产”,充分保障产品质量稳定性。此外,公司相关产品通过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的严格检测,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在客户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5)服务优势公司秉持“专业服务、超越期望”的服务理念,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工作。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销售服务团队,服务范围已基本覆盖全国。公司服务团队与新老客户保持紧密联系,第一时间响应客户服务需求,并与公司研发、生产等技术人员密切联动,有效解决客户问题,并持续跟踪客户需求,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了客户黏性。同时,客户需求的直接及时反馈有效保障了公司与市场的同步升级、发展。优质的服务及快速响应能力已成为公司业务扩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技术和产品持续创新的风险公司是一家助力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人工智能企业,专注于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分析、物联网技术、数字孪生技术及具身智能技术的持续积累和应用实践,该领域涉及的技术广泛,涵盖了各类交叉学科的前沿技术。随着国家对行业数字化转型整体规划的落地实施,新产
品、新技术在该领域的形成、发展及迭代速度逐步加快,若公司未能及时把握或跟随技术发展趋势,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失败或开发完成后不符合市场需求,将可能面临核心技术落后、产品升级迭代滞后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风险。
2、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的风险公司业务涉及的多项核心技术,已通过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形式加以保护。由于公司申请的专利中尚有部分未获得核准,其他未申请专利的技术亦不受专利法的保护,易被泄密和窃取。未来公司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职业操守泄密的可能或者核心技术被他人盗用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发展。此外,人工智能、大数据、具身智能等专业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引进符合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或是激励机制缺乏竞争力导致技术人员流失,将影响公司的长期经营和发展。
3、技术研发及技术替代的风险公司在深耕电力领域的同时,积极拓展水利、轨道交通、新能源等领域,一方面公司需要保持在技术方面的先进性,持续研发新产品并改进现有产品,另一方面需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实际应用场景对技术和产品进行差异化配置和改进。任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都需要较长的时间、大量的资金,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方向不能顺应市场需求、技术变化和不断提高的客户技术革新要求,公司将面临技术研发投入无法取得预期效果的风险及技术可能被竞争对手更为先进的技术替代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部分产品需求放缓或下降的风险自2015年以来,随着电网公司对于智能化建设的推进,输电可视化产品市场已实现连续10年高速增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覆盖率较高,部分省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公司相应产品解决方案虽凭借了技术优势及先发优势,获取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形成了头部品牌领先优势,但不排除随着市场需求放缓或下降而带来业绩下行的压力。
未来,公司将持续通过研发投入,构建人工智能技术护城河,丰富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体系,持续拓展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在电力行业变/配电场景、水利、轨道交通及新能源等行业或领域的商业化应用,以应对电力行业输电可视化单一产品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
2、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客户的集中度虽呈现降低趋势,但仍主要为国内各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8.46%。若未来我国电力行业相关政策、投资规模、电网公司采购偏好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技术性能、创新能力及售后服务等不能满足电网公司客户需求而导致销量下降,将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2016年至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下半年收入占比较高。同行业公司也存在类似的季节性波动。其主要是因为公司主要客户电网公司及下属企业具有严格的计划采购制度,预算约束较强,电力系统的投资立项申请一般集中在每年四季度,次年年初对上一年的立项项目进行审批,合同项目的执行与实施相对集中于下半年。由于公司的人力成本、研发投入等支出在年度内发生的较为均衡,从而导致公司净利润的季节性波动较明显,上半年净利润及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一般明显少于下半年。此外,轨道交通及水利领域也具备类电力行业的季节性波动特征。综上所述,公司的销售收入呈现季节性波动特征。
未来,随着产品结构的调整该现象可能会有所改善,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仍然面临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53,371.5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45.75%,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若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的情况,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价值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9,838.1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5.22%,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25.58%,绝对金额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报告期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4,027.05万元、523.92万元、257.52万元、4,297.81万元和20,730.90万元。受现场施工环境、客户项目投资进度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项目执行周期较长,发出商品金额较大,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较大的存货规模和较低的存货周转率对公司流动资金提出了较高要求,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0,669.00万元、33,886.71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3.71%、38.13%,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4%、29.05%,绝对金额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若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且需对外支付相关采购款时,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人工智能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应用场景持续涌现。未来,伴随着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及下游各行业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如何将人工智能技术在各个行业持续深化场景并商业落地存在不确定性。此外,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的快速迭代及具身智能技术的高
速发展,人工智能生态体系参与方呈现爆发式增长,产业链的成熟程度、合作伙伴的成长能力、行业景气状况、产业政策等均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不确定性。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行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家目前致力于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未来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具体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70,721,797.39 | 798,128,339.27 | 21.62 |
营业成本 | 662,311,593.16 | 534,704,688.93 | 23.86 |
销售费用 | 93,849,911.94 | 82,222,296.74 | 14.14 |
管理费用 | 65,303,814.79 | 57,995,088.01 | 12.60 |
财务费用 | -1,188,991.67 | -1,337,709.35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11,201,778.85 | 100,787,543.73 | 10.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157,565.94 | 110,043,450.59 | -33.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95,992.78 | -196,420,472.9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86,887.52 | 905,022.1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新业务领域营销投入,公司在电力领域的业务得到持续稳定增长,水利领域、轨道交通领域业绩实现快速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成本随收入规模增长而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薪酬调整及业务拓展致使招待费增加所致;另,上年同期销售费用与2023年披露数据有所变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薪酬调整导致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未发生明显变动。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的引进,与之相关薪酬等相关费用随之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入增长,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增加,及公司员工数量增加及薪酬调整,导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末有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072.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2%,营业成本66,231.1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86%。其中主营业务收入96,823.9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6,130.20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31.70%,较上年同期降低1.44个百分点,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本期市场竞争激烈,电力行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降低所致,但公司新兴行业收入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幅度上升。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力行业 | 801,566,451.78 | 562,044,899.42 | 29.88 | 9.79 | 13.82 | 减少2.48个百分点 |
轨道交通行业 | 93,006,699.23 | 65,163,235.35 | 29.94 | 484.79 | 481.46 | 增加0.4个百分点 |
水利行业 | 72,670,519.69 | 33,188,231.95 | 54.33 | 47.81 | 24.58 | 增加8.51个百分点 |
其他行业 | 996,199.87 | 905,616.75 | 9.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968,239,870.57 | 661,301,983.47 | 31.70 | 21.77 | 24.38 | 减少1.4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输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687,095,670.50 | 473,636,173.54 | 31.07 | 11.39 | 16.88 | 减少3.24个百分点 |
变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114,470,781.28 | 88,408,725.88 | 22.77 | 1.71 | 0.42 | 增加0.99个百分点 |
水利行业人工智能解决 | 72,670,519.69 | 33,188,231.95 | 54.33 | 47.81 | 24.58 | 增加8.51个百分点 |
方案 | ||||||
轨道交通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93,006,699.23 | 65,163,235.35 | 29.94 | 484.79 | 481.46 | 增加0.4个百分点 |
其他业务领域解决方案 | 996,199.87 | 905,616.75 | 9.09 | 40.53 | 65.41 | 减少13.67个百分点 |
合计 | 968,239,870.57 | 661,301,983.47 | 31.70 | 21.77 | 24.38 | 减少1.4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大区 | 377,968,249.70 | 250,213,503.75 | 33.80 | 6.87 | 9.65 | 减少1.68个百分点 |
华北大区 | 252,230,379.94 | 167,073,878.62 | 33.76 | 26.63 | 28.15 | 减少0.78个百分点 |
西北大区 | 57,261,773.32 | 39,910,298.05 | 30.30 | 41.08 | 55.52 | 减少6.47个百分点 |
华中大区 | 33,863,132.98 | 25,017,156.82 | 26.12 | -20.28 | -13.73 | 减少5.61个百分点 |
东北大区 | 61,767,706.64 | 48,956,831.04 | 20.74 | 56.15 | 57.83 | 减少0.84个百分点 |
西南大区 | 115,890,396.55 | 84,053,605.45 | 27.47 | 92.04 | 78.23 | 增加5.62个百分点 |
华南大区 | 69,258,231.44 | 46,076,709.74 | 33.47 | 16.71 | 14.46 | 增加1.31个百分点 |
合计 | 968,239,870.57 | 661,301,983.47 | 31.70 | 21.77 | 24.38 | 减少1.4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招投标 | 496,539,812.37 | 324,301,386.28 | 34.69 | 55.31 | 57.02 | 减少0.71个百分点 |
竞争性谈判 | 177,490,160.89 | 122,983,672.24 | 30.71 | 2.30 | 6.68 | 减少2.84个百分点 |
单一来源 | 6,619,825.96 | 5,086,492.42 | 23.16 | 113.28 | -14.76 | 增加115.42个百分点 |
商务谈判 | 287,590,071.35 | 208,930,432.53 | 27.35 | -3.77 | 2.48 | 减少4.43个百分点 |
合计 | 968,239,870.57 | 661,301,983.47 | 31.70 | 21.77 | 24.38 | 减少1.4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分行业说明:报告期内,电力行业收入占比为82.79%仍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水利行业、轨道交通行业和其他行业收入合计占比17.21%,较上年同期的8.18%大幅增加,新业务领域业务逐步提升。
分产品说明:报告期内,输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和变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收入稳定增长;水利及轨道交通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7.81%、484.79%;新业务领域实现快速增长,收入情况整体向好。
分地区说明:报告期内,华北大区、西北大区、东北大区、西南大区收入增长明显,主要受该区域业务拓展持续加强所致;华东大区、华南大区收入增长相对稳定;华中大区受施工因素影响,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分销售模式说明: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模式获取订单比例增加。
其他说明:因国家对相关会计核算政策的调整,本报告中上年同期营业成本较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有所调整,具体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AI智能终端 | 套 | 105,445 | 97,832 | 57,488 | 8.64 | 6.94 | 5.99 |
产销量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为满足项目交付,产品备货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销售量增幅低于收入增幅,主要系公司产品升级,高端AI智能终端占比上升所致。
3、结合本期生产量、销售量与上年库存量计算,本期理论库存量61,852套,与列示57,488套存在差异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尤其现有产品升级提升,研发领料较上年同期增长36.33%,研发领用4,364套。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电力行业 | 直接材料 | 343,463,993.92 | 51.94 | 284,978,882.45 | 53.60 | 20.52 | |
直接人工 | 21,948,655.74 | 3.32 | 22,986,291.33 | 4.32 | -4.51 | ||
制造费用 | 17,796,055.46 | 2.69 | 15,764,221.30 | 2.97 | 12.89 | ||
施工及技术服务费 | 132,517,195.82 | 20.04 | 120,159,503.12 | 22.60 | 10.28 | ||
预提流量 | 33,622,295.45 | 5.08 | 35,960,973.50 | 6.76 | -6.50 |
费 | |||||||
售后费用 | 12,696,703.03 | 1.92 | 13,972,403.08 | 2.63 | -9.13 | ||
小计 | 562,044,899.42 | 84.99 | 493,822,274.78 | 92.88 | 13.82 | ||
轨道交通行业 | 直接材料 | 57,545,404.35 | 8.70 | 10,374,176.94 | 1.95 | 454.70 | |
直接人工 | 87,490.75 | 0.01 | 371,243.08 | 0.07 | -76.43 | ||
制造费用 | 1,314,198.52 | 0.20 | 190,190.68 | 0.04 | 590.99 | ||
施工及技术服务费 | 6,169,045.59 | 0.93 | 166,200.01 | 0.03 | 3,611.82 | ||
预提流量费 | - | - | 19,087.88 | 0.00 | - | ||
售后费用 | 47,096.14 | 0.01 | 85,876.48 | 0.02 | -45.16 | ||
小计 | 65,163,235.35 | 9.85 | 11,206,775.07 | 2.11 | 481.46 | ||
水利行业 | 直接材料 | 16,222,379.04 | 2.45 | 12,912,307.69 | 2.43 | 25.64 | |
直接人工 | 897,188.02 | 0.14 | 1,093,330.72 | 0.21 | -17.94 | ||
制造费用 | 897,762.17 | 0.14 | 594,325.27 | 0.11 | 51.06 | ||
施工及技术服务费 | 14,126,349.20 | 2.14 | 10,952,935.83 | 2.06 | 28.97 | ||
预提流量费 | 39,129.19 | 0.01 | 104,542.52 | 0.02 | -62.57 | ||
售后费用 | 1,005,424.33 | 0.15 | 982,380.88 | 0.18 | 2.35 | ||
小计 | 33,188,231.95 | 5.02 | 26,639,822.91 | 5.01 | 24.58 | ||
其他行业 | 直接材料 | 772,502.25 | 0.12 | - | - | - | |
直接人工 | 15,790.55 | 0.00 | - | - | - | ||
制造费用 | 78,090.96 | 0.01 | - | - | - | ||
施工及技术服务费 | 39,232.99 | 0.01 | - | - | - | ||
预提流量费 | - | - | - | - | - | ||
售后费用 | - | - | - | - | - | ||
小计 | 905,616.75 | 0.14 | - | - | |||
合计 | 661,301,983.47 | 100.00 | 531,668,872.76 | 100.00 | 24.38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输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直接材料 | 275,055,810.05 | 41.59 | 227,493,782.37 | 42.79 | 20.91 | |
直接人工 | 18,110,817.09 | 2.74 | 16,911,525.92 | 3.18 | 7.09 | ||
制造费用 | 16,246,905.02 | 2.46 | 13,358,624.75 | 2.51 | 21.62 | ||
施工及技术服务费 | 118,181,086.08 | 17.87 | 99,235,109.62 | 18.66 | 19.09 | ||
预提流量费 | 33,546,174.42 | 5.07 | 35,954,362.17 | 6.76 | -6.70 | ||
售后费用 | 12,495,380.88 | 1.89 | 12,281,112.45 | 2.31 | 1.74 | ||
小计 | 473,636,173.54 | 71.62 | 405,234,517.28 | 76.22 | 16.88 | ||
变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直接材料 | 68,408,183.87 | 10.34 | 57,182,233.84 | 10.76 | 19.63 | |
直接人工 | 3,837,838.65 | 0.58 | 5,996,601.56 | 1.13 | -36.00 | ||
制造费用 | 1,549,150.44 | 0.23 | 2,369,657.24 | 0.45 | -34.63 | ||
施工及技 | 14,336,109.74 | 2.17 | 20,796,194.81 | 3.91 | -31.06 |
术服务费 | ||||||
预提流量费 | 76,121.03 | 0.01 | 6,611.33 | 0.00 | 1,051.37 | |
售后费用 | 201,322.15 | 0.03 | 1,688,975.20 | 0.32 | -88.08 | |
小计 | 88,408,725.88 | 13.37 | 88,040,273.98 | 16.56 | 0.42 | |
水利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直接材料 | 16,222,379.04 | 2.45 | 12,912,307.69 | 2.43 | 25.64 |
直接人工 | 897,188.02 | 0.14 | 1,093,330.72 | 0.21 | -17.94 | |
制造费用 | 897,762.17 | 0.14 | 594,325.27 | 0.11 | 51.06 | |
施工及技术服务费 | 14,126,349.20 | 2.14 | 10,952,935.83 | 2.06 | 28.97 | |
预提流量费 | 39,129.19 | 0.01 | 104,542.52 | 0.02 | -62.57 | |
售后费用 | 1,005,424.33 | 0.15 | 982,380.88 | 0.18 | 2.35 | |
小计 | 33,188,231.95 | 5.02 | 26,639,822.91 | 5.01 | 24.58 | |
轨道交通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直接材料 | 57,545,404.35 | 8.70 | 10,374,176.94 | 1.95 | 454.70 |
直接人工 | 87,490.75 | 0.01 | 371,243.08 | 0.07 | -76.43 | |
制造费用 | 1,314,198.52 | 0.20 | 190,190.68 | 0.04 | 590.99 | |
施工及技术服务费 | 6,169,045.59 | 0.93 | 166,200.01 | 0.03 | 3611.82 | |
预提流量费 | - | - | 19,087.88 | 0.00 | - | |
售后费用 | 47,096.14 | 0.01 | 85,876.48 | 0.02 | -45.16 | |
小计 | 65,163,235.35 | 9.85 | 11,206,775.07 | 2.11 | 481.46 | |
其他业务领域解决方案 | 直接材料 | 772,502.25 | 0.12 | 302,866.23 | 0.06 | 155.06 |
直接人工 | 15,790.55 | 0.00 | 78,163.85 | 0.01 | -79.80 | |
制造费用 | 78,090.96 | 0.01 | 35,939.32 | 0.01 | 117.29 | |
施工及技术服务费 | 39,232.99 | 0.01 | 128,198.69 | 0.02 | -69.40 | |
售后费用 | - | - | 2,315.43 | 0.00 | - | |
小计 | 905,616.75 | 0.14 | 547,483.52 | 0.10 | 65.41 | |
合计 | 661,301,983.47 | 100.00 | 531,668,872.76 | 100.00 | 24.3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施工及技术服务费占比较上年同期降低,主要系本期项目交付效率提高所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8,771.7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9.7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8,016.65 | 8.28 | 否 |
2 | 第二名 | 6,310.27 | 6.52 | 否 |
3 | 第三名 | 5,206.17 | 5.38 | 否 |
4 | 第四名 | 4,709.81 | 4.86 | 否 |
5 | 第五名 | 4,528.83 | 4.68 | 否 |
合计 | / | 28,771.73 | 29.72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对比2023年前五大客户中,2024年销售前五大客户中新增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1 | 第三名 | 5,206.17 |
2 | 第四名 | 4,709.81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9,251.3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4.3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2,992.47 | 4.65 | 否 |
2 | 第二名 | 2,613.61 | 4.06 | 否 |
3 | 第三名 | 1,309.68 | 2.04 | 否 |
4 | 第四名 | 1,171.72 | 1.82 | 否 |
5 | 第五名 | 1,163.86 | 1.81 | 否 |
合计 | / | 9,251.34 | 14.38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及其说明。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及其说明。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94,592,693.06 | 12.79 | 290,861,568.44 | 20.66 | -33.10 | 主要系购买到期日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土地购置及偿还借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707,077.53 | 3.86 | 90,311,994.51 | 6.41 | -35.00 | 主要系购买到期日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土地购置及偿还借款所致。 |
应收票据 | 8,732,707.38 | 0.57 | 17,653,356.08 | 1.25 | -50.53 | 主要系本期票据到期兑付及背书转让所致。 |
应收账款 | 533,715,651.73 | 35.08 | 410,296,703.69 | 29.14 | 30.08 | 主要系本期销售增长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4,477,701.97 | 0.95 | 11,676,894.71 | 0.83 | 23.99 | 主要系本期票据到期兑付及 |
背书转让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3,253,623.54 | 0.21 | 2,081,169.76 | 0.15 | 56.34 | 主要系本期投标(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39,640,277.78 | 2.61 | 28,857,225.14 | 2.05 | 37.37 | 主要系本期销售增长所致。 |
无形资产 | 58,097,334.54 | 3.82 | 28,331,017.27 | 2.01 | 105.07 | 主要系本期新增购入土地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4,062,121.98 | 0.27 | 7,819,433.85 | 0.56 | -48.05 | 主要系本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2,376,415.83 | 10.67 | 116,143,032.51 | 8.25 | 39.81 | 主要系到期日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4,410,039.21 | 0.29 | 50,035,138.89 | 3.55 | -91.19 | 主要系本期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106,689,951.97 | 7.01 | 79,792,279.81 | 5.67 | 33.71 | 主要系本期采用票据支付货款增加,票据未到期所致。 |
应付账款 | 338,867,060.31 | 22.27 | 245,322,987.15 | 17.42 | 38.13 | 主要系业绩增长导致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89,595,204.10 | 5.89 | 69,967,830.67 | 4.97 | 28.05 | 主要系本期业 |
务规模增长、项目预收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097,028.34 | 2.18 | 26,693,264.68 | 1.90 | 23.99 | 主要系本期计提年终奖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15,283.38 | 0.15 | 3,578,214.69 | 0.25 | -38.09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5,260,099.34 | 0.35 | 7,536,874.64 | 0.54 | -30.21 | 主要系本期末到期已背书一般信用等级的银行承兑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504,654.64 | 0.03 | 1,726,586.94 | 0.12 | -70.77 | 主要系本期支付房租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0,000,000.00 | 30,000,000.00 | -66.67% |
注: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股权投资额以认缴出资额为准,不含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对孙公司的投资。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90,311,994.51 | -104,916.98 | 1,397,940,000.00 | 1,429,440,000.00 | 58,707,077.53 | |||
合计 | 90,311,994.51 | -104,916.98 | 1,397,940,000.00 | 1,429,440,000.00 | 58,707,077.5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直接 | 间接 | |||||||
济南驰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电力自动化系统、工业自动化监控系统、仪器仪表、非专控通讯设备的研究、开发、销售;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安防工程施工;智能综合布线工程施工;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00.00 | 8,945.10 | 7,983.08 | 5,962.76 | 3,563.55 | |
山东智洋上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3.72% | 0.03% |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币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不 | 3,201.00 | 4,110.94 | -1,754.30 | 3,851.48 | -2,851.92 |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广告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北京智洋慧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大数据服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3,000.00 | 10,456.08 | 2,280.07 | 9,513.27 | 452.85 | |
山东智洋启创信息科技有限 | 58.13% |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人 | 3,000.00 | 251.22 | 175.38 | 0 | -61.07 |
公司 | 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币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广告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南京智善利源科技有限公司 | 63.75% |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广告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 | 3,000.00 | 58.75 | -21.58 | -126.91 |
台;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山东智洋共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注销) | 67.50%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币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广告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5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山东智洋新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60%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大数据服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 1,080.00 | 17.95 | 17.95 | -21.01 |
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广州盛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软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2,000.00 | 3,412.88 | -151.64 | 1,975.71 | -445.12 | |
北京海岱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3,000.00 | 123.90 | 15.06 | -232.46 | ||
智洋上水(宁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3.75% |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币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广告 | 10.00 | 180.74 | 5.81 | 250.20 | 5.81 |
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庆云上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3.75% |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币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广告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0 | 50.00 | -0.09 | -0.09 | ||
海南智洋智新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技术 | 100.00 |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山东智元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0 | |
济南智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0.5% |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 201.00 |
注:间接持股比例为穿透后的比例。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相关描述。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以“人工智能+行业”作为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分析、物联网技术、数字孪生技术及具身智能技术等技术,持续推动人工智能在各个行业的商业化应用,助力行业客户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针对产品技术能力,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投入,包括不限于工业大模型算法的应用、具身智能技术的突破、智能硬件水平的提升等多方面,通过高端技术人才的引进、研发资源倾斜及产学研合作研发等多种方式,强化公司六大基础技术平台能力。
针对各个行业场景,公司将持续深化对于行业场景的理解、需求挖掘和商业化落地,实现人工智能在行业场景下的价值创造。公司将在对已有行业场景应用深化的同时,积极拓展新行业,助力更多行业客户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针对外延式发展,公司围绕着人工智能发展的三大引擎“数据、算法和算力”进行开展,积极寻找潜在的并购标的,以实现数据维度的拓宽、专用算力性能的提升和基础算法的延展,进一步深化公司在人工智能行业的产业布局。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在数字化浪潮中,国家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进程奔涌向前。公司以人工智能为舟楫,以行业客户需求为航标,始终坚守对行业技术的持续创新。通过深度研究行业特性,公司不断加大技术投入、推动技术进步,持续优化完善解决方案,坚定不移地推进“人工智能+行业”发展战略,持续为行业客户提供创新、专业的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解决方案。
(一)持续规范运作水平,坚定履行监管规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公司监管和公司治理层面,2024年国家陆续出台并修订多项法律法规,明确了企业在经营中的主体责任,2025年公司将持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定期组织公司管理层参加上市公司治理、法律法规、行业动态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定期举办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等活动,主动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市场披露相关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市场波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参与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和长期投资信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优化营销体系,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随着国家政策和行业环境的变化,公司电力行业所在市场竞争环境也发生变化。公司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充分评估,结合公司研发和运营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公司的营销和运营策略,巩固公司市场竞争地位,持续提高市场占有率。对于水利、轨道交通行业,公司需对所处行业现状、发展趋势、运营规则、竞争情况等进行深入的分析、建立起一套更贴合行业市场经营运行逻辑的商业模式,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保证新业务领域可持续、快速发展。
(三)坚持科技创新,保持核心竞争力优势目前,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机器人等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发展日新月异,公司必须在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的同时把握客户核心诉求。研发部门需与前端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机制,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和通畅的反馈路径。研发及产品中心需积极参与市场调研活动,深入了解技术发展、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并以此作为研发方向和筛选项目的重要依据,优化研发项目管理,合理分配研发资源,对研发项目进行全程跟踪与监控,提高产品的前瞻性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科学做好产品规划和技术规划,对产品的生命周期进行精准评估,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在不同阶段都能保持良好的市场适应性和竞争力。
(四)持续打造人力资源硬实力,构建多元薪酬及激励体系
2025年,公司将紧紧围绕战略发展目标,持续加大对高、精、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效率。通过科学合理的人力调配,确保各中心、各部门人员配置均衡且高效,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价值。
在人员管理和组织效能提升方面,公司将持续完善绩效指标和专业技术序列标准,建立科学的任职资格标准体系,加强工具赋能,培育积极向上的绩效管理文化。通过差异化的培训机制和企业文化的深度宣贯,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员工持续成长,持续打造一支高素质、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
同时,公司也将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充分利用股权激励等资本市场工具不断完善公司的员工激励机制,持续践行“诚信、创新、专业、共享”的经营理念。通过对人力资源硬实力的全方位打造,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助力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通过信息化建设赋能公司组织能力的建设
在目前的市场竞争情况下,任何规模化的优秀公司,都必须拥有高效的组织能力。组织能力的建设,需要公司全体共同来实行,尤其是各级管理干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承担起流程owner职责,引领团队高效协作。
信息化建设是提升组织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现代化企业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2024年公司正式启动信息化项目,2025年将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实施:通过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实现公司管理
流程的数字化、自动化,提高管理效率,优化业务决策过程;同时,促进内部信息的畅通无阻,提升数据的精准性和数据资源的融合能力,为公司科学、精细化运营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提升公司运营效能。
(六)提高全员全面质量、安全意识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质量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质量管控的目标是及时向客户提供满足要求的高质量产品,这是公司拓展市场份额、建立和巩固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关系,达到企业长期盈利和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产品从线索至项目交付,涉及公司的绝大多数部门,各部门都要做公司质量的守护者,只有建立起全员、全面的质量意识,公司的产品质量才能坚如磐石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拓展市场份额。
同时,公司各部门需持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各管理部门及各级领导干部应全面梳理并精准识别管辖范围内的风险点与隐患点,针对这些风险点制定详尽的风险管理方案和应对措施,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切实保障风险处于可控状态。此外,要强化内部审计与监督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严格依照规定开展;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全方位守护企业各类信息的安全,为公司稳健发展筑牢坚实防线。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19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4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
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1月11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1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国永 | 董事长 | 男 | 56 | 2023-07-14 | 2026-07-13 | 8,433,412 | 8,433,412 | 0 | 无 | 105.89 | 否 |
聂树刚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7 | 2023-07-14 | 2026-07-13 | 6,521,480 | 6,521,480 | 0 | 无 | 128.08 | 否 |
赵砚青 | 董事 | 男 | 54 | 2023-07-14 | 2026-07-13 | 4,849,000 | 4,849,000 | 0 | 无 | 82.86 | 否 |
陈晓娟 | 董事 | 女 | 51 | 2023-07-14 | 2026-07-13 | 1,130,321 | 1,430,321 | 300,000 | 2023年股权激励第一期归属 | 101.30 | 否 |
张万征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6 | 2023-07-14 | 2026-07-13 | 393,694 | 468,694 | 75,000 | 2023年股权激励第一期归属 | 62.33 | 否 |
孙培翔 | 董事 | 男 | 40 | 2023-07-14 | 2026-07-13 | 594,341 | 744,341 | 150,000 | 2023年股权激励第一期归属 | 100.27 | 否 |
谭博学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3-07-14 | 2026-07-13 | 0 | 0 | 0 | 无 | 6.00 | 否 |
肖海龙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3-07-14 | 2026-07-13 | 0 | 0 | 0 | 无 | 6.00 | 否 |
芮鹏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23-07-14 | 2026-07-13 | 0 | 0 | 0 | 无 | 6.00 | 否 |
徐传伦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9 | 2023-07-14 | 2026-07-13 | 80,000 | 80,000 | 0 | 无 | 21.54 | 否 |
战新刚 |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6 | 2023-07-14 | 2026-07-13 | 112,000 | 112,000 | 0 | 无 | 44.59 | 否 |
张广鑫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4 | 2023-07-14 | 2026-07-13 | 0 | 0 | 0 | 无 | 21.83 | 否 |
鲍春飞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2023-07-14 | 2026-07-13 | 312,640 | 432,640 | 120,000 | 2023年股权激励第一期归属 | 83.49 | 否 |
胡志坤 | 副总经理 | 男 | 31 | 2023-07-14 | 2026-07-13 | 30,000 | 130,000 | 100,000 | 2021年股权激励第三期归属及2023年股权激励第一期归属 | 78.69 | 否 |
王书堂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23-07-14 | 2026-07-13 | 189,757 | 273,757 | 84,000 | 2023年股权激励第一期归属 | 67.59 | 否 |
刘俊鹏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2 | 2023-07-14 | 2026-07-13 | 161,111 | 173,111 | 12,000 | 2023年股权激励第一期归属 | 28.49 | 否 |
胡学海 | 财务总监 | 男 | 35 | 2023-07-14 | 2026-07-13 | 70,000 | 82,000 | 12,000 | 2023年股权激励第一期归属 | 31.35 | 否 |
徐学来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19-08-14 | / | 216,000 | 261,000 | 45,000 | 2023年股权激励第一期归属 | 35.61 | 否 |
许克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6 | 2020-07-18 | / | 280,100 | 280,100 | 0 | 无 | 62.8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3,373,856 | 24,271,856 | 898,000 | / | 1,074.71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国永 | 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无线电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至1992年7月,任淄博计 |
算机公司研发工程师;1992年8月至1995年8月,任淄博远动技术研究所主任工程师;1995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淄博科汇电气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任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6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
聂树刚 | 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2000年6月至2007年3月,任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7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赵砚青 | 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1991年10月至1994年7月,任职于淄博三元电子通讯有限公司;1994年8月至1996年12月,任淄博正大报警器材厂副厂长;1997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职于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2006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陈晓娟 | 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税务筹划师。1999年7月至2008年12月,历任山东富澳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出纳、会计、主管会计、财务部长;2009年1月至2014年7月,历任智洋有限会计、财务经理;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张万征 | 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应用电子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2002年1月至2008年9月,任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8年10月至2014年7月,历任公司硬件设计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董事、直流事业部总经理、总工程师;2017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2021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孙培翔 | 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昌邑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部门;2007年7月至2014年7月,历任公司业务经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监事、营销中心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公司董事、营销中心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谭博学 | 195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机专业。1982年3月至1999年1月,任山东农业机械化学院教师;1999年1月至2003年5月,任山东工程学院经济学院院长、教授;2003年5月至2014年1月,任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教授;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三级,硕士生导师;2018年3月退休;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肖海龙 | 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2003年3月至2007年8月,任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7年9月至2015年2月,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合伙人;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19年3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芮鹏 | 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2002年9月至2003年9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柜员;2004年9月至2007年1月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2007年3月至2014年2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理;2015年3月 |
至2015年11月,任上海奇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总经理、风控合规负责人,现任董事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徐传伦 | 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DCMM数据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O)。1996年7月至1997年10月,任职于山东南定玻璃厂;1997年11月至2006年4月,任山东中惠仪器有限公司质量部长;2006年5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软件中心经理;2014年8月起历任公司直流事业部副总经理、运营中心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等,现任公司监事。 |
战新刚 | 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高级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8年7月,任山东科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1年5月,任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应用软件室副主任;2011年5月至2016年7月,任山东容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研发部经理;2016年8月起,历任公司软件总监、产品中心副总经理、产品中心总经理等职;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张广鑫 | 199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动化专业,中级工程师,2013年7月起历任公司质量部副经理、质量部经理、安全部经理、项目交付经理等,现任公司安全总监、监事。 |
鲍春飞 | 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07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职于山东盛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月至2014年7月历任公司采购员、采购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工程技术中心经理等;2014年8月至2019年11月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输电事业部总经理、监事等;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刘俊鹏 | 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任博山新型减速电机厂会计,2006年12月至2008年11月就职于淄博艾克维昂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9年7月至2012年4月就职于济南美固电器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自2012年6月至2022年2月,先后担任智洋创新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职位,2022年3月至2022年4月就职于山东通广电子有限公司,2022年5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胡志坤 | 199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软件工程专业。2019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人工智能研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王书堂 | 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高级工程师。2009年4月至2011年1月,任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研发工程师;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北京国铁路阳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项目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5月,任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副总工程师;2016年10月起历任公司运营中心总经理、直流事业部总经理、变电事业部总经理、质量中心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采购中心总经理等,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胡学海 | 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任山东新华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7月就职于山东智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19年8月至今,就职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历任智洋创新财务主管、财务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
徐学来 | 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2007年3月至2010年3月,任职于北京金 |
一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0年4月至2014年7月历任智洋有限硬件设计部经理、研发部副经理;2014年8月起历任研发部经理、输电事业部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变配电事业部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产品中心变电产品线总经理等,现任公司产品中心技术总监、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
许克 | 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控制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2012年5月至2014年7月,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直流电源项目部经理、研发部副总经理;2014年8月起历任公司监控事业部总经理、变电事业部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变电事业部总经理等,2020年7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智洋慧通副总经理、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国永 | 智洋控股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4年4月 | 至今 |
刘国永 | 智洋投资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4年4月 | 至今 |
赵砚青 | 智洋控股 | 监事 | 2014年4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国永 | 智洋咨询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4年4月 | 至今 |
刘国永 | 济南驰昊 | 监事 | 2011年8月 | 至今 |
聂树刚 | 海岱科技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9月 | 至今 |
聂树刚 | 智元投资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4年12月 | 至今 |
聂树刚 | 智洋智新 | 总经理、董事 | 2024年12月 | 至今 |
聂树刚 | 智洋卓越 | 董事 | 2025年1月 | 至今 |
聂树刚 | 智洋慧通 | 董事、经理 | 2025年3月 | 至今 |
赵砚青 | 智元投资 | 监事 | 2024年12月 | 至今 |
赵砚青 | 智洋智新 | 监事 | 2024年12月 | 至今 |
赵砚青 | 智洋咨询 | 监事 | 2014年4月 | 至今 |
赵砚青 | 智洋卓越 | 监事 | 2025年1月 | 至今 |
孙培翔 | 广州盛智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3月 | 至今 |
徐传伦 | 济南驰昊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4月 | 至今 |
鲍春飞 | 智洋上水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2月 | 至今 |
鲍春飞 | 智善利源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5月 | 至今 |
鲍春飞 | 智洋启创 | 执行董事 | 2022年8月 | 至今 |
鲍春飞 | 智洋共创 | 执行董事 | 2022年12月 | 2024年8月 |
鲍春飞 | 济南鸿智众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法定代表人 | 2022年9月 | 2024年7月 |
鲍春飞 | 智洋上水(宁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4年6月 | 至今 |
鲍春飞 | 庆云上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 2024年11月 | 至今 |
胡学海 | 智洋新汇 | 财务负责人 | 2023年5月 | 至今 |
胡学海 | 智洋启创 | 财务负责人 | 2022年8月 | 至今 |
胡学海 | 智洋慧通 | 财务负责人 | 2022年11月 | 至今 |
胡学海 | 海岱科技 | 财务负责人 | 2023年9月 | 至今 |
胡学海 | 智洋共创 | 财务负责人 | 2022年12月 | 2024年8月 |
胡学海 | 智元投资 | 财务负责人 | 2024年12月 | 至今 |
胡学海 | 智洋智新 | 财务负责人 | 2024年12月 | 至今 |
胡学海 | 智洋卓越 | 财务负责人 | 2025年1月 | 至今 |
胡学海 | 智洋上水(宁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24年6月 | 至今 |
肖海龙 | 上海联众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8月 | 2024年7月 |
肖海龙 |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资深律师 | 2019年3月 | 至今 |
芮鹏 | 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5年12月 | 至今 |
芮鹏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0月 | 至今 |
芮鹏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 | 至今 |
谭博学 | 山东理工大学 | 教学督导专家 | 2018年9月 | 至今 |
谭博学 | 山东理工大学 | 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一科七支部书记 | 2020年4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济南鸿智众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4年7月完成注销,智洋共创已于2024年8月完成注销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薪酬由监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审议通过。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含税)。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将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酬水平及市场平均水平确定其薪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等);未在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根据其从事的具体岗位或为公司治理作出的贡献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等);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三、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和确定依据按时支付薪酬。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 | 976.30 |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72.92 |
注:公司董事张万征、监事战新刚、副总经理王书堂及徐学来、许克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司股东于2024年9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1》”)和《关于对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0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2》”),《警示函1》及《警示函2》对公司、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国永、聂树刚、刘俊鹏、陈晓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于同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对公司、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国永、聂树刚、刘俊鹏、陈晓娟予以监管警示。
自收到警示函和监管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公司股东高度重视警示函和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并将以此为鉴、深刻反思,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2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3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8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国永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聂树刚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3 |
赵砚青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陈晓娟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张万征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孙培翔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3 |
谭博学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3 |
芮鹏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3 |
肖海龙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芮鹏、赵砚青、肖海龙 |
提名委员会 | 谭博学、聂树刚、肖海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肖海龙、陈晓娟、芮鹏 |
战略委员会 | 刘国永、聂树刚、张万征、孙培翔、谭博学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3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8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 | 无 |
司董事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 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8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 | 无 |
通过所有议案。 |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0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8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88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75 |
销售人员 | 162 |
技术人员 | 399 |
财务人员 | 17 |
行政人员 | 63 |
工程人员 | 165 |
管理人员 | 8 |
合计 | 88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32 |
本科 | 534 |
大专 | 172 |
大专以下 | 51 |
合计 | 889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秉承“有为有位,有位有为”的用人理念,建立起规范且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以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外部竞争力,并以岗位评估为基础,建立绩效导向的激励机制,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遵循“以岗定级、以级定薪、人岗匹配、易岗易薪”的管理原则,进行薪酬调整,全方位保障员工权益。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发展,制定实施《职位职级管理办法》《人岗匹配管理办法》,建立管理与专业技术双通道晋升体系,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将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与企业战略紧密结合。公司根据干部领导力建设要求、岗位技能要求、员工工作业绩表现,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员工职业发展,制定合理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积极组织落实,通过内部讲师和外聘讲师采用训战结合、课堂学习、脱产培训、视频学习、自我学习等方式进行系统的培训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团队凝聚力,达成公司既定的战略目标。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67,470.86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286.37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现金分红政策等事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审议程序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完备。
2、报告期内利润分配的执行情况
(1)经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6月17日,公司总股本153,512,547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7,000股后的股本153,415,54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683,109.4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3.88%。报告期内,公司已依照股东大会决议完成现金分红相关事宜。
(2)经公司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154,133,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413,354.7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93%。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报告期内,公司已依照股东大会决议完成现金分红相关事宜。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4,133,5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066,773.5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0.12%。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92,480,128.2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029,730.0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2,509,858.2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19.1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92,480,128.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80.14%,占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4.0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4,133,5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75,525,43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29,658,98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6.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4.9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92,480,128.2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1,336,898.36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80.14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92,480,128.2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80.14 |
注1、本期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4,133,5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066,773.50元(含税)。
注2、2024年11月11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54,133,54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413,354.70元。
注3、上述数据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年度利润分配的合计数。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1,336,898.36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271,356,670.2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41,584,743.2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41,584,743.2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40,287,810.6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351.4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299,385,842.7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12.27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130,000 | 1.39 | 124 | 13.95 | 7.93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4,470,000 | 2.91 | 46 | 5.17 | 7.98 |
注1、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304.6047万股的1.39%。其中,首次授予18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5.92%;预留3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0%,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4.08%。
注2: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截至2021年7月7日股权登记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6元/股调整为8.4元/股。
注3、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截至2022年7月7日股权登记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根据《智洋创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4元/股调整为8.25元/股。
注4、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351.2547万股的2.91%。其中,首次授予39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5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8.81%;预留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3%,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1.19%。
注5、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截至2023年6月16日股权登记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25元/股调整为8.13元/股。
注6、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截至2023年6月16日股权登记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30元/股调整为8.18元/股。
注7: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截至2024年6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13元/股调整为7.93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7.98元/股。注8、激励对象人数占比的计算公式分母为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人数889人。注9、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124人,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去重人数。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130,000 | 0 | 718,000 | 718,000 | 7.93 | 2,130,000 | 1,184,500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4,470,000 | 0 | 1,338,000 | 1,338,000 | 8.18 | 4,470,000 | 1,338,000 |
注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为符合归属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80万股。
注2: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为符合归属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剔除重复)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80万股。
注3:截至报告期末,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累计作废或失效的已授予股票数量分别为94.55万股、1万股,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执行完毕。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完成情况 |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目标值 | 0.00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目标值 | 15,866,643.34 |
合计 | / | 15,866,643.34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等公告。 |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陈晓娟 | 董事 | 1,000,000 | 0 | 7.98 | 300,000 | 300,000 | 1,000,000 | 17.02 |
孙培翔 | 董事 | 500,000 | 0 | 7.98 | 150,000 | 150,000 | 500,000 | 17.02 |
张万征 | 董事 | 250,000 | 0 | 7.98 | 75,000 | 75,000 | 250,000 | 17.02 |
鲍春飞 | 副总经理 | 400,000 | 0 | 7.98 | 120,000 | 120,000 | 400,000 | 17.02 |
王书堂 | 副总经理 | 280,000 | 0 | 7.98 | 84,000 | 84,000 | 280,000 | 17.02 |
胡志坤 | 副总经理 | 300,000 | 0 | 7.98 | 100,000 | 100,000 | 300,000 | 17.02 |
刘俊鹏 | 董事会秘书 | 40,000 | 0 | 7.98 | 12,000 | 12,000 | 40,000 | 17.02 |
胡学海 | 财务总监 | 40,000 | 0 | 7.98 | 12,000 | 12,000 | 40,000 | 17.02 |
徐学来 | 核心技术人员 | 150,000 | 0 | 7.98 | 45,000 | 45,000 | 150,000 | 17.02 |
合计 | / | 2,960,000 | 0 | / | 898,000 | 898,000 | 2,960,000 | / |
注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截至报告期末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注2:副总经理胡志坤可归属数量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4万股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6万股的合计数量。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如下基本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原则;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相对应;长远发展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的目标相符;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工作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制订和修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与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并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控。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在国家推动数字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公司坚持技术创新,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的应用,通过行业的深入研究、方案的优化与完善,持续推动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电力、水利、轨道交通、新能源等领域的落地应用,逐步推进公司“人工智能+行业”的
发展战略,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公司将ESG视为公司持续、长远发展的基石之一,重视ESG与研发、生产、销售等经营业务的融合。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全力将ESG工作嵌入公司企业文化,将ESG内化为公司文化基因,以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智洋创新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不适用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各生产经营主体未纳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产品自主生产主要为装配、调试、检测等,并不涉及原材料的加工、焊接等污染环节。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未产生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所管制的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污染物。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日常生产活动不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但须消耗电能,属于温室气体等效排放范畴。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需消耗电能。报告期内,公司共消耗电能约1,843,775千瓦时。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三、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视为自身发展核心驱动力,积极引入生态设计理念。公司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创新平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多项技术成果达到国际领先、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荣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等多项荣誉。报告期末公司知识产权拥有量为703项,其中发明专利97项,软件著作权259项。
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与创新,并取得多项成果。公司入选首批山东省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名单,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并通过智能制造管理体系认证,符合AAAAA标准。报告期内,公司输电可视化图像监拍装置软件获评山东省优秀软件产品;公司入选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名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公司在产品研发与应用中,始终坚守科技伦理。注重数据隐私保护,确保研发合法合规。对成果应用审慎评估,力求对社会、环境有益,以负责任态度推动科技创新。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将其视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并在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中获得良好级(CS3)。报告期内,公司开展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培训10次,有2,940人次参加,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演练2次,未发生客户隐私泄露事故。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6.5 | |
物资折款(万元)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向山东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6.5万元,用于奖励优秀学生等事项。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公司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以此计算,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92,480,128.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80.14%,占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4.08%。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0,029,730.0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2,509,858.26元。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完善员工薪酬及激励机制。公司通过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等方式,对员工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和劳动保护等员工权益建立相应的制度规定和保护机制。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打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提供不同的职工培训,为员工发展提供最佳的平台。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241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27.11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316.60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2.05 |
注1、以上员工持股情况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被归属的股权激励计划下的人数/持股数量,其中人数已剔除重复人数。
注2、以上人数/持股数量不包含公司员工自行从二级市场买卖的公司股份。
注3、员工持股人数占比的计算公式分母为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人数889人。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始终以质量控制为起点,以追求卓越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环节,执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不断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解决方案和售后服务,提高客户体验感和满意度。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公司坚持“客户价值第一”的经营理念,保障产品交货期、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同时持续加强与客户的技术交流,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解决方案。在服务方面,公司秉持“专业服务、超越期望”的服务理念,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工作,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销售服务团队,服务范围已基本覆盖全国,优质的服务及快速响应能力已成为公司业务扩展的重要竞争优势之一。
对于供应商,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公司不断优化规范采购流程制度及保障机制,对供应商选择、器件选型、方案选择、定价、制定合同条款、采购比例分配、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行为进行约束,给予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率,按照合同约定的商务条件及时支付货款,与供应商共同改善提升其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供应商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不被泄露,保障供应商权益。公司建立、健全廉洁采购制度,约束员工的行为,从制度上预防员工利用职权损害供应商的利益。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以提供高品质服务为己任,持续完善企业质量内控标准,提高对质量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质量内控标准,通过对日常质量相关事务的管理、培训,提升公司全员质量意识,降低质量风险。
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标准及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公司的管理流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定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过程的可靠性,评价达到预期目的程度,确认改进措施有效落地。依托公司实验室,严格把控产品设计质量,依托IPD开发流程,
实施研发过程质量管控,对关键节点、重要功能、生产装配等方面执行质量管控,以保证产品设计可靠性,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的需求。执行严格的来料检验流程,并对来料记录检验情况,标明物料质量状态,对不合格品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拒收不良物料入库,严把物料质量关。在产品生产过程,执行严格的首件检验、工序检验、巡回检验等过程检验流程,严格产成品质量检验,确保公司产品质量。
坚持用户需求至上,公司将不断改善产品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发扬产品优势,持续科技创新,开发出令用户满意的产品,助力行业发展。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制定《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规范涉及知识产权的项目管理过程,确保符合客户在专利、论文、著作权等方面的要求,规范相关撰写、申报、沟通工作,为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有效管理知识产权提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智洋创新于2013年6月成立党支部,2024年8月成立中国共产党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下设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带领下,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党群工作充分融入到企业经营工作,党建持续引领着企业的持续发展,促进了智洋创新各项战略目标的实施和达成。
报告期内新发展预备党员1人,接收预备党员及党员11人,各党员分别在管理、研发、营销、工程、生产等关键岗位担当重任,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不断做出优异成绩;智洋创新党支部曾荣获“山东省省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市级示范党支部”荣誉称号;1名党员作为“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并建立“省党代表工作室”;1名党员获得“山东省创新榜样”荣誉称号。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8月17日、2024年10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召开2024年 |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4 | 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通过长图文的形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www.zhiyang.com.cn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规则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在与投资者交流方面,公司积极运用上证E互动、邮箱、电话、投资者调研等多种渠道及新媒体平台,向市场提供信息,搭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桥梁,保障股东和相关投资者的权益。
2024年,公司共参加策略会、调研沟通会50余场,组织3场业绩说明会,保证公司投资者专线的畅通,报告期内共接待投资者120余人次;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9次,平均回复时间2个工作日内。同时安排专人关注散户聚集的东方财富股吧、雪球、同花顺等投资者交流平台,及时响应投资者的诉求。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为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透明度,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增强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具体情况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公司通过上交所E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电话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复投资者询问,确保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将继续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加强公司作风文化建设,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对于员工,公司制定并发布了《反腐倡廉管理规定》。公司审计部为公司反腐倡廉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总体监督、接收举报、审计查处等工作,并设立违规违法行为举报通道,设置固定电话、信函、邮箱、当面投诉举报渠道,并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相关案例宣贯等方式在公司内部宣传告知反腐机制、举报渠道。
对于供应商,公司要求供应商签署《廉洁协议》,并向供应商宣贯相关廉洁守则和违法违规举报渠道;对于客户,除签署相关廉洁条款、廉洁协议之外,接受部分客户商业道德及诚信相关审核,督促内部员工特别是销售人员遵守客户廉洁规定。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智洋控股 | (1)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智洋创新股份,也不由智洋创新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智洋创新上市后6个月内智洋创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智洋创新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公司计划长期持有智洋创新股票,如若本公司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所持智洋创新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智洋创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公司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期间,智洋创新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5)智洋创新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得减持智洋创新股份;(6)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述承诺不因本公司不再作为智洋创新股东而终止。 | 上市时 | 是 | 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 | (1)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智洋创新股份,也不由智洋创新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智洋创新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智洋创新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直接所持智洋创新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智洋创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智洋创新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4)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智洋创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智洋创新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智洋创新股份;(5)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智洋创新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7)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而终止,亦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上市时 | 是 | 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陈晓娟、孙培翔、张万征、徐传伦、许克、战新刚、鲍春飞、戚存国 | (1)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智洋创新股份,也不由智洋创新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上述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智洋创新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智洋创新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智洋创新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收盘价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智洋创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 | 上市时 | 是 | 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智洋创新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智洋创新股份;(4)智洋创新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5)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 ||||||||
股份限售 | 张亚南 | (1)本人在担任智洋创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智洋创新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智洋创新股份;(2)智洋创新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3)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 上市时 | 是 | 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智洋投资 | (1)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智洋创新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合伙企业所持智洋创新股份可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智洋创新的全部股份;(3)如若本合伙企业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4)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上市时 | 是 | 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民生投资 | (1)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智洋创新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所持智洋创新股份可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智洋创新的全部股份;(3)如若本公司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知智洋创新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4)法律、法规、规章或规 | 上市时 | 是 | 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股份限售 | 昆石天利及其一致行动人昆石创富、昆石承长、昆石智创 | (1)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智洋创新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合伙企业所持智洋创新股份可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智洋创新的全部股份;(3)如若本合伙企业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4)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上市时 | 是 | 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王书堂、徐学来 | (1)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智洋创新股份,也不由智洋创新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该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若因智洋创新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上述减持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3)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 上市时 | 是 | 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之一刘国永亲属刘国涛、刘洪文 | (1)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智洋创新股份,也不由智洋创新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智洋创新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智洋创新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直接所持智洋创新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智洋创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智洋创新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4)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 | 上市时 | 是 | 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智洋创新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6)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其他 | 智洋创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依法不能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同)增持公司股票。(2)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在满足启动条件时,公司回购股票为第一选择,但选用增持股票方式时不能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二选择。在启动条件满足时,若同时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将实施第二选择:①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未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如公司履行回购股份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回购股份义务;②公司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后仍满足稳定股价方案的启动条件。但选用增持股票方式时不能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三选择。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后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实施第三选择。但选用增持股票方式时不能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3、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程序(1)公司回购股票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份方案,并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依法 | 上市时 | 是 | 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实际取得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在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等义务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公司不得为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回购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①增持股票数量已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0.5%;②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或者实施上述增持方案过程中,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若公司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稳定股价承诺对该等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同样具有约束力。上述承诺不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而终止。 | ||||||||
其他 | 智洋创新 |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若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上市时 | 否 | 自签署承诺后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若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及控股股东智洋控股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上市时 | 否 | 自签署承诺后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智洋创新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大幅增加。尽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建立在慎重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基础上,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而确定,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投资者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为了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不断提高收入和盈利水平,减少本次发行对于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致力于提高投资者的回报。 | 上市时 | 否 | 自签署承诺后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2)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在严控各项费用的基础上,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和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公司制定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强化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更加健全、透明。同时,公司还制订了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承诺将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向股东致歉。公司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为降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本人承诺如下:(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侵占公司利益。 | 上市时 | 否 | 自签署承诺后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为降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公司目前无股权激励计划。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上市时 | 否 | 自签署承诺后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智洋创新 |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上市时 | 否 | 自签署承诺后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智洋创新 | 1、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共享。2、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为进一步健全利润分配制度,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对股东的分红回报,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上市后(含发行当年)适用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应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 | 上市时 | 是 | 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的意见,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坚持优先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基本原则。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除特殊情况外,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公司每年根据实际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现金股利分配方案,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规划对利润分配的规定进行分红。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考虑股东意愿和要求,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或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 上市时 | 否 | 自签署承诺后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责任;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或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不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智洋控股不再作为智洋创新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而终止。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或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不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 上市时 | 否 | 自签署承诺后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智洋创新 |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 | 上市时 | 否 | 自签署承诺后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智洋控股 | (1)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 | 上市时 | 否 | 自签署承诺后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业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企业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本企业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发行人股票,从而为本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4)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的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5)如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 ||||||||
其他 | 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人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本人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发行人股票,从而为本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4)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的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5)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 上市时 | 否 | 自签署承诺后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 | 上市时 | 否 | 自签署承诺后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员 | 致未能履行上述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本企业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3)若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人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本人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发行人股票,从而为本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的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智洋创新 |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1年6月/2023年1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1年6月/2023年1月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智洋控股 |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智洋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智洋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亦未投资任何与智洋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智洋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智洋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 | 上市时 | 否 | 自签署承诺后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任何与智洋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智洋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智洋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智洋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智洋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智洋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智洋创新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智洋控股作为智洋创新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智洋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智洋创新的利益及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智洋控股同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 |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智洋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亦未参与投资任何与智洋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智洋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智洋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智洋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智洋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智洋创新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智洋创新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承诺人作为智洋创新共同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智洋创新的利益及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同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 上市时 | 否 | 自签署承诺后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 | 控股股东 | (1)本企业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智洋创新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 | 上市时 | 是 | 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承诺人与智洋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联交易 | 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企业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智洋创新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通过关联交易为智洋创新输送利益,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智洋创新资金。(3)如果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与智洋创新之间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时,本企业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4)如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足额赔偿由此给智洋创新及其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5)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企业与智洋创新无任何关联关系满十二个月之日终止。 | 创新无任何关联关系满十二个月之日终止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 | (1)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智洋创新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智洋创新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通过关联交易为智洋创新输送利益,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智洋创新资金。(3)如果承诺人或承诺人的关联方与智洋创新之间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时,承诺人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4)如承诺人或承诺人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足额赔偿由此给智洋创新及其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5)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承诺人与智洋创新无任何关联关系满十二个月之日终止。 | 上市时 | 是 | 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承诺人与智洋创新无任何关联关系满十二个月之日终止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5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9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崔松、代华威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崔松(1)、代华威(4)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0,000.0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397,940,000.00 | 58,500,00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 | 2023-8-22 | 2024-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07 | / | 13,569.83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 | 2023-11-9 | 2024-2-2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 | / | 44,260.27 | / | / | 是 | 是 | / |
产品 | 0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3-11-08 | 2024-02-0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40 | / | 36,328.77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3-11-30 | 2024-02-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40 | / | 111,780.83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915,100.00 | 2024-01-03 | 2024-06-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1 | / | 61,261.4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134,400.00 | 2024-1-3 | 2024-6-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1 | / | 71,185.71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5,557,500.00 | 2024-01-03 | 2024-06-1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1 | / | 292,916.65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109,500.00 | 2024-01-03 | 2024-06-0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1 | / | 55,998.39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55,500.00 | 2024-01-03 | 2024-04-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1 | / | 21,887.09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228,000.00 | 2024-01-03 | 2024-0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1 | / | 20,222.51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 | 2024-01-03 | 2024-02-0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4 | / | 14,651.43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00 | 2024-01-03 | 2024-01-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4 | / | 29,733.78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7,000,000.00 | 2024-01-03 | 2024-01-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3 | / | 29,082.56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4-01-03 | 2024-01-1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3 | / | 10,886.52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6,000,000.00 | 2024-01-03 | 2024-01-1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3 | / | 9,953.39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4,000,000.00 | 2024-01-10 | 2024-02-0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3 | / | 29,393.61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000.00 | 2024-01-10 | 2024-01-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3 | / | 9,331.3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979,500.00 | 2024-01-04 | 2024-09-2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9 | / | 205,090.41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658,400.00 | 2024-01-04 | 2024-09-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9 | / | 102,078.53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112,800.00 | 2024-01-04 | 2024-09-0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9 | / | 71,274.55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9,249,300.00 | 2024-01-04 | 2024-08-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9 | / | 156,348.19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337,200.00 | 2024-01-04 | 2024-10-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9 | / | 111,446.8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 | 银行 | 8,760, | 2024-0 | 2024-1 | 自有 | 银行 | 否 | 合同 | 2.59 | / | 181,05 | / | / | 是 | 是 | / |
银行 | 理财产品 | 100.00 | 1-04 | 0-21 | 资金 | 约定 | 4.40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402,700.00 | 2024-01-04 | 2024-09-2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9 | / | 44,880.98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2024-01-05 | 2024-02-1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5 | / | 109,110.0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4-01-10 | 2024-0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1 | / | 33,666.93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739,000.00 | 2024-01-11 | 2024-03-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1 | / | 38,960.87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261,000.00 | 2024-01-11 | 2024-03-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5 | / | 55,314.6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6,000,000.00 | 2024-01-18 | 2024-02-0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5 | / | 19,617.7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1,000,000.00 | 2024-01-23 | 2024-02-0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3 | / | 11,975.17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00.00 | 2024-01-26 | 2024-03-0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 | 111,240.0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000.00 | 2024-02-07 | 2024-10-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9 | / | 129,264.2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 | 25,000,000.0 | 2024-02-18 | 2024-04-2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5 | / | 129,325.00 | / | / | 是 | 是 | / |
产品 | 0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 | 2024-02-09 | 2024-02-2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9 | / | 4,783.05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393,080.00 | 2024-02-09 | 2024-09-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2 | / | 80,832.67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106,920.00 | 2024-02-09 | 2024-08-0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2 | / | 44,886.65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4-02-18 | 2024-04-2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5 | / | 51,730.00 | / | / | 是 | 是 | / |
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4-02-20 | 2024-04-2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2 | / | 47,048.31 | / | / | 是 | 是 | / |
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4-02-20 | 2024-03-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4 | / | 51,583.85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000.00 | 2024-02-23 | 2024-0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3 | / | 1,803.71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9,000,000.00 | 2024-03-01 | 2024-04-0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9 | / | 49,288.05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 | 2024-02-29 | 2024-03-2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9 | / | 4,814.56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 | 2024-02-29 | 2024-03-1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9 | / | 4,126.7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 | 2024-03-05 | 2024-0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5 | / | 44,179.05 | / | / | 是 | 是 | / |
中国工商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4-03-05 | 2024-03-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2 | / | 28,058.36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 | 2024-03-08 | 2024-03-2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9 | / | 4,967.40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0.00 | 2024-03-14 | 2024-03-2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9 | / | 2,139.8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4-03-25 | 2024-04-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5 | / | 27,330.00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 | 2024-03-26 | 2024-04-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3 | / | 6,611.44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0.00 | 2024-03-29 | 2024-04-1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3 | / | 4,727.32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 | 2024-03-29 | 2024-04-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3 | / | 5,630.19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233,550.00 | 2024-04-02 | 2024-08-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2 | / | 26,614.7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148,000.00 | 2024-04-02 | 2024-08-1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2 | / | 112,806.69 | / | / | 是 | 是 | / |
招商 | 银行 | 11,618 | 2024-0 | 2024-0 | 自有 | 银行 | 否 | 合同 | 2.92 | / | 70,615 | / | / | 是 | 是 | / |
银行 | 理财产品 | ,450.00 | 4-02 | 6-17 | 资金 | 约定 | .71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4-04-03 | 2024-09-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4 | / | 254,597.2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500,000.00 | 2024-04-09 | 2024-05-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5 | / | 56,026.50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000.00 | 2024-04-18 | 2024-04-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1 | / | 3,375.10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 | 2024-04-18 | 2024-04-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1 | / | 2,066.39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 | 2024-04-18 | 2024-05-2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1 | / | 4,546.06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 | 2024-04-18 | 2024-05-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1 | / | 8,265.56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 | 2024-04-18 | 2024-04-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1 | / | 964.31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9,000,000.00 | 2024-04-23 | 2024-09-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3 | / | 326,801.79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0.00 | 2024-04-23 | 2024-08-0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7 | / | 47,893.0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 | 2024-04-30 | 2024-06-0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5 | / | 21,566.88 | / | / | 是 | 是 | / |
产品 | 0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929,600.00 | 2024-05-15 | 2024-08-1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1 | / | 19,318.82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070,400.00 | 2024-05-15 | 2024-08-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1 | / | 49,892.91 | / | / | 是 | 是 | / |
齐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4-05-21 | 2024-06-1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05 | / | 23,397.2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4-05-21 | 2024-12-0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5 | / | 140,910.81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500,000.00 | 2024-05-24 | 2024-12-0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5 | / | 117,995.37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0 | 2024-05-23 | 2024-1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2 | / | 22,447.79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971,690.00 | 2024-05-24 | 2024-0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6 | / | 2,161.14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28,310.00 | 2024-05-24 | 2024-05-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6 | / | 277.46 | / | / | 是 | 是 | / |
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4-05-31 | 2024-06-1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7 | / | 11,218.72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9,000,000.00 | 2024-06-21 | 2024-07-2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0 | / | 39,116.78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000.00 | 2024-06-21 | 2024-07-1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0 | / | 10,431.14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600,000.00 | 2024-07-03 | 2024-09-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6 | / | 25,700.5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1,560,600.00 | 2024-07-04 | 2024-1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5 | / | 141,127.41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49,800.00 | 2024-07-04 | 2024-12-0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5 | / | 1,651.0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289,600.00 | 2024-07-04 | 2024-12-1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5 | / | 91,944.05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9,561,400.00 | 2024-07-04 | 2024-1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5 | / | 238,798.1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438,600.00 | 2024-07-04 | 2024-12-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5 | / | 17,662.2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4-07-05 | 2024-12-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5 | / | 244,152.39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671,253.00 | 2024-07-23 | 2024-11-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3 | / | 28,253.17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107,890.00 | 2024-07-23 | 2024-11-1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3 | / | 73,466.57 | / | / | 是 | 是 | / |
招商 | 银行 | 21,220 | 2024-0 | 2024-1 | 自有 | 银行 | 否 | 合同 | 2.23 | / | 149,05 | / | / | 是 | 是 | / |
银行 | 理财产品 | ,857.00 | 7-23 | 1-15 | 资金 | 约定 | 3.80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0.00 | 2024-07-26 | 2024-07-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6 | / | 1,214.52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9,500,000.00 | 2024-07-30 | 2024-1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2 | / | 97,618.6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000.00 | 2024-08-23 | 2024-09-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8 | / | 20,743.99 | / | / | 是 | 是 | / |
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24-10-01 | 2024-10-0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22 | / | 13,385.47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4-10-10 | 2024-10-1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7 | / | 5,322.9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4-10-10 | 2024-10-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7 | / | 4,562.52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4-10-10 | 2024-10-1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7 | / | 9,125.05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000.00 | 2024-10-10 | 2024-10-1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 | 3,499.6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0.00 | 2024-10-17 | 2024-1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5 | / | 31,730.2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 | 4,929,500.00 | 2024-10-21 | 2024-12-0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 | 19,026.13 | / | / | 是 | 是 | / |
产品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70,500.00 | 2024-10-21 | 2024-11-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 | 45,108.9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200,000.00 | 2024-10-21 | 2024-10-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04 | / | 800.05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800,000.00 | 2024-10-21 | 2024-10-2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04 | / | 150.0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000,000.00 | 2024-10-21 | 2024-10-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04 | / | 3,250.19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1,000,000.00 | 2024-10-30 | 2024-12-0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 | 34,658.0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24-10-30 | 2024-11-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2 | / | 1,173.55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 | 2024-10-30 | 2024-11-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1 | / | 4,442.2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 | 2024-11-06 | 2024-11-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6 | / | 1,947.09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000.00 | 2024-11-08 | 2024-11-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1 | / | 3,350.57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000,000.00 | 2024-12-04 | 2024-12-1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0 | / | 5,053.33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 | 2024-12-06 | 2024-12-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0 | / | 5,830.7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0.00 | 2024-12-13 | 2024-1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1 | / | 3,436.31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 | 2024-12-13 | 2024-12-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1 | / | 2,180.7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500,000.00 | 2024-12-13 | 2024-1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63 | / | 5,829.01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0.00 | 2024-12-18 | 2024-1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0 | / | 3,152.48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000.00 | 2024-12-19 | 2024-1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3 | / | 4,499.97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4-12-24 | 2024-1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4.20 | / | 2,339.00 | / | / | 是 | 是 | /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1-19 | 2024-03-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3 | / | 1,579.52 | / | / | 是 | 是 | /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 | 2024-01-19 | 2024-02-0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3 | / | 1,872.03 | / | / | 是 | 是 | /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24-01-19 | 2024-02-0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3 | / | 1,111.52 | / | / | 是 | 是 | / |
工商 | 银行 | 1,000, | 2024-0 | 2024-0 | 自有 | 银行 | 否 | 合同 | 2.13 | / | 702.01 | / | / | 是 | 是 | / |
银行 | 理财产品 | 000.00 | 2-09 | 2-21 | 资金 | 约定 |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3-08 | 2024-03-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3 | / | 146.24 | / | / | 是 | 是 | /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3-21 | 2024-03-3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9 | / | 327.62 | / | / | 是 | 是 | /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3-21 | 2024-03-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9 | / | 229.3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4-17 | 2024-05-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 | / | 887.67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24-04-17 | 2024-04-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 | / | 723.5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24-06-14 | 2024-0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6 | / | 781.15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00 | 2024-06-14 | 2024-06-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6 | / | 142.51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7-19 | 2024-08-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5 | / | 1,097.68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7-19 | 2024-08-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5 | / | 900.67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 | 2024-07-19 | 2024-08-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5 | / | 1,407.29 | / | / | 是 | 是 | / |
产品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0 | 2024-09-10 | 2024-09-2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3 | / | 1,191.3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9-10 | 2024-09-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3 | / | 63.65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3-11-30 | 2024-02-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40 | / | 111,780.83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5,000,000.00 | 2023-12-07 | 2024-01-1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 | 21,853.77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1-03 | 2024-04-1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0 | / | 2,994.42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1-03 | 2024-04-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0 | / | 2,879.25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 | 2024-01-03 | 2024-02-0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0 | / | 3,685.44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24-01-03 | 2024-02-0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0 | / | 2,015.48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2-09 | 2024-02-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0 | / | 575.85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0.00 | 2024-01-04 | 2024-03-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1 | / | 19,512.7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3,500,000.00 | 2024-01-12 | 2024-01-1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9 | / | 8,218.59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 | 2024-01-18 | 2024-03-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4 | / | 7,720.7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0 | 2024-01-18 | 2024-03-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4 | / | 5,062.5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4-01-18 | 2024-01-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4 | / | 9,818.07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4-01-26 | 2024-03-0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0 | / | 55,620.0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4-03-01 | 2024-04-0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9 | / | 25,941.09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4-03-05 | 2024-0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5 | / | 176,716.18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 | 2024-03-01 | 2024-06-0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0 | / | 31,077.99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3-01 | 2024-04-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0 | / | 1,785.33 | / | / | 是 | 是 |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3-01 | 2024-05-2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0 | / | 2,744.12 | / | / | 是 | 是 | / |
兴业 | 银行 | 4,000, | 2024-0 | 2024-0 | 自有 | 银行 | 否 | 合同 | 2.40 | / | 5,025. | / | / | 是 | 是 | / |
银行 | 理财产品 | 000.00 | 3-01 | 3-20 | 资金 | 约定 | 38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4-03-25 | 2024-04-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5 | / | 27,330.0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9,500,000.00 | 2024-04-09 | 2024-05-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5 | / | 25,963.5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700,000.00 | 2024-04-30 | 2024-06-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3 | / | 19,292.5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 | 2024-04-30 | 2024-06-0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3 | / | 5,952.32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00,000.00 | 2024-04-30 | 2024-05-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3 | / | 1,099.37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486,600.00 | 2024-05-15 | 2024-10-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4 | / | 79,616.39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13,400.00 | 2024-05-15 | 2024-07-1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3 | / | 7,320.73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300,000.00 | 2024-05-28 | 2024-10-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1 | / | 22,415.83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700,000.00 | 2024-05-28 | 2024-10-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7 | / | 26,299.55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 | 3,000,000.00 | 2024-05-30 | 2024-10-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3 | / | 28,896.68 | / | / | 是 | 是 | / |
产品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454,600.00 | 2024-06-17 | 2024-12-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7 | / | 19,009.17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45,400.00 | 2024-06-17 | 2024-12-1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7 | / | 13,095.3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500,000.00 | 2024-06-17 | 2024-12-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7 | / | 32,670.8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 | 2024-06-20 | 2024-06-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03 | / | 1,748.59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500,000.00 | 2024-07-06 | 2024-11-1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7 | / | 16,942.73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7-06 | 2024-08-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7 | / | 975.49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1,409,500.00 | 2024-07-05 | 2024-12-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2 | / | 137,842.7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590,500.00 | 2024-07-05 | 2024-12-1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2 | / | 28,256.6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500,000.00 | 2024-10-30 | 2024-11-1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5 | / | 2,796.11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 | 2024-11-21 | 2024-11-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3 | / | 830.5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24-11-21 | 2024-12-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3 | / | 1,404.38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 | 2024-11-21 | 2024-11-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3 | / | 1,478.10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789,447.85 | 2024-01-04 | 2024-0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0 | / | 17,061.21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4,775.55 | 2024-01-04 | 2024-01-0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0 | / | 33.92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3,738.20 | 2024-01-04 | 2024-04-1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0 | / | 557.06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2,038.40 | 2024-01-04 | 2024-06-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0 | / | 465.42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750,000.00 | 2024-07-09 | 2024-09-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9 | / | 6,855.36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700,000.00 | 2024-10-10 | 2024-11-1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4 | / | 2,915.66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700,000.00 | 2024-11-21 | 2024-12-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62 | / | 2,722.27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81,111.00 | 2024-01-05 | 2024-02-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4 | / | 1,127.70 | / | / | 是 | 是 | / |
建设 | 银行 | 1,035, | 2024-0 | 2024-0 | 自有 | 银行 | 否 | 合同 | 2.04 | / | 3,931. | / | / | 是 | 是 | / |
银行 | 理财产品 | 665.00 | 1-05 | 3-13 | 资金 | 约定 | 60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16,009.00 | 2024-01-05 | 2024-01-1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4 | / | 172.84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33,577.00 | 2024-01-05 | 2024-02-0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4 | / | 1,846.44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33,638.00 | 2024-01-05 | 2024-02-0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4 | / | 1,904.25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63,704.00 | 2024-02-09 | 2024-03-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4 | / | 913.7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6,296.00 | 2024-02-09 | 2024-02-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4 | / | 136.96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4-03-07 | 2024-03-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4 | / | 10,048.79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24-03-29 | 2024-04-0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2 | / | 2,440.87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28,691.20 | 2024-04-30 | 2024-06-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5 | / | 1,577.77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20,360.00 | 2024-04-30 | 2024-06-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5 | / | 1,192.41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 | 1,040,313.00 | 2024-04-30 | 2024-06-0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5 | / | 1,940.37 | / | / | 是 | 是 | / |
产品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19,975.50 | 2024-04-30 | 2024-05-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5 | / | 775.88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11,892.30 | 2024-04-30 | 2024-05-2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5 | / | 365.66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39,541.00 | 2024-04-30 | 2024-05-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5 | / | 1,107.96 | / | / | 是 | 是 | / |
建设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39,227.00 | 2024-04-30 | 2024-05-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5 | / | 775.3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940,000.00 | 2024-04-30 | 2024-06-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8 | / | 5,086.05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 | 2024-04-30 | 2024-05-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8 | / | 86.38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 | 2024-04-30 | 2024-06-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8 | / | 7,865.01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24-10-31 | 2024-11-0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6 | / | 413.63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0.00 | 2024-10-18 | 2024-11-1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2 | / | 9,765.43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91,520.00 | 2024-01-05 | 2024-06-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1 | / | 4,067.3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3,140.00 | 2024-01-05 | 2024-03-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1 | / | 1,101.29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5,340.00 | 2024-01-05 | 2024-04-0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1 | / | 2,327.8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 | 2024-07-09 | 2024-09-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2 | / | 210.41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 | 2024-07-09 | 2024-09-0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2 | / | 449.8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41,350.00 | 2024-01-05 | 2024-06-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8 | / | 4,686.5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2,800.00 | 2024-01-05 | 2024-02-1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8 | / | 704.08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3,560.00 | 2024-01-05 | 2024-04-0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8 | / | 1,493.7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2,290.00 | 2024-01-05 | 2024-06-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8 | / | 1,291.9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00 | 2024-08-01 | 2024-09-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1 | / | 1,125.0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 | 2024-08-01 | 2024-09-1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3 | / | 401.04 | / | / | 是 | 是 | / |
招商 | 银行 | 50,000 | 2024-1 | 2024-1 | 自有 | 银行 | 否 | 合同 | 1.91 | / | 83.59 | / | / | 是 | 是 | / |
银行 | 理财产品 | .00 | 0-10 | 1-11 | 资金 | 约定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 | 2024-10-10 | 2024-10-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2 | / | 50.50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 | 2024-11-21 | 2024-12-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5 | / | 405.45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 | 2024-11-21 | 2024-12-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5 | / | 244.96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 | 2024-11-21 | 2024-12-1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5 | / | 208.33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100,000.00 | 2024-01-04 | 2024-0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8 | / | 10,382.79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1-04 | 2024-05-2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8 | / | 3,770.14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00 | 2024-01-04 | 2024-05-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8 | / | 2,842.52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1-04 | 2024-01-1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8 | / | 189.86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200,000.00 | 2024-01-31 | 2024-0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8 | / | 17,543.34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 | 1,000,000.00 | 2024-02-09 | 2024-0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8 | / | 7,486.03 | / | / | 是 | 是 | / |
产品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0 | 2024-02-29 | 2024-0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8 | / | 9,213.19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00 | 2024-03-22 | 2024-0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4 | / | 3,219.28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 | 2024-03-27 | 2024-0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4 | / | 10,172.05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24-04-02 | 2024-0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4 | / | 4,750.68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00 | 2024-04-19 | 2024-0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4 | / | 2,280.32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800,000.00 | 2024-04-23 | 2024-06-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4 | / | 6,532.52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1,000,000.00 | 2024-07-03 | 2024-08-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8 | / | 31,728.22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2024-07-03 | 2024-07-1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 | / | 364.38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07-26 | 2024-08-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9 | / | 854.38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 | 2024-08-08 | 2024-08-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 | / | 248.30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 | 2024-08-08 | 2024-08-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9 | / | 295.15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350,000.00 | 2024-08-29 | 2024-09-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3 | / | 2,309.42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00 | 2024-08-29 | 2024-09-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3 | / | 137.37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 | 2024-10-09 | 2024-11-1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3 | / | 3,509.40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 | 2024-10-09 | 2024-11-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3 | / | 332.78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 | 2024-10-09 | 2024-10-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4 | / | 71.53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 | 2024-10-30 | 2024-11-1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05 | / | 1,798.30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11-07 | 2024-11-1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4 | / | 267.62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834,115.80 | 2024-11-22 | 2024-12-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2 | / | 12,557.46 | / | / | 是 | 是 | /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14,565.80 | 2024-11-22 | 2024-12-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52 | / | 413.37 | / | / | 是 | 是 | / |
中国 | 银行 | 751,31 | 2024-1 | 2024-1 | 自有 | 银行 | 否 | 合同 | 3.52 | / | 1,881. | / | / | 是 | 是 | / |
银行 | 理财产品 | 8.40 | 1-22 | 2-18 | 资金 | 约定 | 73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0.00 | 2024-10-29 | 2025-1-1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 | 17,260.27 | /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9,000,000.00 | 2024-10-30 | 2025-01-1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 | 38,219.18 | /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1,000,000.00 | 2024-10-30 | 2025-01-1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 | 46,712.33 | /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000.00 | 2024-12-18 | 2025-03-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 | 10,684.93 | /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0.00 | 2024-10-31 | 2025-03-0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 | 26,958.22 | /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9,000,000.00 | 2024-10-31 | 2025-03-0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 | 37,602.74 | /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 | 2024-10-31 | 2025-3-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 | 2,089.04 | / | / | / | 是 | 是 | /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000.00 | 2024-11-27 | 2025-1-1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 | 17,279.45 | / | / | / | 是 | 是 | /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435,416,006.56 | 378,305,888.60 | 349,633,900.00 | 28,671,988.60 | 331,574,717.02 | 28,671,988.60 | 87.65 | 100.00 | 3,471,988.60 | 0.92 | 0.00 | |
合计 | / | 435,416,006.56 | 378,305,888.60 | 349,633,900.00 | 28,671,988.60 | 331,574,717.02 | 28,671,988.60 | / | / | 3,471,988.60 | /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 | 智慧线路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23,750,000.00 | 0.00 | 100,705,411.95 | 81.38 | 2022年4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687,196,162.53 | 注1 | 否 | 0.00 |
开发行股票 | 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97,633,000.00 | 0.00 | 95,932,267.92 | 98.26 | 2023年4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00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 智能变电站全面巡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8,250,900.00 | 0.00 | 26,310,953.57 | 54.53 | 2023年4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114,470,781.28 | 注2 | 否 | 0.00 |
票 | 视系统建设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80,000,000.00 | 0.00 | 79,954,094.98 | 99.94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00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28,671,988.60 | 3,471,988.60 | 28,671,988.6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00 | |
合计 | / | / | / | / | 378,305,888.60 | 3,471,988.60 | 331,574,717.02 | / | / | / | / | / | 801,666,943.81 | / | / | 0.00 |
注1:“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达产后年度营业收入测算数为36,000.00万元,2022年4月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3年及本报告期输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分别实现销售收入61,683.76万元、68,709.57万元。
注2:“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达产后年度营业收入测算数为18,000.00万元,2023年4月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3年及本报告期变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1,254.79万元、11,447.08万元。
4、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28,671,988.60 | 28,671,988.60 | 100.00 | |
合计 | / | 28,671,988.60 | 28,671,988.60 | 100.00 | /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3月28日 | 500 | 2024年3月28日 | 2025年3月27日 | 0 | 否 |
其他说明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3月28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0,348,000 | 52.34 | -80,348,000 | -80,348,000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80,348,000 | 52.34 | -80,348,000 | -80,348,000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0,736,000 | 39.56 | -60,736,000 | -60,736,000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9,612,000 | 12.78 | -19,612,000 | -19,612,00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3,164,547 | 47.66 | 621,000 | 80,348,000 | 80,969,000 | 154,133,547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3,164,547 | 47.66 | 621,000 | 80,348,000 | 80,969,000 | 154,133,547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53,512,547 | 100.00 | 621,000 | 0 | 621,000 | 154,133,547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共涉及股东数量6名,对应股票数量80,348,0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数的52.13%,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2、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718,000股,其中,621,000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97,000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由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登记。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其中,621,000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上述股本变动使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被摊薄,具体详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二)主要财务指标”。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 | 52,416,000 | 52,41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 2024年4月8日 |
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320,000 | 8,3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 2024年4月8日 |
刘国永 | 8,219,520 | 8,219,52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 2024年4月8日 |
聂树刚 | 6,388,480 | 6,388,48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 2024年4月8日 |
赵砚青 | 4,816,000 | 4,81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 2024年4月8日 |
刘洪文 | 188,000 | 18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4年4月8日 |
股份 | ||||||
合计 | 80,348,000 | 80,348,000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18,000股,其中,621,000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97,000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由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户登记。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153,512,547股变更为154,133,547股。
2、公司报告期期初资产总额1,407,973,775.87元,负债总额537,550,931.88元,资产负债率为38.18%;报告期期末资产总额1,521,490,086.30元,负债总额634,087,575.04元,资产负债率为41.68%。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38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11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 | 0 | 52,416,000 | 34.0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刘国永 | 0 | 8,433,412 | 5.4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聂树刚 | 0 | 6,521,480 | 4.2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43,040 | 5,276,960 | 3.4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赵砚青 | 0 | 4,849,000 | 3.1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8,179 | 4,419,190 | 2.87 | 0 | 无 | 0 | 其他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82,897 | 3,582,897 | 2.32 | 0 | 无 | 0 | 其他 |
宁波昆石天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89,117 | 2,995,538 | 1.9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80,945 | 1,620,161 | 1.0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李建伟 | 1,617,554 | 1,617,554 | 1.0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 | 52,41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416,000 | ||||
刘国永 | 8,433,412 | 人民币普通股 | 8,433,412 | ||||
聂树刚 | 6,521,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21,480 |
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76,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76,960 |
赵砚青 | 4,84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49,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419,19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19,19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82,897 | 人民币普通股 | 3,582,897 |
宁波昆石天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95,538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5,538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20,161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0,161 |
李建伟 | 1,617,5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7,554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为基于《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的一致行动人且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及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及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2、昆石天利与昆石承长、昆石创富、昆石智创为一致行动人;3、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913,076 | 2023年4月10日 | -4,313,583 | 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刘国永 |
成立日期 | 2014年4月23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以自有资金对未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未公开发行股票进行投资;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及类似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刘国永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聂树刚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赵砚青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2月23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100-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1.30% |
拟回购金额 | 2,000万元-4,000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1,435,00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注: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完成,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435,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3%,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29,730.0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285号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智洋创新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智洋创新,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确认 | |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的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收入 |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
及五、(三十五)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智洋创新合并口径营业收入97,072.18万元。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4)检查主要客户合同或订单、出货单、货运单、验收单等,核实收入确认是否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5)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金额;(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至客户签收的验收单等支撑性文件,以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7)对于输电业务,结合项目流量卡产生流量费时间,与验收时间比较,确认收入的真实性以及计入恰当的期间。 |
(二)发出商品确认 | |
存货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明细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存货及五、(八)存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出商品账面价值为20,730.9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13.65%。由于发出商品余额重大且其完整性、真实性和截止性对经营成果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发出商品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截止性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发出商品的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1)了解公司项目立项、生产、发货、安装相关的业务流程,检查了与发出商品入账有关的合同、出库单和货运单,分析了交易实质,检查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2)查阅了资产负债表日后发出商品增减变动的有关账簿记录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凭证、出库单、货运单等资料,检查了有无跨期现象;(3)针对期末存放于客户处但未验收的发出商品,选取客户执行函证程序;(4)针对期末输电项目发出商品的设备号与流量卡号进行了核对,对发出商品核对了期后流量费发生情况;(5)获取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算表,检查是否按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分析发出商品是否存在跌价及计提是否充分。 |
其他信息智洋创新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智洋创新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智洋创新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智洋创新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智洋创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智洋创新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智洋创新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崔松(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代华威中国?上海2025年4月25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94,592,693.06 | 290,861,568.44 |
结算备付金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8,707,077.53 | 90,311,994.51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七、4 | 8,732,707.38 | 17,653,356.08 |
应收账款 | 七、5 | 533,715,651.73 | 410,296,703.6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4,477,701.97 | 11,676,894.71 |
预付款项 | 七、8 | 11,228,835.41 | 9,637,311.99 |
应收保费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253,623.54 | 2,081,169.76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存货 | 七、10 | 298,381,208.37 | 258,967,462.12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合同资产 | 七、6 | 39,640,277.78 | 28,857,225.14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942,034.17 | 4,417,532.79 |
流动资产合计 | 1,166,671,810.94 | 1,124,761,219.2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163,988.42 | 2,345,124.10 |
固定资产 | 七、21 | 95,856,390.96 | 100,372,485.41 |
在建工程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194,558.22 | 3,656,421.44 |
无形资产 | 七、26 | 58,097,334.54 | 28,331,017.27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开发支出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4,062,121.98 | 7,819,433.8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9,067,465.41 | 24,545,042.0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62,376,415.83 | 116,143,032.5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4,818,275.36 | 283,212,556.64 | |
资产总计 | 1,521,490,086.30 | 1,407,973,775.8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410,039.21 | 50,035,138.8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06,689,951.97 | 79,792,279.81 |
应付账款 | 七、36 | 338,867,060.31 | 245,322,987.15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89,595,204.10 | 69,967,830.6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3,097,028.34 | 26,693,264.68 |
应交税费 | 七、40 | 24,116,770.30 | 24,373,882.7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1,856,003.70 | 10,164,784.85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215,283.38 | 3,578,214.6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5,260,099.34 | 7,536,874.64 |
流动负债合计 | 616,107,440.65 | 517,465,258.1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04,654.64 | 1,726,586.94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7,470,166.01 | 18,359,086.7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5,313.74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980,134.39 | 20,085,673.71 | |
负债合计 | 634,087,575.04 | 537,550,931.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54,133,547.00 | 153,512,54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431,211,862.30 | 419,371,428.30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7,930,213.79 | 41,823,641.50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53,457,704.88 | 254,323,842.9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86,733,327.97 | 869,031,459.71 | |
少数股东权益 | 669,183.29 | 1,391,384.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87,402,511.26 | 870,422,843.9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21,490,086.30 | 1,407,973,775.87 |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学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9,314,234.46 | 256,146,402.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123,148.08 | 45,206,569.8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5,844,851.55 | 17,653,356.08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451,249,672.25 | 397,796,142.11 |
应收款项融资 | 12,485,936.55 | 11,676,894.71 | |
预付款项 | 10,807,508.59 | 8,953,968.9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17,656,949.84 | 73,247,009.62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存货 | 307,600,299.25 | 264,146,301.5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合同资产 | 33,178,303.13 | 27,571,403.8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38,772.96 | 3,137,110.2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35,499,676.66 | 1,105,535,159.9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76,303,222.79 | 59,617,573.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93,921,409.03 | 98,977,340.39 | |
在建工程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2,357,717.32 | 3,313,367.73 | |
无形资产 | 58,070,785.92 | 28,251,371.2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开发支出 | -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4,062,121.98 | 7,819,433.8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778,728.54 | 22,202,128.2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2,376,415.83 | 116,143,032.5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0,870,401.41 | 336,324,247.63 | |
资产总计 | 1,556,370,078.07 | 1,441,859,407.5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50,035,138.8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应付票据 | 110,689,951.97 | 79,792,279.81 | |
应付账款 | 353,835,297.44 | 283,763,553.95 |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87,676,581.85 | 69,445,397.05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165,157.47 | 20,253,446.90 | |
应交税费 | 18,126,231.48 | 23,109,110.43 | |
其他应付款 | 33,799,087.52 | 7,527,207.8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39,501.36 | 3,131,287.14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72,807.69 | 7,514,711.37 | |
流动负债合计 | 634,004,616.78 | 544,572,133.3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63,001.97 | 1,726,586.94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17,470,166.01 | 18,359,086.7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733,167.98 | 20,085,673.71 | |
负债合计 | 651,737,784.76 | 564,657,807.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4,133,547.00 | 153,512,54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431,211,862.30 | 419,371,428.30 |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47,930,213.79 | 41,823,641.50 | |
未分配利润 | 271,356,670.22 | 262,493,983.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04,632,293.31 | 877,201,600.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56,370,078.07 | 1,441,859,407.56 |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学海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70,721,797.39 | 798,128,339.2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970,721,797.39 | 798,128,339.27 |
利息收入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940,942,459.30 | 782,484,637.2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662,311,593.16 | 534,704,688.93 |
利息支出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退保金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9,464,352.23 | 8,112,729.17 |
销售费用 | 七、63 | 93,849,911.94 | 82,222,296.74 |
管理费用 | 七、64 | 65,303,814.79 | 57,995,088.01 |
研发费用 | 七、65 | 111,201,778.85 | 100,787,543.73 |
财务费用 | 七、66 | -1,188,991.67 | -1,337,709.35 |
其中:利息费用 | 1,931,971.07 | 959,698.67 | |
利息收入 | 4,544,501.21 | 3,947,747.2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7,976,585.99 | 36,415,907.7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6,798,440.72 | 5,190,333.4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07,077.53 | 311,994.5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9,353,792.31 | -9,156,409.9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2,097,715.47 | -3,558,747.0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60,857.25 | 62,098.8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3,470,791.80 | 44,908,879.6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81,510.51 | 221,579.2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30,655.09 | 557,296.1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3,521,647.22 | 44,573,162.72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906,949.85 | 3,671,624.5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614,697.37 | 40,901,538.2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614,697.37 | 40,901,538.2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336,898.36 | 41,533,528.9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2,200.99 | -631,990.7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0,614,697.37 | 40,901,538.2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1,336,898.36 | 41,533,528.9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22,200.99 | -631,990.7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2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2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学海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890,888,288.52 | 784,640,534.48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659,082,332.44 | 578,678,878.17 |
税金及附加 | 8,122,959.63 | 7,171,955.65 | |
销售费用 | 62,404,175.10 | 66,409,188.17 | |
管理费用 | 53,037,791.68 | 51,612,063.07 | |
研发费用 | 65,180,208.88 | 52,784,068.53 | |
财务费用 | -1,230,759.40 | -1,301,862.10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77,938.05 | 934,646.21 | |
利息收入 | 4,504,722.96 | 3,874,649.06 | |
加:其他收益 | 29,528,666.85 | 30,716,848.1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5,550,921.61 | 64,842,467.1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3,148.08 | 206,569.8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52,532.41 | -7,686,953.0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774,921.17 | -3,498,150.8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0,857.25 | 62,098.8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927,720.40 | 113,929,123.06 | |
加:营业外收入 | 174,943.57 | 172,189.1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1,065.63 | 557,291.0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3,991,598.34 | 113,544,021.14 | |
减:所得税费用 | 2,925,875.43 | 4,497,414.2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065,722.91 | 109,046,606.9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065,722.91 | 109,046,606.9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1,065,722.91 | 109,046,606.9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学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44,664,722.81 | 758,451,364.9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200,055.90 | 25,096,167.5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 七、77 | 22,791,801.93 | 21,784,015.43 |
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3,656,580.64 | 805,331,547.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3,935,834.82 | 385,683,075.6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0,691,708.41 | 127,042,246.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8,507,643.13 | 54,424,564.3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147,363,828.34 | 128,138,211.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0,499,014.70 | 695,288,097.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157,565.94 | 110,043,450.5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29,440,000.00 | 1,570,3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110,435.23 | 5,190,333.4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2,575.09 | 8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6,933,010.32 | 1,575,570,333.4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262,258.14 | 41,638,148.8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50,866,744.96 | 1,730,352,657.53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81,129,003.10 | 1,771,990,806.3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95,992.78 | -196,420,472.9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638,580.00 | 2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415,603.29 | 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6,958,670.83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012,854.12 | 50,2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1,855,811.12 | 3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6,096,464.10 | 19,294,977.8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7 | 24,447,466.42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2,399,741.64 | 49,294,977.8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86,887.52 | 905,022.1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425,314.36 | -85,472,000.1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3,248,438.81 | 348,720,438.9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3,823,124.45 | 263,248,438.81 |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学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22,288,729.14 | 741,726,383.2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851,629.45 | 20,247,440.6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845,891.20 | 19,498,688.9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1,986,249.79 | 781,472,512.9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78,515,188.59 | 430,206,394.1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0,623,267.46 | 87,233,946.5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5,930,261.93 | 46,042,335.0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3,132,236.07 | 116,188,180.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8,200,954.05 | 679,670,856.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85,295.74 | 101,801,656.8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83,100,000.00 | 1,438,2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5,757,491.47 | 4,842,467.1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2,575.09 | 8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9,240,066.56 | 1,443,122,467.1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9,201,259.13 | 39,122,242.4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38,626,744.96 | 1,553,252,657.53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6,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7,828,004.09 | 1,628,374,900.0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87,937.53 | -185,252,432.8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638,580.00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638,580.00 | 5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1,855,811.12 | 3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6,096,464.10 | 19,294,977.8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816,820.42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769,095.64 | 49,294,977.8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130,515.64 | 705,022.1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933,157.43 | -82,745,753.8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8,533,273.28 | 311,279,027.1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8,600,115.85 | 228,533,273.28 |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学海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3,512,547.00 | - | - | - | 419,371,428.30 | - | - | - | 41,823,641.50 | - | 254,323,842.91 | 869,031,459.71 | 1,391,384.28 | 870,422,843.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3,512,547.00 | - | - | - | 419,371,428.30 | - | - | - | 41,823,641.50 | - | 254,323,842.91 | 869,031,459.71 | 1,391,384.28 | 870,422,843.99 | |
三、本期增 | 621,000.00 | - | - | - | 11,840,434.00 | 6,106,572.29 | -866,138.03 | 17,701,868.26 | -722,200.99 | 16,979,667.27 |
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51,336,898.36 | 51,336,898.36 | -722,200.99 | 50,614,697.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56,000.00 | - | - | - | 30,449,223.34 | 20,043,789.34 | - | - | - | - | - | 12,461,434.00 | 12,461,434.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56,000.00 | - | - | - | 14,582,580.00 | - | - | - | - | - | - | 16,638,580.00 | 16,638,58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15,866,643.34 | - | - | - | - | - | - | 15,866,643.34 | - | 15,866,643.34 |
的金额 | |||||||||||||||
4.其他 | - | - | - | - | - | 20,043,789.34 | - | - | - | - | - | -20,043,789.34 | - | -20,043,789.34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6,106,572.29 | - | -52,203,036.39 | -46,096,464.10 | -46,096,464.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6,106,572.29 | - | -6,106,572.29 | 0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46,096,464.10 | -46,096,464.1 | - | -46,096,464.10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435,000.00 | - | - | - | -18,608,789.34 | -20,043,789.34 | - | - | - | - | - | 0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6.其他 | -1,435,000.00 | - | - | - | -18,608,789.34 | -20,043,789.34 | - | - | - | - | - | 0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1.本期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取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4,133,547.00 | - | - | - | 431,211,862.30 | - | - | - | 47,930,213.79 | - | 253,457,704.88 | 886,733,327.97 | 669,183.29 | 887,402,511.26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3,512,547.00 | - | - | - | 402,865,933.85 | - | - | - | 30,918,980.81 | - | 242,116,480.31 | 829,413,941.97 | 1,823,375.00 | 831,237,316.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3,512,547.00 | - | - | - | 402,865,933.85 | - | - | - | 30,918,980.81 | - | 242,116,480.31 | 829,413,941.97 | 1,823,375.00 | 831,237,316.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16,505,494.45 | - | - | - | 10,904,660.69 | - | 12,207,362.60 | 39,617,517.74 | -431,990.72 | 39,185,527.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41,533,528.93 | 41,533,528.93 | -631,990.72 | 40,901,538.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6,505,494.45 | - | - | - | - | - | - | 16,505,494.45 | 200,000.00 | 16,705,494.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000.00 | 2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16,505,494.45 | - | - | - | - | - | - | 16,505,494.45 | - | 16,505,494.45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10,904,660.69 | - | -29,326,166.33 | -18,421,505.64 | - | -18,421,505.6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10,904,660.69 | - | -10,904,660.69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18,421,505.64 | -18,421,505.64 | - | -18,421,505.64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3,512,547.00 | - | - | - | 419,371,428.30 | - | - | - | 41,823,641.50 | - | 254,323,842.91 | 869,031,459.71 | 1,391,384.28 | 870,422,843.99 |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学海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3,512,547.00 | - | - | - | 419,371,428.30 | - | - | - | 41,823,641.50 | 262,493,983.70 | 877,201,600.50 |
加:会计政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3,512,547.00 | - | - | - | 419,371,428.30 | - | - | - | 41,823,641.50 | 262,493,983.70 | 877,201,600.5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21,000.00 | - | - | - | 11,840,434.00 | - | - | - | 6,106,572.29 | 8,862,686.52 | 27,430,692.8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61,065,722.91 | 61,065,722.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56,000.00 | - | - | - | 30,449,223.34 | 20,043,789.34 | - | - | - | - | 12,461,434.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56,000.00 | - | - | - | 14,582,580.00 | - | - | - | - | - | 16,638,58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15,866,643.34 | - | - | - | - | - | 15,866,643.34 |
4.其他 | - | - | - | - | - | 20,043,789.34 | - | - | - | - | -20,043,789.34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6,106,572.29 | -52,203,036.39 | -46,096,464.1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6,106,572.29 | -6,106,572.29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46,096,464.10 | -46,096,464.10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435,000.00 | - | - | - | -18,608,789.34 | -20,043,789.34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1,435,000.00 | - | - | - | -18,608,789.34 | -20,043,789.34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4,133,547.00 | - | - | - | 431,211,862.30 | - | - | - | 47,930,213.79 | 271,356,670.22 | 904,632,293.31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3,512,5 | - | - | - | 402,865, | - | - | - | 30,918,9 | 182,773, | 770,071, |
47.00 | 933.85 | 80.81 | 543.13 | 004.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3,512,547.00 | - | - | - | 402,865,933.85 | - | - | - | 30,918,980.81 | 182,773,543.13 | 770,071,004.7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16,505,494.45 | - | - | - | 10,904,660.69 | 79,720,440.57 | 107,130,595.7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109,046,606.90 | 109,046,606.90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6,505,494.45 | - | - | - | - | - | 16,505,494.45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16,505,494.45 | - | - | - | - | - | 16,505,494.45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10,904,660.69 | -29,326,166.33 | -18,421,505.64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10,904,660.69 | -10,904,660.69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18,421,505.64 | -18,421,505.64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3,512,547.00 | - | - | - | 419,371,428.30 | - | - | - | 41,823,641.50 | 262,493,983.70 | 877,201,600.50 |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学海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智洋创新”)系由山东智洋电气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日整体改制成立,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山东智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17日更名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70300787160568U。2021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5,413.3547万股,注册资本为15,413.3547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总部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
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电力智能运维管理系统、工业应用机器人、电力自动化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在线监控系统、工业自动化监控系统、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测量仪器、电源系统及成套设备、交直流电源系统及在线监控系统、蓄电池监测系统、绝缘监测装置、一体化电源系统、输电线路图像/视频在线监控系统、输电线路可视化及隐患管理平台、输电线路在线监测系统、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巡视系统、六氟化硫监测系统、温度监测系统、仪器仪表、通信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安装及维护;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及维护;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及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维护;安防工程施工及维护;智能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及维护;智能除湿、箱体除湿、箱柜防潮防凝露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地下管廊、隧道消防施工;消防类产品研发、销售及工程安装服务;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活动;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智能化维修、保养活动;消防器材销售、劳务分包;电力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修、试);电网线路及电力设备的检测、维修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代理协议范围内的电信业务;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16.存货”、“17.合同资产”、“21.固定资产”、“26、无形资产”、“28、长期待摊费用”、“34.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单项应收票据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 单项应收票据核销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 单项应收账款核销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预付款项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单项其他应收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项核销情况 | 单项其他应收款项核销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单项合同资产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 单项合同资产核销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 单项已逾期未偿还短期借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应付账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资产金额占集团总资产≥10.00%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单项承诺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承诺事项认定为重要承诺事项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单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认定为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单项或有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或有事项认定为重要或有事项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
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9.长期股权投资”。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账龄)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合并关联方款项 | 应收公司并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应收第三方款项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7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3)应收款项融资对于应收款项融资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汇票,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股利 | 本组合为应收股利 |
应收利息 | 本组合为应收金融机构的利息 |
合并关联方款项 | 应收公司并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其他关联方款项 | 应收公司并表范围内其他关联方的应收款项,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应收其他款项 |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和日常经营活动中其他款项等;以应收款项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5)合同资产
对于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合并关联方款项 | 应收公司并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应收质保金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3.00% | 4.8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3.00% | 24.2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00% | 19.40%-32.33%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00% | 19.40%-32.33%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00% | 19.40% |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继续发生在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权证预计的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土地权证预计的使用年限 |
软件 | 3-10年 | 直线法 | 预计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③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技术开发及咨询费、材料费、交通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专利及成果评鉴费、相关折旧摊销费用和其他等。
②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③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本公司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公司产品收入分为输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变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水利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轨道交通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和其他业务领域解决方案类收入,不满足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履约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以客户验收为收入确认依据。对于附带安装义务的产品,由公司在项目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完毕后经客户验收确认收入;对于不附带安装义务的产品,货到经客户验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
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产品质量保证 | 营业成本 | |
产品质量保证 | 销售费用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项目无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
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产品质量保证 | 营业成本 | 13,715,421.38 | 15,040,660.44 | 12,901,797.48 | 14,843,924.50 |
产品质量保证 | 销售费用 | -13,715,421.38 | -15,040,660.44 | -12,901,797.48 | -14,843,924.50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济南驰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山东智洋上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北京智洋慧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山东智洋启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南京智善利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广州盛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20 |
北京海岱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山东智洋新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山东智元投资有限公司 | 20 |
智洋上水(宁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 |
庆云上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 |
海南智洋智新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注:山东智洋共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已注销。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享受上述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7002592),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至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
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驰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7002927),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至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
公司子公司山东智洋上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12月7日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7000201),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至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
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本公司享受上述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子公司广州盛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智洋共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智善利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智洋启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智洋新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洋上水(宁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海岱科技有限公司、庆云上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智元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智洋智新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于报告期内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982.82 | 6,186.82 |
银行存款 | 193,815,094.48 | 263,242,251.99 |
其他货币资金 | 769,615.76 | 27,613,129.6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94,592,693.06 | 290,861,568.4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限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158.61 | 22,987,948.67 |
履约保证金 | 768,410.00 | 4,625,180.96 |
合计 | 769,568.61 | 27,613,129.63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8,707,077.53 | 90,311,994.51 | / |
其中: | |||
其他 | 58,707,077.53 | 90,311,994.51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58,707,077.53 | 90,311,994.5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454,382.38 | 12,133,008.65 |
商业承兑票据 | 1,278,325.00 | 5,520,347.43 |
合计 | 8,732,707.38 | 17,653,356.08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977,673.15 | |
合计 | 4,977,673.15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841,032.38 | 100.00 | 108,325.00 | 1.23 | 8,732,707.38 | 18,000,987.00 | 100.00 | 347,630.92 | 1.93 | 17,653,356.08 |
其中: | ||||||||||
信用风险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7,454,382.38 | 84.32 | - | - | 7,454,382.38 | 12,133,008.65 | 67.40 | - | - | 12,133,008.65 |
信用风险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1,386,650.00 | 15.68 | 108,325.00 | 7.81 | 1,278,325.00 | 5,867,978.35 | 32.60 | 347,630.92 | 5.92 | 5,520,347.43 |
合计 | 8,841,032.38 | 100.00 | 108,325.00 | —— | 8,732,707.38 | 18,000,987.00 | 100.00 | 347,630.92 | —— | 17,653,356.0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风险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1,386,650.00 | 108,325.00 | 7.81 |
合计 | 1,386,650.00 | 108,325.00 | 7.8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按组合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347,630.92 | -239,305.92 | 108,325.00 | |||
合计 | 347,630.92 | -239,305.92 | 108,325.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1年以内 | 430,532,543.94 | 329,878,426.11 |
1年以内小计 | 430,532,543.94 | 329,878,426.11 |
1至2年 | 104,114,077.74 | 65,182,511.46 |
2至3年 | 27,007,607.19 | 50,209,846.9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2,831,120.96 | 5,493,060.47 |
4至5年 | 2,287,267.19 | 1,181,719.72 |
5年以上 | 2,915,382.09 | 4,886,002.23 |
合计 | 589,687,999.11 | 456,831,566.9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9,687,999.11 | 100.00 | 55,972,347.38 | 9.49 | 533,715,651.73 | 456,831,566.94 | 100.00 | 46,534,863.25 | 10.19 | 410,296,703.69 |
其中: | ||||||||||
信用风险组合1(账龄组合) | 589,687,999.11 | 100.00 | 55,972,347.38 | 9.49 | 533,715,651.73 | 456,831,566.94 | 100.00 | 46,534,863.25 | 10.19 | 410,296,703.69 |
合计 | 589,687,999.11 | 100.00 | 55,972,347.38 | 9.49 | 533,715,651.73 | 456,831,566.94 | 100.00 | 46,534,863.25 | 10.19 | 410,296,703.6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1(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30,532,543.94 | 21,526,627.69 | 5.00 |
1至2年 | 104,114,077.74 | 10,411,407.83 | 10.00 |
2至3年 | 27,007,607.19 | 8,102,282.19 | 30.00 |
3至4年 | 22,831,120.96 | 11,415,560.55 | 50.00 |
4至5年 | 2,287,267.19 | 1,601,087.03 | 70.00 |
5年以上 | 2,915,382.09 | 2,915,382.09 | 100.00 |
合计 | 589,687,999.11 | 55,972,347.3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534,863.25 | 9,434,964.13 | - | - | 2,520.00 | 55,972,347.38 |
合计 | 46,534,863.25 | 9,434,964.13 | - | - | 2,520.00 | 55,972,347.3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5,888,210.14 | 2,941,484.74 | 58,829,694.88 | 9.26 | 2,941,484.77 |
第二名 | 23,187,445.26 | 839,950.95 | 24,027,396.21 | 3.78 | 1,942,670.73 |
第三名 | 18,850,670.68 | 1,016,987.00 | 19,867,657.68 | 3.13 | 993,382.87 |
第四名 | 19,037,196.00 | 44,604.00 | 19,081,800.00 | 3.00 | 1,052,840.00 |
第五名 | 10,946,520.70 | 2,259,579.45 | 13,206,100.15 | 2.08 | 923,440.31 |
合计 | 127,910,042.78 | 7,102,606.14 | 135,012,648.92 | 21.25 | 7,853,818.68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45,461,588.73 | 5,821,310.95 | 39,640,277.78 | 32,895,037.90 | 4,037,812.76 | 28,857,225.14 |
合计 | 45,461,588.73 | 5,821,310.95 | 39,640,277.78 | 32,895,037.90 | 4,037,812.76 | 28,857,225.14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461,588.73 | 100.00 | 5,821,310.95 | 12.80 | 39,640,277.78 | 32,895,037.90 | 100.00 | 4,037,812.76 | 12.27 | 28,857,225.14 |
其中: | ||||||||||
信用风险组合1(账龄组合) | 45,461,588.73 | 100.00 | 5,821,310.95 | 12.80 | 39,640,277.78 | 32,895,037.90 | 100.00 | 4,037,812.76 | 12.27 | 28,857,225.14 |
合计 | 45,461,588.73 | 100.00 | 5,821,310.95 | / | 39,640,277.78 | 32,895,037.90 | 100.00 | 4,037,812.76 | / | 28,857,225.1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1(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风险组合1(账龄组合) | 45,461,588.73 | 5,821,310.95 | 12.80 |
合计 | 45,461,588.73 | 5,821,310.95 | 12.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37,812.76 | 1,783,498.19 | 5,821,310.95 | ||||
合计 | 4,037,812.76 | 1,783,498.19 | 5,821,310.95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4,477,701.97 | 11,676,894.71 |
合计 | 14,477,701.97 | 11,676,894.71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431,159.68 | |
合计 | 12,431,159.68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676,894.71 | 71,228,304.13 | 68,427,496.87 | - | 14,477,701.97 |
合计 | 11,676,894.71 | 71,228,304.13 | 68,427,496.87 | - | 14,477,701.97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479,329.40 | 84.42 | 7,596,480.58 | 78.82 |
1至2年 | 1,257,937.84 | 11.20 | 1,329,461.95 | 13.79 |
2至3年 | 155,800.17 | 1.39 | 686,358.96 | 7.12 |
3年以上 | 335,768.00 | 2.99 | 25,010.50 | 0.26 |
合计 | 11,228,835.41 | 100.00 | 9,637,311.9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864,182.00 | 16.60 |
第二名 | 1,147,100.81 | 10.22 |
第三名 | 711,886.79 | 6.34 |
第四名 | 597,344.72 | 5.32 |
第五名 | 540,437.11 | 4.81 |
合计 | 4,860,951.43 | 43.29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253,623.54 | 2,081,169.76 |
合计 | 3,253,623.54 | 2,081,169.7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692,749.16 | 1,236,224.26 |
1年以内小计 | 2,692,749.16 | 1,236,224.26 |
1至2年 | 358,014.33 | 596,676.04 |
2至3年 | 235,706.52 | 407,811.8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45,530.00 | 156,500.00 |
4至5年 | 106,500.00 | 20,100.00 |
5年以上 | 29,300.00 | 19,900.00 |
合计 | 3,767,800.01 | 2,437,212.13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投标(履约)保证金 | 2,138,548.95 | 849,457.44 |
企业往来款 | - | - |
押金 | 1,351,047.00 | 960,330.00 |
备用金及借款 | 30,000.00 | 250,000.00 |
其他 | 248,204.06 | 377,424.69 |
合计 | 3,767,800.01 | 2,437,212.1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56,042.37 | - | - | 356,042.37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8,134.10 | - | - | 158,134.10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14,176.47 | - | - | 514,176.4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6,042.37 | 158,134.10 | 514,176.47 | |||
合计 | 356,042.37 | 158,134.10 | 514,176.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655,655.35 | 17.40 | 投标(履约)保证金 | 1年以内 | 32,782.77 |
第二名 | 312,074.16 | 8.28 | 投标(履约)保证金 | 1年以内 | 15,603.71 |
第三名 | 236,280.00 | 6.27 | 投标(履约)保证金 | 1年以内 | 11,814.00 |
第四名 | 200,000.00 | 5.31 | 投标(履约)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000.00 |
第五名 | 165,000.00 | 4.38 | 投标(履约)保证金 | 1年以内 | 8,250.00 |
合计 | 1,569,009.51 | 41.64 | / | / | 78,450.48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8,212,991.71 | 7,933,293.64 | 40,279,698.07 | 45,731,680.23 | 1,413,774.76 | 44,317,905.47 |
在产品 | 2,575,197.88 | - | 2,575,197.88 | 2,940,085.28 | - | 2,940,085.28 |
库存商品 | 45,225,042.87 | 2,246,894.59 | 42,978,148.28 | 39,476,014.21 | 1,165,474.89 | 38,310,539.32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 |
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5,239,209.48 | - | 5,239,209.48 | 5,234,716.73 | - | 5,234,716.73 |
发出商品 | 220,316,896.86 | 13,007,942.20 | 207,308,954.66 | 178,882,292.14 | 10,718,076.82 | 168,164,215.32 |
合计 | 321,569,338.80 | 23,188,130.43 | 298,381,208.37 | 272,264,788.59 | 13,297,326.47 | 258,967,462.12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413,774.76 | 6,834,407.04 | 314,888.16 | 7,933,293.64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165,474.89 | 1,189,944.86 | 108,525.16 | 2,246,894.59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0,718,076.82 | 2,289,865.38 | 13,007,942.20 | |||
合计 | 13,297,326.47 | 10,314,217.28 | 423,413.32 | 23,188,130.43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6.存货”。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的进项税 | 3,238,730.89 | 1,550,287.39 |
待摊费用 | 703,303.28 | 2,867,245.40 |
合计 | 3,942,034.17 | 4,417,532.79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11,825.60 | 3,711,825.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711,825.60 | - | - | 3,711,825.6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66,701.50 | - | 1,366,701.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1,135.68 | - | 181,135.68 | |
(1)计提或摊销 | 181,135.68 | - | 181,135.68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547,837.18 | - | 1,547,837.1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63,988.42 | - | - | 2,163,988.4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45,124.10 | - | - | 2,345,124.1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5,856,390.96 | 100,372,485.4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5,856,390.96 | 100,372,485.4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8,487,390.04 | 7,186,512.78 | 6,306,775.65 | 27,516,354.19 | 1,861,011.10 | 141,358,043.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008.85 | 2,291,343.20 | 5,548,743.53 | 69,157.35 | 7,982,252.93 | |
(1)购置 | 73,008.85 | 2,291,343.20 | 5,548,743.53 | 69,157.35 | 7,982,252.9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8,460.00 | 1,324,462.54 | 839,247.98 | 2,172,170.52 | ||
(1)处置或报废 | 8,460.00 | 1,324,462.54 | 839,247.98 | 2,172,170.52 | ||
(2)转投资性房地产 |
.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98,487,390.04 | 7,251,061.63 | 7,273,656.31 | 32,225,849.74 | 1,930,168.45 | 147,168,126.1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702,515.41 | 4,827,248.60 | 4,801,399.04 | 19,548,879.17 | 1,105,516.13 | 40,985,558.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77,032.26 | 1,306,495.01 | 686,710.23 | 5,155,274.99 | 284,796.62 | 12,210,309.11 |
(1)计提 | 4,777,032.26 | 1,306,495.01 | 686,710.23 | 5,155,274.99 | 284,796.62 | 12,210,309.11 |
3.本期减少金额 | 8,206.20 | 1,284,728.66 | 591,197.39 | 1,884,132.25 | ||
(1)处置或报废 | 8,206.20 | 1,284,728.66 | 591,197.39 | 1,884,132.25 | ||
(2)转投资性房地产 | ||||||
4.期末余额 | 15,479,547.67 | 6,125,537.41 | 4,203,380.61 | 24,112,956.77 | 1,390,312.75 | 51,311,735.21 |
三、减值准备 | ||||||
1 |
.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3,007,842.37 | 1,125,524.22 | 3,070,275.70 | 8,112,892.97 | 539,855.70 | 95,856,390.96 |
2.期初账面价值 | 87,784,874.63 | 2,359,264.18 | 1,505,376.61 | 7,967,475.02 | 755,494.97 | 100,372,485.4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116,186.63 | 6,116,186.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28,039.72 | 1,828,039.72 |
(1)新增租赁 | 3,462,596.36 | 3,462,596.36 |
(2)重估调整 | -1,634,556.64 | -1,634,556.6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944,226.35 | 7,944,226.3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59,765.19 | 2,459,765.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89,902.94 | 2,289,902.94 |
(1)计提 | 2,289,902.94 | 2,289,902.9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749,668.13 | 4,749,668.1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94,558.22 | 3,194,558.2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56,421.44 | 3,656,421.44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未发生减值情况,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905,050.00 | 5,652,129.33 | 31,557,179.3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250,200.00 | 540,088.53 | 31,790,288.53 | ||
(1)购置 | 31,250,200.00 | 540,088.53 | 31,790,288.5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7,155,250.00 | 6,192,217.86 | 63,347,467.8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29,266.74 | 2,796,895.32 | 3,226,162.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94,032.76 | 1,129,938.50 | 2,023,971.26 | ||
(1)计提 | 894,032.76 | 1,129,938.50 | 2,023,971.2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23,299.50 | 3,926,833.82 | 5,250,133.3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831,950.50 | 2,265,384.04 | 58,097,334.5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475,783.26 | 2,855,234.01 | 28,331,017.2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厂房一层装修费 | |||||
厂房二层装修费 | 142,936.05 | 71,468.04 | 71,468.01 | ||
产业园办公楼装修费 | 4,176,357.79 | 152,346.00 | 2,727,314.97 | 1,601,388.82 | |
汉峪金谷办公楼装修费 | 2,964,496.45 | 988,165.45 | 1,976,331.00 | ||
实验测试基地工程 | 535,643.56 | 81,431.07 | 204,140.48 | 412,934.15 | |
合计 | 7,819,433.85 | 233,777.07 | 3,991,088.94 | 4,062,121.98 |
其他说明:
公司将房屋装修费用按照预计受益期5年进行摊销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5,604,290.23 | 13,184,243.34 | 64,573,675.77 | 9,548,197.4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2,629,851.02 | 3,394,477.65 | 6,984,146.34 | 1,047,621.95 |
可抵扣亏损 | 6,452,333.57 | 967,850.04 | ||
递延收益 | 17,470,166.01 | 2,620,524.90 | 18,359,086.77 | 2,753,863.02 |
未实现融资收益 | ||||
租赁负债 | 2,719,938.02 | 326,247.23 | 5,304,801.63 | 751,027.49 |
预提流量费 | 57,347,932.74 | 8,602,189.91 | 53,451,958.62 | 8,017,793.79 |
股权支付 | 18,240,499.45 | 2,654,802.64 | 19,890,276.11 | 2,859,708.53 |
合计 | 204,012,677.47 | 30,782,485.67 | 175,016,278.81 | 25,946,062.2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3,194,558.22 | 395,499.64 | 3,656,421.44 | 514,157.85 |
计提的定期存单利息 | 7,569,575.35 | 1,135,436.30 | 3,494,534.25 | 524,180.14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055,576.15 | 158,336.42 | 2,105,886.78 | 315,883.0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07,077.53 | 31,061.63 | 311,994.51 | 46,799.18 |
合计 | 12,026,787.25 | 1,720,333.99 | 9,568,836.98 | 1,401,020.1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15,020.25 | 29,067,465.41 | 1,401,020.19 | 24,545,042.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15,020.25 | 5,313.74 | 1,401,020.19 | -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81,373,243.28 | 50,092,607.24 |
合计 | 81,373,243.28 | 50,092,607.24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32 | 9,923,828.12 | 9,588,842.11 | |
2033 | 33,046,681.37 | 40,503,765.13 | |
2034 | 38,402,733.79 | ||
合计 | 81,373,243.28 | 50,092,607.2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1,827,437.99 | 1,827,437.99 | 12,595,840.73 | 12,595,840.73 | ||
到期日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及利息 | 160,548,977.84 | 160,548,977.84 | 103,547,191.78 | 103,547,191.78 | ||
合计 | 162,376,415.83 | 162,376,415.83 | 116,143,032.51 | 116,143,032.51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 714,118.64 | 714,118.64 | 其他 | 其他货币资金中的保证金 | 27,613,129.63 | 27,613,129.63 | 其他 | 其他货币资金中的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3,827,165.75 | 3,827,165.75 | 其他 | 已贴现/背书未到期票据 | 7,266,000.00 | 7,146,000.00 | 其他 | 已贴现/背书未到期票据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4,541,284.39 | 4,541,284.39 | / | / | 34,879,129.63 | 34,759,129.63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410,039.21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 | |
短期借款利息 | 35,138.89 | |
合计 | 4,410,039.21 | 50,035,138.8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6,689,951.97 | 79,792,279.81 |
合计 | 106,689,951.97 | 79,792,279.8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05,770,603.02 | 130,183,323.99 |
施工款 | 56,305,610.60 | 51,256,393.19 |
加工费 | 3,586,400.39 | 1,110,439.86 |
流量费 | 73,082,227.54 | 61,476,154.15 |
其他 | 122,218.76 | 1,296,675.96 |
合计 | 338,867,060.31 | 245,322,987.15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3,290,863.60 | 50,222,601.20 |
1-2年 | 16,388,303.69 | 13,671,013.31 |
2-3年 | 6,050,137.36 | 3,954,491.10 |
3年以上 | 3,865,899.45 | 2,119,725.06 |
合计 | 89,595,204.10 | 69,967,830.6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特定客户1 | 15,195,068.20 | 尚未竣工验收 |
特定客户2 | 4,651,085.15 | 尚未竣工验收 |
特定客户3 | 1,797,269.17 | 尚未竣工验收 |
特定客户4 | 1,053,000.00 | 尚未竣工验收 |
合计 | 22,696,422.52 | /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6,693,264.68 | 147,987,340.79 | 141,623,565.60 | 33,057,039.8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338,105.55 | 9,298,117.08 | 39,988.47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6,693,264.68 | 157,325,446.34 | 150,921,682.68 | 33,097,028.34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6,678,184.68 | 133,491,809.39 | 127,137,189.60 | 33,032,804.47 |
二、职工福利费 | 3,753,105.47 | 3,753,105.47 | ||
三、社会保险费 | 4,401,550.07 | 4,377,314.67 | 24,235.4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210,786.21 | 4,187,035.51 | 23,750.70 | |
工伤保险费 | 190,763.86 | 190,279.16 | 484.70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15,080.00 | 4,564,635.77 | 4,579,715.77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776,240.09 | 1,776,240.09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合计 | 26,693,264.68 | 147,987,340.79 | 141,623,565.60 | 33,057,039.8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952,339.68 | 8,913,563.04 | 38,776.64 | |
2、失业保险费 | 385,765.87 | 384,554.04 | 1,211.8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9,338,105.55 | 9,298,117.08 | 39,988.4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7,645,878.10 | 13,643,915.8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052,251.05 | 8,281,107.76 |
个人所得税 | 623,492.37 | 393,518.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92,447.44 | 935,805.97 |
教育费附加 | 512,072.16 | 401,035.9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39,851.21 | 267,357.30 |
车船使用税 | ||
土地使用税 | 309,136.15 | 69,601.75 |
房产税 | 211,672.40 | 204,798.35 |
印花税 | 229,969.42 | 176,741.75 |
合计 | 24,116,770.30 | 24,373,882.79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1,856,003.70 | 10,164,784.85 |
合计 | 11,856,003.70 | 10,164,784.8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支付员工报销款 | 9,438,911.82 | 8,312,805.05 |
保证金 | 175,000.00 | 165,000.00 |
其他 | 2,227,547.57 | 1,686,979.80 |
代扣代缴员工保险公积金 | 14,544.31 | |
合计 | 11,856,003.70 | 10,164,784.8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215,283.38 | 3,578,214.69 |
合计 | 2,215,283.38 | 3,578,214.69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4,977,673.15 | 7,266,000.00 |
待转销项税额 | 282,426.19 | 270,874.64 |
合计 | 5,260,099.34 | 7,536,874.6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784,259,.21 | 5,434,933.99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64,321.19 | 130,132.3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15,283.38 | 3,578,214.69 |
合计 | 504,654.64 | 1,726,586.94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8,359,086.77 | 888,920.76 | 17,470,166.01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8,359,086.77 | 888,920.76 | 17,470,166.0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购房补贴 | 14,425,753.44 | 808,920.72 | 13,616,832.72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建设用地指标扶持资金 | 3,933,333.33 | 80,000.04 | 3,853,333.2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8,359,086.77 | 888,920.76 | 17,470,166.01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53,512,547.00 | 621,000.00 | 621,000.00 | 154,133,547.00 |
其他说明:
1、2024年4月2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8,000.00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减少库存股1,338,000.00股。
2、2024年8月1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剔除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2名重复激励对象,以下简称“剔除重复”)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8,000.00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其中621,000.00股为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97,000.00股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故增加股本金额621,000.00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85,885,152.19 | 33,534,000.00 | 20,043,789.34 | 399,375,362.85 |
其他资本公积 | 33,486,276.11 | 15,866,643.34 | 17,516,420.00 | 31,836,499.45 |
合计 | 419,371,428.30 | 49,400,643.34 | 37,560,209.34 | 431,211,862.3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为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对应股份支付形成的资本公积15,866,643.34元;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为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现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516,420.00元。
2、股本溢价本期增加一是股权激励实现其他资本公积转入17,516,420.00元,二是本期两次股权激励归属员工缴款溢价部分金额16,017,580.00元;股本溢价本期减少因公司两次股权激励实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导致资本公积减少20,043,789.34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票回购 | 20,043,789.34 | 20,043,789.34 | ||
合计 | 20,043,789.34 | 20,043,789.3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2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435,000股,库存股金额为20,043,789.34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等),2024年度已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1,823,641.50 | 6,106,572.29 | 47,930,213.7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 |||
合计 | 41,823,641.50 | 6,106,572.29 | 47,930,213.7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增加数为母公司本期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4,323,842.91 | 242,116,480.3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4,323,842.91 | 242,116,480.3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1,336,898.36 | 41,533,528.9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106,572.29 | 10,904,660.6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6,096,464.10 | 18,421,505.64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3,457,704.88 | 254,323,842.9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968,239,870.57 | 661,301,983.47 | 795,164,002.51 | 531,668,872.76 |
其他业务 | 2,481,926.82 | 1,009,609.69 | 2,964,336.76 | 3,035,816.17 |
合计 | 970,721,797.39 | 662,311,593.16 | 798,128,339.27 | 534,704,688.93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输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687,095,670.50 | 473,636,173.54 |
变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114,470,781.28 | 88,408,725.88 |
水利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72,670,519.69 | 33,188,231.95 |
轨道交通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93,006,699.23 | 65,163,235.35 |
其他业务领域解决方案 | 996,199.87 | 905,616.75 |
其他业务 | 2,481,926.82 | 1,009,609.69 |
合计 | 970,721,797.39 | 662,311,593.16 |
按经营地分类 | ||
华东大区 | 380,450,176.52 | 251,223,113.44 |
华北大区 | 252,230,379.94 | 167,073,878.62 |
西北大区 | 57,261,773.32 | 39,910,298.05 |
华中大区 | 33,863,132.98 | 25,017,156.82 |
东北大区 | 61,767,706.64 | 48,956,831.04 |
西南大区 | 115,890,396.55 | 84,053,605.45 |
华南大区 | 69,258,231.44 | 46,076,709.74 |
合计 | 970,721,797.39 | 662,311,593.16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970,721,797.39 | 662,311,593.16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招投标 | 496,539,812.37 | 324,301,386.28 |
竞争性谈判 | 177,490,160.89 | 122,983,672.24 |
单一来源 | 6,619,825.96 | 5,086,492.42 |
商务谈判 | 290,071,998.17 | 209,940,042.22 |
合计 | 970,721,797.39 | 662,311,593.1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02,421.48 | 3,858,279.34 |
教育费附加 | 1,758,239.80 | 1,653,562.7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72,159.87 | 1,102,375.16 |
房产税 | 826,067.45 | 819,193.40 |
土地使用税 | 889,765.53 | 220,078.80 |
车船使用税 | 7,785.00 | 9,940.00 |
印花税 | 707,913.10 | 449,008.03 |
其他 | 291.73 | |
资源税 | ||
合计 | 9,464,352.23 | 8,112,729.17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737,523.80 | 25,735,984.48 |
招待费 | 35,968,147.69 | 30,024,182.28 |
交通差旅费 | 9,552,614.79 | 10,724,100.66 |
中标费用 | 6,989,680.74 | 5,511,234.63 |
售后维护费 | ||
流量费 | ||
房租物业水电费 | 1,493,029.28 | 1,857,964.46 |
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 | 4,555,331.09 | 6,140,785.87 |
办公费 | 221,474.21 | 604,493.15 |
会务费 | 6,811.32 | 40,973.72 |
其他 | 3,325,299.02 | 1,582,577.49 |
合计 | 93,849,911.94 | 82,222,296.74 |
其他说明:
售后维护费及流量费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525,856.68 | 16,641,746.36 |
中介服务费 | 2,714,736.94 | 3,876,375.32 |
办公费 | 6,678,168.84 | 6,728,713.63 |
招待费 | 4,656,915.78 | 3,805,745.10 |
折旧与摊销费 | 6,717,494.69 | 7,115,962.52 |
交通差旅费 | 1,143,274.38 | 1,254,753.29 |
其他 | 5,000,724.14 | 2,066,297.34 |
股份支付 | 15,866,643.34 | 16,505,494.45 |
合计 | 65,303,814.79 | 57,995,088.01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5,376,457.02 | 64,230,387.34 |
技术开发及咨询费 | 6,616,408.95 | 11,521,644.30 |
材料费 | 8,773,843.29 | 6,435,928.70 |
交通差旅费 | 7,063,031.99 | 6,449,064.79 |
业务招待费 | 163,599.99 | 391,355.04 |
专利及成果评鉴费 | 3,537,046.66 | 2,725,389.19 |
折旧与摊销费 | 6,129,716.53 | 6,430,352.68 |
其他 | 3,541,674.42 | 2,603,421.69 |
合计 | 111,201,778.85 | 100,787,543.73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931,971.07 | 959,698.67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75,533.75 | 151,537.56 |
利息收入(以“-”号填列) | -4,544,501.21 | -3,947,747.21 |
手续费支出 | 1,423,538.47 | 1,650,339.19 |
合计 | -1,188,991.67 | -1,337,709.35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705,493.31 | 11,222,661.77 |
软件退税 | 26,200,055.90 | 25,100,413.79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3,985,927.38 |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85,109.40 | 92,832.21 |
合计 | 37,976,585.99 | 36,415,907.77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803,701.74 | 5,190,333.45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票据贴现 | -5,261.02 | |
合计 | 6,798,440.72 | 5,190,333.45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7,077.53 | 311,994.51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207,077.53 | 311,994.51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39,305.92 | 20,099.7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434,964.13 | 9,321,665.83 |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58,134.10 | -185,355.65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9,353,792.31 | 9,156,409.96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783,498.19 | 1,081,748.85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314,217.28 | 2,476,998.2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2,097,715.47 | 3,558,747.08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0,857.25 | 62,098.87 |
合计 | 160,857.25 | 62,098.87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181,510.51 | 221,579.25 | 181,510.51 |
合计 | 181,510.51 | 221,579.25 | 181,510.5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无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715.60 | 1,374.37 | 5,715.6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81,371.68 | 523,252.43 | 81,371.68 |
罚款及违约金 | 200.00 | - | 200.00 |
其他 | 43,367.81 | 32,669.33 | 43,367.81 |
合计 | 130,655.09 | 557,296.13 | 130,655.09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424,059.46 | 9,521,579.5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517,109.61 | -5,849,955.00 |
合计 | 2,906,949.85 | 3,671,624.5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3,521,647.22 |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028,247.0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042,508.9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815,769.8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19,449.1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894,730.50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15,010,450.10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244,407.28 |
其他 | |
合计 | 2,906,949.8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469,460.11 | 453,212.96 |
政府补助 | 6,901,989.22 | 10,519,602.83 |
收到投标、履约、承兑保证金返还 | 9,132,075.06 | 6,020,680.27 |
收到的备用金押金返还 | 6,106,767.03 | 3,505,117.83 |
其他 | 181,510.51 | 1,285,401.54 |
合计 | 22,791,801.93 | 21,784,015.4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手续费 | 111,444.58 | 1,259,339.19 |
支付的投标、履约、承兑保证金 | 5,869,763.86 | 9,463,521.66 |
支付的备用金及押金 | 8,583,974.82 | 9,173,471.79 |
支付各项付现费用 | 132,451,058.08 | 107,426,633.11 |
其他 | 347,587.00 | 815,245.50 |
合计 | 147,363,828.34 | 128,138,211.2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或赎回理财产品 | 1,429,440,000.00 | 1,570,300,000.00 |
合计 | 1,429,440,000.00 | 1,570,3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 | 1,450,866,744.96 | 1,730,352,657.53 |
合计 | 1,450,866,744.96 | 1,730,352,657.53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 | 6,958,670.83 | |
合计 | 6,958,670.83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 4,403,677.08 | |
还个人股东借款 | 20,043,789.34 | |
合计 | 24,447,466.4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50,035,138.89 | 34,400,436.62 | 1,048,685.92 | 81,074,222.22 | 4,410,039.21 |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781,588.90 | 50,781,588.9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78,214.69 | -1,362,931.31 | 2,215,283.38 | |||
租赁负债 | 1,726,586.94 | 2,392,262.42 | 4,977,126.03 | -1,362,931.31 | 504,654.64 | |
合计 | 55,339,940.52 | 84,400,436.62 | 2,859,605.93 | 136,832,937.15 | -1,362,931.31 | 7,129,977.23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0,614,697.37 | 40,901,538.2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097,715.47 | 3,558,747.08 |
信用减值损失 | 9,353,792.31 | 9,156,409.9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391,444.79 | 14,765,211.8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289,902.94 | 1,538,589.30 |
无形资产摊销 | 2,023,971.26 | 1,527,011.5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991,088.94 | 3,717,317.6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0,857.25 | -62,098.8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15.60 | 1,374.3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7,077.53 | -311,994.5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131,486.70 | -2,068,385.5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798,440.72 | -5,190,333.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522,423.35 | -5,289,229.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313.74 | -560,725.4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160,664.75 | -14,203,871.8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8,832,150.75 | -82,379,584.1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7,269,776.40 | 128,314,789.79 |
其他 | 15,927,248.17 | 16,628,684.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157,565.94 | 110,043,450.5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93,823,124.45 | 263,248,438.8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63,248,438.81 | 348,720,438.9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425,314.36 | -85,472,000.1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93,823,124.45 | 263,248,438.81 |
其中:库存现金 | 7,982.82 | 6,186.8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93,815,094.48 | 263,242,251.9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 | 47.15 |
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3,823,124.45 | 263,248,438.8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大额存单 | 160,548,977.84 | 103,547,191.78 | 超过3个月 |
其他货币资金 | 769,615.76 | 27,613,129.63 | 保证金等 |
合计 | 161,318,593.60 | 131,160,321.4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75,533.75 | 151,537.56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2,516,906.57 | 2,209,737.85 |
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7,146,885.19 | 2,955,143.85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7,146,885.1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280,987.20 | |
合计 | 280,987.2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5,376,457.02 | 64,230,387.34 |
技术开发及咨询费 | 6,616,408.95 | 11,521,644.30 |
材料费 | 8,773,843.29 | 6,435,928.70 |
交通差旅费 | 7,063,031.99 | 6,449,064.79 |
业务招待费 | 163,599.99 | 391,355.04 |
专利及成果评鉴费 | 3,537,046.66 | 2,725,389.19 |
折旧与摊销费 | 6,129,716.53 | 6,430,352.68 |
其他 | 3,541,674.42 | 2,603,421.69 |
合计 | 111,201,778.85 | 100,787,543.7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11,201,778.85 | 100,787,543.7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济南驰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济南 | 5,000,000 | 山东济南 | 信息与技术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山东智洋上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山东济南 | 32,010,000 | 山东济南 | 信息与技术开发 | 93.72 | 0.03 | 投资设立 |
北京智洋慧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30,000,000 | 北京 | 信息与技术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山东智洋启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临沂 | 30,000,000 | 山东临沂 | 信息与技术开发 | 58.13 | 投资设立 | |
南京智善利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30,000,000 | 江苏南京 | 信息与技术开发 | 63.75 | 投资设立 | |
北京海岱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30,000,000 | 北京 | 信息与技术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盛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20,000,000 | 广东广州 | 信息与技术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山东智洋新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济南 | 10,800,000 | 山东济南 | 信息与技术开发 | 60.00 | 投资设立 | |
智洋上水(宁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山东德州 | 100,000 | 山东德州 | 信息与技术开发 | 93.75 | 投资设立 |
山东智元投资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 | 10,000,000 | 山东淄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海南智洋智新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东方 | 1,000,000 | 海南东方 | 信息与技术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庆云上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山东德州 | 100,000 | 山东德州 | 信息与技术开发 | 93.75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4,425,753.44 | 808,920.72 | 13,616,832.72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3,933,333.33 | 80,000.04 | 3,853,333.2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8,359,086.77 | 888,920.76 | 17,470,166.01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888,920.76 | 875,587.39 |
与收益相关 | 6,816,572.55 | 10,347,074.38 |
合计 | 7,705,493.31 | 11,222,661.77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及其利息 | 4,410,039.21 | 4,410,039.21 | ||
应付票据 | 106,689,951.97 | 106,689,951.97 | ||
应付账款 | 338,867,060.31 | 338,867,060.31 | ||
其他应付款 | 11,856,003.70 | 11,856,003.7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15,283.38 | 2,215,283.38 | ||
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转让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4,977,673.15 | 4,977,673.15 | ||
合计 | 469,016,011.72 | 469,016,011.72 |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或贴现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4,977,673.15 | 未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较高,判断保留了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背书或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2,431,159.68 | 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
合计 | / | 17,408,832.83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贴现或背书 | 12,431,159.68 |
合计 | / | 12,431,159.68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 | 背书或贴现 | 4,977,673.15 | 4,977,673.15 |
合计 | / | 4,977,673.15 | 4,977,673.1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707,077.53 | 58,707,077.5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8,707,077.53 | 58,707,077.53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58,707,077.53 | 58,707,077.53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应收款项融资 | 14,477,701.97 | 14,477,701.9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3,184,779.50 | 73,184,779.5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均来源于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因剩余期限较短,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近。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采用购买成本和预期收益确定其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的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在原投资预期情况内,以原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确定基础。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以上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 | 投资 | 700.00 | 34.01 | 34.0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由刘国永、聂树刚和赵砚青合计持有100.00%股权。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情况说明:公司股东刘国永、聂树刚和赵砚青分别直接持有公司5.47%、
4.23%、3.15%的股份,并通过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及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控制公司34.01%、3.42%股份。刘国永、聂树刚和赵砚青合计控制公司50.28%的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刘国永、聂树刚和赵砚青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淄博智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股东 |
淄博智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济南智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其他 |
陈晓娟 | 其他 |
张万征 | 其他 |
孙培翔 | 其他 |
芮鹏 | 其他 |
谭博学 | 其他 |
肖海龙 | 其他 |
徐传伦 | 其他 |
张广鑫 | 其他 |
战新刚 | 其他 |
鲍春飞 | 其他 |
胡志坤 | 其他 |
刘俊鹏 | 其他 |
王书堂 | 其他 |
胡学海 | 其他 |
徐学来 | 其他 |
许克 | 其他 |
王磊 | 其他 |
李葆珠 | 其他 |
申云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74.71 | 838.89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
张万征 | 501.93 | ||
胡志坤 | 6,948.60 | ||
许克 | 19,876.78 | ||
徐学来 | 8,168.6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 | 2,056,000.00 | 19,962,460.00 | 19,500.00 | 204,060.00 | ||||
合计 | 2,056,000.00 | 19,962,460.00 | 19,500.00 | 204,06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 | 2023年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7.98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7.98元/股。 | 2-14个月 |
其他说明
1、本期失效限制性股票股数为19,500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因离职或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未能达标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共为959,000股。
2、合同剩余期限以股权激励考核期为准。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由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减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确定。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由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减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确定。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0,431,249.45 |
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在2021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在2021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7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9名激励对象授予183万股限制性股票。
2、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6月30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4元/股。
3、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4元/股调整为
8.25元/股。
4、根据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25元/股调整为8.13元/股。
5、根据公司在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在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2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397万股限制性股票。
6、根据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3元/股调整为8.18元/股。
7、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12月28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2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8元/股。
8、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A股普通股股票。
9、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0、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13元/股调整为7.93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7.98元/股。
(1)2021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授予日为2021年7月26日,授予价格7.93元/股。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2)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予完成,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授予日为2022年6月30日,授予价格为7.93元/股。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3)2023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授予日为2023年2月13日,授予价格7.98元/股。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4)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授予完成,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8日,授予价格为7.98元/股。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董事、高管、核心人员和骨干人员等 | 15,866,643.34 | |
合计 | 15,866,643.34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77,066,773.5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9 |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4,133,5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066,773.5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0.12%;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4,133,5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75,525,43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29,658,98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50,870,625.42 | 317,086,071.50 |
1年以内小计 | 350,870,625.42 | 317,086,071.50 |
1至2年 | 95,592,903.51 | 63,985,252.46 |
2至3年 | 25,841,107.19 | 50,142,966.9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2,831,120.96 | 5,493,060.47 |
4至5年 | 2,287,267.19 | 1,181,719.72 |
5年以上 | 2,915,382.09 | 4,886,002.23 |
合计 | 500,338,406.36 | 442,775,073.3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0,338,406.36 | 100 | 49,088,734.11 | 9.81 | 451,249,672.25 | 442,775,073.33 | 100 | 44,978,931.22 | 10.16 | 397,796,142.1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66,369,408.28 | 93.21 | 49,088,734.11 | 10.53 | 417,280,674.17 | 427,244,585.6 | 96.49 | 44,978,931.22 | 10.53 | 382,265,654.38 |
组合1(合并关联方) | 33,968,998.08 | 6.79 | 33,968,998.08 | 15,530,487.73 | 3.51 | 15,530,487.73 | ||||
合计 | 500,338,406.36 | 100 | 49,088,734.11 | / | 451,249,672.25 | 442,775,073.33 | 100 | 44,978,931.22 | / | 397,796,142.1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1 | 466,369,408.28 | 49,088,734.11 | 10.53 |
账龄组合2 | 33,968,998.08 | ||
合计 | 500,338,406.36 | 49,088,734.11 | 10.5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账龄组合1为母公司外部客户单位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账龄组合2为合并关联方内部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44,978,931.22 | 4,107,282.89 | 2,520.00 | 49,088,734.11 | ||
合计 | 44,978,931.22 | 4,107,282.89 | 2,520.00 | 49,088,734.1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3,966,882.08 | 0.00 | 33,966,882.08 | 6.30 | 0.00 |
第二名 | 23,187,445.26 | 839,950.95 | 24,027,396.21 | 4.46 | 1,942,670.73 |
第三名 | 18,850,670.68 | 1,016,987.00 | 19,867,657.68 | 3.69 | 993,382.87 |
第四名 | 19,037,196.00 | 44,604.00 | 19,081,800.00 | 3.54 | 1,052,840.00 |
第五名 | 10,946,520.70 | 2,259,579.45 | 13,206,100.15 | 2.45 | 923,440.31 |
合计 | 105,988,714.72 | 4,161,121.40 | 110,149,836.12 | 20.44 | 4,912,333.91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17,656,949.84 | 13,247,009.62 |
合计 | 117,656,949.84 | 73,247,009.6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 | 60,000,000.00 | |
合计 | 60,0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116,508,286.76 | 12,514,077.41 |
6-12个月 | ||
1年以内小计 | 116,508,286.76 | 12,514,077.41 |
1至2年 | 924,237.66 | 465,446.04 |
2至3年 | 164,476.52 | 407,811.8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45,530.00 | 156,500.00 |
4至5年 | 106,500.00 | 20,100.00 |
5年以上 | 26,300.00 | 16,900.00 |
合计 | 118,075,330.94 | 13,580,835.28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投标(履约)保证金 | 1,220,649.60 | 829,457.44 |
企业往来款 | 115,858,881.99 | 11,399,727.38 |
押金 | 839,274.00 | 859,480.00 |
备用金及借款 | 30,000.00 | 190,000.00 |
其他 | 126,525.35 | 302,170.46 |
代扣代缴职工保险公积金 | - | - |
合计 | 118,075,330.94 | 13,580,835.28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33,825.66 | 333,825.6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4,555.44 | 84,555.4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18,381.10 | 418,381.1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3,825.66 | 84,555.44 | 418,381.10 | |||
合计 | 333,825.66 | 84,555.44 | 418,381.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64,677,303.60 | 54.78 | 内部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二名 | 34,448,686.24 | 29.18 | 内部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三名 | 3,263,003.78 | 2.76 | 内部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四名 | 312,074.16 | 0.26 | 投标(履约)保证金 | 1年以内 | 15,603.71 |
第五名 | 200,000.00 | 0.17 | 投标(履约)保证金 | 1年以内 | 10,000.00 |
合计 | 102,901,067.78 | 87.15 | / | / | 25,603.71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6,303,222.79 | 76,303,222.79 | 59,617,573.62 | 59,617,573.6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76,303,222.79 | 76,303,222.79 | 59,617,573.62 | 59,617,573.62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 | 计提减 | 其他 |
期初余额 | 资 | 值准备 | 期末余额 | |||||
北京智洋慧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0,927,932.23 | 10,000,000.00 | 1,341,995.00 | 32,269,927.23 | ||||
济南驰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7,168,824.72 | 436,680.84 | 7,605,505.56 | |||||
山东智洋上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520,816.67 | 3,306,973.33 | 33,827,790.00 | |||||
北京海岱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600,000.00 | 2,600,000.00 | |||||
合计 | 59,617,573.62 | 11,600,000.00 | 5,085,649.17 | 76,303,222.79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59,267,677.17 | 630,216,554.96 | 778,398,351.01 | 572,997,847.80 |
其他业务 | 31,620,611.35 | 28,865,777.48 | 6,242,183.47 | 5,681,030.37 |
合计 | 890,888,288.52 | 659,082,332.44 | 784,640,534.48 | 578,678,878.17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商品类型 | ||
输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666,202,041.67 | 496,209,468.92 |
变电场景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121,759,378.21 | 94,940,298.06 |
水利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67,064,211.52 | 33,598,192.25 |
轨道交通行业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 4,242,045.77 | 5,468,595.73 |
其他业务 | 31,620,611.35 | 28,865,777.48 |
合计 | 890,888,288.52 | 659,082,332.4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大区 | 61,266,175.66 | 50,066,921.76 |
华北大区 | 191,121,485.11 | 133,810,833.37 |
华东大区 | 373,449,455.15 | 269,841,924.39 |
华南大区 | 65,927,175.68 | 45,614,165.70 |
华中大区 | 32,203,595.97 | 25,742,830.35 |
西北大区 | 53,691,287.61 | 46,255,681.17 |
西南大区 | 113,229,113.34 | 87,749,975.70 |
合计 | 890,888,288.52 | 659,082,332.44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890,888,288.52 | 659,082,332.44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商务谈判 | 306,428,536.43 | 244,578,537.22 |
竞争性谈判 | 176,774,618.32 | 138,141,972.24 |
招标 | 406,906,015.77 | 275,735,262.47 |
单一来源 | 779,118.00 | 626,560.51 |
合计 | 890,888,288.52 | 659,082,332.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556,182.63 | 4,842,467.16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票据贴现 | -5,261.02 | |
子公司分红 | 60,000,000.00 | |
合计 | 5,550,921.61 | 64,842,467.16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5,141.6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705,493.3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7,010,779.27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6,571.0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5,109.4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12,424.0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917.82 |
合计 | 12,786,752.8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9 | 0.34 | 0.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5 | 0.25 | 0.2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刘国永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5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