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4-033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置换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40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4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018,867.92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4,301,886.79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经预付人民币283,018.8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5,981,132.08元,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另扣除与发行本次可转换债券有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及预付的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308,233.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672,898.5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31号《验资报告》,全部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259.16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76.86万元,前述置换金额合计436.02万元。该置换已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22]009916号《鉴证报告》。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671.58万元,其中,2024年使用181.25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6,622.2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用于(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蓝”)已中标的四个数字化展览展示项目及(2)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丝路蓝分别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5年1月7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募
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乐支行 | 757575616521 | 175,000,000.00 | 166,222,638.41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乐支行 | 743279355238 | 0 | 0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乐支行 | 774479352422 | 0 | 0 | 活期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 39180188000092275 | 60,981,132.08 | 0 | 已销户 |
合 计 | - | 235,981,132.08 | 166,222,638.41 | - |
注: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已于2022年6月16日办理销户。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乐支行(账号757575616521)于2025年1月8日办理销户。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金额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差异系利息、账户开户费、账户管理费、银行询证费、使用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时间差、支付除承销保荐费用之外的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不构成利润中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用于(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已中标的四个数字化展览展示项目及(2)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259.16万元,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76.86万元,前述置换金额合计436.02万元。该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22]009916号鉴证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活期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6,622.2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用于(1)丝路蓝已中标的四个数字化展览展示项目及(2)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新募投项目名称 | 对应的原募投项目 | 实施主体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预计毛利率 |
1 | 丹江口工程展览馆布展更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 | 丝路蓝 | 1,106.31 | 1,000 | 20% |
2 | 无锡XDG-2019-66号地块开发建设二期项目布展 | 丝路蓝 | 5,149.36 | 4,500 | 30% | |
3 | 龙岗国际艺术中心项目之数字艺术展馆分包工程 | 丝路蓝 | 5,043.36 | 4,500 | 16% | |
4 | 重庆涪陵展销中心 | 丝路蓝 | 3,207.24 | 2,800 | 25%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丝路视觉 | 3,745.61 | |||
合计 | 14,506.27 | 16,545.61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银行名称 | 账号 | 销户原因 | 销户日期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 | 39180188000092275 |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 2022年6月16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乐支行 | 757575616521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2025年1月8日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3,367.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1.2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 | 16,622.2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71.5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622.2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1.1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 | 是(变更前) | 17,500.00 | 1,804.29 | 181.25 | 1,804.29 | 100% | 项目已终止并进行了变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2.补充流动资金2 | 否 | 5,867.29 | 5,867.29 | 5,867.29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丹江口工程展览馆布展更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变更后 | 1,000.00 | 2025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无锡XDG-2019-66号地块开发建设二期项目布展 | 变更后 | 4,500.00 | 2026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5.龙岗国际艺术中心项目之数字艺术展馆分包工程 | 变更后 | 4,500.00 | 2026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6.重庆涪陵展销中心 | 变更后 | 2,800.00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7.补充流动资金3 | 变更后 | 3,822.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3,367.29 | 24,293.84 | 181.25 | 7,671.58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是根据2021年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其目的是实现公司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和盈利能力。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前政策、市场环境已发生了较大变化,考虑到自身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累积收益用于与公司主营数字化展览展示综合业务紧密相关的四个项目(丹江口工程展览馆布展更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无锡XDG-2019-66号地块开发建设二期项目布展、龙岗国际艺术中心项目之数字艺术展馆分包工程、重庆涪陵展销中心),以及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不排除后续继续对“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投入,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的客观变化及公司业务拓展需求,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如有必要则择机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筹资方案等适时对该项目进行投入及建设。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259.16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76.86万元,前述置换金额合计436.02万元。该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22]009916号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6,622.26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鉴于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开通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180188000092275)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办理完成该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及丝路蓝于2024年12月23日分别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乐支行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丝路账户:774479352422;丝路蓝账户:743279355238),并于2025年1月8日对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乐支行账户:757575616521)办理了注销手续。 |
注1:2024年12月31日的变更总额与2024年12月6日公告变更募集资金事项中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为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注2:2022年3月2日首次投入的补流资金。注3:2024年12月6日用途变更后的补流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丹江口工程展览馆布展更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 | 1,000.00 | 0 | 0 | 0 | 2025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无锡XDG-2019-66号地块开发建设二期项目布展 | 4,500.00 | 0 | 0 | 0 | 2026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龙岗国际艺术中心项目之数字艺术展馆分包工程 | 4,500.00 | 0 | 0 | 0 | 2026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重庆涪陵展销中心 | 2,800.00 | 0 | 0 | 0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3,822.26 | 0 | 0 | 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 | 16,622.26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是根据2021年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其目的是实现公司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和盈利能力。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前政策、市场环境已发生了较大变化,考虑到自身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视觉云平台建设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累积收益用于与公司主营数字化展览展示综合业务紧密相关的四个项目(丹江口工程展览馆布展更新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无锡XDG-2019-66号地块开发建设二期项目布展、龙岗国际艺术中心项目之数字艺术展馆分包工程、重庆涪陵展销中心),以及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