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董明志于2024年12月23日被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被选聘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董明志,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全日制研究生、经济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改制上市主管(1999年),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债券项目主任和中国广核集团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财务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3年),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长(2007年),中广核(苏尼特右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8年),中广核(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9年),山东文登张家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0年),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11年),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和深圳市科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站)、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和中广核财务有限公司专职董事(2022年)。现任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主任,广东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库
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导师、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研究生和审计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会计硕士研究生导师。于2024年12月23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在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2024年12月被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4年参与了一次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1 | 1 | 0 | 0 | 0 | 否 |
2024年度,本人对该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本人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参加了1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核查。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未行使特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 要求,组织公司审计部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公司审计部门加强对各项审计工作的总结及复盘分析;及时汇总记录各部门及公司的整改情况;加强与各领导层的沟通,从根本上纠正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强调加强公司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对于内控缺陷大、内控缺陷多的方面,要增加审计次数、加大审计力度;要根据外审的管理建议书和内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制定管理提升计划和内控健全措施,落实落地见效。在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高度联系,保证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在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年报披露前,本人和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审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整体安排;本人仔细审阅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研究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做好年报工作的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通过与审计师现场沟通、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本人详细了解审计进度,督促审计师严格依照审计计划的安排进行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公司召集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计部门专项会议、专项研讨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及时对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行汇报,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能够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独立董事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积极配合日常工作开展。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或董事会审议。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期内,本人对公司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议,就公司财务报告反馈的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要求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编制财务报告,监督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三)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对聘任岳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投赞成票,其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本人对聘任李萌迪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丁鹏青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岳峰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及财务总监,聘任田万军先生、王国杰先生、宋丽慧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赞成票。上述人员符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最后,本人对公司在2024年给予我们独立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董明志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