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具体岗位的职责、职能、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2)在公司不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每人2万元/季度(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并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4、监事:(1)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监事,按照具体岗位的职责、职能、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2)
在公司不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该等议案分为两项子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子议案一为《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兵、向文胜、陈小华、杨一伍回避表决;子议案二为《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发放及2025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清清、黄晓刚、李挺回避表决。
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向文胜、陈小华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监事均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