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20公司简称:艾森股份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张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梅瑜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1)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3,952,901.75元(含税);(2)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8,592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0,014,144.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综上,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现金分红总额为63,967,046.05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91.07%,占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2.68%。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现状、资产规模、盈余情况、未来投资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54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9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6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1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艾森股份/本公司/公司 | 指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艾森世华 | 指 | 昆山艾森世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南通艾森 | 指 | 艾森半导体材料(南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2,000吨半导体专用材料项目”实施主体 |
新加坡艾森 | 指 | INOFINEPTE.LTD.,公司全资子公司 |
INOFINE | 指 | INOFINECHEMICALSSDNBHD,公司控股子公司 |
艾森投资 | 指 | 昆山艾森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世华管理 | 指 | 昆山世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芯动能 | 指 |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上海成丰 | 指 | 上海成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鹏鼎控股 | 指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屹唐华创 | 指 | 北京屹唐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云栖创投 | 指 | 杭州云栖创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士兰创投 | 指 | 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保腾顺络 | 指 | 深圳保腾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和谐海河 | 指 | 天津和谐海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苏民投资 | 指 | 苏民无锡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海宁艾克斯 | 指 | 海宁艾克斯光谷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芯沛投资 | 指 | 共青城芯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小橡呈财 | 指 | 上海小橡呈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赛橡投资 | 指 | 苏州赛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秋晟资产 | 指 | 上海秋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朗玛投资 | 指 | 朗玛三十九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国发创投 | 指 | 苏州国发科技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南通中金启江 | 指 | 南通中金启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家园1号资管计划 | 指 | 华泰证券资管-宁波银行-华泰艾森股份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华泰创新 | 指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京东方创投 | 指 | 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陶氏化学 | 指 | DowChemicalPacificLtd.及其下属子公司 |
美国杜邦 | 指 | DuPontdeNemours,Inc.及其下属子公司,系陶氏化学和杜邦公司合并后重新拆分 |
日本JSR | 指 | 日本合成橡胶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德国默克、德国Merck | 指 | MerckKGaA及其下属子公司 |
华虹宏力 | 指 | 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
京东方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长电科技 | 指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通富微电 | 指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华天科技 | 指 |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芯片、集成电路 | 指 | IntegratedCircuit,缩写作IC;或称微电路(microcircuit)、微芯 |
(IC) | 片(microchip)、晶片/芯片(chip),在电子学中是一种将电路小型化的方式。IC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
晶圆(wafer) | 指 | 硅半导体集成电路制作所用的硅晶片,由于其形状为圆形,故称为晶圆。在晶圆上可加工制作成各种电路元件结构,而成为有特定电性功能的集成电路产品 |
半导体 | 指 | 广义的半导体产业包括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等行业,上述行业均应用了半导体制造工艺 |
被动元件 | 指 | 无源器件,主要包括电阻,电容,电感等 |
新型电子元件 | 指 | 传感器、片式元器件、光电子器件等 |
传统封装 | 指 | 先将晶圆片切割成单个芯片再进行封装的工艺,主要包括单列直插封装(SIP)、双列直插封装(DIP)、小外形封装(SOP)、小晶体管外形封装(SOT)、晶体管外形封装(TO)、双平面无引脚封装(DFN)、方形扁平无引脚封装(QFN)、方型扁平式封装技术(QFP)等封装形式 |
Turnkey | 指 | 一站式或交钥匙解决方案,指将特定电子化学品与配套试剂或材料搭配形成复配产品,并与具体应用工艺方案和工艺控制、现场服务相结合成整体解决方案,买家购买后可以立即上线使用 |
湿化学品 | 指 | 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各种电子化工材料 |
电镀液 | 指 | 可以扩大金属的阴极电流密度范围、改善镀层的外观、增加溶液抗氧化的稳定性等特点的液体;通常由主盐、导电盐、添加剂及溶剂等构成 |
高温回流焊 | 指 | 贴片安装工艺,通过重新熔化预先分配到PCB焊盘上的焊料实现器件与PCB的机械和电气连接,气体在焊机内循环流动产生高温从而达到焊接目的,温度一般达到260℃ |
光刻 | 指 | 通过涂胶、曝光、显影等工艺,利用化学反应进行微细加工图形转移的技术工艺 |
显影 | 指 | 使已曝光的感光材料显出可见影像的过程 |
蚀刻 | 指 | 将材料使用化学反应或物理撞击作用而移除的技术。通过曝光制版、显影后,将要蚀刻区域的保护膜去除,在蚀刻时接触化学溶液,达到溶解腐蚀的作用,形成凹凸或者镂空成型的效果 |
先进封装 | 指 | 处于前沿的封装形式和技术。目前,带有倒装芯片(FC)结构的封装、晶圆级封装(WLP)、系统级封装(SiP)、2.5D封装、3D封装等均被认为属于先进封装范畴 |
Bumping | 指 | 一种先进封装工艺,在晶圆表面制作凸点以实现芯片电气连接,Bumping工艺提高封装密度,具有高性能、高可靠性的特点 |
RDL | 指 | Re-distributedlayer,重布线层,一种先进封装工艺。在晶圆表面沉积金属层和相应的介质层,并形成金属布线,对I/O端口进行重新布局,将其布局到新的、占位更为宽松的区域 |
TSV | 指 | ThroughSiliconVia,硅通孔技术 |
光刻胶 | 指 | 经光照后,在曝光区能很快地发生光交联或者光分解反应,使树脂的溶解度发生变化的耐蚀刻涂层材料。光刻胶是利用化学反应进行微细加工图形转移的媒体,由感光树脂、增感剂(见光谱增感染料)和溶剂三种主要成分组成的对光敏感的混合液体 |
正性光刻胶 | 指 | 正胶经过曝光后,受到光照的部分变得容易溶解,经过显影后被溶解,只留下未受光照部分形成图形 |
负性光刻胶 | 指 | 负胶经过曝光后,受到光照的部分变得不易溶解,经过显影后,留下光照部分形成图形 |
摩尔定律 | 指 | 集成电路上可以容纳的晶体管数目在大约每经过24个月便会增加一倍 |
OLED | 指 | 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有机发光二极管 |
阵列制造 | 指 | 半导体显示前段制程,将薄膜电晶体制作于玻璃上,主要包含成膜、微影、蚀刻和检查等步骤 |
两膜层、全膜层 | 指 | 应用于OLED像素阵列全部使用光刻胶制作的层次。OLED像素阵列的制作以干法制程为主,由包括门极、栅极、绝缘层、阳极等多层结构组成,根据工艺的不同一般为4~7层,涉及使用光刻胶的具体层次包括GE1(栅极1)、GE2(栅极2)、ILD(栅绝缘层)、PV(钝化层)、SD1(源极漏极1)、SD2(源极漏极2)、AND(阳极),两膜层指应用于其中两个膜层的应用 |
PCB | 指 | PrintedCircuitBoard,印刷电路板,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并为电子元器件提供电气连结 |
HDI | 指 | HighDensityInterconnect,即“高密度互连”,一种采用细线路、微小孔、薄介电层的高密度印制电路板技术 |
SLP | 指 | Substrate-likePCB,指类载板,接近用于半导体封装的IC载板 |
TFT-LCD | 指 | Thinfilmtransistorliquidcrystaldisplay,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股东大会 | 指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艾森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AisenSemiconductorMaterial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ASEM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兵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黄浦江路1647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341 |
公司网址 | http://www.asem.cn |
电子信箱 | ir@ase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陈小华 | 徐雯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 |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 |
电话 | 0512-50103288 | 0512-50103288 |
传真 | 0512-50103111 | 0512-50103111 |
电子信箱 | ir@asem.cn | ir@ase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艾森股份 | 688720 | /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5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耿磊、张扬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刘伟、张帅(2024年1月保荐代表人由刘伟、田来变更为刘伟、张帅)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12月6日-2026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432,188,410.38 | 360,039,281.45 | 20.04 | 323,766,288.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477,519.52 | 32,657,327.71 | 2.51 | 23,284,746.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391,354.26 | 27,164,699.66 | -10.21 | 14,403,274.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18,612.25 | -84,531,832.72 | 不适用 | -48,497,230.55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73,971,489.90 | 1,016,246,943.63 | -4.16 | 441,186,438.38 |
总资产 | 1,244,105,718.42 | 1,279,889,093.54 | -2.80 | 562,255,979.0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49 | -22.45 | 0.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49 | -22.45 | 0.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41 | -31.71 | 0.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9 | 7.17 | 减少3.88个百分点 | 5.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9 | 5.96 | 减少3.57个百分点 | 3.3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62 | 9.08 | 增加1.54个百分点 | 7.3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受益于国内半导体市场的整体复苏,公司把握市场机遇,聚焦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2亿元,同比增长20.04%,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先进封装领域表现出良好的增长趋势,营业收入增长42.24%,带动总体收入实现增长。其中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同比增长9.67%,光刻胶及配套试剂同比增长37.68%。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51%,增长幅度小于收入增长幅度主要原因系:公司深耕半导体行业,坚持自主创新,保持已有配方设计、工艺制备及应用技术等核心技术优势的同时,持续加大在先进封装及晶圆制造领域,尤其光刻胶等高端及“卡脖子”产品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321.39万元,增长40.42%,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62%,较2023年增加1.54个百分点。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0.21%,主要原因系:
(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在先进封装及晶圆制造领域,尤其光刻胶等高端及“卡脖子”产品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321.39万元,增长40.42%。
(2)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晶圆领域的市场开拓,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39.82万元,增长26.83%。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系公司票据收款贴现的现金流入计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明显,主要原因系公司票据收款贴现业务减少,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幅度大于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幅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1,859,701.74 | 103,937,606.26 | 126,488,393.48 | 119,902,708.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510,130.00 | 6,229,356.17 | 10,090,728.07 | 9,647,305.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599,134.29 | 4,597,138.37 | 8,774,003.20 | 7,421,078.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59,362.31 | -15,808,814.88 | -3,141,068.45 | 12,490,633.3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9,597.75 | 二十、1 | -14,072.22 | -3,118.4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718,678.00 | 二十、1 | 6,036,361.00 | 3,163,103.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065,051.92 | 二十、1 | 628,637.97 | 1,471,516.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8,626.45 | 二十、1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 4,445,218.59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301.99 | 二十、1 | -146,001.17 | -157,610.0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05,486.87 | 二十、1 | 1,012,297.53 | 37,637.6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 - | |
合计 | 9,086,165.26 | 二十、1 | 5,492,628.05 | 8,881,472.1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5,224,029.30 | 102,066,701.18 | -103,157,328.12 | 4,065,051.92 |
合计 | 205,224,029.30 | 102,066,701.18 | -103,157,328.12 | 4,065,051.92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在当前半导体行业蓬勃发展且竞争格局日益复杂的大背景下,公司紧密围绕“一主两翼”发展战略稳步前行,以半导体为核心主业,半导体显示和新能源作为重要支撑。公司围绕电子电镀、光刻这两个半导体制造及封装流程中的关键工艺环节,持续深入开展技术攻坚与产业布局,在半导体先进封装、晶圆制造等关键领域均取得了显著进展。
1、经营业绩情况
2024年,半导体行业在历经阶段性调整后,正逐步迈向新的增长周期,但市场竞争依旧极为激烈。在此环境下,公司始终坚定聚焦主营业务,积极优化运营管理模式,深入调整产品结构,大力推进先进封装、晶圆制造等应用领域的技术升级、产品开发以及市场拓展工作。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218.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7.75万元,同比增长2.51%。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一方面得益于行业整体需求的复苏,尤其是先进封装相关产品的需求增加,有力拉动了公司产品的销量,公司在先进封装领域表现出良好的增长趋势。另一方面,公司凭借在电镀液及光刻胶等核心产品上的技术优势,持续扩大在客户端的市场份额。
2024年,公司电镀液及配套试剂销售收入19,608.44万元,同比增长9.67%。电镀液作为芯片制造过程中的关键材料,其技术迭代迅速且市场需求随行业发展不断攀升。公司通过持续研发投入,使电镀液产品性能持续优化,契合了行业对更高精度、更稳定制程的要求,从而实现销售收入稳步增长。
2024年,公司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销售收入9,468.74万元,同比增长37.68%。光刻胶作为半导体制造的核心材料,技术门槛极高,近年来随着国内半导体产业自主可控进程的加速,市场对国产光刻胶需求激增。公司在光刻胶研发上取得的一系列突破,有效推动了该板块销售收入的大幅增长。
2、研发情况半导体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产业,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换代速度极快。公司始终紧跟前沿科技发展趋势,全力推进国产化产业链建设,围绕自身核心技术,基于产业发展动态及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在不断提升技术与产品能力的同时积极拓宽产品品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组合及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和产品开发效率显著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和技术竞争实力持续增强。
公司坚定加大在高端及“卡脖子”产品方面的研发投入,2024年研发投入4,590.17万元,较2023年增长1,321.39万元,增长比例40.42%;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62%,同比增加1.54个百分点。公司研发人员增至78人,研发人员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37.68%,研发团队规模的持续扩大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2024年,公司新增8项在研项目,核心聚焦于先进封装及晶圆制造领域的电镀液及光刻胶产品。为保障这些研发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通过多元渠道持续引进半导体行业的精英人才,组建多支专业研发团队,并配备先进的设施设备。
(1)电镀液及配套试剂
在电镀液及配套试剂领域,经过十几年的技术沉淀与经验积累,公司凭借关键核心技术,产品性能整体已与国际竞争对手相当,部分指标甚至超越国外竞品。目前,公司电镀液产品已构建起丰富且极具竞争力的产品矩阵,在传统封装和先进封装领域均实现了全品类覆盖,并成功实现高端应用领域的市场突破。
在先进封装领域,公司先进封装用电镀液及添加剂已实现多款产品量产供应,广泛应用于Bumping和RDL等工艺。例如,电镀铜基液(高纯硫酸铜)已在华天科技、通富微电实现稳定供应,电镀锡银添加剂已通过长电科技的严格认证并取得小批量订单;先进封装用电镀铜添加剂正处于批次稳定性验证阶段。在晶圆制造领域,公司28nm大马士革铜互连工艺镀铜添加剂产品目前处于产品认证后期阶段;5-14nm先进制程的超高纯硫酸钴基液和添加剂在客户端测试进展顺利,晶圆制造铜制程用清洗液已进入量产放大阶段。公司在电镀液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和市场应用拓展方面处于行业第一方阵。
(2)光刻胶及配套试剂
?先进封装负性光刻胶:产品已覆盖多家主流封装厂,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后续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产品型号,以实现全品类覆盖,不断巩固和扩大在该领域的市场份额。
?晶圆领域PSPI光刻胶:公司自主研发的正性PSPI光刻胶成功获得主流晶圆厂首个国产化订单,打破了美日企业在该领域的长期技术垄断,成为国内首家实现该材料进口替代的企业。自2024年第三季度开始逐步量产,预计2025年将逐步实现规模化出货。同时,公司在PSPI光刻胶方面同步布局了负性PSPI和高感度化学放大型PSPI2025年计划继续推进PSPI产品在先进封装和晶圆厂商的产品认证工作。
?晶圆ICA化学放大光刻胶:在客户端验证测试顺利,部分指标优于国际厂商对标产品,具备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OLED高感光刻胶:用于OLED背板阵列黄光工艺制程,在客户端测试中。在OLED领域,公司与京东方就未来合作方向及战略规划达成共识并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进一步深化技术合作研发,共同致力于打造创新产品,推动关键材料国产化进程,实现半导体显示材料自主可控,提升产业整体价值。
?高厚膜KrF光刻胶:公司已组建国内外专家团队布局KrF光刻胶产品,公司高厚膜KrF光刻胶目前处于实验室研发阶段,力求填补国内空白,为提升我国半导体光刻胶技术水平贡献力量。
3、市场应用情况
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同时覆盖半导体封装、晶圆制造和半导体显示的全链条电子材料公司。随着半导体行业景气度逐步回升,市场需求呈现稳步恢复态势,公司依托在传统封装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与完善的产品布局,相关产品出货量随着行业周期回暖实现持续增长。另外先进封装、晶圆制造领域的市场景气度回升,行业需求逐步企稳并呈现上扬态势,在此趋势下,公司产品不断在先进封装、晶圆制造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和市场应用,在这两大领域收入呈逐年递增的良好态势,为公司整体业绩增长注入强劲动力。此外在当今科技浪潮中,AI技术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强劲势头,AI芯片正朝着高算力、高集成的方向演进,制程工艺愈发先进,极大地推动下游需求增长,进而持续拉升HDI板、IC载板等高端PCB需求。公司精准把握这一市场机遇,将优势产品逐步推向高端的PCB(HDI)、IC应用领域,有效提高国产化率。例如公司填孔电镀铜添加剂产品已成功切入IC载板及类载板SLP领域,并已在国内主流载板厂开展验证测试工作。
4、完成海外并购,加快推进全球化战略
在半导体行业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公司积极实施全球化战略布局。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马来西亚INOFINE公司80%股权,并于2024年12月顺利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事项,INOFINE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INOFINE公司成立于2009年,作为马来西亚本土较早涉足半导体湿电子化学品业务的企业,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INOFINE2024年营业收入3,842.34万元,净利润370.47万元,2025年起INOFINE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东南亚及其他海外业务将成为公司未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已制定详细的业务整合计划,明确将INOFINE的各项职能融入公司各部门的管理架构,全力推动双方在业务、市场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以提升整体组织效能。通过此次并购,公司成功引进具备海外资源与经营管理经验的本土团队,为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产业链协同优势以及系统化服务优势,持续提升在国际半导体市场的影响力与竞争力,与同行业国际企业展开更有力的竞争。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基本情况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围绕电子电镀、光刻两个半导体制造及封装过程中的关键工艺环节,形成了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光刻胶及配套试剂两大产品板块布局,专业致力于为电子行业提供定制化、一站式高端电子化学品及解决方案,聚焦半导体核心材料的国产化。
2、主要产品基本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紧抓产业历史机遇,通过持续自主研究开发,不断在关键半导体材料上实现突破。公司以半导体传统封装的电镀产品起步,逐步掌握了引脚表面处理的全套电子化学品,具体包括电镀液和电镀前后处理化学品。经过多年努力,公司逐步取代国外材料公司成为传统封装电镀化学品领域的国内主力供应商,并逐步向先进封装、晶圆制造及显示面板等领域延伸,形成了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光刻胶及配套试剂两大业务板块。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同时覆盖半导体封装、晶圆制造和半导体显示的全链条电子材料公司。
(1)电镀液及配套试剂
①电镀液电镀液是半导体制造过程中的核心材料之一,由主盐、导电剂、络合剂及各类电镀添加剂组成,其中电镀添加剂是影响电镀功能的核心组分。传统封装领域,公司的电镀液产品主要应用于芯片引脚表面镀锡,主要为基于甲基磺酸的电镀体系,系通过电化学方法在集成电路或电子元件引脚表面沉积一层均匀、致密的纯锡镀层,利用锡导电性好、易钎焊的特性实现集成电路、电子元件与印刷电路板之间良好的焊接和导电性能。
在传统封装产品的基础上,报告期内公司电镀液产品逐步向外资厂商垄断的先进封装及晶圆
制造领域延伸。随着集成电路中互连层数、先进封装中对RDL和铜柱结构使用的增加,铜互连材料需求将持续增长。公司的先进封装电镀产品主要用于先进封装Bumping工艺凸块的制作,可以实现芯片与晶圆、载板之间的电气连接。公司在晶圆制造领域布局的电镀产品包括28nm制程大马士革铜互连工艺镀铜添加剂、5-14nm先进制程的超高纯硫酸钴基液和添加剂。
②电镀前处理化学品集成电路或电子元件在进入电镀液以前的加工处理和清理工序总称为电镀前处理(或预处理)。针对电镀前处理各工艺步骤,公司提供的电镀前处理化学品包括祛毛刺液、除油剂、去氧化剂、活化剂、化抛液等。
③电镀后处理化学品集成电路或电子元件在电镀后的加工处理和清理工序总称为电镀后处理。电镀后处理化学品主要有两类用途:一类用于提高镀层表面质量及抗腐蚀性,有效提高集成电路或电子元件长期存储、高温回流焊的可靠性;另一类用于对电镀治具上残留的镀层进行退镀,以提高电镀效率。针对电镀后处理各工艺步骤,公司提供的电镀后处理化学品包括中和剂、退镀剂等。
(2)光刻胶及配套试剂
①光刻胶根据应用领域,光刻胶可分为PCB光刻胶、显示面板光刻胶和集成电路光刻胶(可进一步细分为先进封装和晶圆制造),其技术壁垒依次提升。国产光刻胶发展起步较晚,与国外先进光刻胶技术相比,国内产品仍有较大差距,目前主要集中在PCB光刻胶、TFT-LCD光刻胶等产品,国内集成电路光刻胶及OLED显示面板光刻胶仍由国外企业占据主导地位。
公司以先进封装负性光刻胶、晶圆用PSPI以及OLED阵列制造用光刻胶等特色工艺光刻胶为突破口,覆盖晶圆制造、先进封装及显示面板等应用领域,成功打破国外垄断,并逐步向先进制程延伸,如ICA化学放大光刻胶、KrF光刻胶。
②光刻胶配套试剂
公司光刻胶配套试剂主要应用于先进封装领域。先进封装要求在晶圆划片前融入封装工艺步骤,具体包括晶圆研磨薄化、线路重排(RDL)、凸块制作(Bumping)及三维硅通孔(TSV)等工艺技术,涉及与晶圆制造相似的涂胶、显影、去胶、蚀刻等工序步骤。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先进封装领域光刻胶配套试剂已经实现批量供应,主要产品包括附着力促进剂、显影液、蚀刻液、去除剂等。
(3)电镀配套材料
除电子化学品外,公司还可以提供电镀工艺配套的锡球、镍饼等阳极金属材料及阳极袋、退镀用胶条等辅材,以满足客户的整体需求。公司销售的锡球主要采用外协加工模式。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为直销模式。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营销体系,与国内多家知名半导体封测厂商、晶圆制造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的产品销售流程包括了解客户需求、取得测试机会、通过客户认证、通过终端客户测试(如有)、小规模量产(如有)及批量供货。
公司有能力为客户提供Turnkey整体解决方案,即除了提供实现特定功能相匹配的电子化学品及配套材料外,还能够提供与产品相适应的应用工艺方案和技术支持等,使得相关产品能够适配不同客户的产线标准和生产工艺,满足下游产品的功能、质量要求。
按照公司向客户交货及结算模式,可以分为非寄售模式和寄售模式两类。非寄售模式下,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公司将商品发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确认收货时实现销售;寄售模式下,公司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的约定将商品发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在客户实际领用时实现销售。
2、采购模式
采购环节是公司品质控制和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办法》等制度对采购活动进行严格控制。
采购管理部负责开发供应商,组织对供应商的评审,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定,及时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单,实施动态管理。采购部门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物料需求等向供应商下发采购订单。公司基于市场行情、向供应商询价以及商业谈判的方式最终确定采购价格。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按照以销定产的总体原则安排生产计划,分为按计划生产和按需生产两种生产模式。
在按计划生产的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销售需求,综合考虑安全库存量和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计划人员会根据近三个月的销售情况与销售部门确认后制定生产计划,一般情况下公司制定的生产计划能够满足客户的定期下单需求。按需生产的模式,是指在客户临时加单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临时加单的需求,针对性安排额外的生产计划。
4、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流程主要包括以下过程:
(1)研发立项阶段
研发部门设立年度/月计划,以对研发项目实施总体规划。研发项目因市场调研情况及产品规划开立课题,由各产品事业部或研发部负责人收集信息、分析需求,并出具相关的需求报告,经研发总监或总经理审核通过后提交管理层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相应的项目立项。项目通过可行性评估后,签发研发任务给到研发部。研发部负责人确定项目负责人,研发任务转化为研发计划。
(2)研发需求确认阶段
项目负责人根据研发计划的规划,确定研发的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产品的主要性能
指标,主要来源于应用需求;②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③历史类似研发项目积累的适用信息;④新产品安全性和适用性至关重要的特性要求,如安全、包装、运输、贮存、环境、卫生等。
(3)产品设计及实验室小试阶段项目负责人根据研发需求,在实验室内组织开展配方设计及测试评估工作,并根据测试结果优化调整配方。
(4)样品试制及研发验证阶段研发部组织有关部门评审研发项目的阶段性结果。研发部负责人负责审核样品试制技术要求,并核准试制样品。试制完成的样品由研发部安排进行产品性能验证,样品检验合格的进入下一研发阶段。如不合格,研发部门分析技术原因,并重新试制或变更配方设计。
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客户的使用及预期用途要求,公司送样至客户现场,使用客户的产线资源对样品进行验证。
(5)中试及产品认证阶段
研发部门完成工艺标准和控制标准的制定,并根据研发验证结果持续优化和调整产品,直至研发成果通过客户实际产线测试,完成最终产品认证。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国内电子化学品材料领域的知名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研发能力、量产经验以及优秀的客户关系。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及新型电子元器件等行业。按照行业的一般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半导体材料行业。公司为国内领先的半导体材料提供商。
公司所处半导体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及研发驱动行业,处于整个半导体产业链的上游环节,对半导体产业发展起着重要支撑作用,行业研发技术门槛较高,具有研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下游客户认证时间长、行业涵盖范围宽,下游应用领域广泛等特点。中国半导体产业供需缺口大,进口替代化是中长期半导体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2)行业的发展阶段及细分领域市场情况
半导体行业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的根基,深度融入现代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为未来科技的持续进步提供不可或缺的支撑。其应用领域极为广泛,横跨消费、通信、工控、医疗、军工和航天等多个关键领域。当下,伴随AI、物联网、智能化、新能源、信息安全以及5G等前沿技术趋势的蓬勃兴起,半导体行业迎来了全新的需求增长点与发展机遇期,为半导体材料企业开辟出广阔的市场空间。
2024年,既是《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发布的十周年节点,也是谋划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对于中国半导体行业而言,构建自主可控、摆脱外部技术掣肘的供应链体系,已成为矢志不渝的长期战略目标。为全力推动半导体材料产业的蓬勃发展,国家积极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从顶层设计层面为半导体行业营造出优越的发展环境。鉴于供应链安全的战略考量,国内半导体制造厂商对关键原材料国产化的需求愈发迫切,这无疑为国内半导体材料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市场契机。
①集成电路湿电子化学品
国内湿化学品行业近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但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部分瓶颈。湿化学品行业投资大,产品获认证过程繁琐,周期长,生产商需长期投入、持续研发,还需配备高素质从业人员。国产湿化学品与国外龙头企业美国杜邦、德国BASF等相比,在高端产品性能及规模上尚有较大差距,缺乏在多个品种均拥有较高市占率的龙头企业,特别是在集成电路先进制程用产品上差距明显。
公司的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主要面向集成电路封装湿电子化学品市场。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的数据,2023年中国集成电路后道封装(即后道工艺,含传统封装与先进封装)用湿化学品市场规模14.0亿元,同比下降5.4%。随着晶圆制造工艺的不断提升,对与之配套的封测技术同步要求提高,传统封装技术的发展将趋于平稳,先进封装技术的应用将进一步加强,对湿化学品的需求量也将随之增加,预计2025年中国集成电路封装用湿化学品市场规模将达到16.3亿元。
2021~2025年中国集成电路后道封装用湿化学品市场规模(来源:CEMIA)
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的数据,2023年中国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即前道工艺)用湿化学品市场规模58.8亿元,同比下降2.2%。随着国内诸多晶圆厂的投产,湿化学品的需求量也将随之增加,预计到2025年中国集成电路前道晶圆制造用湿化学品市场规模将增长至69.8亿元。
2021~2025年中国集成电路前道晶圆制造用湿化学品市场规模(来源:CEMIA)综合前道晶圆制造与后道封装领域来看,2023年中国集成电路用湿化学品总体市场规模达到
72.8亿元,同比下降2.8%。预计2025年将增长至86.1亿元。
总体上,集成电路用通用类湿化学品,特别是用量较大的无机类品种无论成熟工艺还是先进工艺(28~14nm),国内都已取得了较好发展,有机类产品有待进一步加强。复配类产品进展相对较慢,特别是集成电路12英寸晶圆28nm以下先进技术节点所用的复配类湿化学品,基本依赖于进口,核心技术难题亟需尽快突破。
②光刻胶市场概况
光刻胶作为电子化学品领域技术壁垒极高的关键材料,其研发与生产难度极大。长期以来,我国光刻胶产业,特别是集成电路用光刻胶的发展进程相对迟缓。自2008年起,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大力扶持以及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崛起的双重推动下,这一局面逐步得到改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足集成电路用光刻胶及其相关产品的产业化技术研发,部分产品也成功进入市场应用环节。但不可忽视的是,目前国内光刻胶产品仍主要集中于PCB光刻胶、TFT-LCD光刻胶等中低端领域。在OLED显示面板和集成电路用光刻胶等中高端产品市场,国内企业的供应能力严重不足,仍需大量依赖进口,国产光刻胶正处于艰难的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型升级阶段。
按照曝光光源波长进行细分,光刻胶主要可分为g线光刻胶(436nm)、i线光刻胶(365nm)、KrF光刻胶(248nm)、ArF光刻胶(193nm)和EUV光刻胶(13.5nm)。参考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当前我国g/i线光刻胶的国产化率仅在20%-25%,仍处于较低水平;KrF光刻胶整体国产化率约为3%;ArF光刻胶整体国产化率更是不足1%。这表明,在光刻胶高端细分领域,国内企业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仍存在巨大差距,同时也意味着国产替代空间广阔。
依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CEMIA)的统计数据,2023年中国集成电路光刻胶市场规模达到72.63亿元,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至85.58亿元。
其中,2023年中国集成电路晶圆制造用光刻胶市场规模达到49.39亿元,同比2022年的46.93亿元增长5.24%。随着行业的持续发展,预计到2025年,这一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至58.61亿
元。从产品结构来看,2023年中国集成电路晶圆制造用g/i线光刻胶市场规模为5.88亿元,KrF光刻胶市场规模为22.53亿元,ArF光刻胶市场规模为3.89亿元,ArFi光刻胶市场规模为9.11亿元,PSPI光刻胶市场规模为7.97亿元。
2021~2025年中国集成电路晶圆制造用光刻胶细分产品市场规模(来源:CEMIA)在集成电路封装用光刻胶市场,2023年市场规模达到11.31亿元,较2022年的10.68亿元增长了5.9%。预计到2025年,该市场规模将增长至13.69亿元。其中,2023年中国集成电路封装用g/i线光刻胶市场规模为5.47亿元,PSPI光刻胶市场规模为3.96亿元,其他光刻胶市场规模为2.49亿元。
2021~2025年中国集成电路封装用光刻胶细分产品市场规模(来源:CEMIA)在PSPI(光敏聚酰亚胺)领域,PSPI同样采用g/i线曝光光源,其不仅具备光刻功能,还可作为介电材料,用于制作集成电路中的阻挡层,承担特定的绝缘和保护作用,且在形态完成后无需从晶圆上去除,对产品可靠性要求极高,技术难度甚至超越普通光刻胶。目前,国内PSPI产品高度依赖从美国HDM公司、日本东丽公司等国外厂商进口。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的数据,2023年中国集成电路用PSPI光刻胶市场规模总计11.93亿元,预计到2025年将增长至13.28亿
元。这一市场现状既凸显了国内企业在该领域面临的严峻挑战,也为具备研发实力的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遇。
2021~2025年中国集成电路用PSPI光刻胶市场规模(来源:CEMIA)
(3)行业基本特点及主要技术门槛
①行业基本特点A.国家政策与产业资本支持力度大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材料行业,始终是国家重点支持与鼓励发展的战略性行业。当前,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以及科技部等众多国家机构和部门,通过发布各类纲领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发展规划以及指导性文件等多种方式,从多层次、多维度、全方位对半导体材料全产业链给予大力扶持。这一系列政策举措为半导体材料行业注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在产业政策的有力引导下,公司所在行业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坚实保障。
B.行业壁垒高集成电路领域湿化学品的研发,融合了化学、电化学、电子材料、半导体电子工程等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专业性极强,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从产品特性来看,应用于集成电路领域的湿化学品,尤其是功能性配方类化学品,其研发及产业化应用过程中需要攻克一系列难题,包括原料提纯、金属杂质颗粒及有机物含量控制、痕量分析检验方法、添加剂功能组分作用机理及其合成、生产工艺控制以及包装物流等。这对企业的研发生产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从研发到产业化,再到最终成功导入市场,往往需要耗费数年时间。同时,严格的客户评估、认证制度以及持续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使得湿化学品企业与下游客户之间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一旦企业成功进入客户的供应体系,便具有较高的客户粘性,很难被轻易替代。此外,已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为维持竞争优势,会采取多种手段保护知识产权,这对新进入企业构成了短期内难以逾越的技术壁垒。
C.半导体材料国产化趋势明显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的数据,2023年我国集成电路湿化学品整体国产化率为44%。然而,在先进技术节点所需的功能湿化学品领域,基本仍依赖进口。在先进封装用电镀添加剂市场,国外企业占据主导地位,核心技术难题亟待突破。
光刻胶作为电子化学品中技术壁垒最高的材料,长期以来,我国光刻胶产业整体发展较为缓慢,特别是在集成电路用光刻胶方面。国产光刻胶目前主要集中在PCB、TFT-LCD领域,集成电路用光刻胶则主要依赖进口。随着国内半导体产业自主可控需求的日益迫切,半导体材料国产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国内企业正加大研发投入,逐步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在部分领域已取得一定突破,但在高端产品领域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D.客户认证周期较长
公司客户所处的集成电路、电子元件及显示面板行业,对电子化学品等材料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高度重视。产品通常需要经过客户极为严格的认证流程。电子化学品行业的认证周期普遍较长,新产品从研发阶段到正式实现产业化,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必须通过客户长期且严格的认证。这是因为电子化学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下游产品的性能、良率和可靠性,客户为确保自身产品质量和生产稳定性,对供应商的筛选极为谨慎。一旦供应商通过认证并进入供应体系,双方往往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②主要技术门槛
电镀液及配套试剂作为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的关键功能湿电子化学品,其主要技术壁垒集中在复配配方、生产工艺以及产品质量把控等方面。研发企业需要在电镀领域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理解电镀过程中的化学反应机理和工艺参数要求,才能开发出性能优异的产品。
同时,电镀液产品在实现量产之前,必须通过下游客户的严格测试认证。然而,研发企业获得测试认证的机会面临着较高的技术门槛。在集成电路封装领域,电镀工艺沉积的金属直接构成集成电路的组成部分,对产品的良率和性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封测厂商及芯片的终端客户对于这类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材料的引进和更换持极为谨慎的态度。因此,客户通常更倾向于与具有丰富行业经验、雄厚技术实力的供应商合作,一般的电子化学品企业很难获得参与测试认证的机会。
公司的光刻胶配套试剂与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同属应用于集成电路封装的功能湿电子化学品,具有相似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复配配方的研发、生产工艺的优化以及产品质量的精准把控上。研发企业需要具备先进封装光刻工序的丰富实践经验,深入了解光刻过程中的光学、化学和物理原理,能够根据不同的光刻需求开发出相应的配套试剂。并且,企业还需要成功获得下游客户的测试认证机会,并实现产品的商业化应用,这一系列环节均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对企业的综合实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在功能性湿化学品及光刻胶领域,国外企业凭借长期积累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市场份额优势,占据着明显的主导地位。在先进封装用电镀化学品及光刻胶产品市场,国外企业更是牢牢把控着市场主导权,全球主要供应商均为国际知名公司,如美国杜邦、日本JSR、日本TOK、德国Merck等。在集成电路领域用湿化学品市场,国外公司同样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国内企业的全球市场占有率仅约为9%。尽管我国湿化学品市场规模近年来逐年扩大,在全球市场份额中的占比也稳步提升,但国内湿化学品企业的发展速度仍难以满足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特别是在集成电路先进技术节点用功能湿化学品领域,与欧美企业相比,在规模和技术水平上仍存在较大差距。欧美企业凭借其先发优势和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在全球以及国内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功能性湿化学品及光刻胶行业技术门槛极高,国内化学品企业在市场份额方面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国内能够实现量产并形成稳定供应的产品主要集中在电镀液、硅蚀刻液、28nm以上技术节点用各类光刻胶去除剂等有限领域。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的数据,2023年,我国集成电路用湿化学品整体国产化率达到44%,g/i线光刻胶的国产化率在20%-25%之间,仍处于较低水平;KrF光刻胶整体国产化率约为3%;ArF光刻胶整体国产化率不足1%。这表明国内企业在光刻胶高端产品领域的突破仍任重道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和技术积累,以半导体传统封装电镀系列化学品为起点,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技术攻坚,成功构建了完备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和丰富的产品系列。公司不断发力,逐步取代国外材料公司在该领域的市场份额,已成为该领域引领研发与应用的龙头企业之一。根据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的数据,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在集成电路封装(涵盖集成电路先进封装及传统封装)用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市场的占有率(按销售量计算)均超过20%,在国内市场排名前二。2024年,公司在国内集成电路封装市场份额仍稳居前二。
在先进封装、晶圆制造及OLED阵列制造领域,公司在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光刻胶及配套试剂等关键产品方面已实现技术突破。尽管上述领域的相关产品目前仍主要由国外企业供应,但公司已成功跻身国内第一梯队供应商行列。公司相关产品的技术突破和规模供应,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在半导体关键材料领域竞争力的提升,为实现半导体材料国产化替代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作为第一批被工信部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时拥有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荣誉资质。在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了昆山千灯镇人民政府颁发的“2023年度千灯镇科创突出贡献奖”,以及“2023年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昆山市优秀创新企业”“苏州民营企业创新100强”“江苏省三星级上云企业”等多项荣誉。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公司过往发展成绩的高度认可,也为公司未来在行业内持续深耕、提升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湿化学品在半导体行业,尤其是集成电路制造工艺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对湿法工艺的技术要求持续攀升。湿化学品的质量对产品良率、电性能及可靠性的影响愈发显著。
对于功能性湿化学品而言,随着新结构、新器件和新材料的不断涌现,主流芯片制造企业之间的技术路线和工艺需求差异日益增大。满足市场多样化的功能需求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核心趋势。例如,在实现特定刻蚀、电镀和清洗工艺要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衬底材料的损伤,改善晶片表面微观特征,降低产品缺陷率,提升产品良率和可靠性等。
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产品验证和测试,在集成电路封装电镀领域已占据超过20%的国内市场份额,成为国内传统封装电镀化学品的主要供应商。未来,公司将继续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产品性能,拓展在先进封装等新兴领域的市场份额,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具针对性的湿化学品解决方案。
(2)光刻胶
在芯片前道制程遵循摩尔定律向更小尺寸不断演进的同时,芯片封装领域也不断涌现出新的封装形式创新。其中,Bumping工艺作为近20年来推动先进封装形式快速发展的核心基础工艺,在各类芯片的封装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使得先进封装成为当前集成电路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
在先进封装领域,线路重排(RDL)、硅通孔(TSV)、凸块(Bumping)等技术在高性能芯片封装产品中的应用日益普及,这对光刻胶的设计和制造提出了更为复杂和严苛的要求。例如,需要光刻胶具备更高的分辨率、更好的粘附性、更低的线宽粗糙度以及更优异的耐蚀刻性能等。
我国光刻胶行业起步相对较晚,市场需求量远远超过国内产量。目前,国内光刻胶产量主要集中于PCB领域、TFT-LCD领域,晶圆制造、先进封装及OLED显示面板用光刻胶仍严重依赖进口。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光刻胶及配套试剂均为配方型化学品,需要适配下游客户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终端应用需求。终端电子产品不断更新迭代、下游集成电路、电子元件及显示面板等行业的工艺技术持续演进,对电子化学品企业的配方研发、生产工艺控制、产品应用等综合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电子化学品企业具备持续研发和创新的能力。
经过多年探索和积累,公司通过反复科学实验、长期实践应用掌握了电子化学品领域的复配配方技术、生产工艺技术及产品应用技术。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主要代表产品 | 核心技术简介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技术所处阶段 | 技术来源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主要代表产品 | 核心技术简介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技术所处阶段 | 技术来源 |
1 | 复配配方技术 | 公司各类电子化学品 | 通过电化学实验等方法试验评估及优化配方设计,根据各类组分的功能特性,选取合适的组分,并平衡各组分的含量及配比 | 1、每种组分对配方产品的性能指标和技术功能都具有重要意义。组分、比例的调整以及组分之间相互交叉作用,都会对试剂最终的整体功能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甚至改变试剂性能。2、公司综合考虑不同组分的特性,基于大量实验数据、电子化学品应用经验调整配方的组分、含量和配比,以满足下游特定用途、功能和工艺要求,提高电子化学品的稳定性及可靠性。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2 | 化学及电解去溢料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电镀液配套试剂-祛毛刺液 | 用于电镀前去除基材表面因集成电路塑封残留的毛刺或溢料,且不损伤塑封体 | 1、采用独特的原料配比,将有机溶剂和无机溶剂配合使用,具有导电性好、处理高效、电流效率高等特点,更节能环保;2、袪毛刺和除油清洗一步完成,去除溢料(毛刺)的同时将前道工序残留的异物清洗干净,提高产品使用效果及效率,保证镀层的结合力;3、安全节能,工艺温度更低,公司袪毛刺液使用温度为50-80℃,与传统110-140℃高温袪毛刺技术相比更加节能环保;4、适用于各种环氧树脂塑封料(包括绿色环保塑封材料)、各种引线框架基材;5、对塑封料本体无损伤,不会导致塑封料分层,保证封装产品质量可靠。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3 | 环保清洗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电镀液配套试剂-退镀液、除油剂、去氧化剂、活化剂等 | 用于电镀前后处理中去除有机沾污、氧化层、酸液残留、添加剂薄膜等,以及电镀治具残留镀层的退除 | 1、用环保的有机溶剂替代有毒有害溶剂,以水基体系替代非水溶体系;2、采用独特的组分和配比,将有机溶剂和无机溶剂配合使用,提升清洗效果;3、采用环保的清洗机理,达到清洗去除效果的同时,减少废气废液排放和对环境的危害;4、可持续循环使用,延长化学品的使用寿命,节约成本,利于环保。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4 | 防高温回流焊变色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电镀液配套试剂-中和剂 | 电镀后处理时使用该产品浸泡后,镀锡层在高温回流焊、不良存放条件下具有较好的防变色、防腐蚀效果 | 1、采用独特原料配比,结合国际主流的有机螯合技术,减少锡镀层在高温焊接时锡镀层变色而焊接不良的问题;2、在电镀后处理时使用含少量防变色剂产品的溶液常温浸泡10-90秒,洗净烤干后的镀锡层在做高温回流焊时不变色,焊接性能好,焊点圆滑饱满;3、抗贮存变色12个月以上;260℃回流焊3个循环不变色。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5 | 电镀液抗氧化添加剂制备及应用技术 | 电镀液-抗氧化剂 | 防止镀锡用甲基磺酸锡溶液氧化 | 1、在甲基磺酸锡溶液中加入抗氧化剂能够延迟电镀液发生浑浊的时间,明显提高抗氧化效果。电镀液可以维持3年以上的清澈状态,有效提升客户的生产效率,降低客户产线维护成本;2、产品品质稳定,产品中所含杂质含量低(如硫酸盐、氯化物、总氯等),满足电子电镀市场的需求。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主要代表产品 | 核心技术简介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技术所处阶段 | 技术来源 |
6 | 电镀效果增益添加剂制备及应用技术 | 电镀液-镀锡添加剂 | 公司生产的多种产品可以实现电镀增益效果:例如,电镀添加剂可在较低温度下取得相似电镀效果;经锡球浸泡液处理后的锡球,在电解过程中不容易产生锡泥,电镀液可以长期保持澄清,提高了锡球利用率,保证电镀质量 | 1、镀层性能稳定:镀层均匀(CPK>1.67)、纯锡镀层外观光泽白皙且镀层中碳硫杂质含量低,可焊性好;2、镀层结晶平整,鹅卵石型的晶格,晶粒之间无缝隙;3、采用独特的组分配比,使电镀液具有泡沫小、成分稳定、绿色环保等优点;4、电流效率较高(98%以上)、电流密度范围宽(5-30ASD),且可以有效维持镀液中的锡离子浓度,在生产期间降低额外补充甲基磺酸锡的需要,降低客户生产成本(千安培小时添加250-350ml);5、镀层锡须考核结果较好,满足JESD201行业标准要求,有效保证产品的性能可靠性。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7 | 非金属底材上的表面金属化产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电镀液-化学铜 | 可实现在超细线路密集区、大面积区、坡度区、盲孔区等各种图案电路区域的完整镀铜 | 1、镀层均匀、无溢镀和漏镀现象。镀层性能可靠,结合力强。铜晶粒细致,镀层外观红亮;2、采用新型络合剂和不含游离氰化物的稳定剂,有利于水处理和环保;3、上铜速率快,药水稳定性高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8 | 凸块铜/锡银电镀液制备及应用技术 | 电镀液-电镀锡银/电镀铜添加剂 | 用于先进封装的铜凸块制作 | 达到国际竞品相同性能水平,满足客户工艺需求:1、Bump推力>2g/mil2,凸块结合力强;2、Bumping高度均匀性好,差异小于10%;3、凸块锡银电流密度高于5ASD,生产效率高。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9 | HDI高速填孔添加剂制备及应用技术 | 电镀液-HDI镀铜添加剂 | 用于高电流密度HDI填孔镀铜制程 | 1、电流效率高,应用电流密度达到5-10ASD,高于传统的1-3ASD,提升客户生产效率;2、填孔凹陷小,电镀完成后盲孔凹陷控制在5-10?m,一般填孔镀铜盲孔凹陷在5-15?m,更小的盲孔凹陷有利于客户产品表面贴装;3、优秀的深镀能力。满足盲孔填平的情况下。通孔深镀能力能达到80%,一般填孔镀铜在通孔的深镀能力通常只有60-70%,更好的深镀能力在满足通孔的铜厚需求的前提下减少表面镀铜厚度,从而节约成本。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10 | Bumping厚膜负性光刻胶制备及应用技术 | 先进封装用g/i线负性光刻胶 | 用于先进封装的凸块图形制作 | 1、满足8吋、12吋晶圆Bumping工艺主流应用要求,多项指标达到国际竞品水平,已完成客户认证并批量供应;2、采用高固含量的树脂及有效聚合剂、有机表面活性剂,有效提高光刻胶的流平性能,尤其擅长消除旋转涂布产生的膜厚偏差,保证曝光质量,使后续工艺中的电镀铜厚度符合要求;3、使用改性树脂,降低感光特性,在大剂量曝光和长时间显影后,图形的顶部线宽和底部线宽没有明显的变化,使得图形的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主要代表产品 | 核心技术简介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技术所处阶段 | 技术来源 |
角度控制在85-90°之间;4、采用特殊的增黏剂,有效的增加光刻胶和基材的粘附性,同时可以加强光刻胶自身的结合力,抵抗电镀液的侵蚀;5、涂布50?m膜厚时,Uniformity(涂布均一性)能够控制在5%以下;涂布110?m膜厚时,Uniformity(涂布均一性)控制在10%以下。 | ||||||
11 | 晶圆制造用i线光刻胶制备及应用技术 | 晶圆制造用i线正性光刻胶 | 用于晶圆制造的光刻工艺 | 1、晶圆制造用i线光刻胶已在华虹宏力完成产品认证并小批量供应,可用于8吋晶圆厂,多项指标达到国际竞品水平;2、通过采用低碱溶速率、高耐蚀刻的树脂配合高酯化比的i线光敏剂,提升光刻胶在光刻机上应用宽容度,既能满足i线工艺的曝光宽容度,又可以满足蚀刻工艺的耐蚀刻特性;3、采用低金属含量的纯化溶剂和其他组分,控制金属离子浓度低于10ppb,满足晶圆厂生产需求;4、采用的特殊流平剂,提升涂布的均一性,光刻胶涂布后的厚度高低差小于20nm。 | 小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12 | OLED光刻胶制备及应用技术 | OLED阵列制造的正性光刻胶 | 用于OLED阵列制造的光刻工序 | 1、OLED阵列制造的正性光刻胶(两膜层)已经过京东方六代OLED产线上线测试,多项指标与竞品基本一致。目前已完成两膜层认证并小批量供应;2、采用特殊添加剂改善光刻胶的表面张力和流平特性,使得光刻胶在大尺寸面板上涂布、抽真空、烘烤不产生mura,Uniformity(涂布均一性)达到3%之内;3、通过使用改良的酚醛树脂,提高了光刻胶应用的分辨率(2?m)的同时,也提高了光刻胶的耐干刻能力;4、使用高酯化比的光敏剂,能有效降低光刻胶的曝光量,提高感度。 | 小批量生产 | 在受让技术的基础上自主研发 |
13 | 附着力促进剂制备及应用技术 | 光刻胶配套试剂-附着力促进剂 | 用于提高光刻胶涂布后与晶圆之间的附着力 | 1、采用具有独特官能团的硅烷组合及配比,提高了光刻胶、钝化膜或PI膜等涂层与各种底材之间的结合力。涂布后无颗粒、无气泡,显影后无残留、无剥离,蚀刻后外观合格,结合力强,剪切力高,可靠性好;2、产品稳定性好,解决了附着力促进剂容易产生沉淀、稳定性差及储存寿命短的问题。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14 | 防腐蚀显影液制备及应用技术 | 光刻胶配套试剂-显影液 | 用于光刻胶的显影,对含铝基材具有缓蚀的作用 | 1、采用独特的铝缓蚀剂组合及配比,极大地降低了显影液对含铝基材的腐蚀,有效保护铝材,提高了不同制程条件下成品的良率;2、实用性好,具有较好的显影选择比及均匀性,显影时间窗口宽,显影干净,未曝光区域损失较小,不会形成泡沫,使用寿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主要代表产品 | 核心技术简介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技术所处阶段 | 技术来源 |
命长。 | ||||||
15 | 防腐蚀及高效率剥离液制备及应用技术 | 光刻胶配套试剂-去除剂 | 用于光刻胶的去除,满足先进封装工艺的需求 | 1、采用独特的金属缓蚀剂组合及配比,极大地降低了光刻胶去除剂对金属基材的腐蚀,有效保护各种金属基材,提高了不同制程条件下成品的良率;2、剥离光刻胶能力强,对光刻胶具有强大的溶解清除能力,去胶速度快,去胶后无胶残留,去除剂易被水清洗干净,去胶后铜面无氧化;3、安全节能,工艺温度更低,通常使用温度为30-60℃,与传统60-80℃高温光刻胶剥离技术相比更加节能环保。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16 | Bumping蚀刻液制备及应用技术 | 光刻胶配套试剂-蚀刻液 | 用于先进封装RDL层及UBM刻蚀工序 | 1、公司的蚀刻液在客户的Bumping产线已经稳定量产应用;2、蚀刻速率在整个使用寿命周期内保持稳定,初始和寿命末期的蚀刻速率相差小于10%;3、蚀刻时对铝、镍、锡银等其他金属层的腐蚀速率极低,确保产品可靠性;4、RDL层蚀刻后的铜形貌细腻均匀,适用于AOI自动检测。 | 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17 | 晶圆制造用PSPI制备及应用技术 | 正性PSPI光刻胶 | 用于功率半导体器件应力缓冲层及平坦绝缘层 | 1、满足6吋、8吋晶圆制造工艺主流应用要求,多项指标达到国际竞品水平,已完成客户认证并小批量供应;2、自主设计开发PSPI树脂结构,开发聚合过程控制技术,有效对PSPI树脂的批次稳定性进行控制,核心指标波动<0.1%。3、采用PSPI树脂、架桥剂、光敏剂等,获得了优异机械性能、高热稳定性、高韧性、高可靠性的膜,满足功率半导体器件制造的要求。4、引入嵌段共聚方法,和架桥剂形成协同作用,相较于竞品,进一步降低了PSPI在后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热应力。5、采用特殊的增黏剂,有效的增加PSPI和基材的粘附性。 | 小批量生产 | 自主研发 |
18 | 化学放大型高感度PSPI制备及应用技术 | 高感度正性PSPI光刻胶 | 用于12寸晶圆制造的应力缓冲层及平坦化绝缘层 | 1、满足12吋晶圆制造工艺主流应用要求,多项指标达到国际竞品水平,满足客户需求;2、自主设计开发改性PSPI树脂结构,其ADR<100A/s。开发聚合过程控制技术,有效对PSPI树脂的批次稳定性进行控制,核心指标波动<0.1%。3、采用PSPI树脂、产酸剂、架桥剂、等,获得了极高感度(<150mJ/cm2@10μmF.T.),优异机械性能、高热稳定性、高韧性、高可靠性的膜,满足功率半导体器件制造的要求。4、采用特殊的增黏剂,有效的增加PSPI和基材的粘附性。 | 客户认证 | 自主研发 |
19 | 先进封装用PSPI制备及应用技术 | 负性PSPI光刻胶 | 用于先进封装应力缓冲层、平坦绝缘层、RDL层间绝缘层等 | 1、满足8吋、12吋晶圆Bumping、RDL工艺主流应用要求,多项指标达到国际竞品水平;2、自主设计开发PSPI树脂结构,其金属离子含量<100ppb,氯含量<1ppm。 | 客户认证 | 自主研发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主要代表产品 | 核心技术简介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技术所处阶段 | 技术来源 |
开发聚合过程控制技术,有效对PSPI树脂的批次稳定性进行控制,核心指标波动<0.1%。3、采用PSPI树脂、交联剂、光引发剂等,获得了优异机械性能、高热稳定性、高韧性、高可靠性的膜,满足先进封装制造的要求。4、采用特殊的增黏剂,有效的增加PSPI和各种基材的粘附性。 | ||||||
20 | 高AR比厚膜KrF光刻胶制备及应用技术 | 晶圆制造用厚膜KrF正性光刻胶 | 用于晶圆制造的光刻工艺 | 1、采用特殊PHS类型树脂及光致产酸剂(PAG)实现厚膜条件下的高透过性,以形成陡直的侧壁,使光刻图形的纵横比达到较高的数值;2、采用新型表面活性剂,提升高厚膜的涂布均一性,光刻胶涂布后的膜厚差异<1.5%;3、调整使用新型PAG,控制阴离子大小即H+扩散能力,提高KrF光刻胶的DOF和EL;4、采用低金属含量的纯化溶剂和其他组分,控制金属离子浓度低于10ppb,满足晶圆厂生产需求。 | 研发中 | 自主研发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已获授予专利权的专利40项,其中发明专利37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9 | 2 | 84 | 37 |
实用新型专利 | 6 | 2 | 6 | 2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1 | 1 | 1 | 1 |
其他 | ||||
合计 | 26 | 5 | 91 | 40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45,901,741.61 | 32,687,858.97 | 40.42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45,901,741.61 | 32,687,858.97 | 40.4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62 | 9.08 | 增加1.5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研发费用4,590.17万元,同比增长40.42%,主要原因系公司进一步加大先进封装及晶圆制造领域,尤其光刻胶等高端及“卡脖子”产品的研发投入。其中职工薪酬、折旧费用、技术服务费、水电费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54.33万元、317.35万元、222.70万元和175.52万元。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高端半导体被动元件封装用高性能绝缘油墨的研发 | 1,152.00 | 170.62 | 1,091.22 | 初步量产阶段 | (1)采用线型酚醛树脂与低α辐射无机填料的搭配组合,通过优化配方,保证油墨具有良好的耐候性、热稳定性、绝缘性,并满足先进封装对低α放射等级的要求;(2)采用三辊研磨分散技术,通过采用先进的三辊研磨机,保证油墨的细度达到5μm以下;(3)产品抗硫化能力的特别要求 | 低辐射及抗硫化能力经测试满足特殊使用场景下最高可靠性指标要求 | 应用于集成电路领域,主要用于被动元件封装领域 |
2 | LTPS阵列制作用正性光刻胶 | 680.00 | 195.53 | 692.67 | 初步量产阶段 | (1)感度与国际竞品相当;(2)涂布均匀性满足≤3%要求,无Mura;(3)无Peeling(剥离);(4)耐干刻性能与国际竞品相当;(5)适合LTPS阵列全膜层 | 对标国际竞品,公司产品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产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半导体显示领域,主要是LTPS制程 |
3 | 先进封装用负性PSPI | 1,025.00 | 397.69 | 956.52 | 客户端验证阶段 | (1)优异的材料稳定性和过程稳定性,满足在材料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对PSPI的要求,具备良好的工艺窗口;(2)通过聚合物结构设计及纯化技术,保证材料具有优异的机械性能、电学性能以及热稳定性,满足先进封装制程对材料性能的要求;(3)通过特殊的结构和配方设计,保证PSPI对铜及其他材料具有优异的结合力 | 对标国际竞品,公司产品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产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集成电路先进封装领域 |
4 | 晶圆制造钝化防护层用正性PSPI | 820.00 | 347.53 | 840.77 | 小批量交付阶段 | (1)优异的材料稳定性和过程稳定性,满足在材料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对PSPI的要求,具备良好的工艺窗口;(2)通过聚合物结构设计及纯化技术,保证材料具有优异的机械性能、电学性能以及热稳定性,满足晶圆制造对材料性能的要求;(3)通过特殊的结构和配方设计,保证PSPI对各种基 | 对标国际竞品,公司产品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产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半导体晶圆制造领域 |
板具有优异的结合力 | ||||||||
5 | 大马士革铜互联工艺镀铜添加剂 | 1,350.00 | 432.78 | 1,324.76 | 客户端验证阶段 | (1)解决公司在大马士革电镀领域的技术空白,并为公司将来开发更高阶产品(5-14nm节点)奠定技术和市场基础;(2)协助客户实现28nm全流程国产化,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 | 对标国际竞品,公司产品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产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半导体晶圆制造领域 |
6 | IC先进封装电镀铜添加剂 | 610.00 | 181.06 | 609.65 | 验证批次稳定性阶段 | (1)适应大电流镀铜应用;(2)能同时应用Bumping、RDL等工艺应用;(3)铜柱顶端平整,凹陷或突起不超过3μm | 对标国际竞品,公司产品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产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集成电路先进封装领域 |
7 | 晶圆制造铜制程用清洗液 | 880.00 | 344.93 | 850.27 | 正式量产阶段 | 研发一种晶圆制造过程中Cu-CMP后清洗液,非TMAH体系。具有以下特性:(1)与金属材料相容性好,低的铜,钽,钴腐蚀速率;(2)与介电材料相容性好,TEOS等腐蚀速率低;(3)优异的颗粒清洗能力;(4)清洗铜表面后防止铜再次氧化;(5)药水金属杂质含量和颗粒物含量与竞品相当 | 对标国外竞品,公司产品目前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竞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半导体晶圆制造领域 |
8 | 芯片用超纯硫酸铜的研发 | 487.00 | 187.46 | 371.10 | 客户端验证阶段 | 配套大马士革电镀液使用,满足28nm电镀节点要求。技术指标为:溶液中金属杂质总量小于5ppm,有机物含量小于10ppm,颗粒(>0.20μm)小于200unit/ml | 对标国外竞品,公司产品目前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竞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半导体晶圆制造领域 |
9 | AS7100晶圆用化学放大正胶 | 1,070.00 | 334.59 | 699.92 | 客户端验证阶段 | 研发一款高膜厚应用的化学放大型正性光刻胶,5μm厚度下满足AR>5,分辨率1μm以内的应用要求;金属杂质含量控制小于10ppb | 对标国外竞品,公司产品目前在客户端的测试结果与国际竞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半导体晶圆制造领域 |
10 | 新一代集成电路用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 | 277.00 | 148.30 | 213.91 | 正式量产阶段 | 湿电子化学品性能良好,满足客户工艺需求,扩大市场占有率。 | 对标国外竞品 | 应用于集成电路先进封装领域 |
11 | 封装基板(ICSubstrate)的酸铜添加剂 | 230.00 | 116.24 | 116.24 | 实验室测试阶段 | (1)通过精确控制电镀过程中的各项参数,提高线路的细线精度和均匀性,有效提高线路的集成度和性能。(2)采用高填充率电镀技术,有效提高线路的导电率,降低线路的电阻,减少线路发热,有效提高线路的抗蚀性,延长线路的使用寿命。(3)通过提高添加剂的使用效率,降低添加剂的用量,减少电镀过程中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有效降低线路的生产成本。 | 对标国际竞品,公司产品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产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集成电路先进封装领域 |
12 | PLP封装基板用高性能电镀添加剂 | 440.00 | 254.28 | 254.28 | 实验室测试阶段 | (1)通过配方设计,配合添加剂体系协同优化技术,通过引入新型功能基团,使得电镀添加剂具有更强的吸附能力或更广泛的分散性,能够在电镀过程中更均匀地覆盖在基材表面,从而避免局部过度沉积或不足的问题,提高镀层的整体均匀性。(2)采用一些具有特殊的化学结构的新型功能基团,能够与镀层金属离子形成更稳定的化学键,从而减少镀层内部的应力积累,提高镀层的韧性和耐久性。(3)采用新型功能基团优化镀层性能,并通过建立完善的镀液性能表征体系,使得开发的电镀添加剂在某些关键指标上超越竞争对手,为PLP封装基板的应用提供更高质量的镀层解决方案。 | 对标国际竞品,公司产品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产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集成电路先进封装领域 |
13 | OLED用银蚀刻液 | 800.00 | 383.17 | 383.17 | 实验室研发阶段 | (1)通过蚀刻液的配方设计,为OLED阳极材料提供国产化的湿法蚀刻技术,提高OLED制造的效率和品质,推动OLED制造技术的进一步发展。(2)通过优化蚀刻液的配方和蚀刻工艺参数,为OLED厂商提供性能稳定、工艺窗口广泛的银蚀刻液产品。(3)采用合适的蚀刻剂、抑制剂、表面活性剂等成分,能够有效防止蚀刻过程中银蚀刻液对 | 对标国际竞品,公司产品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产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半导体显示领域 |
缝隙腐蚀和Ag析出,为OLED厂商提供材料相容性良好,较长蚀刻寿命,可靠性高的银蚀刻产品。 | ||||||||
14 | 晶圆制造超纯硫酸钴电镀液 | 500.00 | 406.17 | 406.17 | 转入工艺研发阶段 | (1)将高纯硫酸钴基液(包含硫酸钴、硼酸、硫酸和水)与特定的钴电镀添加剂相结合,不仅确保电镀液的高纯度,还通过添加剂的引入,优化电镀过程,提高镀层的质量和性能。(2)采用高纯硫酸钴基液制备技术,采用多种工艺组合应用,能够更有效地去除或降低对大规模集成电路中危害最大的关键杂质(如Ni、Fe、Cu等),确保电镀液的高纯度。(3)采用钴电镀添加剂制备技术,避免沉积过程中的掺杂,从而提高镀层的纯度和质量,防止Co晶粒沉积成核与氢气的表面作用力,减少由氢析出造成的针孔,从而提高镀层的致密性和均匀性。 | 对标国际竞品,公司产品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产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半导体晶圆制造领域 |
15 | 化学镍钯金材料 | 438.00 | 345.26 | 345.26 | 初步量产阶段 | 开发一整套的化学镍钯金药液配方,适用于晶圆高密度、细线宽产品的化镀。基于全新镀液配方,显著提高了镀液的稳定性和镀层的均匀性,减少了钯盐析出,解决了传统镀液中金属离子迁移和氯离子引起的电化学腐蚀问题。 | 对标国际竞品,公司产品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产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集成电路封装领域 |
16 | 自动化学镀镍钯金设备 | 208.00 | 200.83 | 200.83 | 开发完成 | (1)开发基于新型络合固体钯盐的镀液配方,显著提高了镀液的稳定性和镀层的均匀性,减少了钯盐析出,解决了传统镀液中金属离子迁移和氯离子引起的电化学腐蚀问题。(2)集成自动化上下料、镀液循环与供给系统,优化镀层工艺参数,实现镀层过程的智能化控制,提高了生产效率和镀层质量。(3)研发高效的废水处理与资源回收系统,有效减少化学品使用量和废水排放, | 对标国际竞品,公司产品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产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集成电路封装领域 |
提升了设备的环保性能,符合绿色制造的发展趋势。(4)通过精确的温度、流量控制与实时质量监控,确保镀层厚度和均匀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满足高性能电子组件的严格要求。(5)设备设计充分考虑了不同基材和镀层要求的兼容性,同时预留了未来技术升级的空间,确保了设备的长期竞争力和市场适应性。 | ||||||||
17 | 晶圆水平电镀 | 96.00 | 51.06 | 51.06 | 开发阶段 | (1)通过优化电镀液配方和电流分布,结合精密的温度控制,确保电镀层在晶圆表面的均匀沉积,解决传统电镀设备在复杂结构芯片制造中的沉积不均问题。(2)引入先进的在线监测系统,能够实时检测电镀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如电流密度、电镀液成分及温度等,实现电镀过程的精准控制。(3)致力于减少电镀过程中的废弃物排放,通过高效电镀液循环系统和回收利用技术,显著降低化学品消耗和废水排放。 | 对标国际竞品,公司产品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产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半导体晶圆制造领域 |
18 | 高厚膜KrF光刻胶 | 1,500.00 | 47.99 | 47.99 | 实验室研发阶段 | (1)选用高透明性的新型PSH类及丙烯酸树脂作为光刻胶的主要成分,使得光刻胶在高膜厚下仍能保持良好的透明性和成像效果。(2)引入高活性低吸收的光致产酸剂,优化光刻胶的化学反应过程,不仅提高光刻胶的成像精度和分辨率,还减少光线的吸收和散射,提高光刻胶的灵敏度。(3)采用PHS树脂和丙烯酸树脂的共混技术,解决KrF光刻胶在高膜厚下的透明性问题,不仅提高光刻胶的透明性,还实现不同树脂之间的优势互补,提高光刻胶的综合性能。 | 对标国际竞品,公司产品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产品性能相当 | 应用于半导体晶圆制造领域 |
19 | 高速电镀锡 | 500.00 | 44.68 | 44.68 | 客户端验 | (1)采用Ulowα甲基磺酸锡提纯技术, | 对标国际竞品, | 应用于集成电 |
银添加剂 | 证阶段 | 通过创新性的电解技术和膜技术,成功实现从普通锡球中提纯Ulowα甲基磺酸锡,打破国外垄断,为高性能锡银电镀液的开发提供可靠的原料来源。(2)采用锡银电镀添加剂优化技术,通过在高速纯锡电镀添加剂的基础上进行优化,以满足锡银电镀的特殊需求,不仅提高添加剂的适用性,还确保镀层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3)采用银离子络合剂的筛选测试技术,选择具有优异络合效果的硫脲类化合物或硫醇类化合物作为银离子络合剂,不仅稳定镀液,还优化银离子在镀层中的分布,提高镀层的质量和可靠性。 | 公司产品在实验室评估阶段与国际产品性能相当 | 路先进封装领域 | ||||
合计 | / | 13,063.00 | 4,590.17 | 9,500.47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78 | 6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7.68 | 34.46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236.95 | 1,582.6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8.68 | 25.9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3 |
硕士研究生 | 8 |
本科 | 60 |
专科 | 4 |
高中及以下 | 3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60岁及以上 | -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核心技术优势电子化学品由于其功能性及应用的针对性,不同产品所需的产品配方、工艺技术差异较大,同样产品采用不同技术生产所得到的产品质量及一致性存在较大差别。公司在长期的研发及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逐渐建立了自己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模式,通过自主研发取得核心产品的关键技术,并已实现了先进封装、晶圆制造和OLED显示领域电子化学品的技术突破,主要产品的技术指标和产品性能方面均满足客户需要,主要性能达到国外厂商同等水平。
在电镀液及配套试剂方面,公司掌握了如“一种电镀锡添加剂及其制备方法和使用方法”、“一种用于电解沉积铜的组合物及酸铜电镀液”、“一种用于先进封装的高速电镀铜添加剂及电镀液”等多项电子化学品生产的关键专利技术,具备了自主开发多类半导体用化学品的技术能力。
公司凭借“半导体电镀液的研发与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荣获省经信委专项资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智能化升级项目”。公司在传统封装领域占据了电镀液及配套试剂的主要供应商地位。
在光刻胶及配套试剂方面,公司以光刻胶配套试剂为切入点,成功实现附着力促进剂、显影液、去除剂、蚀刻液等产品在下游封装厂商的规模化供应。同时,公司先进封装用g/i线厚膜负性光刻胶、OLED阵列制造的正性光刻胶取得了如“用于半导体封装工艺的负性光刻胶”、“一种OLEDarray制程用正性光刻胶”等专利,并掌握了如半导体封装用负性光刻胶制备及应用技术、晶圆制造i线光刻胶制备及应用技术、OLED光刻胶制备及应用技术、晶圆制造用PSPI制备及应用技术、高AR比厚膜KrF光刻胶制备及应用技术等核心技术。
2、研发平台优势
公司高效的研发平台是保持技术领先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保障,公司是第一批工信部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公司管理团队均毕业于国内重点高等院校,拥有10年或以上的半导体行业从业经历,有丰富的公司管理及半导体材料行业经验。管理及技术团队成员具备的先进国际经验、对产品技术的深刻理解、对行业的发展趋势的精准把握是公司在电子化学品领域不断取得技术突破,满足客户进口替代需求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公司承担或入选了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江苏省双创人才项目、姑苏双创人才项目、苏州市成果转化项目、苏州市先进材料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示范项目、昆山双创人才项目、昆山市产业链技术创新专项、昆山市新材料技术科技专项、昆山市祖冲之产业技术攻关计划等科技项目。公司在自主研发创新的同时,积极开展与高校合作,注重自身技术人才的培养并建立有效的研发激励机制,从而形成了高效的研发创新体系,建立了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研发平台,提高了新产品的开发效率,提升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苏州大学等高校进行了一系列的合作,结合高校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及丰富的科研资源,实现了技术、人才、资金和经营管理等要素的最佳组合。
3、Turnkey整体解决方案优势
公司下游行业具有持续迭代和更新的特点,下游封测厂商及电子元件企业在不断改进工艺的同时也对上游材料企业的产品适应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领先的封测厂商及电子元件企业,公司作为本土电子化学品公司,基于自身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为客户提供Turnkey整体解决方案,覆盖电子化学品及配套材料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应用工艺优化及技术支持,快速响应下游行业不断变化的需求,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加深了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公司向有需要的客户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可随时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反馈并高效落实客户在产品使用中遇到的问题。通过与客户建立紧密的联系,公司根据所了解的市场需求改进现有产品或设计,为客户提供新产品和新产线所需要的整套电子化学品。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客户所处的集成电路、电子元件及半导体显示行业对电子化学品等材料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十分重视,产品通常需要经过客户的严格认证。电子化学品行业认证周期较长,新产品从研发到正式投入产业化需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需要通过客户长期的严格认证。公司在主要客户长电科技、通富微电、华天科技、上海华力、士兰微、京东方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中均有产品通过认证,与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是国内集成电路封测领域的主要供应商,向长电科技、华天科技、通富微电、日月新等国内领先的封测厂商批量供应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光刻胶配套试剂等产品。由于光刻胶验证具有时间长、要求高的特点,取得下游客户的信任与认证机会是公司在电子化学品领域的重要壁垒之一,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下游封测厂商持续加大投入先进封装技术,先进封装用电子化学品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推出了多款先进封装用光刻胶及配套试剂产品。先进封装领域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其他内资厂商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扩建产能或推出新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如公司未能持续更新技术及开发产品,降低产品成本,则公司将面临不断加大竞争压力,并降低公司光刻胶配套试剂的收入增速或市场份额。下游封测厂商对光刻胶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极高,更换供应商难度较大。公司与国际巨头争夺高端市场,公司面临无法抢占其市场份额的竞争风险。综上,如果公司不能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更新技术和开发产品,保持产品和技术竞争力,公司可能无法与国内外企业进行有效竞争,从而对公司的市场份额、市场地位、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自研光刻胶产品产业化风险
公司自研光刻胶产品主要包括先进封装用负性光刻胶、晶圆制造PSPI光刻胶、OLED阵列制造正性光刻胶、晶圆制造i线正性光刻胶、ICA化学放大光刻胶、KrF光刻胶等。公司主要自研光刻胶产品虽均已通过行业主要客户的认证并进入正式供货阶段,但尚未能实现对下游客户在用产品的完全替代,处于产业化前期,对收入贡献较低。由于下游客户对光刻胶的产品性能、品质及
稳定性要求严格,相关产品认证时间及量产周期均较长,且影响因素众多,如受产品稳定性不足、客户推迟上线安排、下游市场需求变动等因素影响,公司自研光刻胶产品无法实现大规模产业化,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产品包括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光刻胶及配套试剂以及电镀配套材料三大类别,不同类别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受所处行业情况、市场供求关系、产品技术特点、产品更新迭代、公司销售及市场策略、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综合影响而有所差异。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回升,或公司未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产品技术升级,产品技术缺乏先进性,公司市场推广未达预期,造成高毛利产品销售占比下降,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的风险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为负,主要原因系公司下游客户部分采取票据结算,而上游供应商接受票据结算的比例较低,为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司将收到的部分票据进行贴现,票据贴现的资金流入计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所致。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票据收款占比提高,将会给公司营运管理带来一定压力。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各种溶剂类和固体类的化工原料,以及以锡材(锭)为主的金属材料;上述材料作为大宗工业原材料,其价格易受国际原油价格或国际金属价格的波动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半导体行业周期变化风险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等半导体产业。近年来,受益于下游消费电子、计算机、通信、汽车、物联网等终端应用领域需求的持续增长,全球半导体特别是集成电路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在下游市场的推动以及政府与资本市场的刺激下,获得了强大的发展动力。由于全球半导体行业景气周期与宏观经济、下游终端应用需求以及自身产能库存等因素密切相关,如果未来半导体行业市场需求因宏观经济或行业环境等原因出现下滑,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半导体行业下行周期持续,或公司不能通过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客户等方式进行有效应对,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细分行业市场规模较小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电子化学品具有品类多,应用领域细分等特点,公司主要产品为电镀液及配套试剂,主要应用于传统封装领域。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较高,增长空间有限,存在细分行业市场规模较小的风险。虽然公司立足于传统封装领域电镀液及配套试剂,沿着产业链向其他应用领域发展,已逐步覆盖被动元件、PCB、先进封装、晶圆制造、光伏等领域的电镀工艺环节,若未来上述细分行业市场容量增长不及预期,将对公司经营状况和业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
未来如果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者出现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等其他对产品销售不利的因素,公司募投项目达产后可能无法实现预期销售,将存在新增产能难以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盈利的风险。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受益于国内半导体市场的整体复苏,公司把握市场机遇,聚焦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32亿元,同比增长20.04%,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先进封装领域表现出良好的增长趋势,营业收入增长42.24%,带动总体收入实现增长。其中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同比增长9.67%,光刻胶及配套试剂同比增长37.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0.21%。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32,188,410.38 | 360,039,281.45 | 20.04 |
营业成本 | 318,012,982.72 | 262,195,946.46 | 21.29 |
销售费用 | 25,521,197.76 | 20,122,981.87 | 26.83 |
管理费用 | 24,720,867.12 | 20,431,627.62 | 20.99 |
财务费用 | -8,537,324.77 | -2,814,563.25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45,901,741.61 | 32,687,858.97 | 40.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18,612.25 | -84,531,832.72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569,180.19 | -277,336,447.8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989,197.75 | 740,903,711.49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在先进封装领域表现出良好的增长趋势,总体实现营业收入4.32亿元,同比增长20.04%。其中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同比增长9.67%,光刻胶及配套试剂同比增长37.68%。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加大晶圆领域市场开拓,销售人员薪酬及业务拓展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集成电路测试中心E2管理人员办公区域的折旧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在先进封装及晶圆制造领域,尤其光刻胶等高端及“卡脖子”产品的研发投入,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幅度大于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幅度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金额大于上年同期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期分红、回购股份、偿还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2024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904.25万元,同比增长21.51%;主营业务成本30,775.94万元,同比增长22.91%;主营业务毛利率26.56%,较去年同期减少0.83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半导体行业 | 407,884,653.78 | 298,436,067.70 | 26.83 | 27.11 | 30.04 | 减少1.65个百分点 |
其他 | 11,157,796.50 | 9,323,363.29 | 16.44 | -53.43 | -55.37 | 增加3.62个百分点 |
合计 | 419,042,450.28 | 307,759,430.99 | 26.56 | 21.51 | 22.91 | 减少0.83 |
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镀液及配套试剂 | 196,084,395.24 | 108,200,852.13 | 44.82 | 9.67 | 0.94 | 增加4.77个百分点 |
光刻胶及配套试剂 | 94,687,448.73 | 73,661,901.24 | 22.21 | 37.68 | 49.33 | 减少6.06个百分点 |
电镀配套材料 | 126,653,063.29 | 124,114,167.05 | 2.00 | 33.68 | 33.20 | 增加0.35个百分点 |
其他电子化学品 | 1,617,543.02 | 1,782,510.57 | -10.20 | -36.49 | 157.68 | 减少83.04个百分点 |
合计 | 419,042,450.28 | 307,759,430.99 | 26.56 | 21.51 | 22.91 | 减少0.8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392,574,594.54 | 289,439,015.55 | 26.27 | 20.21 | 21.89 | 减少1.02个百分点 |
境外 | 26,467,855.74 | 18,320,415.44 | 30.78 | 44.73 | 41.73 | 增加1.46个百分点 |
合计 | 419,042,450.28 | 307,759,430.99 | 26.56 | 21.51 | 22.91 | 减少0.8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419,042,450.28 | 307,759,430.99 | 26.56 | 21.51 | 22.91 | 减少0.8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在半导体行业,总体实现4.19亿元,同比增长21.51%。其中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同比增长9.67%,光刻胶及配套试剂同比增长37.68%。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内收入占比为93.68%,境外收入占比为
6.3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为直销模式。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电镀配套材料 | 吨 | 536.11 | 518.54 | 26.73 | 21.51 | 9.84 | -37.23 |
电镀液及配套试剂 | 吨 | 3,840.26 | 3,737.89 | 303.41 | 11.05 | 10.46 | 10.73 |
光刻胶及配套试剂 | 吨 | 5,229.60 | 5,070.66 | 452.49 | 85.49 | 106.11 | 123.16 |
其他电子化学品 | 吨 | 9.07 | 9.68 | 0.02 | -37.13 | -28.88 | -97.15 |
产销量情况说明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销售模式,2024年主要产品产销量与营业收入同步增长。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半导体行业 | 直接材料 | 255,819,061.22 | 83.12 | 205,245,684.84 | 81.97 | 24.64 | |
半导体行业 | 直接人工 | 3,694,059.29 | 1.20 | 3,151,101.82 | 1.26 | 17.23 | |
半导体行业 | 制造费用 | 38,922,947.19 | 12.65 | 21,104,064.54 | 8.43 | 84.43 | |
其他 | 直接材料 | 8,988,723.38 | 2.92 | 20,468,892.82 | 8.17 | -56.09 | |
其他 | 直接人工 | 23,932.81 | 0.01 | 27,674.61 | 0.01 | -13.52 | |
其他 | 制造费用 | 310,707.10 | 0.10 | 392,363.16 | 0.16 | -20.81 | |
合计 | 307,759,430.99 | 100.00 | 250,389,781.79 | 100.00 | 22.9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电镀液及配套试剂 | 直接材料 | 90,369,600.30 | 28.42 | 94,489,618.57 | 36.04 | -4.36 | |
电镀液及配套试剂 | 直接人工 | 1,767,227.63 | 0.56 | 1,478,996.08 | 0.56 | 19.49 | |
电镀液及配套试剂 | 制造费用 | 16,064,024.20 | 5.05 | 11,223,963.57 | 4.28 | 43.12 | |
光刻胶及配套试剂 | 直接材料 | 50,200,011.05 | 15.79 | 39,512,341.90 | 15.07 | 27.05 | |
光刻胶及配套试剂 | 直接人工 | 1,698,093.50 | 0.53 | 1,157,756.20 | 0.44 | 46.67 |
光刻胶及配套试剂 | 制造费用 | 21,763,796.69 | 6.84 | 8,658,211.69 | 3.30 | 151.37 |
电镀配套材料 | 直接材料 | 123,163,086.74 | 38.73 | 91,694,152.49 | 34.97 | 34.32 |
电镀配套材料 | 直接人工 | 37,718.11 | 0.01 | 36,867.31 | 0.01 | 2.31 |
电镀配套材料 | 制造费用 | 913,362.20 | 0.29 | 1,446,115.40 | 0.55 | -36.84 |
其他电子化学品 | 直接材料 | 1,075,086.51 | 0.34 | 18,464.70 | 0.01 | 5,722.39 |
其他电子化学品 | 直接人工 | 214,952.86 | 0.07 | 505,156.84 | 0.19 | -57.45 |
其他电子化学品 | 制造费用 | 492,471.20 | 0.15 | 168,137.05 | 0.06 | 192.90 |
合计 | 307,759,430.99 | 100.00 | 250,389,781.79 | 100.00 | 22.91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增长保持一致。公司各项成本构成基本保持稳定。材料成本,制造费用和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6.04%,12.75%和1.21%。同上期相比,材料成本占比下降4.10%,制造费用占比上升4.16%,直接人工占比下降0.06%。制造费用占比上升主要系本期折旧费、人员费用及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0,493.4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7.4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9,773.77 | 22.61 | 否 |
2 | 第二名 | 4,294.02 | 9.94 | 否 |
3 | 第三名 | 3,300.26 | 7.64 | 否 |
4 | 第四名 | 1,628.23 | 3.77 | 否 |
5 | 第五名 | 1,497.17 | 3.46 | 否 |
合计 | / | 20,493.44 | 47.42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4,641.4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9.9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11,857.02 | 40.47% | 否 |
2 | 第二名 | 819.49 | 2.80% | 否 |
3 | 第三名 | 727.41 | 2.48% | 否 |
4 | 第四名 | 690.39 | 2.36% | 否 |
5 | 第五名 | 547.16 | 1.87% | 否 |
合计 | / | 14,641.46 | 49.98%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详见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详见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94,940,023.90 | 7.63 | 387,218,435.88 | 30.25 | -75.48 |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2,066,701.18 | 8.20 | 205,224,029.30 | 16.03 | -50.27 | 部分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所致 |
应收票据 | 17,511,530.36 | 1.41 | 22,778,235.49 | 1.78 | -23.12 | 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195,630,193.96 | 15.72 | 152,118,862.68 | 11.89 | 28.60 | 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1,843,305.50 | 0.95 | 7,861,003.95 | 0.61 | 50.66 | 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
预付款项 | 15,519,477.10 | 1.25 | 3,684,052.46 | 0.29 | 321.26 | 主要系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61,574,232.67 | 4.95 | 39,590,439.90 | 3.09 | 55.53 | 主要系收入增长导致存货规模放大及收购INOFINE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1,875,246.56 | 3.37 | 54,800,943.86 | 4.28 | -23.59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及利息减少所致 |
固定资产 | 314,596,019.99 | 25.29 | 231,582,055.60 | 18.09 | 35.85 | 测试中心E1转固及研发设备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2,246,466.12 | 0.18 | 40,837,212.62 | 3.19 | -94.50 | 测试中心E1转固所致 |
无形资产 | 17,084,702.02 | 1.37 | 11,665,364.02 | 0.91 | 46.46 | 主要系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INOFINE形成的客户资源 |
商誉 | 4,856,959.11 | 0.39 | - | - | 不适用 | 收购INOFINE80%股权,投资成本超过享有被收购方账面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合并时形成商誉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9,128,160.33 | 27.26 | 97,477,669.59 | 7.62 | 247.90 | 购买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53,648,086.87 | 12.35 | 93,931,310.11 | 7.34 | 63.57 | 回购股份贷款所致 |
应付票 | 26,977,436.24 | 2.17 | 13,024,968.15 | 1.02 | 107.12 | 票据付款增加所致 |
据 | ||||||
应付账款 | 51,701,518.00 | 4.16 | 100,158,103.38 | 7.83 | -48.38 | 上期主要系上市发行费,本期付清;期初因建造测试中心的应付工程款,本期竣工后陆续支付 |
应付职工薪酬 | 10,649,221.00 | 0.86 | 8,094,205.58 | 0.63 | 31.57 | 主要系人员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529,181.66 | 0.20 | 3,834,580.38 | 0.30 | -34.04 | 主要系已背书未到期票据减少所致 |
递延收益 | 8,327,094.71 | 0.67 | -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22,189,527.48(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78%。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中相关内容。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衍生工具 | 205,224,029.30 | -161,770.06 | - | - | 313,000,000 | 416,000,000 | 4,441.94 | 102,066,701.18 |
合计 | 205,224,029.30 | -161,770.06 | - | - | 313,000,000 | 416,000,000 | 4,441.94 | 102,066,701.1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艾森世华 | 全资子公司 | 化学品销售 | 2,000.00万元人民币 | 6,955.74 | -311.07 | 11,112.14 | -670.08 | -648.72 |
南通艾森 | 全资子公司 | 化学品生产和销售 | 20,000.00万元人民币 | 23,924.89 | 20,705.90 | 10,238.92 | 850.95 | 757.48 |
新加坡艾森 | 全资子公司 | 化学品销售 | 1.00万新加坡元 | 2,293.70 | 2,293.70 | - | -0.34 | -0.34 |
INOFINE | 控股子公司 | 化学品销售 | 15.00万林吉特 | 2,218.95 | 1,543.34 | 3,842.34 | 505.50 | 370.47 |
注:注册资本以标明的金额和币种为准,不适用万元单位和人民币币种。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三)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发展战略
(1)技术深耕与创新驱动?
当下,半导体行业正处于技术快速迭代的关键发展阶段,先进封装及晶圆制造工艺不断向更高精度迈进。在此背景下,公司坚定加大在半导体电镀、光刻技术方面的研发投入力度。长期保持较高研发投入,从而在技术上占据领先地位。公司精心组建由行业资深专家挂帅的研发团队,针对先进封装产品以及晶圆制造领域5-14nm、28nm等关键技术点,开展集中攻关。力求在2025年内取得至少两项突破性技术成果,并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构建技术壁垒。
随着半导体显示与光伏新能源领域的蓬勃发展,技术融合趋势日益显著。公司顺势而为,深度整合内部在材料、化学、电子等多学科的技术资源,在该领域取得良好发展。同时,积极与相关领域的顶尖科研机构、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大力引进外部先进技术理念。
(2)产业生态布局优化
公司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在电子化学品供应基础上,着力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应用工艺优化方案。例如,依据不同客户的生产设备、工艺要求,精准量身定制电镀液、光刻胶的使用参数和工艺流程。这不仅提高了客户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还显著增强了公司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区别于市场上同质化的产品与服务,形成独特竞争优势。?半导体材料行业产业链长,产业协同至关重要。公司积极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全力构建稳定的产业生态链。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确保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可靠性。
2、整体发展规划
(1)国内市场巩固与拓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国内电子化学品材料领域的知名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研发能力、量产经验以及优秀的客户关系。凭借自主知识产权、核心配方及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电子化学品、应用工艺优化及现场服务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
深耕国内市场,巩固与长电科技、通富微电、华天科技、上海华力、华润微等半导体行业客户的合作关系,依据客户需求,持续优化产品性能和服务质量,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巩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提高公司产品在客户采购中的占比,进一步强化在国内半导体材料市场的地位。?公司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积极参加国内各类半导体行业展会、研讨会等活动,展示公司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吸引潜在客户关注。同时,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市场宣传和品牌推广活动,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2)海外市场布局与全球化发展?
在半导体行业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海外市场拓展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加速海外市场布局,加快全球化步伐。
(3)人才战略实施
半导体材料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人才是核心竞争力。公司优化员工福利待遇,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股权激励等,完善员工职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提供广阔的晋升空间和丰富的培训机会,吸引高素质技术人才和国内外行业的高技术专家人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创新进取的企业文化氛围,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夯实在电子化学品材料领域的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1)持续深挖电子化学品材料在应用领域的创新潜力,积极开拓新的产业应用场景,以创新应用赋能产品价值提升,为品牌影响力的拓展奠定坚实基础。(2)依托现有的核心技术、成熟产品以及广泛的市场资源,全力推进研发升级进程。在电镀液及配套试剂方面,进一步巩固并强化
公司的既有优势,深度挖掘产品性能提升空间,优化产品配方与生产工艺。同时,高度聚焦光刻胶研发领域,集中调配公司优质研发人才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扩充技术储备,稳步拓展公司产品线的广度与深度。以此为契机,全方位确立公司在中国电子化学品材料行业的领先地位,树立行业标杆形象,提升品牌的市场认可度与美誉度。(3)重点聚焦晶圆制造及先进封装领域产品布局和市场拓展,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与工艺创新,实现核心技术持续迭代,确保公司技术水平始终紧跟行业前沿发展趋势。凭借对客户需求的敏锐洞察与快速响应能力,快速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高端功能需求,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功能性材料服务能力。
2、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公司将努力引进行业内高水平研发人才,尤其是各细分领域和产品品类的技术领军人才,通过深度优化人才结构,进一步强化研发团队实力,提高创新能力;引进95、00后硕士及以上人才,并培养成各个研发方向核心组员;目前95后研发人员占研发团队达54%,公司将提升研发骨干或关键岗位研发力量占研发团队20%;设置关键技术岗位双人互备制;同时通过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人才,提升专业和核心能力。另外公司将加大对内外部优秀人才的培养力度和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优秀人才成长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确保公司目标和发展规划的实现。
3、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公司将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为指引,紧密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以现有电子化学品材料技术体系为基础,充分整合并利用现有研发优势资源,构建技术研发平台,该平台将集前沿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工艺优化等多功能于一体,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强大支撑。
在研发投入方面,公司制定了明确且可持续的投入计划,保持每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10%,确保公司产品的领先性和强竞争力,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赢得持续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为确保研发工作高效推进,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跟踪机制。针对在研项目,设立专门的项目跟踪小组,每周收集项目进展数据,每月进行项目进度评估与总结。重点关注项目关键节点的完成情况,如产品研发过程中的样品试制时间、性能测试通过率等量化指标,力求取得新的技术突破与产品成果,推动公司技术水平与产品竞争力的持续提升。
4、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构建全面、系统、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各项业务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与风险防控。强化公司各项决策的透明度,通过规范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式,确保公司决策过程与结果公开、公正、公平。以此保障公司各项业务规划得以顺利、高效实施,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与投资者信心。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与召开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和责任得以履行,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没有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1、股东与股东大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与董事会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产生董事人选,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各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对重要及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各司其职、有效运作,形成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撑体系。
3、监事与监事会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产生监事人选,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各监事积极出席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
4、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够按照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
5、投资者关系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的沟通与交流,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对待股东上证E互动提问、来电和咨询,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积极沟通,听取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董事会,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2月2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7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1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兵 | 董事长 | 男 | 53 | 2023-08-12 | 2026-08-11 | 19,031,621 | 19,031,621 | 0 | / | 79.00 | 否 |
向文胜 |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8 | 2023-08-12 | 2026-08-11 | 0 | 0 | 0 | / | 67.35 | 否 |
陈小华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47 | 2023-08-12 | 2026-08-11 | 533,597 | 533,597 | 0 | / | 67.29 | 否 |
常务副总经理 | 2023-12-30 | 2026-08-11 | 否 | ||||||||
财务总监 | 2023-08-12 | 2024-01-31 | 否 | ||||||||
杨一伍 | 董事 | 男 | 42 | 2023-08-12 | 2026-08-11 | 889,328 | 889,328 | 0 | / | 72.71 | 否 |
孙清清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23-08-12 | 2026-08-11 | 0 | 0 | 0 | / | 8.00 | 否 |
黄晓刚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4-02-22 | 2026-08-11 | 0 | 0 | 0 | / | 7.33 | 否 |
李挺 | 独立董事 | 男 | 35 | 2024-02-22 | 2026-08-11 | 0 | 0 | 0 | / | 7.33 | 否 |
赵建龙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1 | 2023-08-12 | 2026-08-11 | 622,530 | 622,530 | 0 | / | 54.36 | 否 |
谢立洋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3-08-12 | 2026-08-11 | 0 | 0 | 0 | / | 76.81 | 否 |
吕敏 | 财务总监 | 女 | 39 | 2024-02-05 | 2026-08-11 | 0 | 0 | 0 | / | 46.53 | 否 |
程瑛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7 | 2023-08-12 | 2026-08-11 | 0 | 0 | 0 | / | 45.85 | 否 |
沈鑫 | 监事 | 男 | 41 | 2024-09-02 | 2026-08-11 | 0 | 0 | 0 | 39.31 | 否 | |
熊秋丽 | 职工监事 | 女 | 34 | 2023-08-12 | 2026-08-11 | 0 | 0 | 0 | / | 18.56 | 否 |
杜冰 | 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54 | 2016-06-01 | / | 0 | 0 | 0 | / | 46.47 | 否 |
刘斌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7 | 2022-08-01 | / | 0 | 0 | 0 | / | 84.39 | 否 |
胡青华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1 | 2014-09-01 | / | 0 | 0 | 0 | / | 88.73 | 否 |
秦舒(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23-08-12 | 2024-02-22 | 0 | 0 | 0 | / | 0.50 | 否 |
朱雪珍(离任)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2023-08-12 | 2024-02-22 | 0 | 0 | 0 | / | 0.50 | 否 |
孙杨(离任) | 董事 | 男 | 40 | 2023-08-12 | 2024-08-01 | 0 | 0 | 0 | / | - | 否 |
俞信华(离任) | 董事 | 男 | 51 | 2023-08-12 | 2024-08-01 | 0 | 0 | 0 | / | - | 否 |
庄建华(离任) | 监事 | 男 | 58 | 2023-08-12 | 2024-09-02 | 1,636,364 | 1,636,364 | 0 | / | -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2,713,440 | 22,713,440 | 0 | / | 811.02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张兵 | 复旦大学微电子与电子固体学博士,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江苏省科技企业家,苏州市人大代表。曾任职于陶氏化学、新加坡PMI。2010年3月创立艾森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 |
向文胜 | 国防科技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金朋芯片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安靠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珠海越亚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等,2016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陈小华 | 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6年10月加入公司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 |
杨一伍 | 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经理、销售总监,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孙清清 | 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8月至2013年11月先后担任复旦大学信息学院讲师、副研究员,2013年12月至今任复旦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员,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黄晓刚 |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国际PMP项目管理认证专家,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会专家库专家评委。2010年1月至2024年11月任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产业化处研究员。2013年6月至今任无锡中科龙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24年11月任江苏中科龙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无锡中科卫士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任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211.SH)董事长顾问。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挺 |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2年8月至今先后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赵建龙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大专学历。曾获“昆山市劳动模范”称号。曾任职于上海罗尼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制造管理部负责人,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谢立洋 | 淮海工学院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星科金朋(上海)有限公司、威旭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等。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销售总监, |
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
吕敏 |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新宁物流(300013.SZ)、日月新半导体(昆山)有限公司。2017年9月加入公司以来,先后担任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
程瑛 |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2010年3月至今在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公共关系副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沈鑫 | 沈阳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先后任职于广州龙沙有限公司、依工特种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主管。2017年至今在公司子公司南通艾森,担任制造副总监。 |
熊秋丽 | 西南林业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质量工程师,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杜冰 | 美国克拉克森大学(ClarksonUniversity)博士研究生学历。曾获得江苏省“双创人才”、“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荣誉。曾任职于金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并在NanodynamicsInc.及美国克拉克森大学(ClarksonUniversity)攻读博士后。2006年1月至2014年7月在富士胶片电子材料(美国)有限公司(FujifilmElectronicMaterialsU.S.A.Inc.)担任高级研发化学家(SeniorResearchChemist),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 |
刘斌 |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博士。曾获“姑苏创新领军人才”、“江苏省创新领军人才”等荣誉。曾任职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和任圣泉集团聚酰亚胺研究所所长。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 |
胡青华 | 同济大学本科学历,曾获昆山市“紧缺产业人才”等荣誉。曾任职于上海新阳研发工程师、深圳市正天伟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主任,2014年9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研发经理、研发副总监,现任公司研发总监。 |
孙杨 | 英国伯明翰大学(UniversityofBirmingham)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德勤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华融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后管理部执行董事,2021年6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董事。 |
俞信华 | 浙江大学材料学学士,长江商学院MBA。2006年至2011年担任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起任爱奇投资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董事。 |
秦舒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先后任职于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华晶电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等。2012年8月至2023年4月任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朱雪珍 | 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苏州丝绸工学院实验总厂。1998年至今在苏州大学商学院先后担任实验员、讲师、副教授。2020年8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庄建华 | 合肥工业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希普励(东莞)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天津致新化工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等。2010年4月至2023年12月在公司担任技术经理,2020年8月至2024年9月任公司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兵 | 昆山艾森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8月 | / |
陈小华 | 昆山世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1月 | / |
孙杨 |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后管理部执行董事 | 2017年7月 | / |
俞信华 | 天津和谐海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23年4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兵 | 安徽特瑞智能遮阳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0月 | / |
孙杨 | 芯聆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9月 | / |
俞信华 | 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 |
广州市远能物流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8月 | 2025年2月(公司已注销) | |
珠海尚方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5月 | / | |
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9月 | / | |
NewnagyHoldings,Inc. | 董事 | 2015年6月 | / | |
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 | |
珠海迪安娜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1年9月 | / | |
珠海畅新游创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9月 | 2025年3月(公司已注销) | |
珠海博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11月 | 2024年11月(公司已注销) | |
西安奇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2月 | / | |
上海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9月 | / | |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 | / | |
海南汉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6年10月 | / | |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3年8月 | / |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3月 | / | |
苏州腾圣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1月 | / | |
秦舒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 | |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 |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9月 | / | |
安泊智汇半导体设备(嘉兴)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8月 | 2024年3月 | |
无锡合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3月 | 2024年1月 | |
孙清清 | 宁波国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4年8月 | 2025年3月(公司已注销) |
上海哥瑞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月 | / | |
上海集成电路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总监 | 2018年1月 | / | |
上海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2月 | / | |
上海微链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3年5月 | / | |
上海朔集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11月 | / | |
朱雪珍 |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 |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6月 | / | |
黄晓刚 | 江苏中科龙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3年12月 | 2024年11月(公司已注销) |
无锡中科卫士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月 | / | |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顾问 | 2021年1月 | 2024年11月 | |
无锡中科龙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年6月 | / | |
四川中科恒义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4月 | 2024年4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确定;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 |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 |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具体岗位的职责、职能、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独立董事津贴。监事: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监事,按照具体岗位的职责、职能、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核定,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组成。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经营责任考核制度兑现,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726.62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56.91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陈小华 | 财务总监 | 离任 | 职务调整 |
吕敏 | 财务总监 | 选举 | 选举 |
秦舒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朱雪珍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黄晓刚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李挺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孙杨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俞信华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庄建华 | 监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沈鑫 | 监事 | 选举 | 选举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2月5日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2月26日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5月27日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8月16日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9月30日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1月19日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26日 |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兵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5 |
向文胜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5 |
陈小华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5 |
杨一伍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5 |
孙杨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4 |
俞信华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4 |
秦舒 | 是 | 1 | 1 | 1 | 0 | 0 | 否 | 2 |
孙清清 | 是 | 9 | 9 | 5 | 0 | 0 | 否 | 5 |
朱雪珍 | 是 | 1 | 1 | 1 | 0 | 0 | 否 | 2 |
黄晓刚 | 是 | 8 | 8 | 4 | 0 | 0 | 否 | 4 |
李挺 | 是 | 8 | 8 | 4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挺、杨一伍、孙清清 |
提名委员会 | 黄晓刚、孙清清、杨一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孙清清、黄晓刚、杨一伍 |
战略委员会 | 张兵、陈小华、黄晓刚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2月2日 | 《关于调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2项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年4月16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等11项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年8月13日 | 《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6项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年10月15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2月2日 | 《关于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等3项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16日 |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及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等2项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16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年8月13日 | 《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024年9月 | 《关于收购INOFINECHEMICALSSDNBHD股 | 所有议案均全票通过 | 无 |
27日 | 权的议案》等2项议案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0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68 |
销售人员 | 32 |
技术人员 | 78 |
财务人员 | 8 |
行政人员 | 21 |
合计 | 20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6 |
本科 | 128 |
专科及以下 | 63 |
合计 | 207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薪资体系、完善薪资管理,更好地发挥薪酬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公司制定了《关于薪酬的管理规定》。
公司根据员工的经验、责任、工作技能、绩效表现、工作岗位及市场定位等因素,兼顾合规性、激励性、可持续性,并参照如下原则核定员工薪资:
合规性原则:符合国家及地方劳动法律法规;公平性原则:薪酬以体现工资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竞争性原则:薪酬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激励性原则:
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结合短期激励(奖金)、引入长期激励计划(股权、分红)等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可持续性原则:薪酬增长应与公司业绩、利润增长同步,保持薪酬支付能力。
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年终奖等组成,且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按时发放。公司每年定期组织年度绩效评估,员工薪酬是否调整以及调整的幅度将根据经营战略和年度目标制订相应的薪酬政策,兼顾市场竞争力和内部公平性的基础上,为员工提供全面的、差异化的薪资结构和薪酬福利待遇。另公司适时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效地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夯实了人才基础;同时也为员工带来利益,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进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为促进公司在同行业的竞争优势,吸引和留住人才,公司提供各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通用管理等方面的培养课程。专业上,公司不断积累专业知识经验,培养了一批内部讲师,逐渐建立全面的专业培训体系,帮助员工提升职业知识和技能;管理上,与外部机构合作,为管理团队提升管理理念和管理技能,从而更科学有效地管理团队、激励团队,提升企业凝聚力。最终帮助公司与员工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2024年,公司组织举办了新进人员岗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中层管理者培训以及各类特殊工种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等各层次培训班场次。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55,564.5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142.18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股票股利、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及机制等情况做了明确要求,现有分红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该政策无调整。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公司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001.41万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2024年半年度已分红395.29万元。同时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2024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并优先用于支持公司重点研发项目、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 |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4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952,901.75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477,519.52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1.81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60,014,144.3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63,967,046.05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91.07 |
注:以上现金分红金额为本报告期内已实施的中期分红。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477,519.5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21,414,247.0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63,967,046.0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63,967,046.0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33,477,519.5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91.0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45,901,741.6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10.62 |
注: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4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结合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目标的综合完成情况,依托经济效益与薪酬总额挂钩的激励原则,通过“绩效考核+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模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
效考核。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考核年薪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确保激励机制科学有序、规范运行。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公司各项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规划的顺利实施。审计委员会、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确保内控机制运行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将子公司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制,公司内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经济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审计监督,督促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并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各子公司运营正常,未出现违反相关制度的情形。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ESG相关工作,将ESG视为与研发、生产、销售等基础业务同等重要的工作,是公司持续、长远发展的基石之一。
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积极履行作为企业实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基本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会积极响应并执行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持续强化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设,着力落实项目建设环保“三同时”要求,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以高度的责任心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之社会责任。公司运用清洁生产理念,导入清洁生产认证,建立清洁生产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努力减少业务活动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并致力于可持续经营。
在社会责任方面,公司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坚持履行企业责任;公司关注员工权益保护,把实现和维护全体员工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关注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和满意度,积极尊重、维护员工个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不断完善员工培训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为员工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公司自身特点制定了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自公司治理结构及各规章制度建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均依法独立运作,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机制得以有效实施,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同时提升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及透明度,通过法定信披、调研、e互动、投资者热线等渠道,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和相关投资者知情权和利益。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履行加强公司ESG实践的要求,督促、指导公司ESG实践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展开,承担公司社会责任,为公司、行业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09.15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公司属于2024年苏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污染物产生及其排放情况 | |||
排放源 | 主要污染物 | 处理设施 | 排放途径和去向 |
有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经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入外环境 |
非甲烷总烃 | 经酸喷淋、碱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达标排入外环境 |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车间通风 | 无组织进入外环境 |
非甲烷总烃 |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COD、BOD5、PH、氨氮、TP、总氮、SS、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有机碳、石油类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经生活污水管网进入昆山市千灯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车间通风 | 无组织进入外环境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新建污染防治设施,公司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范、配套齐全,均正常运行。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建有废气处理设施2套,用于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包括颗粒物废气和有机废气)。其中,粉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由布袋除尘装置进行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有机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酸喷淋-碱喷淋-光氧催化-两道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
公司建有危险废物仓库用于收集产生的危险废物,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要求设计建设危险废物仓库,仓库内配备安全照明设施、观察窗口、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和管理责任制上墙,仓库地面防渗、防雨、防晒,报告期内危险废物处置正常。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心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已于2024年3月20日通过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批文号:苏环建[2024]83第0066号)。
4、报告期内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2024年6月,公司编制完成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9月13日完成在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的备案,备案号为:320583-2024-2640-M
2024年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演练。
6、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执行监测方案,报告期内检测结果均达标。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消耗的能源主要是电力和水,产生的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公司根据环保法规标准的要求配备了相关的环保设施,使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控制,达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再进行排放。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未使用天然气、煤炭、石油等资源,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和办公室的电力消耗以及车辆排放等。公司在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积极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生活,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积极响应国家减排号召,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生产及研发过程中水、电等能源耗用较少,所用水、电均来源于本地给水及电网,供应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外购电力2,340,506度;用水总量为22,382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废弃物排放和管理工作,成立专门的EHS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情况,制定环保相关的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排放物进行有效管理;并邀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定期对废水、废气和厂界噪音等进行监测;确保日常运营中废水、废气、噪声都达标排放以及固体废物能够规范化管理与处置,从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2024年,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22.33吨,危险废弃物处置量为738.22吨。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总量均满足环境许可要求。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根据各项环保法规及ISO14001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公司已建立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包括《环境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废气污染控制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废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环境隐患排查制度》《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能源资源节约控制程序》《劳动防护用品控制程序》等。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通过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设备清洗自动化改造措施。生产过程的能耗指标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指标有所下降,生产成本下降。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小组加强管理,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制度,以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公司完善制度及措施如下:(1)把清洁生产审核中提出原辅材料替代的方法和措施列入岗位操作规程,形成制度;(2)把清洁生产审核中提出的技术工艺改进,编入工艺文件中,形成技术文件,严格遵照执行;(3)把清洁生产审核中提出的对废弃物的管理措施和方法,编入公司有关管理文件中,形成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建立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并按体系要求规范开展相关环境管理活动。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环保法规要求,积极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持续增加环保投入。坚持绿色、低碳、环保发展理念,强调善用资源和能源,减少废气、温室气体和有害废物排放,以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相关的ISO体系如ISO9001、ISO14001、ISO45001等,并按体系要求规范有序开展相关环境管理活动。公司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积极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大力推行节能减排,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持续增加环保投入,不断完善节能和环保设施,坚持绿色、低碳、环保发展理念。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从事的电子化学品属于功能性湿化学品及光刻胶范畴,功能性湿化学品及光刻胶均为国家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产业,在国家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公司一直坚持以技术为主导,立足自主创新,不断在关键半导体材料上实现突破,为加速半导体材料国产化、本土化供应的进程,做出最大努力。公司已构建丰富的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体系,致力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公司坚持“在电子产业领域,为社会创造新价值,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的使命,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及省市级科技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是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苏州市半导体电子化学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理事单位,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昆山千灯镇人民政府颁发的“2023年度千灯镇科创突出贡献奖”、“2023年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昆山市优秀创新企业”、“苏州民营企业创新100强”、“江苏省三星级上云企业”等荣誉。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作为研发驱动型企业,技术创新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差异化的创新和竞争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解决“卡脖子”问题,同时开展了广泛的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在行业中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公司在产品研发与应用中,始终坚守科技伦理。注重数据隐私保护,确保研发合法合规。对成果应用审慎评估,力求对社会有益,以负责任态度推动科技创新。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IT信息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员工上网行为、涉密设备、系统软件、公司网络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以保护公司的信息安全。公司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制度学习。公司技术秘密存储在内网服务器,通过内网系统分级授权进行安全管理,并另外设置网络安全审计系统分析流量传输情况。公司办公电脑加装安全管理系统,设置系统白名单,针对移动存储、上网行为、邮件管控、应用程序管控等进行技术监管,防止秘密资料外泄。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1.00 | 公司向昆山市慈善基金会捐赠1万元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向昆山市慈善基金会捐赠1万元。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坚持“培育人才,员工为念”的理念,制定了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评等在内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健康体检、生日礼物、节日福利等各项福利;此外,我们也十分关注女职工的特殊需求和权益保护,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及节日福利。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科学的晋升机制和激励机制,将企业文化、价值观及工作环境、职业发展机会等与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紧密结合,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成长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机制,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加大核心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公司将通过行之有效的人才激励计划,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创新导向、求实求精的企业文化,确保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公司持续完善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组织系列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月专题项目,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维护职工健康安全。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4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95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253.0262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2.87 |
注:上述持股情况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包含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不包含IPO前2个员工持股平台,不包括员工通过二级市场持股的情况,不包含员工参与首发战略配售情况。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以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与供应商、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努力维护供应商、客户的权益,实现共同发展,互惠共赢。公司建立并执行了完整规范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对采购流程、存货管理、供应商选定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本着“客户至上、事皆尽心、稳健踏实、持续改善”的经营理念,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快速、规范、热情的技术服务,并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售后技术支持和培训。公司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切实有效地保证产品质量,充分保障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视质量的稳定性为生命,从客户需求、产品研发、供应链、生产过程直至售后服务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始终坚持“全员参与、全程品管、持续改善、不断创新”的质量方针。此外,公司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定期组织培训,以保障公司产品的安全性,旨在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的产品及服务。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通过持续的自主创新,使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轨道。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认识到创新的关键就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不仅高度重视研发成果,同时还及时地对成果进行技术保密或专利保护。公司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创新作为企业战略发展的重要环节,加速新产品研发并及时做好知识专利保护,实现专利产业化进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已获授予专利权的专利40项,其中发明专利37项。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加大投入关爱员工、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构建和谐型企业;公司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组织了多种形式的节日活动、年度趣味运动会,并定期组织部门级团建活动,真正关心员工,温暖员工内心,进一步提升团队的协同能力。同时,公司积极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公共媒体、投资机构等社会各界的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积极与国内高等院校开展交流合作,对前沿科技展开研究,推动我国半导体行业发展。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设立党支部,目前支部有8名党员,上级党委为昆山市千灯镇党支部。2024年在党支部全体党员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抓基层、打基础,抓重点、求突破,有效加强了支部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将政治学习和业务及管理工作相结合,总结心得体会,促进思想和工作理念不断创新。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举行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详见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 |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详见公司官网http://www.asem.cn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积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确保投资者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本着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充分利用多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形成了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以期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共同增长。同时,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增强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希望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还通过特定对象调研、电话会议等形式开展投资者沟通交流活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对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露的信息,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其中机构投资者参与投票5次,参与率100%。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兵 | 备注1 | 2023年12月6日 | 是 | 自2023年12月6日起36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卡敦 | 备注2 | 2023年12月6日 | 是 | 自2023年12月6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艾森投资 | 备注3 | 2023年12月6日 | 是 | 自2023年12月6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芯动能、世华管理、和谐海河、鹏鼎控股、上海成丰、海宁艾克斯、屹唐华创、苏民投资、南通中金启江、芯沛投资、秋晟资产、国发创投、云栖创投、士兰创投、保腾顺络、朗玛投资、小橡呈财、赛橡投资 | 备注4 | 2023年12月6日 | 是 | 自2023年12月6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 备注5 | 2023年12 | 是 | 自2023年1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高级管理人员 | 月6日 | 月6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备注6 | 2023年12月6日 | 是 | 自2023年12月6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自然人股东 | 备注7 | 2023年12月6日 | 是 | 自2023年12月6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兵 | 备注8 | 2023年12月6日 | 是 | 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卡敦 | 备注9 | 2023年12月6日 | 是 | 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股东艾森投资 | 备注10 | 2023年12月6日 | 是 | 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股东世华管理 | 备注11 | 2023年12月6日 | 是 | 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股东芯动能、和谐海河 | 备注12 | 2023年12月6日 | 是 | 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3 | 2023年12月6日 | 是 | 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 | 备注14 | 2023年12月6日 | 是 | 持股锁定期满后四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 备注 | 2023年12 | 是 | 自2023年1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司董事(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 | 15 | 月6日 | 月6日起3年内 |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6 | 2023年12月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非独立董事 | 备注17 | 2023年12月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8 | 2023年12月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9 | 2023年12月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艾森投资、世华管理、芯动能、和谐海河 | 备注20 | 2023年12月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备注21 | 2023年12月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艾森投资、公司股东芯动能、世华管理和和谐海河 | 备注22 | 2023年12月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兵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备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卡敦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或控制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备注3:公司股东艾森投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3、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企业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备注4:公司股东芯动能、世华管理、和谐海河、鹏鼎控股、上海成丰、海宁艾克斯、屹唐华创、苏民投资、南通中金启江、芯沛投资、秋晟资产、国发创投、云栖创投、士兰创投、保腾顺络、朗玛投资、小橡呈财、赛橡投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企业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公司股东南通中金启江承诺如下:“若发行人在本企业成为发行人股东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本次申报材料的,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企业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备注5:直接持有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备注6:直接持有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备注7:直接持有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备注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兵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2、如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股份(“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人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定;
3、在本人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4、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合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0%。同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6、本人承诺,本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7、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本人将按(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其他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8、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承诺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股份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备注9: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卡敦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2、如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股份(“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人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定;
3、在本人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4、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合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0%;
6、本人承诺,本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7、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本人将按(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其他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8、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承诺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股份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备注10:公司股东艾森投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2、如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股份(“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本企业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规定;
3、在本企业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4、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本企业将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合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0%;
6、本企业承诺,本企业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7、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本企业将按[(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其他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将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8、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企业承诺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股份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备注11:公司股东世华管理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2、在本企业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本企业投资发行人的成本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本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以其他方式减持的,减持数量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4、本企业将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企业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5、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股份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备注12:公司股东芯动能、和谐海河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2、在本企业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本企业将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企业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5、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股份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备注13:直接持有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2、如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所持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股份(“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继续遵守本条规定;如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3、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后且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4、在本人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以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如本人担任发行人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6、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及本人具体情况而定,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
7、本人承诺,本人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8、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本人应将按[(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其他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9、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股份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备注14:直接持有或通过持有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2、如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所持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股份(“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继续遵守本条规定;如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3、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
本人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在本人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以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6、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及本人具体情况而定,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
7、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本人应将按[(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其他承诺减
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8、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股份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备注15: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1)启动条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除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之外,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时,则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2)停止条件公司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内增持或回购金额累计已达到下述具体措施规定的上限要求;(3)继续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因上述第(1)项条件达成而实施的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期满或方案终止执行后,如再次发生符合上述第(1)项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2、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措施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当公司某一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视股票市场情况、公司实际情况,按如下优先顺序:(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直至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消除。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措施具体如下:
①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⑤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A.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B.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C.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⑥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0%的,则公司不再实施回购,而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增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
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单次触发启动条件时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
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50%;B.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股票方案的过程中,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权终止执行增持股票方案。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50%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进行增持,而由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各自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税后薪酬的50%。
④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增持。
⑤自本稳定股价预案生效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及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在聘任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股票方案的过程中,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执行增持股票方案。
3、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或经协商应由相关主体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但相关主体未履行增持/回购义务以及无合法合理理由对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并导致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未履行承诺的相关主体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对公司的约束措施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若公司董事会未履行相关公告义务、未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暂停向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为止。
(2)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公司可扣留其下一年度与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应得现金分红。如下一年度其应得现金分红不足用于扣留,该扣留义务将顺延至以后年度,直至累计扣留金额与其应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等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对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如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将扣留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履行上述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薪酬,直至该等人员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备注16: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责任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①若届时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尚未上市,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②若届时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已上市交易,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董事会将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的议案,回购价格的确定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如本公司因主观原因违反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如经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或者裁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经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且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股份(若有)。回购价格按照如下方式确定:①若届时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尚未上市,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②若届时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已上市交易,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就上述回购事项,本人将督促发行人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在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就回购相关议案在前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3)如经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人有过错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或者裁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等原因而终止。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2)如经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且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股份(若有)。回购价格按照如下方式确定:①若届时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尚未上市,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②若届时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已上市交易,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就上述回购事项,本人将督促发行人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如适用),并在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就回购相关议案在前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如适用)。
(3)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人有过错,并已被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人违反以上承诺,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人在发行人处应领取的薪酬或津贴对投资者进行赔偿。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无效。备注17: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有关违法事实文书要求的期限内依法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有关违法事实文书要求的期限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依法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等原因而终止。
3、公司非独立董事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有关违法事实文书要求的期限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的非独立董事等原因而终止。备注18: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发行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调整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成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发行人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将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公司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努力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资本回报水平。
(3)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发展,拓展多元化盈利渠道发行人将在目前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拓展业务创新机会,持续关注行业发展趋势,推动行业全面发展,为顾客提供更优势的服务,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
2、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方案》的相关要求,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绝不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承诺给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将及时按该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及时按该等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9: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根据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②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促使相关方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③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本人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根据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提出利润分配预案;②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③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备注20: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③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④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
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
分;④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⑤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或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
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④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⑤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⑥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⑦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4、公司股东艾森投资、世华管理、芯动能、和谐海河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针对本企业在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若本企业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上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④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⑤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公司或投资者损失。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上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备注2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含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下同)目前不存在与发行人(含发行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下同)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
务和经营。
2、本人未来不会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投资、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可能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3、本人未来不会向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营销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
4、本人不会利用对发行人控制关系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充分尊重和保证发行人的独立经营和自主决策。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控制发行人或者发行人从证券交易所退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人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足额赔偿相应损失。本人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发行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备注2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一、本人及控制附属企业(包括本人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控制发行人或发行人从证券交易所退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人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发行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足额赔偿。
三、本人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发行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
2、股东艾森投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一、本企业及控制附属企业(包括本企业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不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或者发行人从证券交易所退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企业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及时向发行人足额赔偿相应损失。
三、本企业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发行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
3、公司股东芯动能、世华管理和和谐海河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一、本企业及控制附属企业(包括本企业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
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操纵、指使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不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者发行人从证券交易所退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企业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及时向发行人足额赔偿相应损失。
三、本企业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发行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耿磊、张扬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0,000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000.00 | 1,000.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4,000.00 | 4,000.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5,200.00 | 5,20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2-11 | 2025-6-30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区间内浮动 | 1.30%或2.20%或2.45% | / | / | 1,000.00 | / | 是 | 是 | / |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4-12-11 | 2025-12-12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区间内浮动 | 1.30%或2.20%或2.45% | / | / | 4,000.00 | / | 是 | 是 | / |
苏州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200.00 | 2024-12-30 | 2025-6-30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区间内浮动 | 1.40%或2.20%或2.30% | / | / | 5,200.00 | / | 是 | 是 | /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12月1日 | 61,759.44 | 54,449.71 | 71,076.83 | 0 | 39,435.62 | / | 72.43 | / | 38,116.84 | 70.00 | / |
合计 | / | 61,759.44 | 54,449.71 | 71,076.83 | 0 | 39,435.62 | / | 72.43 | / | 38,116.84 | 7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 | 是否涉及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 | 本年实现的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 | 节余金额 |
承诺投资项目 | 变更投向 | (3)=(2)/(1) | 的进度 | 体原因 | 效益 | 者研发成果 | 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年产12000吨半导体专用材料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1,076.83 | 18,592.45 | 18,592.45 | 88.21 | 2024年2月 | 是 | 是 | / | / | / | 否 | 2,601.24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心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0,922.51 | 15,165.24 | 15,833.72 | 51.20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 | / | / | 否 | 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5,000.00 | 4,359.15 | 5,009.46 | 100.19 | / | 是 | 是 | / | / | / | 否 | 0 |
合计 | / | / | / | / | 56,999.34 | 38,116.84 | 39,435.63 | 69.19 | / | / | / | / | / | / | / | 2,601.24 |
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大于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主系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2,000吨半导体专用材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心项目”。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4,364.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11.2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12月9日 | 30,000 | 2023年12月9日 | 2024年12月8日 | 10,200 | 否 |
2024年12月26日 | 15,000 | 2024年12月9日 | 2025年12月25日 | 10,20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对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进行补充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0,995,847 | 80.56 | -38,145,169 | -38,145,169 | 32,850,678 | 37.2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668,865 | 1.89 | -567,199 | -567,199 | 1,101,666 | 1.25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9,325,058 | 78.66 | -37,576,046 | -37,576,046 | 31,749,012 | 36.0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4,402,409 | 39.03 | -28,532,844 | -28,532,844 | 5,869,565 | 6.6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4,922,649 | 39.62 | -9,043,202 | -9,043,202 | 25,879,447 | 29.36 | |||
4、外资持股 | 1,924 | 0.00 | -1,924 | -1,924 | 0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924 | 0.00 | -1,924 | -1,924 | 0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7,137,487 | 19.45 | 38,145,169 | 38,145,169 | 55,282,656 | 62.7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7,137,487 | 19.45 | 38,145,169 | 38,145,169 | 55,282,656 | 62.7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88,133,334 | 100.00 | 0 | 0 | 88,133,334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6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068,631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12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7,583,238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转融通收回506,700股。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张兵 | 19,031,621 | 0 | 0 | 19,031,621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12月6日 |
蔡卡敦 | 6,847,826 | 0 | 0 | 6,847,826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12月6日 |
艾森投资 | 5,869,565 | 0 | 0 | 5,869,565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12月6日 |
世华管理 | 5,335,968 | 5,335,968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芯动能 | 4,398,164 | 4,398,164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和谐海河 | 4,066,418 | 4,066,418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鹏鼎控股 | 2,600,000 | 2,60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庄建华 | 1,636,364 | 1,636,364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上海成丰 | 1,500,000 | 1,50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潘咏海 | 1,209,486 | 1,209,486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海宁艾克斯 | 1,016,604 | 1,016,604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杨一伍 | 889,328 | 889,328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屹唐华创 | 850,000 | 85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鲍杰 | 711,462 | 711,462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傅正华 | 711,462 | 711,462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苏民投资 | 683,582 | 683,582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南通中金启江 | 677,736 | 677,736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芯沛投资 | 677,735 | 677,735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秋晟资产 | 670,661 | 670,661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赵建龙 | 622,530 | 622,53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应海亮 | 622,530 | 622,53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陶冲 | 550,000 | 55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杨凯 | 533,597 | 533,597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陈小华 | 533,597 | 533,597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国发创投 | 480,000 | 48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云栖创投 | 450,000 | 45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士兰创投 | 450,000 | 45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保腾顺络 | 424,100 | 424,1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田森 | 375,000 | 375,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朗玛投资 | 350,000 | 35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小橡呈财 | 340,000 | 34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赛橡投资 | 340,000 | 34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李雪琴 | 266,798 | 266,798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顾文军 | 200,000 | 20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吴涛 | 177,866 | 177,866 | 0 | 0 | IPO首发原始 | 2024年12 |
股份限售 | 月6日 | |||||
华泰创新 | 594,966 | 0 | 506,700 | 1,101,666 | IPO战略配售限售 | 2025年12月6日 |
家园1号资管计划 | 2,161,969 | 2,161,969 | 0 | 0 | IPO战略配售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京东方创投 | 1,070,281 | 1,070,281 | 0 | 0 | IPO战略配售限售 | 2024年12月6日 |
网下限售股份 | 1,068,631 | 1,068,631 | 0 | 0 | IPO网下发行限售 | 2024年6月6日 |
合计 | 70,995,847 | 38,651,869 | 506,700 | 32,850,678 | / | / |
注: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转融通收回506,700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13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01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张兵 | 0 | 19,031,621 | 21.59 | 19,031,621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蔡卡敦 | 0 | 6,847,826 | 7.77 | 6,847,82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艾森投资 | 0 | 5,869,565 | 6.66 | 5,869,565 | 无 | 0 | 其他 |
世华管理 | 0 | 5,335,968 | 6.05 | 0 | 无 | 0 | 其他 | |
和谐海河 | -52,454 | 4,013,964 | 4.55 | 0 | 无 | 0 | 其他 | |
芯动能 | -567,172 | 3,830,992 | 4.35 | 0 | 无 | 0 | 其他 | |
鹏鼎控股 | 0 | 2,600,000 | 2.9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家园1号资管计划 | 0 | 2,161,969 | 2.45 | 0 | 无 | 0 | 其他 | |
庄建华 | 0 | 1,636,364 | 1.8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5,351 | 1,501,535 | 1.7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世华管理 | 5,335,968 | 人民币普通股 | 5,335,968 | |||||
和谐海河 | 4,013,964 | 人民币普通股 | 4,013,964 | |||||
芯动能 | 3,830,9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830,992 | |||||
鹏鼎控股 | 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0,000 | |||||
家园1号资管计划 | 2,161,969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1,969 | |||||
庄建华 | 1,636,3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6,36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01,5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1,535 |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438,5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8,592 | |||||
京东方创投 | 1,070,2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0,281 | |||||
海宁艾克斯 | 978,017 | 人民币普通股 | 978,017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38,592股,持股比例为1.63%。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张兵与蔡卡敦系夫妻关系;张兵为艾森投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艾森投资37.90%的财产份额;张兵、蔡卡敦和艾森投资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 | 持有的有限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 | 限售条件 |
股东名称 | 售条件股份数量 | 情况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张兵 | 19,031,621 | 2026年12月6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 |
2 | 蔡卡敦 | 6,847,826 | 2026年12月6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 |
3 | 艾森投资 | 5,869,565 | 2026年12月6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 |
4 | 华泰创新 | 1,101,666 | 2025年12月6日 | 0 | 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张兵与蔡卡敦系夫妻关系;张兵为艾森投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艾森投资37.90%的财产份额;张兵、蔡卡敦和艾森投资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华泰证券资管-宁波银行-华泰艾森股份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3年12月6日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华泰证券资管-宁波银行-华泰艾森股份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华泰证券资管-宁波银行-华泰艾森股份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161,969 | 2024年12月6日 | 0 | 2,161,969 |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 | 1,101,666 | 2025年12月6日 | 506,700 | 1,101,666 |
注: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转融通收回506,700股。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张兵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艾森股份董事长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张兵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艾森股份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蔡卡敦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2月27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7.29万股-34.58万股,占比0.20%-0.39% |
拟回购金额 | 1,000万元—2,000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2024年2月26日~2024年5月26日 |
回购用途 |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已回购数量(股) | 291,073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 | 不适用 |
份的进展情况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56.67万股—85.01万股,占比0.64%—0.96% |
拟回购金额 | 4,000万元—6,000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2024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18日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1,147,519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森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艾森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艾森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关键审计事项艾森股份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在中国国内及海外市场向半导体生产企业销售半导体材料。艾森股份收入政策为外销以货物报关后装船出口日为外销收入确认时点;内销一般在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买方对货物进行收货验收后确认为销售的实现;部分客户根据合同约定,在货物发货到对方仓库,根据对方耗用通知单确认为销售的实现。如财务报表附注六、40所示,2024年度,艾森股份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32,188,410.38元。营业收入是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确定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截止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对艾森股份营业收入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估了收入确认相关的政策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2对管理层、治理层进行询问,评价管理层诚信及舞弊风险;3检查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检查并复核销售合同及关键合同条款;4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等程序,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收入确认的相关单据,以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价销售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是否存在截止问题;
6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地区、产品、主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2、应收账款确认以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准确性
(1)关键审计事项
2024年末,艾森股份应收账款为人民币195,630,193.96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11,047,955.20元。由于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较大,且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因此我们确定应收账款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我们针对应收账款确认以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准确性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及评估了信用政策及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
控制执行的有效性;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以及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历史数据迁徙分析的合理性等;
3结合信用风险特征、账龄分析,并执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函证程序和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评价管理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独立测试其回收性。评估相关应收账款及合同资
产的回收性时,检查了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
款能力,复核管理层对其预期信用损失做出评估的依据;
5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
否正确。
四、其他信息艾森股份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艾森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艾森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艾森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艾森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艾森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艾森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艾森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上海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94,940,023.90 | 387,218,435.8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2,066,701.18 | 205,224,029.3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7,511,530.36 | 22,778,235.49 |
应收账款 | 七、5 | 195,630,193.96 | 152,118,862.68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1,843,305.50 | 7,861,003.95 |
预付款项 | 七、8 | 15,519,477.10 | 3,684,052.4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187,502.92 | 1,172,052.50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61,574,232.67 | 39,590,439.9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2,612,103.01 | 1,581,887.28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41,875,246.56 | 54,800,943.86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983,513.87 | 7,810,409.84 |
流动资产合计 | 551,743,831.03 | 883,840,353.1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14,596,019.99 | 231,582,055.60 |
在建工程 | 七、22 | 2,246,466.12 | 40,837,212.6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577,741.86 | 2,039,519.98 |
无形资产 | 七、26 | 17,084,702.02 | 11,665,364.0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4,856,959.11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610,396.25 | 3,189,395.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9,261,441.71 | 9,257,522.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339,128,160.33 | 97,477,669.5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92,361,887.39 | 396,048,740.40 | |
资产总计 | 1,244,105,718.42 | 1,279,889,093.5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53,648,086.87 | 93,931,310.1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6,977,436.24 | 13,024,968.15 |
应付账款 | 七、36 | 51,701,518.00 | 100,158,103.3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454,135.20 | 772,038.4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649,221.00 | 8,094,205.58 |
应交税费 | 七、40 | 1,812,689.19 | 983,554.7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866,001.04 | 1,087,829.85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79,572.59 | 589,026.7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529,181.66 | 3,834,580.38 |
流动负债合计 | 253,217,841.79 | 222,475,617.4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 | 36,039,016.32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342,659.79 | 1,544,005.9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8,327,094.71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3,121,623.77 | 3,583,510.2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791,378.27 | 41,166,532.51 | |
负债合计 | 266,009,220.06 | 263,642,149.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88,133,334.00 | 88,133,33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92,466,697.68 | 792,466,697.68 |
减:库存股 | 七、56 | 60,020,732.22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96,140.89 | - |
专项储备 | 七、58 | 10,829,080.93 | 9,828,215.78 |
盈余公积 | 七、59 | 19,203,896.15 | 15,804,879.9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22,963,072.47 | 110,013,816.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73,971,489.90 | 1,016,246,943.63 | |
少数股东权益 | 4,125,008.46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78,096,498.36 | 1,016,246,943.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44,105,718.42 | 1,279,889,093.54 |
公司负责人:张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2,471,450.32 | 359,155,410.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2,063,657.42 | 205,224,029.3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6,511,530.36 | 22,778,235.49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43,117,964.25 | 152,837,038.90 |
应收款项融资 | 21,843,305.50 | 7,828,900.93 | |
预付款项 | 61,234,273.70 | 60,492,900.5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1 | 2,186,988.90 | 28,297,231.38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存货 | 38,139,622.92 | 31,005,576.0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612,103.01 | 1,581,887.2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1,813,876.71 | 44,016,809.93 | |
其他流动资产 | 5,131,668.70 | 6,620,970.70 | |
流动资产合计 | 557,126,441.79 | 919,838,990.7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1 | 225,098,200.97 | 102,157,800.9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5,239,369.09 | 86,422,278.77 | |
在建工程 | 21,698.11 | 28,015,973.7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 - | |
无形资产 | 4,391,774.32 | 4,764,934.2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8,990.50 | 82,359.0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61,949.57 | 6,002,858.5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6,183,987.39 | 96,955,563.1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87,955,969.95 | 324,401,768.46 | |
资产总计 | 1,245,082,411.74 | 1,244,240,759.1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5,648,086.87 | 51,931,310.1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4,977,436.24 | 46,024,968.15 | |
应付账款 | 67,146,016.71 | 78,460,230.6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951,365.11 | 3,926,747.94 | |
应付职工薪酬 | 6,564,617.83 | 4,872,289.76 | |
应交税费 | 569,441.48 | 210,385.17 | |
其他应付款 | 480,697.93 | 912,140.0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28,030.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73,599.72 | 4,244,692.61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1,611,261.89 | 190,610,794.8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36,039,016.32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327,094.71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27,188.30 | 3,073,630.2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054,283.01 | 39,112,646.53 | |
负债合计 | 272,665,544.90 | 229,723,441.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8,133,334.00 | 88,133,33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92,913,882.13 | 792,913,882.13 | |
减:库存股 | 60,020,732.22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专项储备 | 10,829,080.93 | 9,769,714.56 | |
盈余公积 | 19,147,054.91 | 15,748,038.71 | |
未分配利润 | 121,414,247.09 | 107,952,348.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72,416,866.84 | 1,014,517,317.8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45,082,411.74 | 1,244,240,759.17 |
公司负责人:张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32,188,410.38 | 360,039,281.4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32,188,410.38 | 360,039,281.4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07,536,096.81 | 334,455,744.7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18,012,982.72 | 262,195,946.4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916,632.37 | 1,831,893.09 |
销售费用 | 七、63 | 25,521,197.76 | 20,122,981.87 |
管理费用 | 七、64 | 24,720,867.12 | 20,431,627.62 |
研发费用 | 七、65 | 45,901,741.61 | 32,687,858.97 |
财务费用 | 七、66 | -8,537,324.77 | -2,814,563.25 |
其中:利息费用 | 2,184,122.37 | 2,279,169.92 | |
利息收入 | 10,680,319.47 | 5,148,841.5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227,956.50 | 7,179,851.8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226,821.98 | 404,608.6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61,770.06 | 224,029.3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060,723.85 | -1,577,091.1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54,799.16 | -89,730.4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75,469.32 | -14,072.2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205,268.30 | 31,711,132.7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866,126.45 | 1,416,964.0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6,173.56 | 146,001.1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3,045,221.19 | 32,982,095.5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32,298.33 | 324,767.8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477,519.52 | 32,657,327.7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477,519.52 | 32,657,327.7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477,519.52 | 32,657,327.7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3,477,519.52 | 32,657,327.7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477,519.52 | 32,657,327.7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4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4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张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1 | 418,602,634.00 | 354,514,973.62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1 | 331,928,899.55 | 276,969,915.37 |
税金及附加 | 931,463.92 | 964,061.01 | |
销售费用 | 16,536,917.01 | 12,887,141.35 | |
管理费用 | 19,127,443.02 | 15,003,281.86 | |
研发费用 | 34,617,311.05 | 28,625,197.85 | |
财务费用 | -8,012,094.46 | -3,553,795.5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03,731.46 | 1,129,989.70 | |
利息收入 | 9,336,229.09 | 4,729,650.41 | |
加:其他收益 | 593,159.32 | 7,051,081.1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1 | 4,143,209.75 | 260,454.5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1,770.06 | 224,029.3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25,349.64 | 894,688.3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64,210.52 | 197,370.7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070.55 | -14,072.2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138,502.59 | 32,232,723.68 | |
加:营业外收入 | 3,866,126.45 | 1,415,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000.00 | 116,001.1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984,629.04 | 33,531,722.5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05,532.92 | 929,503.2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990,161.96 | 32,602,219.2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990,161.96 | 32,602,219.2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3,990,161.96 | 32,602,219.2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4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49 |
公司负责人:张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七、78、(1) | 295,637,313.45 | 212,823,867.3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七、78、(1) | 2,093,502.23 | 12,124,482.3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8,038,678.85 | 8,538,448.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5,769,494.53 | 233,486,798.0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七、78、(1) | 233,241,975.36 | 210,237,734.8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七、78、(1) | 57,942,924.16 | 45,750,971.5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七、78、(1) | 6,346,616.00 | 27,055,388.0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42,956,591.26 | 34,974,536.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0,488,106.78 | 318,018,630.7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18,612.25 | -84,531,832.7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2) | 526,610,124.99 | 165,133,083.32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七、78、(2) | 9,656,660.18 | 3,357,841.0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6,266,785.17 | 168,490,924.4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七、78、(2) | 92,214,191.76 | 62,494,372.2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2) | 633,150,904.11 | 383,332,999.99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七、78、(2) | 15,470,869.49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0,835,965.36 | 445,827,372.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569,180.19 | -277,336,447.8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3) | - | 571,315,426.44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七、78、(3) | 262,331,597.07 | 262,468,170.84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七、78、(3) | 262,331,597.07 | 833,783,597.2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七、78、(3) | 227,214,244.67 | 89,37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七、78、(3) | 18,902,172.65 | 2,931,942.9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81,204,377.50 | 577,942.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7,320,794.82 | 92,879,885.7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989,197.75 | 740,903,711.4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30.08 | 20,092.2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4,279,620.27 | 379,055,523.1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6,898,908.48 | 7,843,385.3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619,288.21 | 386,898,908.48 |
公司负责人:张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5,496,642.87 | 201,751,512.6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44,818.41 | 8,884,578.5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528,839.12 | 56,102,089.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9,370,300.40 | 266,738,180.7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7,710,586.62 | 279,284,771.1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462,466.04 | 29,961,746.3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82,645.42 | 17,249,498.8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846,129.11 | 46,881,668.9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3,901,827.19 | 373,377,685.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31,526.79 | -106,639,504.5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44,610,124.99 | 124,223,083.3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354,473.07 | 3,602,625.2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2,964,598.06 | 127,825,708.5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3,187,813.25 | 44,054,625.5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24,091,304.11 | 342,422,999.99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7,279,117.36 | 386,477,625.5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314,519.30 | -258,651,917.0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71,315,426.44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7,731,597.07 | 150,642,170.8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7,731,597.07 | 721,957,597.2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593,276.52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196,565.14 | 1,838,338.7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649,977.50 | 142,942.8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439,819.16 | 1,981,281.5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91,777.91 | 719,976,315.7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23,047.4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6,554,268.18 | 354,707,941.6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8,835,882.81 | 4,127,941.1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281,614.63 | 358,835,882.81 |
公司负责人:张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8,133,334.00 | - | - | - | 792,466,697.68 | - | - | 9,828,215.78 | 15,804,879.95 | 110,013,816.22 | 1,016,246,943.63 | 1,016,246,943.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其他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8,133,334.00 | - | - | - | 792,466,697.68 | - | - | 9,828,215.78 | 15,804,879.95 | - | 110,013,816.22 | - | 1,016,246,943.63 | - | 1,016,246,943.6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 60,020,732.22 | 396,140.89 | 1,000,865.15 | 3,399,016.20 | - | 12,949,256.25 | - | -42,275,453.73 | 4,125,008.46 | -38,150,445.2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477,519.52 | 33,477,519.52 | 33,477,519.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60,020,732.22 | - | - | - | - | - | - | -60,020,732.22 | 4,125,008.46 | -55,895,723.76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020,732.22 | -60,020,732.22 | -60,020,732.2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 | - | 4,125,008.46 | 4,125,008.46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3,399,016.20 | - | -20,528,263.27 | - | -17,129,247.07 | - | -17,129,247.07 |
1.提取盈余公积 | 3,399,016.20 | -3,399,016.20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7,129,247.07 | -17,129,247.07 | -17,129,247.07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 | - | - |
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6.其他 | - | - | |||||||||||||
(五)专项储备 | 1,000,865.15 | 1,000,865.15 | 1,000,865.15 | ||||||||||||
1.本期提取 | 6,887,338.32 | 6,887,338.32 | 6,887,338.32 | ||||||||||||
2.本期使用 | 5,886,473.17 | 5,886,473.17 | 5,886,473.17 | ||||||||||||
(六)其他 | 396,140.89 | 396,140.89 | 396,140.8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133,334.00 | - | - | - | 792,466,697.68 | 60,020,732.22 | 396,140.89 | 10,829,080.93 | 19,203,896.15 | - | 122,963,072.47 | - | 973,971,489.90 | 4,125,008.46 | 978,096,498.36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6,100,000 | 270002901.9 | 11922167.99 | 12544658.02 | 80616710.44 | 441,186,438.38 | 441,186,438.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其他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6,100,000.00 | - | - | - | 270,002,901.93 | - | - | 11,922,167.99 | 12,544,658.02 | - | 80,616,710.44 | - | 441,186,438.38 | - | 441,186,438.3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033,334.00 | - | - | - | 522,463,795.75 | - | - | -2,093,952.21 | 3,260,221.93 | - | 29,397,105.78 | - | 575,060,505.25 | - | 575,060,505.2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657,327.71 | 32,657,327.71 | 32,657,327.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033,334.00 | - | - | - | 522,463,795.75 | - | - | - | - | - | - | - | 544,497,129.75 | - | 544,497,129.75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033,334.00 | 522,463,795.75 | 544,497,129.75 | 544,497,129.7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3,260,221.93 | - | -3,260,221.93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60,221.93 | -3,260,221.93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 | - |
的分配 | |||||||||||||||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6.其他 | - | - | |||||||||||||
(五)专项储备 | -2,093,952.21 | -2,093,952.21 | -2,093,952.21 | ||||||||||||
1.本期提取 | 4,334,891.46 | 4,334,891.46 | 4,334,891.46 | ||||||||||||
2.本期使用 | 6,428,843.67 | 6,428,843.67 | 6,428,843.67 | ||||||||||||
(六)其他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133,334.00 | - | - | - | 792,466,697.68 | - | - | 9,828,215.78 | 15,804,879.95 | - | 110,013,816.22 | - | 1,016,246,943.63 | - | 1,016,246,943.63 |
公司负责人:张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8,133,334.00 | 792,913,882.13 | - | 9,769,714.56 | 15,748,038.71 | 107,952,348.40 | 1,014,517,317.8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8,133,334.00 | - | - | - | 792,913,882.13 | - | - | 9,769,714.56 | 15,748,038.71 | 107,952,348.40 | 1,014,517,317.8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 60,020,732.22 | - | 1,059,366.37 | 3,399,016.20 | 13,461,898.69 | -42,100,450.9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990,161.96 | 33,990,161.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60,020,732.22 | - | - | - | - | -60,020,732.22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020,732.22 | -60,020,732.2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4.其他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3,399,016.20 | -20,528,263.27 | -17,129,247.07 |
1.提取盈余公积 | 3,399,016.20 | -3,399,016.20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129,247.07 | -17,129,247.07 | |||||||||
3.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6.其他 | - | ||||||||||
(五)专项储备 | 1,059,366.37 | 1,059,366.37 | |||||||||
1.本期提取 | 3,874,832.40 | 3,874,832.40 | |||||||||
2.本期使用 | 2,815,466.03 | 2,815,466.03 | |||||||||
(六)其他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133,334.00 | - | - | - | 792,913,882.13 | 60,020,732.22 | - | 10,829,080.93 | 19,147,054.91 | 121,414,247.09 | 972,416,866.84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6,100,000.00 | - | - | - | 270,450,086.38 | - | - | 11,922,167.99 | 12,487,816.78 | 78,610,351.04 | 439,570,422.1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6,100,000.00 | - | - | - | 270,450,086.38 | - | - | 11,922,167.99 | 12,487,816.78 | 78,610,351.04 | 439,570,422.1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033,334.00 | - | - | - | 522,463,795.75 | - | - | -2,152,453.43 | 3,260,221.93 | 29,341,997.36 | 574,946,895.6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602,219.29 | 32,602,219.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033,334.00 | - | - | - | 522,463,795.75 | - | - | - | - | - | 544,497,129.75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033,334.00 | 522,463,795.75 | 544,497,129.7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4.其他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3,260,221.93 | -3,260,221.93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60,221.93 | -3,260,221.93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3.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6.其他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2,152,453.43 | - | - | -2,152,453.43 |
1.本期提取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2.本期使用 | 3,652,453.43 | 3,652,453.43 | |||||||||
(六)其他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133,334.00 | - | - | - | 792,913,882.13 | - | - | 9,769,714.56 | 15,748,038.71 | 107,952,348.40 | 1,014,517,317.80 |
公司负责人:张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历史沿革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森股份”)于2010年3月26日由自然人张兵、庄建华、倪玉良、潘咏海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首期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已经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华内验(2010)第M185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取得由昆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58300035828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年12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自然人张兵、庄建华、倪玉良、潘咏海按持股比例进行第二期800万元出资。本次出资已经苏州仁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仁泰会内验字[2011]第502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办理了工商变更。
(1)股份改制前公司历史沿革:
1股份改制前第一次增资:
2012年7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以吸收合并昆山市骏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桦物流”)的方式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骏桦物流原有股东、股权结构及实收资本均与公司一致,其中自然人张兵增加出资725万元,自然人庄建华增加出资125万元,自然人倪玉良增加出资100万元,自然人潘咏海增加出资50万元,本次增资由苏州仁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仁泰会内验字[2012]第060号验资报告验证,合并时点的净资产经过苏州仁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苏仁泰会内审报字[2012]第150-152号审计报告,并办理工商变更。
2股份改制前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4年6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自然人张兵和庄建华分别将所持部分股份转让给自然人杨凯,并办理工商变更。
3股份改制前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年5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自然人倪玉良将所持全部股份转让给自然人张兵,并办理工商变更。
4股份改制前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年7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自然人张兵将所持部分股份155万元转让给自然人杨一伍、卢建红、吴涛、薛洁、孙彤、罗鑫峰、李伟,自然人潘咏海将所持部分股份4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卢瑞华、王强、钟小龙、李林,自然人庄建华将所持部分股份108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应海亮、卢瑞华、赵建龙、彭招萍,自然人杨凯将所持部分股份3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张海峰、李楠、谢立洋、吴军、刘建,并办理工商变更。
5股份改制前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5年9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自然人张兵将所持部分股份585万元转让给自然人蔡卡敦及昆山艾森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并办理工商变更。
6股份改制前第五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2016年12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自然人王强、钟小龙、张海峰、李林、李楠、谢立洋、吴军、刘建、彭招萍、卢建红将所持股份合计80万元转让给昆山世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然人薛洁将所持股份3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陈小华;同时,增加注册资本530万元,其中,张兵新增认缴出资100万元,鲍杰新增认缴出资40万元,傅正华新增认缴出资40万元,昆山世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增认缴出资220万元,昆山艾森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新增认缴出资130万元,并办理工商变更。
7股份改制前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7年8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自然人李伟将其所持的股份15万元转让给自然人李雪琴,同时将其所持的股份5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张兵;自然人罗鑫锋将其所持的股份8万元转让给自然人潘咏海,并办理工商变更。(2)股份改制(自此公司简称“艾森股份”)后公司历史沿革根据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章程,以201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0.00元。原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即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按照发起人协议及章程的规定,各股东以其所拥有的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57,701,975.97元,扣减专项储备3,536,413.59元,剩余净资产54,165,562.38元按1:0.830786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45,000,000.00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45,000,000.00元,大于股本部分9,165,562.38元计入资本公积。
1股份改制后第一次增资:
于2017年12月28日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发850万股股份,每股价格6.67元,投资人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成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田森、顾文军、陶冲分别认购540万股、150万股、60万股、45万股、55万股,合计认购金额为5,669.50万元。上述增发股份已于2018年1月29日之前收到认购款。于2018年2月8日取得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股份改制后第二次增资:
于2018年12月28日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发272.59万股股份,每股价格7.337元,投资人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购金额为1999.9928万元。上述增发股份已于2019年1月28日收到认购款。于2019年2月13日取得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3股份改制后第三次增资:
于2019年4月30日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发477.41万股股份,每股价格11.56元,投资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屹唐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云栖创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保腾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分别认购260万股、85万股、45万股、45万股、42.41万股,合计认购金额为5,518.8596万元。上述增发股份已于2019年6月5日之前收到认购款。于2019年6月17日取得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4股份改制后第四次增资
于2021年6月24日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发510.00万份股份,每股价格29.51元,投资人天津和谐海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民无锡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艾克斯光谷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认购406.6418万股、68.3582万股、35万股,合计认购金额为15,050.10万元。上述增发股份已于2021年6月29日之前收到认购款,于2021年6月28日取得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5科创板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66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33,334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561号),确认截至2023年12月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增加22,033,334.00元,注册资本由66,100,000.00元变更为88,133,334.00元,公司股份
总数由66,100,000股变更为88,133,334股。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持股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额(人民币元) | 占股本比例 |
张兵 | 19,031,621.00 | 21.59% |
蔡卡敦 | 6,847,826.00 | 7.77% |
昆山艾森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5,869,565.00 | 6.66% |
昆山世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35,968.00 | 6.05% |
天津宸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和谐海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13,964.00 | 4.55% |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830,992.00 | 4.35%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2,600,000.00 | 2.95% |
华泰证券资管-宁波银行-华泰艾森股份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161,969.00 | 2.45% |
庄建华 | 1,636,364.00 | 1.8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01,535.00 | 1.70% |
合计 | 52,829,804.00 | 59.93% |
艾森股份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8355253262X1的营业执照。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注册地:千灯镇黄浦江路1647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公地址:千灯镇中庄路299号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减值、长期资产的折旧摊销及减值、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10%以上且金额大于150万元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投资相关现金流入总额或支付投资相关现金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5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单个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占公司合并净资产1%以上,或少数股东损益(绝对值)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绝对值)5%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
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1)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公司享有现时权利使本公司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公司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公司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公司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公司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公司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公司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公司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日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因资产
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
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并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货币性项目,是指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3)境外经营实体的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3按照上述①、②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4本公司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折算:
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5本公司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分类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资产减值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本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本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租赁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账龄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终止确认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金融负债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
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本条第①项或第②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①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
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
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
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4)后续计量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
摊销额。
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5)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1)存货的分类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对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该收款权利应作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无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标准
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
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2)会计处理方法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
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可收回金额。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本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 | 4.7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的(通常是指1年及1年以上)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
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则继续进行。
(3)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相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的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4)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1)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2)本公司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通常考虑的因素:
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7与企业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3)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或者直线法)摊销。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4)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和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两者之间较高者,同时也不低于零。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合同负债反映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短期薪酬是指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短期薪酬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于报告期末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2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3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①项和第②项应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于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情形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
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以下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外销一般以货物报关后装船出口日为外销收入确认时点;部分客户仓库在自贸区内,按买方对货物进行收货验收后确认为销售的实现;内销一般在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买方对货物进行收货验收后确认为销售的实现;部分客户根据合同约定,在货物发货到对方仓库,根据对方耗用通知单确认为销售的实现。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即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例如:销售佣金等)。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例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为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合同履约成本,即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①项减去第②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企业上述第①项减去第②项后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企业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4)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政府补助实现。其中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等。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五、21“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五、27“长期资产减值”。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回购股份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集团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2)安全生产费2022年11月,财政部、应急部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2年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同时废止。2022年12月1日起: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财企[2022]136号)规定,根据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计提标准,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具体如下:
项目 | 标准 | 计提比例 |
营业收入 | 不超过1000万元 | 4.50% |
营业收入 | 1000万元至1亿元 | 2.25% |
营业收入 | 1亿元至10亿元 | 0.55% |
营业收入 | 超过10亿元 | 0.20% |
安全生产费主要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
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提取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计提折旧。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 | 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 0 |
本公司自2024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 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 0 |
其他说明
1本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本公司自2024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本集团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详见下表 |
土地使用税 | 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 | 艾森股份:1.2元/平方米、南通艾森:5元/平方米 |
房产税 | 自用于经营的按房产原值扣除10%~30%后的余值征收,全年按余值的1.2%征收 | 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昆山艾森世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25% |
艾森半导体材料(南通)有限公司 | 25% |
INOFINEPTE.LTD. | 17% |
INOFINECHEMICALSSDNBHD | 17%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证书编号为:GR20223200675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3,490.42 | 56,311.38 |
银行存款 | 84,491,713.54 | 387,162,124.50 |
其他货币资金 | 10,424,819.94 |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94,940,023.90 | 387,218,435.8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466,089.62 | - |
其他说明
(1)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189,750.00元为应计通知存款利息。
(2)存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2,130,985.69元,主要系销售相关履约保证金。
(3)其他货币资金10,424,819.94元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款。
(4)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7,466,089.62元,主要为INOFINECHEMICALSSDNBHD的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2,066,701.18 | 205,224,029.30 |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102,066,701.18 | 205,224,029.30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02,066,701.18 | 205,224,029.3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了103,157,32.12元,主系部分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所致。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511,530.36 | 22,778,235.49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7,511,530.36 | 22,778,235.49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3,345,663.26 | 6,707,808.87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03,345,663.26 | 6,707,808.87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1,838,065.37 | 156,406,954.58 |
1年以内小计 | 201,838,065.37 | 156,406,954.58 |
1至2年 | 3,930,752.34 | 3,322,675.44 |
2至3年 | 284,515.92 | 258,988.0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04,149.92 | 703,694.03 |
4至5年 | 225,588.10 | 43,546.60 |
5年以上 | 195,077.51 | 173,583.59 |
合计 | 206,678,149.16 | 160,909,442.2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6,678,149.16 | 100.00 | 11,047,955.20 | 5.35 | 195,630,193.96 | 160,909,442.25 | 100.00 | 8,790,579.57 | 5.46 | 152,118,862.6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06,678,149.16 | 100.00 | 11,047,955.20 | 5.35 | 195,630,193.96 | 160,909,442.25 | 100.00 | 8,790,579.57 | 5.46 | 152,118,862.68 |
合计 | 206,678,149.16 | 100.00 | 11,047,955.20 | 5.35 | 195,630,193.96 | 160,909,442.25 | 100.00 | 8,790,579.57 | 5.46 | 152,118,862.6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低风险组合 | - | - | - |
其他组合 | 206,678,149.16 | 11,047,955.20 | 5.35 |
合计 | 206,678,149.16 | 11,047,955.20 | 5.3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8,790,579.57 | 1,773,258.05 | -158,626.45 | - | 325,491.13 | 11,047,955.20 |
合计 | 8,790,579.57 | 1,773,258.05 | -158,626.45 | - | 325,491.13 | 11,047,955.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收回或转回主要系本期收到早期已核销的应收款项,故单独作转回确认;其他变动主要系收购INOFINE产生。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前5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 | 54,544,679.16 | 2,665,888.67 | 209,427,731.28 | 27.32 | 2,860,528.40 |
合计 | 54,544,679.16 | 2,665,888.67 | 209,427,731.28 | 27.32 | 2,860,528.40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1年以内 | 2,749,582.12 | 137,479.11 | 2,612,103.01 | 1,665,144.50 | 83,257.22 | 1,581,887.28 |
合计 | 2,749,582.12 | 137,479.11 | 2,612,103.01 | 1,665,144.50 | 83,257.22 | 1,581,887.28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749,582.12 | 100.00 | 137,479.11 | 5.00 | 2,612,103.01 | 1,665,144.50 | 100.00 | 83,257.22 | 5.00 | 1,581,887.28 |
合计
合计 | 2,749,582.12 | 100.00 | 137,479.11 | 5.00 | 2,612,103.01 | 1,665,144.50 | 100.00 | 83,257.22 | 5.00 | 1,581,887.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749,582.12 | 137,479.11 | 5.00 |
合计 | 2,749,582.12 | 137,479.11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 83,257.22 | 54,221.89 | - | - | - | 137,479.11 | |
合计 | 83,257.22 | 54,221.89 | - | - | - | 137,479.11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1,843,305.50 | 7,861,003.95 |
合计 | 11,843,305.50 | 7,861,003.95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票据 | 43,233,369.03 | - |
合计 | 43,233,369.03 | -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7,861,003.95 | 11,843,305.50 | 7,861,003.95 | - | 11,843,305.50 | -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200,833.42 | 97.95 | 3,539,406.32 | 96.07 |
1至2年 | 318,643.68 | 2.05 | 144,646.14 | 3.93 |
2至3年 | - | - | - | - |
3年以上 | - | - | - | - |
合计 | 15,519,477.10 | 100.00 | 3,684,052.46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公司超过1年的预付账款主系预付材料款,系材料品质问题造成的未验收。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前五名预付对象 | 11,763,310.41 | 75.80 |
合计 | 11,763,310.41 | 75.80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187,502.92 | 1,172,052.50 |
合计 | 1,187,502.92 | 1,172,052.5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99,729.39 | 189,900.00 |
1年以内小计 | 499,729.39 | 189,900.00 |
1至2年 | 71,800.00 | 722,215.00 |
2至3年 | 622,200.00 | 442,2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25,200.00 | 34,360.00 |
4至5年 | - | 74,670.00 |
5年以上 | 15,482.46 | 15,100.00 |
合计 | 1,634,411.85 | 1,478,445.0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634,411.85 | 1,478,445.00 |
合计 | 1,634,411.85 | 1,478,445.00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06,392.50 | - | - | 306,392.50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28,839.36 | - | - | 128,839.36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11,677.07 | - | - | 11,677.07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46,908.93 | - | - | 446,908.93 |
其他变动系收购INOFINE产生。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06,392.50 | 128,839.36 | - | - | 11,677.07 | 446,908.93 |
合计 | 306,392.50 | 128,839.36 | - | - | 11,677.07 | 446,908.9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南通江山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 | 36.71 | 押金保证金 | 2-3年 | 180,000.00 |
昆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390,000.00 | 23.86 | 押金保证金 | 3-4年 | 195,000.00 |
天津工业大学 | 225,000.00 | 13.77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1,250.00 |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 140,000.00 | 8.57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7,000.00 |
昆山书豪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46,200.00 | 2.83 | 押金保证金 | 1-2年 | 4,620.00 |
合计 | 1,401,200.00 | 85.74 | / | / | 397,870.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3,566,239.81 | 381,478.33 | 13,184,761.48 | 9,108,790.01 | 498,186.80 | 8,610,603.21 |
在产品 | 1,080,004.67 | 112,875.95 | 967,128.72 | 543,763.91 | - | 543,763.91 |
库存商品 | 37,592,018.76 | 1,656,820.49 | 35,935,198.27 | 14,791,498.79 | 682,058.51 | 14,109,440.28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60,098.53 | - | 60,098.53 | 88,325.90 | - | 88,325.90 |
委托加工物资 | 4,805,858.85 | - | 4,805,858.85 | 5,110,001.20 | - | 5,110,001.20 |
发出商品 | 6,621,186.82 | - | 6,621,186.82 | 11,128,305.40 | - | 11,128,305.40 |
合计 | 63,725,407.44 | 2,151,174.77 | 61,574,232.67 | 40,770,685.21 | 1,180,245.31 | 39,590,439.90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98,186.80 | -116,708.47 | - | - | - | 381,478.33 |
在产品 | - | 112,875.95 | - | - | - | 112,875.95 |
库存商品 | 682,058.51 | 974,761.98 | - | - | - | 1,656,820.49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180,245.31 | 970,929.46 | - | - | - | 2,151,174.7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及利息 | 41,875,246.56 | 54,800,943.86 |
合计 | 41,875,246.56 | 54,800,943.86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应收退货成本 | ||
多缴税金或留抵税额 | 6,983,513.87 | 7,810,409.84 |
合计 | 6,983,513.87 | 7,810,409.84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14,596,019.99 | 231,582,055.60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314,596,019.99 | 231,582,055.6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8,607,915.66 | 132,219,972.90 | 2,792,886.19 | 2,460,055.53 | 276,080,830.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343,993.11 | 37,265,325.13 | 2,039,204.47 | 3,939,737.10 | 106,588,259.81 |
(1)购置 | 13,120,205.68 | 1,375,606.73 | 2,108,226.59 | 16,604,039.0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3,343,993.11 | 24,079,333.03 | - | 1,792,437.27 | 89,215,763.41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65,786.42 | 663,597.74 | 39,073.24 | 768,457.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6,847.38 | 1,257,904.18 | - | 1,264,751.56 |
(1)处置或报废 | - | 6,847.38 | 1,257,904.18 | - | 1,264,751.56 |
4.期末余额 | 201,951,908.77 | 169,478,450.65 | 3,574,186.48 | 6,399,792.63 | 381,404,338.5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015,402.16 | 27,117,460.28 | 1,815,645.69 | 1,550,266.55 | 44,498,774.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92,931.57 | 14,231,697.15 | 612,716.20 | 640,884.51 | 23,378,229.43 |
(1)计提 | 7,892,931.57 | 14,206,223.09 | 390,379.38 | 622,306.74 | 23,111,840.78 |
(2)企业合并增加 | - | 25,474.06 | 222,336.82 | 18,577.77 | 266,388.6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975.78 | 1,067,709.79 | - | 1,068,685.57 |
(1)处置或报废 | - | 975.78 | 1,067,709.79 | - | 1,068,685.57 |
4.期末余额 | 21,908,333.73 | 41,348,181.65 | 1,360,652.10 | 2,191,151.06 | 66,808,318.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0,043,575.04 | 128,130,269.00 | 2,213,534.38 | 4,208,641.57 | 314,596,019.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4,592,513.50 | 105,102,512.62 | 977,240.50 | 909,788.98 | 231,582,055.6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246,466.12 | 40,837,212.62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2,246,466.12 | 40,837,212.6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建筑物工程 | - | - | - | 28,015,973.73 | - | 28,015,973.73 |
生产线工程 | - | - | - | 12,821,238.89 | - | 12,821,238.89 |
设备工程 | 2,246,466.12 | - | 2,246,466.12 | - | - | - |
合计 | 2,246,466.12 | - | 2,246,466.12 | 40,837,212.62 | - | 40,837,212.6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建筑物工程-集成电路测试中心 | 120,000,000.00 | 28,015,973.73 | 48,390,933.85 | 76,211,312.54 | 195,595.04 | - | 96.26 | 100.00% | 882,080.94 | 51,738.56 | 2.30 | 自筹和贷款 |
生产线工程 | 17,000,000.00 | 12,821,238.89 | - | 12,821,238.89 | - | - | 99.35 | 100.00% | - | - | - | 自筹 |
合计 | 137,000,000.00 | 40,837,212.62 | 48,390,933.85 | 89,032,551.43 | 195,595.04 | - | / | / | 882,080.94 | 51,738.56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69,045.38 | 2,869,045.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60,154.83 | 560,154.83 |
(1)租赁到期 | 560,154.83 | 560,154.83 |
4.期末余额 | 2,308,890.55 | 2,308,890.5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29,525.40 | 829,525.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1,778.12 | 461,778.12 |
(1)计提 | 461,778.12 | 461,778.12 |
3.本期减少金额 | 560,154.83 | 560,154.83 |
(1)处置 | ||
(2)租赁到期 | 560,154.83 | 560,154.83 |
4.期末余额 | 731,148.69 | 731,148.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77,741.86 | 1,577,741.86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39,519.98 | 2,039,519.98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财务及管理软件 | 客户资源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542,307.06 | 3,000,000.00 | 307,705.91 | - | 13,850,012.9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743.37 | 5,831,659.43 | 5,964,402.80 | |||
(1)购置 | 132,743.37 | - | 132,743.3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5,831,659.43 | 5,831,659.4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542,307.06 | 3,000,000.00 | 440,449.28 | 5,831,659.43 | 19,814,415.7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26,943.04 | 350,000.00 | 307,705.91 | 2,184,648.9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1,790.52 | 300,000.00 | 13,274.28 | 545,064.80 | ||
(1)计提 | 231,790.52 | 300,000.00 | 13,274.28 | 545,064.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58,733.56 | 650,000.00 | 320,980.19 | 2,729,713.7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783,573.50 | 2,350,000.00 | 119,469.09 | 5,831,659.43 | 17,084,702.0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015,364.02 | 2,650,000.00 | - | - | 11,665,364.02 |
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客户资源主系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INOFINECHEMICALSSDNBHD形成。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INOFINECHEMICALSSDNBHD | - | 4,856,959.11 | - | - | - | 4,856,959.11 |
合计 | - | 4,856,959.11 | - | - | - | 4,856,959.11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INOFINECHEMICALSSDNBHD |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购INOFINECHEMICALSSDNBHD80%股权,投资成本超过享有被收购方账面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合并时形成商誉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3,189,395.67 | 1,174,093.87 | 753,093.29 | - | 3,610,396.25 |
合计 | 3,189,395.67 | 1,174,093.87 | 753,093.29 | - | 3,610,396.25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 | 13,175,997.61 | 2,276,536.38 | 10,360,474.60 | 1,759,492.9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64,408.44 | 210,422.10 | 2,155,440.03 | 508,180.00 |
可抵扣亏损 | 30,739,771.45 | 5,107,628.53 | 37,312,460.88 | 6,463,599.34 |
递延收益 | 8,327,094.71 | 1,249,064.21 | - | - |
租赁负债 | 1,671,161.94 | 417,790.49 | 2,105,002.40 | 526,250.60 |
合计 | 54,878,434.15 | 9,261,441.71 | 51,933,377.91 | 9,257,522.92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税额 | 18,118,996.08 | 2,717,849.41 | 20,266,838.76 | 3,040,025.8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62,259.24 | 9,338.89 | 224,029.30 | 33,604.40 |
使用权资产 | 1,577,741.86 | 394,435.47 | 2,039,519.98 | 509,880.00 |
合计 | 19,758,997.18 | 3,121,623.77 | 22,530,388.04 | 3,583,510.21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58,590.84 | - |
可抵扣亏损 | 3,834,697.57 | - |
合计 | 4,693,288.41 | -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 | ||
2025年 | - | ||
2026年 | - | ||
2027年 | - | ||
2028年 | |||
2029年 | 3,834,697.57 | 子公司艾森世华2024年度亏损金额 | |
无限期 | 3,440.89 | 主要系收购INOFINE成立的新加坡子公司账面手续费,故未确认DTA;根据新加坡税法亏损可永续弥补,故披露无限期。 | |
合计 | 3,838,138.4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类款项 | 20,766,187.79 | - | 20,766,187.79 | 4,678,971.00 | - | 4,678,971.00 |
定期存款(长期) | 318,361,972.54 | - | 318,361,972.54 | 92,798,698.59 | - | 92,798,698.59 |
合计 | 339,128,160.33 | - | 339,128,160.33 | 97,477,669.59 | - | 97,477,669.59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85.69 | 85.69 | 冻结 | 美元户长期未使用冻结 | 84.36 | 84.36 | 冻结 | 美元户长期未使用冻结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货币资金 | 2,130,900.00 | 2,130,900.00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 | ||||
固定资产 | 391,209.54 | 391,209.54 | 其他 | 融资租赁 | ||||
合计 | 2,522,195.23 | 2,522,195.23 | / | / | 84.36 | 84.36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42,022,750.00 | - |
已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 | 111,625,336.87 | 55,935,310.11 |
国内信用证 | - | 37,996,000.00 |
合计 | 153,648,086.87 | 93,931,310.1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6,977,436.24 | 13,024,968.15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26,977,436.24 | 13,024,968.1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5,153,475.73 | 37,381,437.49 |
材料款 | 27,557,156.32 | 26,745,333.18 |
服务费 | 5,133,257.75 | 22,619,427.98 |
设备款 | 12,472,710.06 | 12,145,804.73 |
运输费 | 1,384,918.14 | 1,266,100.00 |
合计 | 51,701,518.00 | 100,158,103.38 |
上期主要系上市发行费,本期均已付清;期初因建造测试中心的应付工程款,本期竣工后陆续支付,故大幅下降。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3,454,135.20 | 772,038.47 |
合计 | 3,454,135.20 | 772,038.4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094,205.58 | 58,028,903.03 | 55,473,887.61 | 10,649,221.0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2,186,092.44 | 2,186,092.44 | - |
三、辞退福利 | - | 513,926.00 | 513,926.00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合计 | 8,094,205.58 | 60,728,921.47 | 58,173,906.05 | 10,649,221.00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668,613.68 | 52,609,889.50 | 50,111,842.19 | 10,166,660.99 |
二、职工福利费 | - | 1,661,762.28 | 1,661,762.28 | - |
三、社会保险费 | - | 1,197,843.12 | 1,197,843.12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 | 1,012,018.10 | 1,012,018.10 | - |
工伤保险费 | - | 123,144.48 | 123,144.48 | - |
生育保险费 | - | 62,680.54 | 62,680.54 | - |
四、住房公积金 | - | 2,065,455.00 | 2,065,455.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25,591.90 | 493,953.13 | 436,985.02 | 482,560.0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8,094,205.58 | 58,028,903.03 | 55,473,887.61 | 10,649,221.0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 | 2,119,906.92 | 2,119,906.92 | - |
2、失业保险费 | - | 66,185.52 | 66,185.52 |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 | 2,186,092.44 | 2,186,092.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83,530.74 | 433,733.30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531,246.82 | 24,760.80 |
个人所得税 | 448,129.39 | 171,140.7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 11,046.54 |
房产税 | 392,386.32 | 216,915.36 |
印花税 | 128,517.52 | 86,033.03 |
土地使用税 | 28,878.40 | 28,878.40 |
教育费附加 | - | 6,627.9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 | 4,418.62 |
合计 | 1,812,689.19 | 983,554.72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866,001.04 | 1,087,829.85 |
合计 | 1,866,001.04 | 1,087,829.8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1,774,809.88 | 1,030,387.30 |
其他 | 91,191.16 | 57,442.55 |
合计 | 1,866,001.04 | 1,087,829.8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79,572.59 | 560,996.42 |
资本化贷款利息 | - | 28,030.34 |
合计 | 579,572.59 | 589,026.76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446,709.66 | 100,365.00 |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 2,082,472.00 | 3,734,215.38 |
合计 | 2,529,181.66 | 3,834,580.3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 36,039,016.32 |
合计 | - | 36,039,016.32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922,232.38 | 2,105,002.40 |
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 | 139,503.77 | 187,658.1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79,572.59 | 560,996.42 |
合计 | 1,342,659.79 | 1,544,005.98 |
其他说明:
租赁负债余额为全资子公司昆山艾森世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租赁的厂房,合同期5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有56处短期租赁、低价值的宿舍和办公室简化处理,2024年简化处理的租赁费用总计1,356,493.95元。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 8,350,000.00 | 22,905.29 | 8,327,094.71 | 政府补助 |
合计 | - | 8,350,000.00 | 22,905.29 | 8,327,094.7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主要系收到的与昆山测试中心购置研发设备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递延收益,并匹配相关资产情况,同步摊销。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8,133,334.00 | - | - | - | - | - | 88,133,334.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92,466,697.68 | - | - | 792,466,697.68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792,466,697.68 | - | - | 792,466,697.6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 | 60,020,732.22 | - | 60,020,732.22 |
合计 | - | 60,020,732.22 | - | 60,020,732.2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公司回购流通股总计1,438,592.00股,回购金额60,020,732.22元。其中,291,073.00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未来将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1,147,519.00股系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94,888.77 | 396,140.89 | 98,747.88 | 396,140.89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94,888.77 | 396,140.89 | 98,747.88 | 396,140.8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494,888.77 | 396,140.89 | 98,747.88 | 396,140.8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9,828,215.78 | 6,887,338.32 | 5,886,473.17 | 10,829,080.93 |
合计 | 9,828,215.78 | 6,887,338.32 | 5,886,473.17 | 10,829,080.9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804,879.95 | 3,399,016.20 | - | 19,203,896.15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5,804,879.95 | 3,399,016.20 | - | 19,203,896.1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0,013,816.22 | 80,616,710.4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0,013,816.22 | 80,616,710.4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477,519.52 | 32,657,327.7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399,016.20 | 3,260,221.9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7,129,247.07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2,963,072.47 | 110,013,816.2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19,042,450.28 | 307,759,430.99 | 344,863,564.90 | 250,389,781.79 |
其他业务 | 13,145,960.10 | 10,253,551.73 | 15,175,716.55 | 11,806,164.67 |
合计 | 432,188,410.38 | 318,012,982.72 | 360,039,281.45 | 262,195,946.46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2.收入和成本分析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087.41 | 283,621.95 |
教育费附加 | 25,852.44 | 170,173.1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285,141.54 | 789,205.19 |
土地使用税 | 115,513.60 | 115,513.60 |
车船使用税 |
印花税 | 424,992.42 | 271,615.3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234.96 | 113,448.78 |
环境保护税 | - | 84,055.07 |
其他 | 4,810.00 | 4,260.00 |
合计 | 1,916,632.37 | 1,831,893.09 |
其他说明:
环境保护税系扬尘税,本年度厂房内部装修不产生扬尘,无需缴纳。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620,128.39 | 12,585,740.27 |
业务招待费 | 5,037,485.46 | 4,525,524.53 |
差旅费 | 1,861,952.69 | 1,523,297.70 |
折旧及摊销 | 1,033,477.64 | 429,031.57 |
办公费 | 225,018.86 | 139,401.09 |
运输快递费 | 21,055.81 | 29,986.75 |
其他 | 1,722,078.91 | 889,999.96 |
合计 | 25,521,197.76 | 20,122,981.87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6.83%,主要系:
(1)公司加大晶圆领域的市场开拓,人员建设和商务活动增加,相应的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
差旅费和业务拓展费增长。
(2)集成电路测试中心E2销售人员办公区域的折旧费用增长。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270,184.92 | 9,574,291.51 |
服务费 | 4,360,990.11 | 2,780,495.09 |
折旧及摊销 | 4,243,069.63 | 2,383,397.30 |
办公费 | 2,549,949.23 | 2,148,480.91 |
业务招待费 | 1,894,495.70 | 1,215,180.65 |
汽车费用 | 539,633.64 | 467,595.05 |
董事会费 | 221,667.00 | 180,000.00 |
差旅费 | 189,468.59 | 149,756.94 |
修理费 | 90,216.45 | 117,457.29 |
宣传费 | 13,668.53 | 878,214.03 |
安全环保费 | - | 4,368.93 |
其他 | 347,523.32 | 532,389.92 |
合计 | 24,720,867.12 | 20,431,627.62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0.99%,主要系:
(1)集成电路测试中心E2管理人员办公区域的折旧费增加。
(2)本期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项目申报费用152.83万元,导致服务费增长。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369,525.86 | 15,826,273.73 |
材料费 | 10,855,297.35 | 11,656,335.93 |
折旧及摊销 | 5,178,920.99 | 2,005,391.72 |
技术服务费 | 3,874,698.77 | 1,647,716.34 |
差旅费 | 1,202,527.34 | 890,762.99 |
维护费 | 148,143.64 | 236,471.91 |
其他 | 2,272,627.66 | 424,906.35 |
合计 | 45,901,741.61 | 32,687,858.97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4,590.17万元,同比增长40.42%,主要系公司加大在先进封装及晶圆制造领域,尤其光刻胶等高端及“卡脖子”产品的研发投入,职工薪酬、折旧费用、技术服务费、水电费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54.33万元、317.35万元、222.70万元和175.52万元。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184,122.37 | 2,279,169.92 |
减:利息收入 | 10,680,319.47 | 5,148,841.59 |
汇兑损益 | -165,276.09 | -22,529.56 |
手续费及其他 | 124,148.42 | 77,637.98 |
合计 | -8,537,324.77 | -2,814,563.25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降低203.33%,主要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034,083.29 | 4,619,397.00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48,698.24 | 2,513,546.7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45,174.97 | 46,908.15 |
合计 | 3,227,956.50 | 7,179,851.85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226,821.98 | 404,608.6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4,226,821.98 | 404,608.67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1,770.06 | 224,029.3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61,770.06 | 224,029.30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931,884.49 | 2,470,297.9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8,839.36 | -893,206.8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2,060,723.85 | 1,577,091.11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4,221.89 | 17,599.87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00,577.27 | 72,130.5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754,799.16 | 89,730.44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 | 75,469.32 | -14,072.22 |
合计 | 75,469.32 | -14,072.22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政府补助 | 3,707,500.00 | 1,416,964.00 | 3,707,500.00 |
其他 | 158,626.45 | 158,626.45 | |
合计 | 3,866,126.45 | 1,416,964.00 | 3,866,126.4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871.57 | - | 5,871.5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871.57 | - | 5,871.57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0,000.00 | 138,000.00 | 10,000.00 |
滞纳金 | 301.99 | 1.17 | 301.99 |
其他 | 10,000.00 | 8,000.00 | 10,000.00 |
合计 | 26,173.56 | 146,001.17 | 26,173.56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3,506.90 | 24,760.8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65,805.23 | 300,007.06 |
合计 | -432,298.33 | 324,767.8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3,045,221.1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956,783.1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99,285.7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57,265.7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64,090.5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59,259.34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6,954,451.48 |
所得税费用 | -432,298.3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404,638.12 | 341,995.26 |
政府补助 | 15,113,852.97 | 6,084,011.57 |
其他往来 | 520,187.76 | 2,112,441.58 |
合计 | 18,038,678.85 | 8,538,448.4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管理、研发费用 | 39,558,432.99 | 34,522,832.30 |
财务费用 | 124,148.42 | 77,637.98 |
其他往来 | 3,253,707.86 | 228,064.85 |
营业外支出 | 20,301.99 | 146,001.17 |
合计 | 42,956,591.26 | 34,974,536.3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及存单等 | 526,610,124.99 | 165,133,083.32 |
理财及存单等收益 | 9,656,660.18 | 3,357,841.08 |
合计 | 536,266,785.17 | 168,490,924.4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长期资产 | 92,214,191.76 | 62,494,372.25 |
购买理财及存单等 | 633,150,904.11 | 383,332,999.99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 | 15,470,869.49 | - |
合计 | 740,835,965.36 | 445,827,372.24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库存股回购 | 60,020,732.22 | - |
上市发行费用 | 20,629,245.28 | - |
租赁支付的现金 | 554,400.00 | 577,942.80 |
合计 | 81,204,377.50 | 577,942.8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票据贴现 | - | - | 105,177,336.87 | 105,177,336.87 | - | - |
相关 | ||||||
借款相关 | 36,067,046.66 | 42,000,000.00 | 22,750.00 | 36,067,046.66 | - | 42,022,750.00 |
租赁相关 | 1,544,005.98 | - | 353,053.81 | 554,400.00 | - | 1,342,659.79 |
合计 | 37,611,052.64 | 42,000,000.00 | 105,553,140.68 | 141,798,783.53 | - | 43,365,409.79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3,477,519.52 | 32,657,327.7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54,799.16 | 89,730.44 |
信用减值损失 | 2,060,723.85 | 1,577,091.1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111,840.78 | 18,210,780.2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61,778.12 | 414,120.21 |
无形资产摊销 | 545,064.80 | 531,790.2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53,093.29 | 175,368.1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5,469.32 | 14,072.2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71.57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1,770.06 | -224,029.3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275,999.95 | -2,550,205.9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226,821.98 | -404,608.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18.79 | 78,502.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61,886.44 | 221,504.7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677,102.16 | -5,063,747.1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4,020,047.71 | -249,898,553.8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1,688,158.45 | 121,732,977.06 |
其他 | 1,002,014.50 | -2,093,952.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18,612.25 | -84,531,832.7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2,619,288.21 | 386,898,908.4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86,898,908.48 | 7,843,385.3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4,279,620.27 | 379,055,523.1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2,936,959.11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7,466,089.62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470,869.49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2,619,288.21 | 386,898,908.48 |
其中:库存现金 | 23,490.42 | 56,311.3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4,301,963.54 | 386,842,597.1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8,293,834.25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619,288.21 | 386,898,908.4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130,985.69 | 84.36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 | 85.69 | 美元户长期未使用冻结 |
银行存款 | 2,130,900.00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2,130,985.69 | /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19,953.96 | 7.1884 | 862,277.05 |
欧元 | |||
港币 | |||
林吉特 | 4,608,981.80 | 1.6199 | 7,466,089.62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714,744.56 | 7.1884 | 5,137,869.79 |
欧元 | |||
港币 | |||
林吉特 | 4,048,732.48 | 1.6199 | 6,558,541.74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林吉特 | 34,122.23 | 1.6199 | 55,274.60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7,830.00 | 7.1884 | 56,285.17 |
林吉特 | 2,767,383.67 | 1.6199 | 4,482,884.81 |
应付职工薪酬 | |||
其中:林吉特 | 91,293.00 | 1.6199 | 147,885.53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林吉特 | 790,233.37 | 1.6199 | 1,280,099.04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被投资单位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INOFINECHEMICALSSDNBHD | 马来西亚 | 林吉特 | 为经营地主要使用货币 |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1,356,493.95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910,893.95(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369,525.86 | 15,826,273.73 |
材料费 | 10,855,297.35 | 11,656,335.93 |
折旧及摊销 | 5,178,920.99 | 2,005,391.72 |
技术服务费 | 3,874,698.77 | 1,647,716.34 |
差旅费 | 1,202,527.34 | 890,762.99 |
维护费 | 148,143.64 | 236,471.91 |
其他 | 2,272,627.66 | 424,906.35 |
合计 | 45,901,741.61 | 32,687,858.9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5,901,741.61 | 32,687,858.9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INOFINECHEMICALSSDNBHD | 2024年12月31日 | 22,936,959.11 | 80.00 | 现金收购 | 2024年12月31日 | 股权变更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INOFINECHEMICALSSDNBHD |
--现金 | 22,936,959.11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22,936,959.11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8,080,000.0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4,856,959.11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不适用以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不适用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INOFINECHEMICALSSDNBHD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7,466,089.62 | 7,466,089.62 |
应收款项 | 6,233,050.60 | 6,233,050.60 |
存货 | 9,007,267.88 | 7,727,388.15 |
固定资产 | 502,068.75 | 446,981.02 |
无形资产 | 5,831,659.43 | - |
预付款项 | 217,020.53 | 217,020.53 |
其他应收款 | 43,597.53 | 43,597.53 |
长期待摊费用 | 55,400.03 | 55,400.03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4,482,884.81 | 4,482,884.8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7,885.53 | 147,885.53 |
应交税费 | 576,307.58 | 576,307.58 |
其他应付款 | 1,280,099.04 | 1,280,099.04 |
合同负债 | 17,906.97 | 17,906.97 |
租赁负债 | 251,070.44 | 251,070.44 |
净资产 | 22,600,000.00 | 15,433,373.11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4,520,000.00 | 3,086,674.62 |
取得的净资产 | 18,080,000.00 | 12,346,698.49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以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的中瑞评报字[2025]第500686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INOFINE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化学品和化学制品批发等 | 100% | 设立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艾森世华 | 江苏省 | 20,000,000.00 | 江苏省 | 化学品销售 | 1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南通艾森 | 江苏省 | 200,000,000.00 | 江苏省 | 化学品生产和销售 | 100 | - | 设立 |
新加坡艾森 | 新加坡 | 10,000新加坡元 | 新加坡 | 化学品销售 | 100 | - | 设立 |
INOFINE | 马来西亚 | 150,000林吉特 | 马来西亚 | 化学品销售 | - | 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 | 8,350,000.00 | - | 22,905.29 | - | 8,327,094.71 | 与资产有关 |
合计 | - | 8,350,000.00 | - | 22,905.29 | - | 8,327,094.71 | 与资产有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
与收益相关 | 6,903,485.77 | 8,549,907.70 |
其他 | ||
合计 | 6,903,485.77 | 8,549,907.7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
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1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报告期间,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 | 林吉特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862,277.05 | 7,466,089.62 | 8,328,366.67 |
应收账款 | 5,137,869.79 | 6,558,541.74 | 11,696,411.53 |
其他应收款 | 55,274.60 | 55,274.60 | |
主要外币金融资产小计 | 6,000,146.84 | 14,079,905.96 | 20,080,052.80 |
应付账款 | 56,285.17 | 4,482,884.81 | 4,539,169.98 |
应付职工薪酬 | 147,885.53 | 147,885.53 | |
其他应付款 | 1,280,099.04 | 1,280,099.04 | |
主要外币金融负债小计 | 56,285.17 | 5,910,869.38 | 5,967,154.55 |
合计 | 5,943,861.67 | 8,169,036.58 | 14,112,898.25 |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管理层认为10%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上升10% | 1,411,289.83 |
下降10% | -1,411,289.83 |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资产负债表表外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履行财务担保所需支付的最大金额0.00元。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3,910,006.68 | 113,910,006.6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2,066,701.18 | 102,066,701.18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02,066,701.18 | 102,066,701.18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843,305.50 | 11,843,305.5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1,843,305.50 | 11,843,305.5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3,910,006.68 | 113,910,006.6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输入值分别为预期收益率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昆山艾森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直接持有公司6.66%的股份 |
昆山世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直接持有公司6.05%的股份 |
无锡合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秦舒控制的企业 |
深圳市知慧天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秦舒弟弟的配偶魏文利控制的企业 |
宁波国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孙清清控制的企业 |
潍坊星泰克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原参股公司,持股比例5%;董事向文胜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 |
爱奇投资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曾担任董事、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3年11月离任) |
北京昆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已于2023年10月离任) |
高景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董事的企业 |
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3年11月离任) |
浙江朗诗德健康饮水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3年10月离任) |
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董事的企业 |
广州市远能物流自动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5年2月离任) |
珠海尚方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董事的企业 |
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董事的企业 |
NewnagyHoldings,Inc.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董事的企业 |
珠海迪安娜投资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
珠海畅新游创投资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曾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5年3月离任) |
珠海博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曾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4年11月离任) |
西安奇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董事的企业 |
上海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董事的企业 |
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董事的企业 |
海南汉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监事的企业 |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监事的企业 |
苏州腾圣技术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董事的企业 |
海南汉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监事的企业 |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俞信华担任监事的企业 |
宁波国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孙清清担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已于2025年3月离任) |
上海哥瑞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孙清清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上海集成电路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孙清清担任总监的企业 |
上海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孙清清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上海微链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独立董事孙清清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上海朔集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孙清清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
江苏中科龙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黄晓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4年11月离任) |
无锡中科卫士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黄晓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黄晓刚担任董事长顾问的企业(已于2024年11月离任) |
无锡中科龙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黄晓刚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
四川中科恒义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黄晓刚担任监事的企业(已于2024年4月离任) |
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独立董事朱雪珍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独立董事朱雪珍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独立董事秦舒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独立董事秦舒担任董事的企业 |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独立董事秦舒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已离任独立董事秦舒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安泊智汇半导体设备(嘉兴)有限公司 | 已离任独立董事秦舒担任董事的企业 |
无锡合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已离任独立董事秦舒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 | 已离任董事孙杨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3年11月离任) |
芯聆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 | 已离任董事孙杨担任董事的企业 |
安徽特瑞智能遮阳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张兵担任监事的企业 |
张兵 |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
蔡卡敦 | 实际控制人 |
向文胜 | 董事、总经理 |
陈小华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秘 |
杨一伍 | 董事、销售总监 |
孙杨 | 董事(已于2024年8月离任) |
秦舒 | 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2月离任) |
孙清清 | 独立董事 |
黄晓刚 | 独立董事 |
李挺 | 独立董事 |
朱雪珍 | 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2月离任) |
谢立洋 | 副总经理 |
庄建华 | 监事(已于2024年9月离任) |
熊秋丽 | 监事 |
赵建龙 | 副总经理 |
吕敏 | 财务总监 |
方友 | 张兵姐夫 |
俞信华 | 董事(已于2024年8月离任) |
程瑛 | 监事 |
沈鑫 | 监事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INOFINECHEMICALSSDNBHD | 商品采购 | 48,306.05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INOFINECHEMICALSSDNBHD | 商品销售 | 178,442.96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91.43 | 436.04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鲍杰 | 6,394.17 | 39,911.16 |
其他应付款 | 谢立洋 | - | 31,061.33 |
其他应付款 | 张兵 | - | 660.37 |
其他应付款 | 杨一伍 | 19,683.47 | - |
其他应付款 | 向文胜 | 3,147.91 | - |
其他应付款 | 赵建龙 | 36,911.66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吴清来、宋文志、苏州典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众诺控股有限公司等11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棓诺(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70.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与该交易相关的议案。该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组上市。该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公司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以及内部报告制度将公司业务确定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分析评价。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以及内部报告制度将公司业务确定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分析评价。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7,116,970.90 | 157,162,929.54 |
1年以内小计 | 147,116,970.90 | 157,162,929.54 |
1至2年 | 3,344,985.70 | 3,322,675.44 |
2至3年 | 284,515.92 | 258,988.0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04,149.92 | 703,694.03 |
4至5年 | 225,588.10 | 43,546.60 |
5年以上 | 195,077.51 | 173,583.59 |
合计 | 151,371,288.05 | 161,665,417.2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1,371,288.05 | 100.00 | 8,253,323.80 | 5.45 | 143,117,964.25 | 161,665,417.21 | 100.00 | 8,828,378.31 | 5.46 | 152,837,038.9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51,371,288.05 | 100.00 | 8,253,323.80 | 5.45 | 143,117,964.25 | 161,665,417.21 | 100.00 | 8,828,378.31 | 5.46 | 152,837,038.90 |
合计 | 151,371,288.05 | / | 8,253,323.80 | / | 143,117,964.25 | 161,665,417.21 | / | 8,828,378.31 | / | 152,837,038.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低风险组合 | - | - | - |
其他组合 | 151,371,288.05 | 8,253,323.80 | 5.45 |
合计 | 151,371,288.05 | 8,253,323.80 | 5.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8,828,378.31 | -733,680.96 | -158,626.45 | - | - | 8,253,323.80 |
合计 | 8,828,378.31 | -733,680.96 | -158,626.45 | - | - | 8,253,323.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前5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 | 42,450,598.05 | 2,665,888.67 | 45,116,486.72 | 29.21 | 2,255,824.35 |
合计 | 42,450,598.05 | 2,665,888.67 | 45,116,486.72 | 29.21 | 2,255,824.35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2,186,988.90 | 28,297,231.38 |
合计 | 2,186,988.90 | 28,297,231.3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56,662.00 | 29,344,414.61 |
1年以内小计 | 2,056,662.00 | 29,344,414.61 |
1至2年 | 17,300.00 | 108,715.00 |
2至3年 | 8,700.00 | 437,8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23,000.00 | 1,600.00 |
4至5年 | - | 74,670.00 |
5年以上 | 6,100.00 | 5,100.00 |
合计 | 2,511,762.00 | 29,972,299.61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往来 | 1,859,000.00 | 29,323,714.61 |
押金保证金 | 652,762.00 | 648,585.00 |
合计 | 2,511,762.00 | 29,972,299.6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675,068.23 | - | - | 1,675,068.23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350,295.13 | - | - | -1,350,295.13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24,773.10 | - | - | 324,773.1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675,068.23 | -1,350,295.13 | - | - | - | 324,773.10 |
合计 | 1,675,068.23 | -1,350,295.13 | - | - | - | 324,773.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昆山艾森世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1,859,000.00 | 74.01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92,950.00 |
昆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390,000.00 | 15.53 | 押金保证金 | 3-4年 | 195,000.00 |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 140,000.00 | 5.57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7,000.00 |
成都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4,462.00 | 0.97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223.10 |
昆山千灯自来水公司 | 20,000.00 | 0.80 | 押金保证金 | 3-4年 | 20,000.00 |
合计 | 2,433,462 | 96.88 | / | / | 316,173.1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25,098,200.97 | - | 225,098,200.97 | 102,157,800.97 | - | 102,157,800.97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25,098,200.97 | - | 225,098,200.97 | 102,157,800.97 | - | 102,157,800.97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昆山艾森世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2,157,800.97 | - | - | - | - | - | 2,157,800.97 | - |
艾森半导体材料(南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 | - | - | 200,000,000.00 | - |
INOFINEPTE.LTD. | - | - | 22,940,400.00 | - | - | - | 22,940,400.00 | - |
合计 | 102,157,800.97 | - | 122,940,400.00 | - | - | - | 225,098,200.97 |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13,215,737.65 | 327,291,781.85 | 341,512,945.53 | 266,950,476.36 |
其他业务 | 5,386,896.35 | 4,637,117.70 | 13,002,028.09 | 10,019,439.01 |
合计 | 418,602,634.00 | 331,928,899.55 | 354,514,973.62 | 276,969,915.37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143,209.75 | 260,454.5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4,143,209.75 | 260,454.52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9,597.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718,678.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065,051.9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8,626.4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301.9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05,486.8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合计 | 9,086,165.2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29 | 0.38 | 0.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9 | 0.28 | 0.2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张兵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