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0,032.5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减值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1、信用减值损失 | -3,263.06 |
其中:坏账损失 | -3,263.06 |
2、资产减值损失 | -6,769.47 |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 -6,769.47 |
注:上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损失以负数列示。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一)应收款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应收账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 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 2 | 评估为正常的、低风险的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组合 1 | 账龄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 2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应收账款组合 3 | 其他计提组合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账龄组合及其他计提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以及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评估为正常的、低风险的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4%。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 年以内 | 4.00 |
1~2 年 | 10.00 |
2~3 年 | 30.00 |
3~4 年 | 50.00 |
4~5 年 | 60.00 |
5 年以上 | 100.00 |
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其可变现净值与账面库存成本进行比较,若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则按照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会按照一定比例对库龄较长的库存商品和原材料进行减值准备计提,按两者孰高进行计提。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0,325,292.34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00,325,292.3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