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林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行使权力,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权益,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本人于2024年10月14日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4年10月至12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立,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3年至今一直担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002551.SZ)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锦洲医械制造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普尔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自2024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份大会次数 |
林立 | 5 | 5 | 0 | 0 | 否 | 2 |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其中,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出席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并参加相关会议。本人2024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股权激励相关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情况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关注重点审计事项和要点,持续跟进公司审计工作进度和质量,督促审计结果的客观与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利用现场参会的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汇报,现场工作时间共计7天;另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公司均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亦充分采纳落实。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投资情况等重大事项,对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运用专业知识,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合理性,切实有效的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此次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财务负责人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提名委员会就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充分行使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召集召开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议,对公司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的条件进行核查和重点关注,督
促公司在股权激励事项过程中的合法、合规和公开透明。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结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在董
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作用,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意见,切实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同时,也将与董事会、公司经理层等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有效沟通,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紧密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助力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林 立202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