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25-025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瓷材料”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及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任何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任何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