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厦门钨业”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厦门钨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8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8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51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425,429,580股。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9,579,32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7,249,980.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48,613.8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6,201,36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351C000448号)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351C00044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 3,527,249,980.80 |
减:发行费用 | 11,048,613.82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516,201,366.98 |
减:202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722,203,456.87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075,651.2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 2,796,073,561.3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796,073,561.34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496,073,561.34 |
差异(注) | 300,000,000.00 |
注: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转入理财专户余额为3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4年12月6日,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白县
巨典矿业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4100020129202407350 | 742,998,959.59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35150198110109678888 | 550,416,919.03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0357001040037621 | 1,000,397,039.72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129470100100488606 | 1,924,455.56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10486770930 | 336,187.44 |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35150198110100005037 | 200,000,000.00 |
合计 | 2,496,073,561.34 |
注: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募集资金户购入理财产品在途金额分别为60,000.00万元、80,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后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合同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到理财专户购入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余额为5,000.00万元、在途金额为25,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购入现金管理产品在途金额为140,0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5]24011670070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厦门钨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厦门钨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2024年度,厦门钨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厦门钨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 351,620.1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220.3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220.3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硬质合金切削工具扩产项目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105,000.00 | 105,000.00 | 105,000.00 | -105,000.00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博白县油麻坡钨钼矿建设项目 | 否 | 75,000.00 | 75,000.00 | 75,000.00 | 757.42 | 757.42 | -74,242.58 | 1.01 | 2027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2,725.00 | 71,620.14 | 71,620.14 | 71,462.93 | 71,462.93 | -157.21 | 99.7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352,725.00 | 351,620.14 | 351,620.14 | 72,220.35 | 72,220.35 | -279,399.79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报告期内暂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张 欢 吴小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