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销售费用 | 53,905,472.72 | -10,054,552.38 | 43,850,920.34 |
营业成本 | 1,648,112,240.95 | 10,054,552.38 | 1,658,166,793.33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销售费用 | 35,267,238.08 | -5,820,250.12 | 29,446,987.96 |
营业成本 | 756,388,102.74 | 5,820,250.12 | 762,208,352.86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