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8 |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32号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成,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精锻”)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4年度实际与关联方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集团”)发生资产租赁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362,750.02元,预计2025年度天海同步、天海精锻与关联方天海集团发生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362,750.02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度 | 2024年度已发生金额 (经审计) |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 |||||
向关联方租出资产 | 天海 集团 | 天海集团向天海同步租赁办公楼 | 参照周边市场租赁价格协商确定 | 183,825.91 | 45,956.49 | 183,825.91 |
小计 | 183,825.91 | 45,956.49 | 183,825.91 |
向关联方租入资产 | 天海 集团 | 天海精锻向天海集团租赁厂房 | 参照周边市场租赁价格协商确定 | 4,178,924.11 | 923,302.46 | 4,178,924.11 |
小计 | 4,178,924.11 | 923,302.46 | 4,178,924.11 | |||
合计 | 4,362,750.02 | 969,258.95 | 4,362,750.02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经审计)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方租出资产 | 天海 集团 | 天海集团向天海同步租赁办公楼 | 183,825.91 | 183,825.91 | 3.85% | 0.00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号 |
小计 | 183,825.91 | 183,825.91 | 3.85% | 0.00 | |||
向关联方租入资产 | 天海 集团 | 天海精锻向天海集团租赁厂房 | 4,178,924.11 | 4,178,924.11 | 18.47% | 0.00 | |
小计 | 4,178,924.11 | 4,178,924.11 | 18.47% | 0.00 | |||
合计 | 4,362,750.02 | 4,362,750.02 | 15.92% | 0.0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不适用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吕超注册资本:4,000.00万元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向企业项目投资,企业管理机构商务咨询服务;金属
材料、化工材料(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纺织服装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天海集团为公司股东吕超先生和其配偶薛桂凤女士实际控制的公司,原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2024年9月26日,天海集团、吕超,薛桂凤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被司法划转给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其合计持股比例降至
3.1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存在第二款、 第三款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自然人, 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天海集团、吕超先生和其配偶薛桂凤女士为公司的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租赁关联方资产,关联方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系公司合作多年的交易方,具备履约保障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生产经营需要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和公允的交易金额,达成交易前与关联方签订相应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光洋股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定价,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