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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微半导: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公司代码:688261公司简称:东微半导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资产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相较以前年度调整如下: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的变化,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由“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调整为“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并结合实际优化比例标准,同步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由“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调整为“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调整后的认定标准金额与以前年度不存在较大差异。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舞弊;3.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5.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对于财务报告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性。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直接财产损失≥年度营业收入3%年度营业收入5%>直接财产损失≥年度营业收入3%直接财产损失<年度营业收入总额3%
直接财产损失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0.5%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0.5%,且≥资产总额的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0.3%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0.3%缺陷性质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标准操作程序,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严重流失;4.重要流程、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重大损失。
重要缺陷1.内部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失误;2.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中的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落实整改,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对于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该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规范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有效地防范了各类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

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在公司日常管理中强化内控意识,优化内控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龚轶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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