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连续多年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内资所前二,全球排名前二十位。
天健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企业审计资格,是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天健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0.9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8.40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0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20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截至2024年末,天健拥有合伙人241名、注册会计师2,356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二)2024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天健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独立性问题、审计目标、重要时间节点、特别风险及其他重大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财务及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明晰。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5日